关系化还是类别化:中国人“我们”概念形成的社会心理机制探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19:53
中国社会心理学在面对急速的社会变迁中, 需要以变迁与文化的视角来选择研究问题。而中国社会文化中群己关系的社会心理机制, 即“我们”概念的形成机制及其转换的可能与条件, 正是一个体现着双重视角的基本问题。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不仅有助于解释社会凝聚力、群体行动的逻辑, 讨论国家与个人、社会与个人、类别与个人的关系; 也有助于培植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心理资源和社会心理支持系统, 从而促进社会合作。与以往单一机制的分析框架不同, 通过对两个个案的讨论, 研究提出了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即: 中国人“我们”概念是在社会情境的启动和价值取向等因素影响之下, 经由相互交织的“关系化”与“类别化”双重过程形成的。

关键词:“我们”概念 群己关系 关系 关系化 类别化

作者:杨宜音, 法学博士,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 100732) 。

 

面对急速的社会变迁, 中国的社会心理学必须回答、也有责任回答如何研究中国人社会心理的问题。这里包含着两个相互关联的内容: 变迁社会心理学和文化社会心理学。原因很简单,我们生活在巨变的时代里, 也生活在文化的传统中。然而, 作为只有不足百年历史的中国社会心理学, 我们可以依赖的学术资源主要来自欧美, 而这些学术积累既很少针对社会巨变, 亦很少聚焦东方, 即便是近年来兴起的跨文化比较心理学的研究, 也存在着方法论上的问题和简单贴标签的做法。

实际上, 中国社会心理学这种处境并非困境。与大多数社会科学学科相同, 巨变的社会以一种动态的形式为我们提供了最佳的捕捉问题、考问理论、生长创意的背景; 深厚的历史文化让中国社会心理带有自身鲜明的特征, 便于与西方互为借镜, 增加反观自身的学术敏感性。例如, 社会结构巨变过程中, 社会群体的社会阶层身份定位与流动的心理动力间关系, 国家及民族概念的心理意涵, 公共参与和社会合作的心理机制, 社会制度与社会心态的相互影响, 社会价值观的碎片化, 社会情绪与媒体传递, 生存动力与信仰等等, 这些鲜活的生活, 携带着中国千年社会文化的积淀和时代特征, 已经把问题堆积在研究者面前, 而寻找研究问题的路径就成为当下中国社会心理学无法回避的任务。

本文希望以中国人“我们”概念为触角, 探看作为中国社会心理学的发展路径。因为, 在中国30 年改革开放的过程中, 政府、市场、社会的功能在逐渐分化, 相互间的关系在逐渐生成和协调。伴随着“社会”和“群体”概念发生着的深刻变化, 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心理机制也必然会出现一些新的特征。探讨群己关系的特征和机制, 探讨机制的转型及其可能将关涉到社会转型的社会心理资源和社会心理支持系统, 同时, 也将从心理机制的角度来丰富我们对中国人社会行为基本逻辑的解释。

谁是“我们”? 人们在什么情况下会使用和感受到“我们”?“我们”和“我”是如何联系起来的? 社会价值体系对这种联系起到什么样的导向和规范作用? 为什么当中国人经常批评自己总是各自为政、一盘散沙, 缺乏公共精神和集体观念(注1)的时候, 西方社会心理学家和跨文化心理学家却总是以“集体主义”来描述东亚人特别是中国人的行为取向, 认为中国人更强调“我们”而不是“我”?(注2)这些问题, 可以通过辨析中国文化中“群”与“己”、“公”与“私”概念的文化含义部分地得到解答。在这里, 我们选择从社会心理学群己关系的角度来寻找答案, 看看“散沙”或是“集体主义”之间是否存在悖谬。

梳理社会心理学有关群己关系的探讨, 可以看到相互关联的两个研究脉络: 其一以文化、社会和个体的价值取向为关注角度, 其二以社会心理机制为关注角度。价值取向这一脉络自20世纪80 年代以来一直备受学界青睐。特别是跨文化心理学(cross cultural psychology) 、文化心理学(cultural psychology) 、本土心理学(indigenous psychology) 的兴起, 越来越多的学者希望从价值观的角度揭示不同社会/ 历史/ 文化背景下的人们如何处理个体与群体的关系, 并且从中发展出了文化社会心理的比较框架和解释框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霍夫斯泰德( G.Hofstede) 在研究工作价值观时提出的有关“个体主义—集体主义”的理论框架(注3)以及此后发展出来的相关测量工具。(注4)然而, 对此框架的质疑也很多。(注5)近年来, 这方面有意义的进展是在大量研究结果的基础上使用元分析(meta2analysis) 的手段, 全面反省和讨论这一框架的得失并提出的新框架。(注6)从社会心理学的机制来看, 这是一个个体与群体之间通过什么样的机制, 建立了怎样的心理联系, 最后获得什么性质的“我们概念”及“我们感”的问题。作为社会心理学的基本问题之一, 这一问题既涉及从理论上回答中国人社会行为的文化社会心理原因(包括个体、人际、群体、群际和宏观社会多个分析水平) , 又涉及回答现实中的群际关系(包括城乡关系、阶层关系、代际关系等) 、社会认同(包括国家认同、文化认同等) 、群体行动和社会运动(包括社会合作等) 所经历的心理过程与机制的问题。社会心理机制这一脉络的研究坚持社会心理学关于自我的研究传统, 试图从自我概念的社会文化特性入手来解释群己关系。例如, “群体我”、(注7)“独立性自我”和“互赖性自我”, (注8)同样成为许多研究采用的理论框架。(注9)

