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1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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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100题

 

1.党的十七大的主题是什么?
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2.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的五条具体道路是什么?
答:"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中国特色新兴工业化道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3.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条主线,五大建设"是什么?
答: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4.我们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那些方面?
答: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5.什么是科学发展观?
答:科学发展观,是继承和发展了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
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6.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答: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7.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胡锦涛同志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括了六个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8.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新时期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什么?
答: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9.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倡导哪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答:一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二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三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四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五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六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七要秉公执法、廉洁从政;八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10.什么是"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答:八个坚持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理论联系实际; 密切联系群众;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的纪律;清正廉洁;艰苦奋斗; 任人为贤。"
八个反对是: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照抄照搬、本本主义;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独断专行、软弱涣散;自由主义;以权谋私;享乐主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12.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答: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13.新世纪我党肩负的三大历史任务是什么?
答: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

14.什么是党的三大优良作风?
答: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作风、与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

15.什么是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基本原则:(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16.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什么?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什么?
答: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

17."两个务必"是由谁,在什么时间提出来的?内容是什么?
答:"两个务必"是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于西柏坡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上讲话时提出来的。
内容是: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这是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的。

18.什么是政治文明?
答:指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是人类在政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思想、政治文化、政治传统、政治结构、政治活动和政治制度等方面的有益成果。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民主发展的积极成果。

19.党的思想路线什么?
答: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20.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21.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标是什么?
答: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目标是使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民主化和法制化。

22.什么是党的作风?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党的作风通常又简称为党风,是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行动上的表现,是指党的组织及其成员在思想、政治、理论、工作、组织、生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一贯态度和行为。主要体现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诸多方面。

23.新党章中增写了加强监督的哪四项重大制度?
答:一是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二是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三是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四是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24.党员有哪些义务和权力?
答:八项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八项权力: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25.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哪些纪律?
答:(一)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二)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三)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四)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五)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六)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    (七)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八)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九)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十)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26.当前必须坚持的反腐倡廉方针是什么?
答:当前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

27.我们党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经验是什么?
答: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正确方向;二是必须坚持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反腐倡廉新的实践;三是必须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四是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五是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六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

28.我们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什么?
答: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29.当前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30.中央下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提出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到2012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31.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1)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2)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3)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4)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32.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发挥各监督主体作用,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监督?
答:加强和改革党内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作用。

33.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改革?
答:一是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二是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三是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四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五是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

34.当前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呈现哪六大转变?
答:一是由侧重惩治、侧重治标逐步向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转变;二是由被动应急向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发挥法规引导功能的转变;三由制定单一性的法规制度向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体系转变;四是由粗疏型立法向严密型立法转变;五是从侧重制定新法规向立、改、废并举转变;六是由主要靠国内立法向注意与国际接轨转变。

35.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重点内容:(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四)保证党员权力的情况;(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七)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3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了党内监督工作的哪些制度?
答: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十项制度。

37.《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从哪些方面对廉洁从政行为进行了规范?
答:党员领导干部一是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要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机关的政务活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三是要遵守共公财务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四是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五是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六是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38.《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提出了哪八个严禁?
答:一、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二、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三、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四、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六、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得所谓薪酬。七、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八、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

39.党的领导干部应严格遵守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是什么?
答:四大纪律: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八项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央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如下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涣散;(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脱离群众。

40.如何理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江泽民反腐倡廉思想的具体运用;是从严治党方针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制度保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手段。总之,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举措,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步入法制化轨道的重要标志,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保证。

41. 巡视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答: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事前和事中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方式。

42.当前,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哪些方面的监督检查?
答:(1)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2)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监督和奖惩机制,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问题。(3)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落实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4)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着力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5)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在房地产规划、开发建设、销售中以权谋私等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交通、水利等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43.当前,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决和重点查办哪些方面的案件?
答:坚决查办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城市用地和耕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非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破产关闭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处置不良资产、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

44.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应重点抓好哪些突出问题?
答:(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坚决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在证券投资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违规集资建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同时,坚决纠正党政干部集资入股办企业的问题。

45.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纪检监察工作应当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

46.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7.纪检监察机关有哪些主要职权?
答: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主要有: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
行政监察的主要职权: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决定权和其他一些权力。

48.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是什么?
答:一、检查党的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执行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决定、命令等方面的问题。二、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四、受理有关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五、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49.什么是党的纪律?
答: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50.党的纪律的特点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党的纪律特点:是统一的、平等的纪律、自觉的纪律、科学的纪律、铁的纪律;
主要内容:是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宣传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外事纪律等。

51.党纪和政纪处分有哪些种类?
答: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行政纪律处分有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52.对党组织的纪律处分有哪些种类?
答:改组和解散。

