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林业厅就华南虎事件致歉后媒体的评论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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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厅提前道歉露出“狐狸尾巴”
2008-02-06 02:11:26 来源:新华社(北京)
记者4日晚从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获悉,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2月4日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致歉信说,“举行此次新闻发布会,我们既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也未对华南虎照片拍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2月5日新华网)
华南虎照片是真是假,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尽管陕西省林业厅一再声称华南虎照片真实无疑,甚至林业厅一位副厅长拿乌纱帽作为赌注以证实华南虎照片的真实性,也无法让公众放弃对华南虎照片真实性的质疑。就在国家专业鉴定机构介入对华南虎照片鉴定程序且尚无结果的情况下,陕西省林业厅突然站出来向公众道歉,公众不得不又一次提出质疑,无鉴定结果而提前道歉说明了什么?
无鉴定结果提前道歉,表面看来是聪明之举,因为倘若等鉴定结果宣布华南虎照片是在 造假,到那时再道歉就会更被动,更没面子。然而,聪明反被聪明误。在最终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道歉恰恰露出了“狐狸尾巴”,这是否说明提前道歉者知道那张 照片是张假照片?是否说明提前道歉者在华南虎照片造假问题上是明知故犯?是否说明其行为突破了最起码的道德底线,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鉴定结果公布之日,答案将不言自明。
同时,我们发现无鉴定结果的提前道歉,不仅毫无诚意,而且混淆视听。道歉中关于“缺乏实体证 据”之说,仍在推卸通过宣布华南虎假照片以欺骗公众发现了华南虎的造假责任。人们不由得要问,难道有了“实体证据”,就可以证明华南虎照片不是在造假吗? 华南虎“实体证据”与华南虎照片造假完全是两码事。即使陕西省林业厅现在在野外发现了华南虎,并拍到了真实的华南虎照片,也不能由此证明原先那张华南虎造 假照片不是在造假,也无法推卸以造假照片欺骗公众的责任。这种毫无诚意的道歉,公众是无法接受的。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杨金溪)
陕西林业厅道歉避重就轻 虎照真伪该给明晰说法
2008-02-06 02:08:17 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中新社北京2月6日电 陕西省林业厅四日就华南虎事件向社会公众致歉,但细心的人们发现,整封道歉信避重就轻,并未涉及公众最为关心的虎照真假问题。
陕西农民周正龙自称其在二00七年十月三日用相机拍到一只老虎。十月十二日,陕西省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证实周正龙拍到的正是从人类视线中消失了二十一年的野生华南虎,并公布了两张照片。照片一经公布,举国上下为之震动,随之照片遭到网友及有关专家的广泛质疑,虎照真假亦演变成为波及全国的一场公众事件。
十一月底,网易公司委托国家级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华夏物证鉴定中心、民间最权威的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享誉国际的刑事鉴定专家李昌钰分别对陕西华南虎照进行鉴定。十二月月二日,两家机构和李昌钰都公布了对“周老虎”的鉴定结果。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论是:送检四十张数码“野生华南虎”照片中,六号和三十号数码照片中的“老虎”与样本照片中的“老虎”一致,其余数码照片检验条件不理想。报告中提到的“样本照片”即浙江义乌出品的“年画虎”。
尽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周正龙拍摄到的华南虎是“伪老虎”。但是,一直力挺周正龙的陕西省林业厅官员却坚称华南虎照片是真的。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在接受《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甚至表示,如果华南虎照片是假的,他将引咎辞职。
有意思的是,陕西省林业厅道歉信并未就公众最为关心的虎照真假道歉,而是就新闻发布会的程序问题大做文章。道歉信说,“二00七年十月十二日,我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镇坪县发展野生华南虎,并公布了周正龙拍摄的两张华南虎照片。此后,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两张照片引起了公众的质疑,成为社会舆论的热门话题。
举行此次新闻发布会,我们既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也未对华南虎照片拍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
有舆论认为,尽管陕西林业厅道歉的原因让人有点不能接受,但是,陕西林业厅毕竟开始向公众认错了,那些支持周正龙的官员们,恐怕也丧失了“力挺”的底气。而更重要的是,虎照真伪问题应该给公众一个明晰的说法。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赵胜玉)
“华南虎照”追踪:刘持平看“林业厅致歉信”02-06 00:07
龙网讯-常州日报消息 2月3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对陕西省林业厅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进行公开通报批评,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诚恳接受省政府的批评, 并公开了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昨晚,记者专门采访了指纹专家、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持平,他从一开始就关注“华南虎”事件,而且是参与虎照
真伪鉴定的六方专家之一。对于这一结果,他认为“早在意料之中”,虎照真伪的最终鉴定不久就会公布。
尽管陕西省林业厅的致歉仅仅针对新闻发布工作程序,没有涉及照片真伪问题,让广大打虎网友颇感失望。但刘持平认为,从依法行政的角度讲,这么做是正确的。虎照事件中,政府的失误首先在于新闻发布程序错误,什么地方错就从什么地方改起。
刘持平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各级部门应严格遵守的信条。任何事情都要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进行,同时,也要勇于正视工作 中的失误乃至错误,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从而取信于民、服务于民。陕西省林业厅的道歉,虽然来得晚,但还是社会文明、民主、进步的体现。群众都能拿出 “打虎”精神来关注我们的社会,社会才会更加稳定、和谐。