由于采用的是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研究范式, 对中国文化中的群己关系的探讨始终存在文化意义上的误读。因此, 本文将从社会心理学的三种研究范式的分析入手, 对上述研究中反映出的西方社会心理学的理论预设进行讨论, 然后以对两项定性(qualitative) 经验研究资料做出分析, 总结中国人“群”“己”概念的特征, 揭示中国人群己关系的社会心理机制, 在此基础上提出“我们”概念形成机制的理论模型。

社会心理学透视社会行为的三种研究范式

任何研究范式都有其背后的元理论(meta theory) 。社会心理学的元理论, 或者称为“元社会心理学”(meta-social psychology) , 是关于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究竟为何的根据, 因而, 它不是社会心理学本身, 而是社会心理学理论建构的预设。

从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上看, 由以下四个概念及其相互间的心理关系构成: 即(1) 我、(2) 他(你) 、(3) 我们、(4) 他们, 以及(1) 人际关系(人己关系) 、(2) 群己关系、(3) 群际关系、(4) 他群关系、(5) 我与他们之间的关系、(6) 他与我们之间的关系(参见图1) 。

不同的元理论指导下的研究, 对这些心理关系的研究视角不同, 关注程度也不同。从当前的研究中, 可以看到以下三种研究范式。

1. 以个人为中心的研究范式

北美社会心理学的方法论预设是个体主义的, 因而也被称为“方法论的个体主义”(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 。(注10)这一方法论预设被西方社会科学的很多分支所采用, 社会心理学也不例外。例如, 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 G. W. Allport) 将社会心理学定义为理解或解释“个体的思想、感情和行为如何受到他人实际的、想象的和隐含的存在的影响”的学科, (注11)他的定义被称为最经典、影响最广泛、最持久的定义。(注12)在这样的学术共识下, 主流社会心理学从个体社会心理出发来建构学科内容, 从个体出发关注自我和人际关系, 即: 从个体如何知觉自我和他人(社会认知) 、如何受到他人的影响(态度及改变、群体的压力、对权威的服从) 到如何处理与他人的关系(喜欢或不喜欢他人、伤害他人、帮助他人、与他人合作或竞争) 等。

他人、群体不仅外在于个体, 而且, 常常扮演着负面的角色———影响了个体独立的、自主的判断而出现社会行为的偏离或改变。在这里, 个体不仅是社会心理学学科的出发点, 也是社会行为逻辑的出发点, 他人、群体乃至社会、文化都是个体心理活动的背景和条件。而社会心理学不过是用来揭示个体如何面对和应对他人和群体的规律。因此, 在反省社会心理学的危机时,这种状况被批评为没有“社会”的社会心理学。(注13)在研究方法上, 实验社会心理学的方法成为主流, 个体在实验室情境下的反应被视为人类心理和行为的一般状况。方法论个体主义隐身在实证方法中, 被披上了人类普适的面纱, 遮盖了它特有的哲学、史学、政治学(包括意识形态)和社会理论的意义。

20 世纪70 年代后, 伴随文化心理学视角的引进, 主流社会心理学的各种研究发现越来越受到挑战, 它被认为是“美国化” (Americanization) 了的社会心理学而不能承担解释人类共性的任务。(注14)在这一背景下, 诸多社会心理学的研究领域里, 流行着“重新思考” ( rethink) 、“重新发现” ( rediscover) 这一类词汇。跨文化、文化和本土心理学的研究方法也因此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注15)与此同时, 实验社会心理学的方法以及方法论重新被讨论。(注16)很多研究者在讨论以北美被研究者为对象的研究结论时, 谨慎地限定于对盎格鲁—撒克逊美国人行为的解释。

2. 以群际关系为中心的研究范式

在经历了战后恢复重建的过程之后, 欧陆社会心理学家在欧洲特殊的社会、政治、文化和格式塔等社会心理学理论传统的背景下, 以群体成员( membership ) 、群体过程( group process) 和群际关系(inter-group relations) 这一新研究范式的视角, 对主流社会心理学进行了整体性的重新思考。在他们眼中, 个体的行动同时具有个体的性质和群己、群体和群际关系的性质。一个人既是一个个体, 同时也是一个成员。当个体作为成员, 自我和我他关系(人际关系) 都会出现新的特征。我们与他们之间的关系, 不再是我他关系的背景, 而是渗入我他关系之中, 甚至构成我他关系本身的内容。(注17)

在这一范式下,“社会身份认同理论”( social identity theory)(注18)的提出是最有意义的研究进展。其中, 社会认同理论以及自我类别化理论( self categorization theory) , (注19)揭示了个体从独立个体到群体成员的过程———即透过类别化过程, 完成“去个性化”(depersonality) , (注20)实现对群体的归属和成员身份的定位———从而将“社会”重新纳入社会心理学的视野。个体与群体之间的联系便不再是相互孤立的、断裂的, 不再是对象与背景之间的关系。简言之, 个体主义范式与群际关系范式的区别在于, 前者是指以“自我”为意义单位的行为, 后者是以“群体成员”为意义单位的行为, 被称为更加具有“社会”意味的社会心理学。(注21)