53.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是多长?
答: 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54.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多长时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多长时间内不得重新入党?
答: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时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时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55.对违法犯罪的党员的党纪处分,有哪几种情形必须一律开除党籍?
答:(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四)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56.在给党员纪律处分时有哪些情形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答: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有:(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二)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三)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四)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六)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57.在给党员纪律处分时有哪些情形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答: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有:(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二)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三)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五)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六)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5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哪十大类违纪行为进行了规范?
答:一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二是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三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四是贪污贿赂行为;五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六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七是失职、渎职行为;八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九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十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59.预备党员犯了错误怎样处理?
答: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一样,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如果违犯了党的纪律,应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的处理。即:预备党员犯了一般性错误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犯了比较严重的错误、但还没有丧失预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延长预备期;犯了严重错误不能继续作预备党员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60.什么是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答: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61.什么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错误?其特点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错误,是指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对他人进行殴打、体罚、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采取其他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其主要特点为:㈠该错误所侵害的客体是党员和非党群众的人身自由。㈡该错误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使之无法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或使这种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行为。㈢该错误的主观方面只有故意构成,过失不能构成。㈣在该错误当中,除刑讯逼供外,其他错误主体都是违纪党员个人,是一般主体。只有刑讯逼供错误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既包括公安、检察、法院的司法工作人员,还包括纪检、监察等有权处理违纪行为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如工商、海关、税务等部门的执法执纪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也包括企事业单位保卫干部和农村各级治保干部中的共产党员。上述这些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只要利用职权"刑讯逼供",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就构成了该错误。

62. 什么是工作失误?
答:是在从事体力和脑力劳动中发生的差错。多指公职人员在从事公务中、生产人员在从事生产劳动中,由于对政策缺乏全面正确的理解、考虑问题不周到、处理事物不慎重、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等原因而出现的偏差和差错。

63.什么是受贿?什么是索贿?
答:受贿: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
索贿: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乘他人有困难或者有所求,刁难、要挟对方,索取财物的行为。

64.什么是失职,什么是渎职?
答:失职: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一定损失的行为。
渎职: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乱纪,侵害党、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活动,致使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一定损害的行为。

65.什么是挪用公款?
答: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经有关人员许可,擅自将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款挪作私用的行为。

66.什么是商业贿赂?
答: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67.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
答:总体要求: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一方面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指导原则:(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多种手段。(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三)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四)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既要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6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的管辖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一)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二)本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三)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还对本辖区所属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国家公务员以及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管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②监察机关之间对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69.监察机关有哪些检查程序?
答: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检查:(一)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二)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三)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四)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70.监察机关遇到哪些情形可以提出监察建议或者作出监察决定?
答: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监察建议:(一)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予以纠正的;(二)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三)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四)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六)其他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
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

71.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答:概念: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职权和管辖范围对反映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犯党章、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核实和调查的活动。
特点:案件检查的性质的特殊性、主体的双重性、对象的交叉性、依据的多元性、手段的限制性。

72.案件检查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二)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三)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原则;(四)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五)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六)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原则;(七)实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八)依靠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73.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基本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主要任务:查明案件事实,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使违纪者受到惩处,保护没有违纪的人不受追究,教育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遵纪守法。

74.案件检查程序中有哪些时限的规定?
答:(一)初步核实的时限,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
(二)立案审批时限,不超过一个月;
(三)党纪案件的立案调查时限,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再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四)政纪案件的立案调查时限,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75.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答:立案的条件:一是确有违纪违法事实;二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立案的程序:一是撰写《立案呈批报告》;二是审查批准立案;三是立案决定的通知与通报;四是重要、复杂案件的备案。

76.何谓"两规"、"两指"?
答:所谓"两规"是指纪检机关在调查违犯党纪的案件时,依照规定程序,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说明的一项纪律约束和组织检查措施。
所谓"两指",是指行政监察机关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按照规定的程序,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就调查事项所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的一项监察措施。

77.案件调查报告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答:(一)立案依据及调查的简要情况;(二)主要违纪事实及性质;(三)有关人员的责任;(四)被调查人的态度;(五)处理建议。

78.纪检监察案件审核的内容有哪些?
 答:①对错误事实的审核;②对证据的审核;③对错误性质的审核;④对处理意见的审核;⑤对办案手续的审核;⑥对案件办理程序的审核。

79.什么是证据?证据有哪些特征?证据有哪几种?有哪些分类?
答: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案件检查工作中的证据,具有如下特征: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必须与案件所涉及的问题有关联性;证据的收集必须合法;证据的目的在于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
办案证据有九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受侵害人陈述、被调查人陈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
证据分类:(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2)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80.案件检查的组织措施和调查措施有哪些?
答:组织措施:一是停职检查;二是暂停执行公务活动。
调查措施:一是使用"两规"、"两指"措施;二是要求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提供相关情况;三是对相关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四是查阅、复制相关资料;五是暂予扣留、封存物品和非法所得;六是查询、提请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存款;七是责令停止侵害行为;八是提请鉴定。

81.什么是案件审理工作
答:案件审理工作:是指对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结束的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进行审核处理的工作。

