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的镇反运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4:49:34
解放初的镇压反革命运动
“镇压反革命运动”。这应该算是个专用名词,简称“镇反”,特指发生在五十年代中国大陆的一场镇压运动。
镇压理由:为稳固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镇压一切反革命分子对新生政权的猖狂进攻。
镇压对像:土匪(匪首、惯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这五类人。
1950年7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一切反革命活动必须及时地采取严厉的镇压。各地采取了不同的措施给予具体实施。同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针对“镇反”运动中存在的右倾倾向(不抓、抓而不杀的消极现象),作出了《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中的右倾偏向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全面介入,纠正对反革命分子“宽大无边”的偏向,全面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者受奖”。这时候“镇反”工作便趋于恐怖。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镇反”的方针、政策,规定了处理反革命案件的原则和方法,为镇压反革命提供了法律武器和量刑标准。“镇反”工作很快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起来,并形成了一个高潮,从上到下,加快了捕杀反革命分子的进度。杀人高峰期大约在1951年春夏形成,几乎所有地域的基层群众纷纷起来控诉和检举反革命分子的活动,投入了这场杀人运动。在此间,毛泽东有过多次重要批示,为镇压反革命运动制定了方针和政策。中央的态度十分明确,就是要以“铁手腕”坚决、彻底地镇压反革命!在这其间,杀人如同儿戏,有的地方出现了乱捕、乱杀现象,呈现出紧张不安和动荡的态势,而且日甚一日。直到1952年5月初,中央才开始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5月9日,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的邓小平,写了一份关于土改、镇反、抗美援朝的综合报告,给毛泽东和党中央。邓小平在报告中说,在镇反和惩治不法地主两个问题上,有些地方发生了控制不严的毛病,上面开始收缩,而下面继续杀人。毛泽东在这里批了一句:“中南区也发生此种现象,也是控制不严的结果,必须记得这个教训,千万不可重复。”在谈到杀人批准权的问题时,毛泽东批示:“必须无一例外地一律收回到省委或区党委。”这份报告转发到中南、西北、华北各局,并请叶剑英等人转华南分局、广东省委领导。毛泽东还在5月份修改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时,以斩钉截铁的措辞指示:“为了防止在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发生‘左’的偏向,决定从6月1日起,全国一切地方,包括那些至今仍然杀人甚少的地方在内,将捕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地委专署一级,将杀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省一级。任何地方不得要求改变此项决定。” 全国的镇反旋风,在经过一轮摧枯拉朽的扫荡之后,开始转入较为理智的收缩期。
镇压方式:采取“杀、关、管”三管齐下的方式。
具体例证:以广东为例。五零年七月份刚开始,跟其它地方一样,以为只是一场普通的政治清理及甄别运动,后来发现,不猛烈杀人是过不了关的。为了提高效率,广东政府决定把杀人批准权下放到地委一级。被杀人物包罗万象,那些在解放前当过伪乡长、伪区长、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县参议员的旧党政军人员,土豪恶霸,公开搞破坏、暗杀的特务,首当其冲成为镇压对象,纳入捕杀之列。那时候,几乎每天,人们都会看见大卡车满载五花大绑、插着木牌、判了死刑的反革命分子,在武警和民兵的严密看守下,在群众排山倒海的怒吼声中,一辆一辆驶往刑场,枪声此起彼落……大批呈报审判案卷,像雪片似的呈报到地区和省的司法机关。如果杀人不严厉,会当做右倾对待。即便如此,1951年3月,拥有生杀大权的中共广东军区委员会的工作组,在珠江、北江等地检查工作时发现,这些地区的“镇反”还过于右倾。他们以英德为例作了说明,那里有53名在押的罪大恶极者未加处理,其中一匪首曾杀害土改工作队员及革命群众,拘押年余,仍在看守所关着。群众提出控诉,也被置之不理,后经人民代表在县人代会上提出控诉,始批准处决,但仍未执行。工作组将检查时得来的情况,形成了一份工作报告,送达中共中央办公厅。毛泽东在这份报告上批示,要求省军区派遣工作队,对各区、各县“加以检查和帮助当地的镇反工作,坚决而正确地执行镇反任务。”地区镇反结束的两个必备条件是,一、五方面的敌人,应该杀的已经杀了,应该关的已经关了,应该管的也基本管起来了,因而民愤平了,社会秩序安定,基层组织纯洁。二、群众已经充分发动起来,普遍受到了教育,觉悟程度及政治警惕已经提高,绝大多数群众敢于检举、控告、管制反革命分子,生产情绪高涨,在镇反运动中已经涌现出一定数量的积极分子,并建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
据有关材料显示,在历时三年的镇反运动中,仅广东省共逮捕了十几万人,处决了几万人。  http://www.enoya.com/junshi/et3274082.html )
结果评述:历时两年多的镇压反革命运动,范围涉及到全国几乎所有地区,从基本上肃清了国民党残留的反革命势力,并清除了一批帝国主义间谍。曾经猖獗一时的匪祸,也已基本扑灭,使我国的社会秩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安定,有力地支持、配合了土改运动和抗美援朝战争。
我的认识:现在来看,所谓“镇反运动”,实际上是一场打着“打击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旗号、进行的一场阶级报复运动。这个阶级报复的过程持续了至少两年时间,范围涉及全国,是中国有史以来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这场运动的支持、授意、发动者,应该归功于毛泽东及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是他们直接指示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镇反条令,毛泽东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影响着“镇反运动”的全过程。从具体实施来看,采取的是“先镇压、后进行法律补充”的倒置式办法,补充法律依据也只是为了更快、更多、更严厉的镇压这种阶级异己分子,而不是为了宽宥这些人。以“革命”的名义革掉了“反革命”的命,具体有多少条,我们有办法却至今没办法去考证(我在兰州隍庙的地摊上发现了许多基层市县镇压反革命的一些审判资料,这些发生时间并不算长久的原始档案,已经开始公开地、人为的处理、消毁掉了,有人不想也不愿意将这段历史追究清楚),应该是创了历史记录的。我想,即使是当年有幸没有被从肉体消灭掉的那些漏网之鱼,在今后慢长的阶级斗争中,仍然逃脱不了被迫接受非正常死亡的悲惨命运。“镇反”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也不是一年两年的问题,在中国共产党统治的历史当中,贯穿于执政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