3. 以儒家“关系”概念为中心的群己关系研究范式

中国的社会心理学的发展由于政治历史原因而受到极大的影响。其中港台的社会心理学家在追随了主流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范式一段时间之后, 自20 世纪70 年代开始, 出现了本土心理学运动。(注22)这一对主流社会心理学范式的反省, 随后也影响到大陆的社会心理学界, (注23)带来对中国人社会心理文化特性的关注。这方面的研究大致采取了文化心理学(包括本土心理学) 和跨文化心理学两种立场。

在以文化心理学为立场的研究中, 经历了近三十年的探索之后, 中国社会特有的“关系”(guanxi 而不是relationship) 作为一个敏锐性概念( sensitizing concept) 逐渐显示出其方法论的意义, 成为被国际社会科学界所接受的一个学术概念。研究者发现, 中国文化设计中的“人”,并非一个独立的个体, 而是包含着与己身相关联的另外一个人, 也就是两人的对应关系。儒家经典中, 将“人”界定为“仁”。而“仁”则是指“爱他人”的人。(注24)这是说,“仁”是指人们之间心意相通。离开了与他人的交往和关联, 就不成其为人了。这种文化设计, 是由二人关系来界定一个人。没有关系的时候, 中国人各自为政、一盘散沙; 有关系的时候, 中国人就会肝胆相照、共享共担。香港社会心理学家何友晖( Ho D. Y. F. ) 等人首先提出了“方法论关系主义”的概念,(注25)试图以“关系”作为研究范式, 全面建构用来解析中国人的社会心理的理论。

“关系”概念具有下述四个主要特点: (1) 与角色规范具有伦理联系。以社会身份(特别是以亲缘身份) 来界定自己与对方的互动规范, 使关系蕴含了角色规范的意义。例如, 亲子关系中隐含着父慈子孝这一规范。(2) 关系特别对亲密、信任及责任做出规定。在亲缘关系越相近的对偶角色中, 相互之间越应当熟悉亲密、越应当信任、越应当相互负有责任, 从而也限定了亲密、信任及义务的发生总是局限在亲缘关系或准亲缘关系中。(注26)这些依据血缘亲属制度做出的规定, 制度化了情感、信任及义务, 规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心理距离, 因此有了某种格局的性质。(3) 关系又是可以通过交往建立和中断的, 即所谓“拉关系”或“断关系”。通过履行更亲密的关系角色才具有的义务, 表达更近距离的关系才具有的亲情, 就可以从“生” (没有关系) 逐渐发展到“熟”(建立关系) , 再到“硬”、“铁” (牢固的关系) 。(4) 以自己为中心, 通过他人而形成关系的网状结构。关系的形成是以自我为中心, 环环相套。(注27)即A 的关系里有B , B 的里面又有C。这样, 就形成了一个越织越密、越织越大的网, 形成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状况。关系的这种角色义务的规定性与交往编织的建构性, 就让关系将伦理道德、权力结构、资源配置、交往动力、社会网络熔为一炉, 使每一个生活在中国社会中的人很难离开关系来生活, 也影响着“自我”和“我们”概念。

伴随着“关系” (guanxi) 作为一个描述中国人社会行为的关键概念被引入社会科学研究, (注28)社会心理学家对关系的研究也日渐丰富。(注29)但是, 这些研究偏重对关系的认知、建立或中断过程、关系的心理功能等研究, 仍然或多或少地沿用北美人际关系的模式, 即将“关系”从社会脉络中切割出来。

4. 三种范式对本研究的启发

上述三种研究范式的出发点分别为个体、群体成员和“关系”, 因而, 在解释文化心理现象时, 它们的适用性不同。前两者的区别在于, 一个人是一个个体, 还是一个成员, 这关系到是“个体在群体中”(individual in the group) , 还是“群体在个体中”(group in the individual) 。也就是群体或社会是作为个体行动的背景还是已经被个体接纳到个体的自我概念中。这两种不同的视角或取向, 对社会行动做出的解释也是不同的。前两者的联系在于, 无论是个体还是成员,从理论上预设的个体本身的边界是相同的, 社会认同理论正是在此基础上讨论个体如何与群体建立心理联系。关系范式与群际范式在强调群己关联这一点上是一致的, 但是, 在理论上对个体与群体如何形成关联的假设却有不同。群际范式提出的心理机制是类别化或身份认同, 而关系范式则认为个体、群体与关系是互为主体的, 相互建构的, 因此是“个体和群体在关系中”(individual and group in the guanxi) 和“关系在个体和群体中” ( guanxi in the individual and group) 。

对于中国人“我们”概念的研究来说, 以群际关系为中心的研究范式给予的启发是, “我们”概念是在群际过程的背景下产生的, 它的心理机制中核心的内容是群体成员的资格获得。当个体认同群体, 成为心理群体的一员时, 自我与群体便建立了一种类别化的心理联系, 从而获得“我们感”。而以“关系”为中心的研究范式特别给予我们一种文化心理学的视角, 即在讨论中华文化背景下群己心理联系时, 应注重“关系”这一特有的文化心理机制。换言之, 个体与他人建立心理联系的机制恐怕不是透过“类别化”, 而是透过“角色义务规定”和建立“关系”共同起作用。那么究竟是“类别化”还是“关系化”才是中国人“我们”概念形成的社会心理机制呢?

