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环节两税优惠从严调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3:28:03
信息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在新一轮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楼市调控政策密集推出的大背景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从10月1日起,对此前执行的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进行从严调整。
  根据这个《通知》的规定在契税政策方面,新政策如下: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对比此前执行的财税部门分别于1999年和2008年出台的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尽管优惠幅度相同,但“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这一限定条件为此次新加内容。

《通知》还规定,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通知》明确指出,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在个人所得税政策方面,新政策如下: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而此前的政策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房地产交易环节两税优惠从严调整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三部门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7号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7号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94号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94号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2010年9月29日) 关于调整市区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金市地税政函〔2010〕14号 房地产契税所得税优惠调整 个人购房契税及个税优惠调整等新规今起实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 车辆购置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