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业的四项基本原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2:16:10
美国商业的四项基本原则是:自由竞争,反对垄断;市场至上,客户至上;商品面前,人人平等;合法经商,诚实为本。
一、自由竞争、反对垄断
自由竞争与商业垄断是相互对立的,自由的市场与垄断的市场也是相互对立的。每一个商人都想垄断。今天美国每一家公司都在想方设法垄断市场,或者在做着垄断市场的美梦。但美国商业的第一条原则首推反对垄断,鼓励市场自由竞争。
自由竞争包含如下内容:
1.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任何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做他想做的生意。
2. 生意机会、人人平等:前一条中有两个假定条件,但同时也代表了另外一层意思,即在同样的法律条件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换而言之,只要是别人能做的生意,您可以大胆地问政府,为什么我不能做?
3. 亏本与赚钱,政府不管:作为一方政府,当然希望此地生意兴隆,百业兴旺。但政府的职责只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给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过问别人如何做生意,会不会赚钱,已是越权行为。弄不好,会给政府招来麻烦。
在这种竞争条件下,您可以看到美国什么生意都有人作,生意开门与关门,乃司空见惯,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而生存下来的便是最优秀的。美国最优秀的公司则是全世界最优秀的公司。
然而,自由竞争,并不能确保垄断不可能存在。很多公司不但有这种愿望,而且有这种能耐。如果法律不从正面禁止垄断,自由竞争便很难实现。
反垄断,首先反行业垄断。无论您的技术再先进,资金多雄厚,管理多科学,独霸天下便是不允许。许多大公司的合并便因有制造市场垄断之嫌而被美国联邦政府否决。许多大公司被美国政府强行分立。
反垄断,其次要反地域性垄断。不管您的根基多牢固,地盘多坚实,在一个地盘上就必须有几家,甚至多家公司共同竞争。典型的例子便是在一个十字路口如果有四家加油站,那么每一家都分属不同的公司。不可能一家把四个路口都占了。
反垄断,还要反对政府参与竞争。在美国只在很有限的领域才有政府办的公司。因为,美国人坚信只要政府参与竞争,商业便无自由与公平可言。如无商业自由与公平,经济便失去了其生命力。既扼杀了民间公司的生机,也造成了政府公司无穷的腐败与腐烂。
二、市场至上、客户至上
市场与客户可以说是同一含意。有市场便有客户,有客户便有市场。 拥有了客户和市场,便拥有了企业致胜的法宝。美国人对市场与客户的理解或奉行的原则是:客户永远是对的,客户就是上帝;经商的目的是用最低的成本为客户提供最好的商品,从而也实现自己的利润。
客户永远是对的,在美国商人看来,客户有任何意见和不满,都有原因。商家首先应安慰客户,并查明原因。这里最重要的是:先安慰客户,让客户稍安勿躁,化解矛盾,而不是扩大矛盾。商家永远不能跟客户争吵或理论,只能耐心解释,只能让步。与其在对的面前坚持对的,而维护自己的利益,还不如在对的面前承认自己还有不足之处,而赢得一客户。商家应让每一个客户满意,商家应争取每一个客户回头。市场就是靠每一个客户组成的。您在美国购物,在三十天、六十天、九十天之内可无条件、不用找任何理由或藉口退货。这是一种常规。因为商家认为人们之所以会花时间来退货,肯定是商品有问题,或客户真的不需要这一商品。
客户至上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即商家必须想方设法用最低的成本,为大众提供最好的商品。在某一时期商家完全可以凭借其技术而操纵价格,以获取最大的利润。但美国商人往往认为这是下策,而不是什么高见;这是在玩弄雕虫小技,而非在追求百年大业。与其凭一时之能,从客户身上捞一把,还不如把爱留在客户心中,让他永远买您的产品。
三、商品面前人人自由而又平等
商品社会的商品有其最高的运作规则,即:一方要买,一方要卖;买方要买最便宜而又最好的,卖方则要尽量多赚一点钱或少亏一点钱。商品必须有市场,否则再好的商品也没有人要,再便宜的商品也没有人要。市场调查、市场研究、市场开发是每一个商家必须做的而且要做得非常准确的事。美国也有诸如苹果电脑、王安电脑因市场不对而陷入困难的。
商品不但要有市场,而且要用最好的质量、最便宜的价格去占领市场。质量与价格是商家之间永远争斗不完的话题。在美国,摊派、走后门、拉关系搞推销似乎不能让人理解,也不可能存在。买卖完全是自由的,买什么、卖什么完全由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决定。没有人会强迫您,也不可能有人强迫您卖这个或买那个。一件商品只有在市场上经得起考验,才有其存在的价值。一个公司只有生产或经营有人愿意掏钱买的商品才能生存并发展。因为美国把自由竞争奉为其最高的商业原则。商品买卖是绝对公平而又自由的交换。没有人会为贪小便宜而吃大亏。
四、合法经营、诚实为本
无商不奸、无商不诈、为富不仁,这似乎是百姓对商人的印象。不奸不诈,不违法、 犯法,老老实实,哪能赚钱?哪能赚大钱?这也是不少商人奉行的原则。但美国人认为做生意要做诚实与合法的生意,做大生意更是如此。
客户永远是上帝。人民大众永远比你一两家公司聪明。玩弄一些价格游戏、玩弄一些促销花招,会得一时之利。但终难成长久大业。况且,玩得不好会弄巧成拙,甚至玩火自焚。
法律为每一个人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每一个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行事。美国也确实有人想犯法,并且也有人在犯法,但终究不可能成大事、相反可能误了大事,甚至断送了公司的生命。因此绝大多数商家还是奉行合法经营的原则。比如在美国购物,每一个人须付销售税(Sales Tax)。十元的物品,外加5%的税。您得付10.50元。五毛钱的税先付给商店,商店再结算给政府。似乎没有人说不愿意付税,也没有商家说可以不收税而招徕顾客,或者收了税而不交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