通过对已有的社会心理学研究社会行为的三种研究范式的分析, 我们认为中国人“我们”概念的社会心理机制研究可以依循以下的思路来进行: (1) 从关系范式出发, 探讨个体与他人、个体与群体是否有可能通过“关系式”连接(即“关系化”) 来获得“我们”概念, 并且说明这种“我们”概念的文化特性。(2) 从群际范式出发, 探讨群际背景是否会通过淡化关系化的自我概念, 进而影响个体与群体的心理联系机制, 从“关系化”走向“类别化”, 而获得另一种“我们”概念。以下通过两个经验研究结果对上述问题进行讨论。

关系式的“我们”概念

如果用关系范式来解读中国人的“我们”概念, 会有什么样的发现呢? 即, 如果通过“关系”来建立个人与他人的心理联系, 它会表现出什么样的“我们”概念呢?

在这里, 我们借用社会人类学家费孝通描述乡土社会时使用的“差序格局”概念来看关系对“我们”概念的影响。因为“差序格局”的秩序结构不仅体现了儒家“尊尊亲亲”的伦理原则, 而且也是关系识别和运作的脚本。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 用形象生动的笔调解释了“差序格局”的含义:

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 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一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动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注30)

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 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的关系(interpersonal relations) 必然不会是平等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个人地位, 与他人有各不相同的心理距离, 而所有的人际情感、义务和责任都由此生发。每一个人(这一块“石头”) 与他人构成的社会( “水面”) 就是“我们”概念形成的土壤, 甚至镶嵌在“我们”概念之中。每一道波纹都经过石头与水面互动, 形成某一情境下“我们”的边界。这一边界如此变动不居, 很显然有别于根据同质性形成的“范畴”或“类别”。

一般而言, 中国人习惯把关系分为“家人”、“熟人”和“陌生人”。熟人和生人是从交往频率来划分的, 如果有权决定交往或是中断的话, 交往频率高的熟人, 一般意味着关系从情感或工具性上被肯定, 而更有机会处在比生人靠近中心的位置, 获得更多的情感与工具资源的配置。家人是从亲缘关系角度来划分的, 在流动极少的乡土社会中, 相互依赖性更高, 处在一个人自己的差序格局的核心地带。这两类划分放在一起, 不仅可以有亲缘与非亲缘的不同, 而且, 还有着更深的意味, 即二者之间转化的可能性。即家人的概念有时候可以包含熟人, 甚至陌生人;家人之间也可能出现形同陌路的情形。费孝通说:

“家”字可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 “家门”可以指叔伯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括任何要拉入自己的圈子, 表示亲热的人物。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 大到数不清, 真是天下可以是一家。(注31)

“自家人”或“自己人”伴随着“我们感”的体验, 也是“我们”概念的代名词, 因此, 讨论“我们”概念的关系特性时, 比较好的策略就是看“自己人”都包括什么关系的人, 采用什么标准来划分“自己人”和“外人”。

笔者自1996 年7 月起至1998 年8 月曾在华北的5 个村106 户家庭进行了入户访谈, 并选择一户进行了70 天(分6 次) 的参与观察与深度访谈。在这项有关中国人关系分类的个案研究中发现, 按照心理距离排列关系并分类的话, 可以看到一个以自己为中心, 由近及远的亲疏情感和工具成分组成的“我们”心理格局(注32)(参见表1) 。

这种亲疏关系的分类, 不仅依据亲缘身份来构成, 因此不能仅以亲缘身份系统(亲缘关系. 非亲缘关系) 为标准, 也不仅依据交往以及交往引起的亲密程度决定, 而是同时存在于两个类别中, 自成一个双维度分类系统。这就是在中国人日常生活中被视之为当然的一种关系式“我们”分类: “自己人. 外人”。

个案中的被访人对自己的分类解释道:

我们两个(指被研究者及其妻子, 简称Y, X) 肯定是自己人。说, A、B (被研究者之子女) 和C (被研究者之儿媳) 呢, 要说, 如果我这圈划得小呢, 就连他们俩(仨) 都没有。再往大了划, 就把他们包含在里边了。再往大了划, 就把我父亲包含在里边了。再往大了划, 就是她(X) 的父亲, 然后是我的兄弟、她(X) 的弟弟他们。可是在这圈里头,它也不完全一样。假如说, 我们哥们四个, 也不完全一样。还得论什么事, 还有人的秉性、行为不一样。这哥儿俩可能就显得密切点, 那哥儿俩就生疏点。( Y, 男, 1997 年5 月)

在这段谈及“自己人”的叙述中, 我们发现以下关键词: 我们、我、他/ 她、他们、自己人、圈、划、大、小、包含、秉性、密切/ 生疏。自己人的划分是由个体以自己为中心, 根据先赋性关系和交往性关系, 划分的边界依不同情境而大小不同, 即包含的人不同, 形成了一个亲疏尊卑的同心圆结构。而划分了类别的关系具有相对的内外区分的意义, 被访者的解释是:

这个外人和内人, 这看在什么情景下说外人和内人。你假如说, X 和我, 我们俩人跟你(访问者) , 我们俩是内人, 跟你是外人。可是要是说, 再来一个, 哪怕是庄里的人, 跟我没多大交往的人, 我就认为咱们这个是内人。他就算外人。( Y, 男, 1997 年5 月)

经深度访谈发现, 外人变为自己人主要有两条途径, 其一是通过通婚、过继、拟血亲关系(例如结拜) 等成为具有先赋性关系的自己人; 其二是通过交往而被接纳为自己人。自己人变为外人也同样有这样两条途径, 例如, 解除彼此的亲缘关系和中断交往。被访人解释一位近邻被置于第三类的原因如下:

我们的关系好像就是比街坊近, 比朋友, 有的人朋友不见得有我们哥俩近……又跟兄弟不太一样……我们哥俩只能说互相理解……绝对不是那种意义上的哥们义气。吃吃喝喝,互相帮忙。( Y, 1997 年9 月)

亲属结构是一个以血缘生物特性作为基础的制度, 带有生而与俱的先赋性, 自己人结构虽然带有先赋性的特性, 但是最为核心的还在于结构边界具有的心理动力特性。隐藏在“自己人圈子”背后, 是一个具有自主性的“自我”,它掌控了人对环境的适应和创造, 打通了“我”与“我们”的边界。在上述个案研究中, 就发现了下列中国人划分自己人/ 外人的模型(注33)(参见表2) 。

从表2 获知, 在对某一种人际关系进行定位的时候, 必须考虑两个维度, 一个是先赋性(ascribed) 的维度, 即由亲缘身份制度规定的关系基础; 另一个则是交往性(interactive) 的维度, 即由个体之间在互动中相互建立的情感、信任及义务等。先赋性的规定一般情况是不易改变的, 而交往性是可以依据交往的感受形成许多变化, 例如, 喜欢与不喜欢, 亲密与不亲密、信任与不信任等。

从这一研究中我们发现, 在比较传统的乡土中国, 存在着自己人式的“我们”概念。它的特点是: (1) 个体自主性。个体将高先赋性和高交往性的他人包容进入自我的边界, 形成所谓“自己人”, 而将低先赋性和低交往性的他人排斥在自我边界之外, 形成所谓“外人”。(2) 边界的通透性。无论是外人还是自己人都可能因改变在这两个维度上的特性而从自己人变为外人,或者从外人变为自己人。(3) 边界的伸缩性。在不同的情境中, 个体划定的边界是不同的, 因而被包容在自己人边界内的人数也有多少的不同。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这种“我们/ 他们”概念是根据两个维度对他人进行关系判断后放入两个对偶类别而形成的。当个体认为与某个人或某些人有关系时, 就会将其包容进自我的边界中,形成自己人或圈内人。在儒家传统中, 能够将更多的人包容进入自己的边界, 以他们的忧乐为自己的忧乐, 是君子的美德。这样的自我被称为“大我”。这样, “我们”概念即有了道德含义。而这种包容, 是关系式的, 是在自己的内心建立与他人以至天下的心理关系。所以, 尽管可能很大, 却仍然是从“我”出发, 并与“我们”是同构的。

为什么中国人的关系化过程同时具有先赋性和交往性两个特点? 可以做出的解释是: 一方面, 在流动较少的中国传统社会生活中, 其社会文化设计是以亲缘关系作为交往中情感、信任、责任的依据, 所有的人都会在亲缘关系的体系内外占有一席之地, 每一个人都从“己身”出发与他们形成一定的远近距离, 以此来保证建构分配秩序和权力结构。另一方面, 家人、熟人之间活生生的、面对面的人际互动, 给交往双方带来不同心理体验, 于是要求形成把握心理距离的自主空间, 这就导致了“关系”本身的二重性和丰富性。

根据先赋性和交往性进行了“有关系”和“没有关系”、“自己人”和“外人”这两类人分类之后, 关系会固定为凝聚这两种属性的角色或身份, 例如父( 慈) 子(孝) , 成为原型(prototype) 和类别(category) 。一般而言, 类别化是人类普遍的知觉模式, 作为认知捷径可以帮助人们迁移知识, 举一反三。然而, 从关系发展而来的类别将作为下一次人际关系交往的基础(guanxi base) , 类别被关系化, 通过交往再来决定与交往对象的关系是否变得更亲密或是相反。而交往之后, 关系再次被固定在角色或身份中, 交往的意味又会淡出。关系被类别化, 关系与类别就这样缠绕在一起, 但是主要特性仍然是关系。在这个过程中, 通过包容关系他人形成“我们”概念的心理过程, 可概括为“关系化”过程。

类别式的“我们”概念

著名的文化与认知心理学家尼斯贝特与中国社会心理学家合作的认知研究发现, 相形之下,“现代西方人比东方人更倾向于对物体进行归类, ……东方人比西方人更会从感知到的各种关系及相似性方面来组织这个世界”。(注34)例如, 东方人更倾向将“猴子”、“香蕉”、“熊猫”三个词进行两两分组时, 采用关系(猴子吃香蕉) 策略而不是分类学上的范畴(动物vs. 植物) 策略。实验中, 中国学生关系分类分数是欧裔美国学生的两倍, 欧裔美国人范畴分类的分数是中国学生的两倍。我们在上文中引用的个案研究结论也支持了这个结果。然而, 这是否意味着这一倾向是普遍的呢? 当我们将群际关系作为研究范式, 会看到什么呢? 换言之, 中国人有没有类别化的“我们”概念呢?

