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曾志伟:陈冠希应该道歉(南方都市报 200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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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曾志伟:陈冠希应该道歉 出席政协会议后回答记者追问
2008-02-17 10:34:18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严艳 彭美

图:记者包围香港委员曾志伟,就不雅照片事件向其发问
出席政协会议后回答记者追问,表示社会应借此事件好好检讨
2008广州两会
昨天上午,广州市政协大会一结束,身为香港艺人协会前会长的香港委员曾志伟立刻陷入记者的包围之中,被追问起近期香港艺人不雅照片的有关问题。
曾志伟表示,在以前的社会,很多不良杂志的报道,我们可以让它停刊,但是在现在的网络社会里,我们都有点无所适从。他表示,这件事情是对整个社会的一次好好的检讨,所以在香港,大家都将此事件当成一个教材。
当问及对当事艺人的看法时,曾志伟认为,他们已过了十八岁,所以无需批评,应该要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他们自己也清楚整个事件是怎么回事,只是想不到会被别人传出去。”
至于陈冠希应不应该出来道歉,曾志伟表示,陈冠希自己会处理。“就算他不向公众道歉,他也应该跟几位女受害者道歉。我个人觉得,他应该尽早出来,跟大家真诚地说几句话,要真诚地向大家表达自己的心情。”
曾志伟强调,事件不会对香港演艺界造成负面影响,因为这只是个别艺人的事件,代表不了整个演艺界。
曾志伟还调侃道,“至今我也想不清楚,以后还敢不敢拿电脑去维修呢?”
与上次阿娇被偷拍不同,不雅照片事发之后,香港演艺界选择了集体沉默,对此,曾志伟解释称,很多艺人不说话是因为现在警方和政府都关注这个事件,其中可能涉及到刑法;而且上次大家都支援阿娇,是因为上次真的是偷拍,而这次,大家都可能意识到这个事情是真实的。
就有人认为香港警方选择性执法一事,曾志伟认为,政府的处理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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