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巨的选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8:19:16
 

  当我看到《二十四孝·埋儿奉母》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的脑子里首先转悠这样一个词“选择”。埋儿奉母的故事内容是这样的,晋代隆虑(一说河内温县)有个叫郭巨的人,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这个故事有点神话的味道,并且也没有言及郭巨两个弟弟的情况,只单方面描述了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的愚孝,并且是把孩子不当生命埋掉的封建社会所宣传的愚孝思想。在考虑这个问题的同时,我想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我将怎么办,一方是父母,一方是子女,而牺牲自己则全家老小可能都要饿死,在这种没有其它办法的情况下,这个问题的选项,成了艰巨的问题。这里郭巨选择了“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但此儿非彼儿,郭巨的这种选择也许是无可奈何的作为,这种选择还真有点残忍到我没有办法选择的地步。但耐人寻味的结果是这个故事的结局,人们用“天”来解决了这个问题,让“孝”变的美好和诱人,“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天赐”承载了人们对“天”的期盼,“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又成了人们对社会“孝”所具备环境的一种要求。

  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又突然想到了前几年发生的一件旧事,在安徽省立医院有个乡下来给儿子看病的父亲,当得知儿子的病没有治疗的希望时,他选择了把儿子溺死,这个事件轰动一时,好象这个杀死孩子的父亲还被判了刑。谁愿意轻易剥夺自己孩子的生命,当这个父亲在面临变卖家产直至倾家荡产还是看不好自己孩子的病及让他死了算了的两难选择中,他选择了直接结束孩子的痛苦和减少活着人的负担这个结果,这个选择当然也让这个父亲承载了双重的痛苦。

  妻子常常唠叨所打工的医院经常发生看不起病的患者放弃治疗的情况。我只是默默的听着,蝼蚁尚且有偷生的希望,何况是万物主宰者的人类。对于这些事件和这些人的选择,我想,在“天”还没有感动的情况下。人民的选择恐怕只有让自己承载更多的痛苦,在面临郭巨类的选择的时候也只有埋葬不懂事的儿女来满足帝王们宣传“孝”道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