社会认同理论关于群际关系的研究发现, 当一个个体将自我与一个类别建立心理联系之后,就会形成对该类别的认同(identification) , 并因此形成与该类别以外的人或其他类别形成积极的特异性( distinctiveness) , 并形成“我们”概念。个体所认同的类别被称为内群体( in-group) , 而其他类别被称为外群体(out-group) 。这一个体与类别建立联系的心理过程被称为“自我类别化” ( self categorization) 。

费孝通(注35)和梁漱溟(注36)都曾指出中国人团体概念很薄弱。但是, 可能的情况是, 在差序格局作为社会结构的主要特征的社会里, “我们”概念主要是“自己人”式的。而当社会流动出现之后, 在群际关系的背景下, 可能会有不同。根据这一分析, 我们试图探讨关系式的“我们”概念在群际关系背景下是否会转换成类别式的“我们”概念以及转换的条件。

社会流动的一个很典型的情境是国际移民。从上述问题出发, 在2000 年和2001 年我们“海外华人文化认同”课题组对一百多位马来西亚各界华人进行了访谈。通过将访谈文本(62 万字)以完整句子为单位进行的编码和分析, 概括出马来西亚华人生活中文化认同主要因素的概念树。最终归纳出一至七级概念。其中三个一级概念即成为本研究的分析主轴: (1) 华人; (2) 文化;(3) 身份认同。其中华人是主体, 身份认同是华人与中华文化联系的心理机制, 通过认同中华文化而成为华人。限于篇幅, 此处仅讨论华人的“我们”概念的形成机制。

“华人”这一称谓的使用来自华人自身, 也来自华人外部的“他者”。因此, “华人”这一称谓显然以海外流动和移民的文化接触这一事实为背景。以下为典型的访谈文本:

(1) 处于国内族群关系语境: “我们华人”与“他马来人”我们华人叫龙眼, 他马来人叫什么, 他们叫猫眼! ( GRD , 男, 中年, 2001 年2 月)

(2) 处于国际关系语境: “我们马来西亚”与“中国”我们马来西亚书艺学会, ……我们作为马来西亚代表, 很可能不久就要去中国。(CRL , 男, 老年, 2000 年6 月)

(3) 处于海外华人与祖籍国关系语境: “我们海外华人”与“祖母家”

如果中国强, 这个是很现实问题, 你, 祖母家里很旺, 很强, 你这个语言, 整个文化,可以带动我们海外……我们正是基于共同的文化, 共同的民族……我们华人将来就属于世界华人, 将来可能会走向所谓的一体化, 或者是彼此互动关系更强。(X1SWYH , 男, 中年, 2000 年6 月)

因为族缘或是血缘, 我觉得将来的这个经贸关系, 总是会比外国人, 真正的外国人(密切) , 我们算是外国人了, 但是我们, 还是有关系。(L SN , 男, 中年, 2000 年6 月)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 马来西亚华人形成的“华人”等概念具有更多的类别意义。多元种族和多元文化处境凸显了本族群个体之间的共同性和族群间个体之间的差别性。因此, 情境对“我们”概念具有激活和建构的作用。不同的情境会激活不同的身份意识。在这些情境中,一些成员身份暂时隐退, 而另一些成员身份成为与对应的外群体相互形成最显著区别, 而与内群体相互形成最显著一致的身份。

从马来西亚华人文化认同的历程来看, 我们发现以下三个主要线索: (1) 由祖籍地认同、亲属认同发展演变成为华人群体社会、经济、政治利益认同。(2) 由附着在祖籍地认同和亲缘认同之上的方言认同发展演变成为以普通话和简化汉字为标准的语言认同, 表现为华校、华文报社的建立和发展。(3) 由宗教认同、习俗认同发展演变成为信仰认同、价值观认同, 表现为华人对中华民间习俗、民间信仰的保持以及价值观念的坚守和发扬。(注37)

从这三条线索上看, 马来西亚华人经历了从依赖传统的先赋性群体(例如宗祠、会馆) 到归属现代社会、经济、政治的获得性(achieved) 组织的过程。这个过程建构了一个身份认同的结构体系。即: 在国家政治上认同马来西亚的前提下, 形成华人的文化认同。

马来西亚华人文化认同的研究在帮助我们理解中国人类别化的“我们”概念时是非常有价值的。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中华文化中的类别式的“我们”概念并不必然带有关系的性质, 而是可以注重内群体的共同性和外群体的差别性。当个体因某些特征(例如种族、文化、语言等) 被他者划归为一个类别时, 将会通过形成文化共识保持这一类别的成员身份。这一个体与类别建立关系过程的心理机制尽管还有关系的缠绕, 但主要还是凸现了类别的特性, 可以概括为“类别化”。

情境式的“我们”概念框架

通过对上述两个质性研究的分析, 我们探索了中国人“我们”概念可能形成的社会心理机制。我们假设, 中国人自我(己) 的边界具有以下特征: (1) 自主性: 以自我为中心判断包容或排斥。(2) 通透性: 包容关系他人。(3) 伸缩性: 因包容的关系他人的多少而变化范围。(4) 道德性: 在社会道德的引导下, 从小我升华为大我。

在这样的“己”概念对应下, “群”的意义也变得复杂: (1) 关系他人被包容而形成的自己人, 互为自己人后构成的关系网。(2) 在自我的边界坚硬化时, 由独立个体组成群体或相似个体组成类别。(3) 我与我们之间在不同情境下分化程度不同。

