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共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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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日(中国农历辛亥年八月十九日),孙中山先生领导辛亥共和革命,推翻满清、结束帝制,创建了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中华民国,英译为:Republic of China 。与此中英对译相同的国家还有韩国,韩国全称大韩民国,英泽为:Republic of Korea 。
在亚洲,中华民国是第一个开始走向共和的共和国,这实在是华夏之光,中国历史上的任何物质发明都不可与之同日而语!一个少数部族对全体汉民族的二百六十多年的君主专制统治被推翻,中国曾存在了两千一百年的君主帝制因此而结束。也因此,中国在政治上从没有总统、国会、政党,到有了总统、国会、政党。仅一九一二年,即中华民国元年,中国出现的新政党,在民政部已注册者即达85个,政治团体22个。各种政党合法并存,和平竞争,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基本上得以维系,各类法政学校遍布全国。以宋教仁为代表的民主革命家,力图通过合法斗争的手段发展政党政治,组织政党内阁,获得了很大成就。(参阅《中国近代史》,中华书局,北京,1983年四月第三版)
一九一二年四月一日,中华民国临时总统孙中山本“天下为公”的理想,为人民福祉与国家统一,在袁世凯“永不使专制政体复行于中国”的保证之下,将临时总统让给了袁世凯。这是中国历史上自有尧舜相让的政治美谈以来,唯一的一次对“天下为公”的身体力行。但袁世凯得到了临时总统的大位之后,就象拿破仑一样,仗着他的军事实力,开始紧锣密鼓地开始了复辟帝制的倒行逆施。
一九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袁世凯终于公开复辟帝制,推翻中华民国,建立“中华帝国”,复辟君主专制制度。全国人民因宝爱共和、厌弃专制,奋起反对复辟,袁世凯的中华帝国仅存活八十三天即被推翻。因此,中华民国被袁世凯灭亡了八十三天。
一九一七年七月一日,张勋拥满清逊帝宣统复辟满清和君主制度,宣统颁诏天下废中华民国国号与国体,全国人民犹因痛恨满清、向往民国,举国上下,同仇敌忾,满清复辟十一天即失败流产。中华民国因此又灭亡了十一天。
一九一七年至一九二八年,一方面是军阀混战毁法祸国,一方面则是中国人民持续护国护法,直至北伐打倒军阀成功,特别是一九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张学良在东北宣布“易帜”,中华民国开始走向初步统一。其间,由于任何一家有野心的大军阀,都不敢再作推翻中华民国的尝试,只敢在民国的国号与国统之下,“假共和之名义,以行专制之实”(孙中山语),中华民国的共和法统虽然混乱了十七年,但中华民国国号与国统尚存。
中华民国成立后,中国从只有晚清的专制改良型经济,到终于可以建立自由的市场经济。建国之后短短的八年间,其产业投资总额已经超过晚清改革开放四十年投资的总和;中国从人民只能享有有限度的思想舆论和出版自由,到思想舆论出版自由的全面开放,辛亥之后的人民已经完全可以做到——上可以批评总统,下可以揭露时弊,这是袁世凯复辟帝制仅仅八十三天就只能被全国人民“气死”的根本原因;中国从文化的相对自由,终于走向了对多元文化的大开放,白话文运动发动在辛亥之后,新文学运动成功在辛亥之后的不争事实,已对此作出了最有力的证明。
至一九三七年,各种民营报纸已达1031家,各种民办刊物已有1518种,公、私营电台78家,公、私营通讯社520家。著名的通讯社如“国闻通讯社”、“申时通讯社”;著名的报纸如《申报》、《大公报》、《国闻日报》;著名的出版机构如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世界书局等均为私营。
一九二九至一九三七年的十年间,中国的思想、文化和学术界呈现一派真正的百家争鸣与百花齐放的局面,并获得了足以标傲历史的巨大成就。一方面,各种流派、各种社团、各类刊物杂然纷呈,一片繁荣景象;另一方面,成熟的作家和作品至今仍标傲于中国现代文学史。
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一年,于世界经济萧条期间,中国新设立工矿企业达六百六十家,资本总额达2.5亿多万圆,其发展速度已经超过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民族工业发展的辉煌时期。
一九二七年至一九三七年间,中华民国虽处于外患内忧交相煎迫的境地,但是,自由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同时加强军事工业发展,取得了立国和建国的巨大成就,并奠定了八年长期抗战的基础。
一九二七年至一九三七年这十年间,国民政府的财力虽然有限,但仍积极坚持进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建设,部分建设且获得显著成效。因此,后来有学者称这一历史时期为中华民国的“十年黄金时代”。

“九一八”事变后,一九三一年十二月,蒋中正先生接见请愿学生。

一九三六年五月五日,蒋中正在南京国民会议开幕式上,宣布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一九三七年七月十七日,蒋中正在庐山发表演说,宣告对日抗战开始。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蒋中正在日本政府正式宣
布投降后,向全国军民及世界人士发表广播演说。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十五日,美国驻中华民国大使赫尔利于返
国述职前,在重庆与进行会谈的蒋中正、毛泽东等人合影。

一九四六年一月十日,各党派于重庆举行政治协商会议,蒋中正亲临主持开幕式。

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制宪国民大会在南京召开。 蒋中正
代表国民政府,由大会主席吴稚晖手中接受《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蒋中正于南京签署颁布中华民国宪法命令。

二○○○年五月二十日,陈水扁发表演说,宣示“四不一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