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论阳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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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论阳刃

     阳刃者,劫我正财之神,乃正财之七煞也。禄前一位,惟五阳有之,故为阳刃。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刃宜伏制,官煞皆宜,财印相随,尤为贵显。夫正官而财印相随美矣,七煞得之,夫乃甚乎?岂知他格以煞能伤身,故喜制伏,忌财印;阳刃用之,则赖以制刃,不怕伤身,故反喜财印,忌制伏也。

    阳刃用官,透刃不虑;阳刃露煞,透刃无成。盖官能制刃,透而不为害;刃能合煞,则有何功?如丙生午月,透壬制刃,而又露丁,丁与壬合,则七煞有贪合忘克之意,如何制刃?故无功也。

    然同是官煞制刃,而格亦有高低,如官煞露而根深,其贵也大;官煞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浅,其贵也小。若己酉、丙子、壬寅、丙午,官透有力,旺财生之,丞相命也。又辛酉、甲午、丙申、壬辰,透煞根浅,财印助之,亦丞相命也。

    然亦有官煞制刃带伤食而贵者,何也?或是印护,或是煞太重而裁损之,官煞轻而取清之,如穆同知命,甲午、癸酉、庚寅、戊寅,癸水伤寅午之官,而戊以合之,所谓印护也,如贾平章命,甲寅、庚午、戊申、甲寅,煞两透而根太重,食以制之,所谓裁损也。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官煞竞出 ,而壬合丁官,煞纯而不杂。况阳刃之格,利于留煞,所谓取清也。

    其于丙生午月,内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带财佩印,若戊生午月,干透丙火,支会火局,则化刃为印,或官或煞,透则去刃存印,其格愈清。倘或财煞并透露,则犯去印存煞之忌,不作生煞制煞之例,富贵两空矣。  

更若阳刃用财,格所不喜,然财根深而用伤食,以转刃生财,虽不比建禄月劫,可以取贵,亦可就富。不然,则刃与财相搏,不成局矣。

简注:

一、阳刃在原命局中的逆用方法:

       1、官或杀制服刃:宜财印随官杀,并且不宜制杀、合官杀(杀一般宜制服,但是阳刃格例外)。

       2、阳刃带伤食:有印护官杀,或者官杀太重而导致制刃太过时用食伤制住官杀,或者重官、重杀、混杂时要取清,此时可以有食伤。其中官杀混杂时要取清留杀更好。

       3、阳刃用财:必须有食伤化生,但仍然是就富不就贵。

       4、戊土生于午月,干透丙丁、支会火局,则化刃为印。

二、原文中的例子:

  

 

1、丞相 己酉 丙子 壬寅 丙午

      官透有力,财旺又能生官。

   2、丞相 辛酉 甲午 丙申 壬辰

      透杀根浅,财印助之。

   3、穆同知 甲午 癸酉 庚寅 戊寅

      寅午化官制刃,癸水伤官制寅午合化官,戊土合制癸水,为刃格用官逢伤,而印星护官。

   4、贾平章 甲寅 庚午 戊申 甲寅

      杀星两透并且根重,制身太过,用食神庚金略制之。

   5、丙戌 丁酉 庚申 壬午

      官杀竞出,丁壬一合,格局取清,留丙火杀星,更合阳刃格局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