而在这样的“群”“己”的意义规定下, 群际关系范式中的单一机制———类别化———显然就存在不足, 即忽略了关系范式揭示出来的群己关系的关系特性。从上述个案研究中可见, 如果说关系化(自己人式) 的“我们”概念体现了一种中国社会特有的“差序格局”, 类别式的“我们”概念体现了一种西方人普遍存在的“团体格局”的话, 那么, 可以假设, 中国人的“我们”概念的生成机制是双重格局的。换言之, 中国人可能有两种路径达到自我与他人和群体的联系。其一是与具有特定地位和关系的他人, 根据先赋性的规定性与面对面的互动来判别和建立这种心理联系; 其二是与较为抽象的他人, 根据类别特征的凸显来判别和建立这种心理联系。当包容关系他人的自我面对外群体时, 会将对方理解为“外人”, 而边界内不包容关系他人的自我,会将对方理解为外群体。相应地, 当外群体出现后, 类别化凸显; “外人”出现时, 关系化凸显。启动这一机制的条件是自己视为类别成员式的“我”还是与可以划定自己人的“我”。也就是说,“我”是“一个” (成员) 还是“这一个” (划定关系的中心) 。对此, 我们推测情境会成为启动条件, 即“我们”概念是情境化的。这种根据“关系化”与“类别化”双重途径情境启动的“我们”概念, 我们称之为双重格局的情境“我们”概念形成机制。图2 为其示意图。

社会心理学家发现, 人们选择个人与群体连接机制, 一方面会受到情境的启动; 另一方面会由于社会文化历史的原因形成“定锚” (anchoring) 或倚重。也就是说, 在长期社会活动中个体究竟是通过“类别化”还是通过“关系化”建立群己关系, 会有一定的倾向性, 影响人们形成路径依赖, 而使“类别化”或“关系化”演变成为强势的价值取向。(注38)而且, 这些价值取向并不截然分离, 而是相互缠绕, 受到来自深层的文化、社会、历史的建构。任何一个文化都不可能只具有“类别化”的价值取向而没有“关系化”的取向, 反之亦然。正如社会学家杨联升在讨论“报答”规范时指出的, 每一个社会都会采用“报答”这一社会交往原则, 而在中国, 其不同之处是这一规范“有由来已久的历史, 高度意识到其存在, 广泛的应用于社会制度上, 而且产生深刻的影响”。(注39)

作为一项本土研究的探索, 这一研究框架尚待进行更为深入的讨论, 并需经验研究的支持。此外, 除了价值取向的研究外, 在双重格局的框架下, 情境启动、情境依存性与情境独立性以及思维方式或许也是进一步研究的相关路径; 群己关系的社会心理机制与社会建设之间的关系、群己关系与公私概念形成机制、群己关系与公共参与等具有变迁社会心理学意义的相关研究,也将会使这一领域更具活力。

 

注释:

注1:金耀基:《儒家学说中的个体和群体———一个关系角度的诠释》, 《中国社会与文化》, 香港: 牛津大学出版社, 1992 年; 参见中国文化书院文化委员会编: 《梁漱溟全集》第3 卷, 济南: 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 年, 第80 页; 费孝通: 《乡土中国》, 北京: 三联书店, 1985 年, 第21 —77 页; 孙隆基: 《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 年, 第145 —168 、340 —342 页。

注2:杨宜音:《自我及其边界: 文化价值取向角度的研究进展》, 《国外社会科学》1998 年第6 期。C.Y.Chiu and Y.Y. Hong , Social Psychology of Culture , New York : Psychology Press , 2006 , pp. 14-46.

注3:参见G. Hofstede , Cultureps Consequences : International Differences in Work-Related Values , Beverly Hills , CA : Sage , 1980.

注4:H. C. Triandis , “Theoretical and Methodological Approaches to the Study of Collectivism and Individualism," in U. Kim , H. C. Triandis , C. Kagitcibasi , S. C. Choi and G. Yoon , eds. , Indivi dualism and Collectivism :Theory , Method and Applications , Thousand Oakes : Sage Publications , 1994 , pp. 41-65.

注5:杨中芳:《中国人真的是“集体主义”的吗? ———试论中国文化的价值体系》, 杨国枢主编: 《中国人的价值观———社会科学的观点》, 台北: 桂冠图书公司, 1994 年。

注6:D. Oyserman , et al. , “Rethinking Individualism and Collectivism: Evaluation of Theoretical Assumptions and Meta-Analyses ," Psychological Bulletin , vol. 128 , no. 1 , 2002 , pp. 3-72. M. B. Brewer and Chen Y-R. , “Where (Who) Are Collectives in Collectivism ? Toward Conceptual Clarification of Individualism and Collectivism ," Psychological Review , vol. 114 , no. 1 , 2007 , pp. 133-151.

注7:S. J . Breckler and A. G. Greenwald , “Motivational Facets of the Self ," in R. M. Sorrentino and E. T. Higgins , eds. , Handbook of Motivation and Cognition : Foundations of Social Behavior , New York :Guiford Press , 1986 , pp. 145-164.

注8:H. Markus and S. Kitayama , “Culture and Self : Implications for Cognition , Emotion , and Motivation ," Psychological Review , vol. 98 , 1991 , pp. 224-253.

注9:杨宜音:《自我及其边界: 文化价值取向角度的研究进展》,《国外社会科学》1998 年第6 期。

注10:卡尔·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 杜汝楫、邱仁宗译, 北京: 华夏出版社, 1987 年, 第60 —66、113 页。

注11:G. W. Allport ,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of Social Psychology ," in G. Lindzey and E. Aronson , eds. ,The Handbook of Social Psychology , 3rd ed. , New York : Random House , 1985 , p. 2.