当被问及是否期待最终的鉴定结果时,刘持平自信地说:“最终的结果早已在我的鉴定书上写着。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深知鉴定书的份量。如果没有这点自信,我就不会出具这份鉴定。” (胡越)
(责任编辑:尘子)从华南虎照事件看完善我国信息公开制度
2008年02月06日 08:38:21  来源:新华网
肖华
2月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针对媒体和公众关注的华南虎照片一事,就省林业厅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问题发出通报。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诚恳接受省政府的批评,并公开了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2月5日新华网)
在致歉信中,陕西省林
业厅虽然称违反了《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但有关责任人受到怎样的处罚却只字未提。
在笔者看来,公众难以知道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情况,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陕西省政 府信息公开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等规定中很难找到相关处罚规定。《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指出: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主管机关应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主管机关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或者不 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的;不提供或者不及时更新本机关政府信息目录的;对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隐瞒或者以其他理由拒绝提供的;违反规定收费 的;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如果对照这个规定,华南虎事件很难看出违反了五种情形中那一种,既不属于不履 行主动公开义务,也不属于隐瞒或者以其他理由拒绝提供的,更没有违反规定收费的情形发生。正因为如此,一些相关人员即使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也能宣布 发现了华南虎,即使在许多质疑声中,仍然有一些人肆无忌惮地力挺华南虎是真实存在的。
这种状况不能不反映出我国信息公开制度中存在着一些漏洞。翻开我国有关信息公开的制度,我们不难发现,其最大着眼点是放在如何及时公开上,许多规定对不及时公开或隐瞒不公开的责任人都规定了相关处罚,可是对虚假公开却很少规定该如何处罚。
信息公开有两个基本要义,一是及时公开,二是公开信息不能虚假。可是在实践中,我 们只重视了前者而忽视了后者,正是对后者没有相关制度的约束,才导致了华南虎事件的发生。其实类似的事情不仅仅只有一个华南虎,如有的地方为了骗取更多的 资金,任意扩大灾害损失等等,华南虎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笔者以为,如果没有相关制度约束,恐怕很难杜绝下一个华南虎事件的发生,因为 在虚假、不按程序办的背后,可能存在着许多经济利益。就华南虎事件而言,如果镇坪县真的存在华南虎,建立自然保护区可能就顺利成章了,得到中央的资金投 入,吸引更多的游客自然也就不在话下了。
华南虎事件也许是一个偶发事件,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一旦虚假公开信息泛滥, 或者信息不按相关程序公开,不仅会影响政府形象,降低政府公信力,还有可能在突发事件中影响政府部门的正确决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而,为维护中央大力 推行的透明政府建设,必须制止这样发布虚假公开信息的行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应在相关规定中加大对这类行为的处罚力度,决不能让任何人有制度空子可 钻。
法制网西安2月5日电 记者台建林 因“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在受到陕西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之后,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
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陕西省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此后,会上公布的当地农民周正龙拍摄的两张照片的真伪,引发公众热议。
致歉信说:“举行此次新闻发布会,我们既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也未对华南虎照片拍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
此前,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批评通报,指出陕西省林业厅的做法很不严肃、极其轻率,违反了《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
据悉,2006年1月10日起施行的《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六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及时和便民的原则。《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陕政办发〔2005〕118号)规定:各部门申请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须经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省政府主管领导核准, 由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会同各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应将发布内容、新闻发言人、发布时间及地点、发布范围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备案。
在西安街头,有市民认为,“当今的政府是一个走向务实、心系民众的政府”。还表示愿意接受陕西省林业厅的道歉,并对陕西省林业工作表示“愿意继续支持”。但是也有人表示“不接受这种笼统的道歉”,认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虎照的真假,其次要点名谁在为虎作伥”。
对于华南虎照片重新鉴定的情况,致歉信说:“关于华南虎照片的委托鉴定问题,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的要求,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将继续予以推进,一有结果我们接受国家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并如实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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