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赔偿额的计算-商标保护法律依据-2009-6-10-环猎商业调查服务公司以技术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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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猎调查网机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有以下几种确舫式:(1)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3)协议赔偿额: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4)法定赔偿额: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应当注意的是,前述几种种赔偿额计算方式中,前两种方式是基本方式,由权利人选择这两种方式之一,人民法院应根据权利人选择的方法计算赔偿数额。在前两种方式难以适用的情况下,如果对当事人之间就这两种方法以外的方法计算本案赔偿额达成一致,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许。在侵权获利和被侵权的损失均难以确定,且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能适用法定赔偿。《商标法》第56条关于赔偿额的规定是商标法2001年修改时增加的内容,毫无疑问适用于2001年12月1日(商标法修改决定生效之日)以后发生的侵权行为。但是,在2001年12月1日前发生的侵权行为但法院在2001年12月1日尚未作出判决的,是否适用本条?对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发生的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于该决定施行时尚未作出生效判决的;参照修改后《商标法》第56条的规定确定侵权赔偿额或者免除销售者的赔偿责任。依据指引: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2日发布)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第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第十五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第十六条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应当准许。  第十七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2002年1月9日发布)第八条对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发生的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于该决定施行时尚未作出生效判决的,参照修改后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