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祭和3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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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祭和3年祭 2009-11-01 12:22
  • 馬六甲客家人百日兼合爐祭,在大門張掛紅布,並在當天立案祭祀天地神明。(廖銘安提供)

  • 麻坡的3年做功德,多位先人衣物安排在椅子上,並有盥洗器物,經道士誦經就把先人超度了。(黃卉君提供)

  • 檳城的週年合爐祭。(戴金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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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談到人逝世後的祭祀,由開始的朝夕奠到7日、49日、百日祭。今天要談的是週年祭及3年祭。

《周禮》云:“大祝要像掌管國事那樣地主持將死者神主附入祖廟的祔祭,13個月小祥的練祭和25個月大祥的祥祭。”《儀禮》:“一週年時舉行小祥祭”“兩週年時舉行大祥祭”;“大祥祭之後一個月,舉行禫祭。”《禮記》:“卒哭之祭,稱為‘成事’。從這天起,吉祭取代了喪祭。次日,奉神主入祖廟,使其神祔於死者的祖父。變喪祭為吉祭,直至祔於祖廟,必定在卒哭這天連接。孝子不忍親人的靈魂一天無所依歸。”;“殷人在週年練祭之後舉行祔祭(新逝者與祖先合享之祭),周人在卒哭後舉行祔祭。孔子認為殷人的禮法好。”

上述的小祥祭,就是週年祭,福建人通稱“對年”。所謂13個月小祥,那是傳統的算法,即是12個月而已。大祥祭就是3年祭,所謂25個月(民間通稱3年),其實僅是24個月而已。至於祔祭,即現在的“合爐”祭,將逝者香火合祀在祖先的香爐內。古代的禫祭通常是在大祥祭之後的兩個月或一個月才舉行,禫祭是脫孝(孝服)之祭禮。

現代的祭祀方式已隨時代而衍變,目前還可以見到華人民間有週年及3年祭。至於合爐祭在什麼時候呢?《禮記》說,孔子認為合爐應該在週年的時候,而我們民間也是選在週年,現在有些人家縮短日期,提早在49日或百日祭時順便舉行合爐。

脫孝祭在我國已經混合在其他祭日當中,以前多在3年祭時順便脫孝,如今紛紛改在49、百日或週年祭時一起舉行,或與合爐祭也一起來,一次過完成之。現在的許多人家已經是完全不帶孝了。古代脫孝祭後就由喪轉吉,一切恢復平常生活。

由此可見,民俗是會隨時代環境而改變。而今的孝期從古代的3年(24個月)逐漸簡化到只有一年,或百日、49日不等。雖然孝期縮短了,可是我們還保存兩週年不可過喜慶節日的傳統規制,待兩週年後才算孝期結束,此後只需在大節日及先人忌日祭祀之。

從儒家典籍上瞭解到,古代人們在兩週年的守孝期間規制非常嚴格,比如不可嘻笑、不可歌唱、不可彈琴、不可飲酒、不吃美味、夫妻不可同床等等,甚至鄰居有喪事殯殮,也不可唱歌。如今這些規制幾乎消失殆盡,可見民俗是會隨時代環境及人們的思想觀念而轉變。

我們無須食古不化地吸收古人的嚴格規制,也不可完全放棄民俗傳統。對於現代的孝期應該是多少日?個人認為尋歡作樂之事,不妨在7天後才行!長輩逝世了,最少7天的孝期為他們認真守孝是應該的吧。至於過喜慶節日,還是等到兩週年過後才來慶祝吧。

民間裡盛行聘僧道“做功德”超度逝者,此乃佛道二教的東西,與儒家無關係。早期出殯後回家就佈置“飯亭”供奉逝者,然後“做功德”直到功德圓滿。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做功德的,通常視其經濟條件,富有者才做得起。如今北馬有些人家選擇在出殯前做功德,或在49日、週年不等日期做之。南馬多數是在逝後週年或兩週年才做功德。

星洲日報/田野行腳.李永球.200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