注12:金盛华主编:《社会心理学》,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年, 第4 页。

注13:伊恩·帕克:《现代社会心理学的危机》, 周晓虹主编: 《现代社会心理学名著菁华》, 南京: 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2 年, 第469 —496 页。

注14:R. M. Farr , The Roots of Modern S ocial Psychology : 187221954 , Oxford : Blackwell , 1996 , p. xi.

注15;A. P. Fiske , S. Kitayama , H. R. Markus and R. E. Nisbett , “The Cultural Matrix of Social Psychology ," in D. Gilbert , S. Fiske and G. Lindzey , eds. , The Handbook of Social Psychology , 4th ed. , vol. 2 , Boston : McGraw-Hill , 1998 , pp . 915-981.

注16:J . T. Jost and A. W. Kruglansk ,“The Estrangement of Social Constructionism and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 History of the Rift and Prospects for Reconciliation ,"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Review , vol. 6 , 2002 , pp. 168-187.

注17:D. Abrams and M. Hogg , “Metatheory : Lessons from Social Identity Research ,"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Review , 2004 , vol. 8 , pp . 98-106.

注18:H. Tajfel and J . C. Turner , “The Social Identity Theory of Intergroup Behavior ," in S. Worchel and W.G. Austin , eds. , Psycholog y of I nterg roup Relations , Chicago , IL : Nelson2Hall , 1986 , pp . 7224.

注19:J . C. Turner , M. A. Hogg , P. J . Oakes , S. D. Reicher and M. S. Wetherell , Rediscovering the Social Group : A Self Categorization Theory , Oxford : Blackwell Publishers , 1987 , pp. 42-67.

注20:“去个性化”不等于“去个人化” (de-individual) 。后者是指匿名产生的放弃责任, 而前者是指个人特性的消弭。

注21:M. Hogg , “Social Identity Theory ," in P. J . Burke , ed. , Contemporary Social Psychological Theories ,Stanford , CA :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 2006 , pp . 111-136.

注22:杨国枢:《我们为什么要建立中国人的本土心理学?》,《本土心理学研究》(台北) 1993 年总第1 期, 第6 —88 页; 参见杨中芳:《如何研究中国人: 心理学研究本土化论文集》, 台北: 远流出版公司, 2001年, 第321 —434 页; 参见叶启政:《社会理论的本土化建构》,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

注23:李庆善主编:《中国人社会心理论集》, 香港: 时代文化图书公司, 1993 年, 第1 —82 页。

注24;Hsu F. L. K. , “Psychological Homeostasis and Jen : Conceptual Tools for Advancing Psychological Anthropology ,"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 vol. 73 , 1971 , pp. 23-44.

注25:Ho D. Y. F. , “Relational Orientation and Methodological Relationalism ," Bulletin of the Hong Kong Psychological Society , nos. 26-27 , 1991 , pp. 81-95.

注26:杨国枢:《中国人的社会取向: 社会互动的观点》, 杨国枢、余安邦主编: 《中国人的心理与行为———理念及方法篇》, 台北: 桂冠图书公司, 1993 年, 第87 —142 页。Yan Yunxiang , “The Culture of Guanxi in a North China Village ," The China Journal , vol. 35 , 1996 , pp. 1-25.

注27:费孝通:《乡土中国》, 第21 —28 页。

注28:例如, Bian Yanjie , “Guanxi and the Allocation of Jobs in Urban China ," The China Quarterly , vol. 140 , 1994 , pp. 971-999 ; Yan Yunxiang , “The Culture of Guanxi in a North China Village ;" M. M. H. Yang ,Gifts , Favors and Banquets : The Art of Social Relationship in China , Ithaca , N 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 1994 , pp . 1215.

注29:参见杨国枢:《中国人的社会取向: 社会互动的观点》, 第87 —142 页; 翟学伟: 《中国人际关系的特质: 本土的概念及其模式》,《社会学研究》1993 年第4 期; 郑伯埙:《差序格局与华人组织行为》,《本土心理学研究》(台北) 1995 年总第3 期, 第142 —219 页。

注30:费孝通:《乡土中国》, 第28 页。

注31:费孝通:《乡土中国》, 第23 页。

注32:参见杨宜音:《自己人: 一项有关中国人关系分类的个案研究》, 《本土心理学研究》(台北) 2001 年总第13 期, 第277 —316 页。

注33:转引自杨宜音:《自己人: 一项有关中国人关系分类的个案研究》, 《本土心理学研究》(台北) 2001 年总第13 期, 第277 —316 页。

注34:理查德·尼斯贝特:《思维的版图》, 李秀霞译, 北京: 中信出版社, 2006 年, 第87 —88 页。

注35:费孝通:《乡土中国》, 第22 页。

注36:参见中国文化书院文化委员会编:《梁漱溟全集》第3 卷, 第80 页。

注37:参见杨宜音:《文化认同的独立性和动力性: 以马来西亚华人文化认同的演进与创新为例》, 张存武、汤熙勇主编:《海外华族研究论集》第3 卷, 台北: 华侨协会总会, 2002 年。

注38:J . H. Liu , R. Goldstein2Hawes , D. J . Hilton , et al. , “Social Representations of Events and People in World History across Twelve Cultures ," Journal of Cross Cultural Psychology , in press.

注39:杨联升:《报———中国社会关系的一个基础》,《中国文化中“报”、“保”、“包”之意义———钱宾四先生学术文化讲座》, 香港: 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 1987 年, 第49 —50 页。

 

原文出处:《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