82.案件审理工作的职责范围有哪些?
答:(一)审理按照批准权限由本级纪委或同级党委批准的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二)审理报送上级纪委或党委审批的案件;(三)审理下级纪委报的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四)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查或复议的案件;(五)审理下级纪委报来的备案案件;(六)审理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案件;(七)受理本级党委、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中党员对所受处分或结论不服的申诉;(八)调查研究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党纪的情况,拟定有关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的规定,对下级纪委的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九)为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选择典型案例。

83.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84.什么是申诉复查工作?
答:申诉复查工作: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申诉复查职责的部门和人员对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提出的申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处理的工作。

85.申诉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诉的条件是:(1)申诉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己提出,如受处分人已死亡,其近亲属也可以为提出。(2)必须有明确的申诉请求和理由。(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提出申诉。(4)必须在法定的申诉期限内提出,即自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30日之内提出。(5)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86.《行政监察法》对申诉程序有哪些规定?
申诉是指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因对主管行政机关所给予的处分不服,而要求监察机关复查,作出复查决定的一种制度,《行政监察法》第37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查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87.什么是行政执法监察?
答:行政执法监察:是监察机关依据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和权限,针对监察对象在履行职责方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的监察活动。在合署办公条件下,执法监察具有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主要履行监察职能。

88.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依法监察的原则;二是事后监督、事中监督、事前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三是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四是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89.什么是行政效能监察?
答:行政效能监察:是监察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监察对象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效率、效果、效益等情况进行的监察活动。

90.纠风工作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第一,协助党委、政府研究制订纠风工作规划,搞好纠风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第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检查指导纠风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第三,督促行风建设的重点部门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第四,检查纠正不正之风问题,对不正之风案(事)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第五,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制订纠风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及时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第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部门行业风气和纠风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纠风机构报告,为党委和政府对纠风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提供依据;第七,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工的其他工作。

 91.当前,自治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重点有哪些?
答:一是重点解决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重点项目建设国债资金、抗震安居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和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三是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四是对各部门、各行业学会、协会的违规行为进行清理规范;五是认真解决农村中小学摊派辅导材料加重学生负担的问题,加强对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助困难学生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六是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药品和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制度;七是解决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群众意愿,加重农牧民负担的问题;八是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加大对不规范执法行为的纠正力度。九是加强对招生、公务员招录、职称评定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92.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部门的主要职责?
答:一是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二是加工、传递信访信息,提供案件线索;三是督促催办信访问题;四是直接核查信访问题;五是保障信访举报当事人权利;六是维护信访举报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七是进行业务指导。

93.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
答:纪检机关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94.依法行政的概念和原则是什么?
答: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依据法律行使行政权。它有三个要点:一是行政权力的取得必须具有法律依据;二是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守法律;三是违法行政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依法行政的原则:一是职权法定原则;二是法律保留原则;三是法律优先原则;四是比例原则;五是信赖保护原则。

95.什么是电子政务?
答:所谓电子政务,就是政府机构应用现在信息和通信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在互联网上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与部门分割的限制,全方位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符合国际标准的管理和服务。

96.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对象和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纲要》强调,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97.什么是廉政文化?其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和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
   重大意义:一是廉政文化建设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的需要;二是廉政文化是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先进文化的本质特征;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有助于促进和谐文化建设。

98.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一是高尚的情操和忠诚无私的品质;二是秉公执纪、刚直不阿的品德;三是勤奋工作、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四是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五是谦虚朴实、艰苦奋斗的美德;六是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99.中央纪委为什么把"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确定为今年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主题实践活动的主题?
答:"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这一主题,集中体现了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高度概括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工作目标和衡量标准,充分反映了党和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期望与要求。抓住这一主题,就抓住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关键和要害,就抓住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永恒主题。
      第一,这是由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决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是党的性质、宗旨以及共产党员先进性在纪检监察干部身上的具体体现,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
      第二,这是由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和职责决定的。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机关,承担着反腐倡廉的重要职责。我们常说"打铁还得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如何,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关系到党的形象。只有坚持"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坚强、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才能有效地完成反腐倡廉任务,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第三,这是由纪检监察机关的优良传统作风决定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设立以来,特别是恢复重建30年来,在历届领导班子和一代纪检监察干部的努力下,形成了一系列优良传统作风。这些优良传统作风,是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宝贵精神财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是对这些优良传统作风的高度凝练和集中概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只有继承和弘扬"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这一优良传统作风,并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才能获得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强大精神动力,不断把纪检监察工作推向前进。
100.今年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主题实践活动提出了哪"四个对"的要求,应如何理解?
答: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
这"四个对"的要求,可以说就是"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要求的具体化。
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就是要视党和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严肃性,坚决反对各种危害党和国家利益的思想和行为,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为党和国家的事业不懈奋斗。
 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就是要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刚直不阿、不徇私情,不畏艰难、敢于碰硬,坚决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捍卫党纪国法的尊严,纯洁党的队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堵塞体制机制漏洞,努力把消极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关口"前移,抓好廉政教育,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认真加以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注意把握政策,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善于用历史的、全面的、发展的观点来辩证地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既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又敢于保护干部,积极为受到诬陷的干部澄清是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坚持党员主体地位,维护和保障党员的权利;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真心诚意为群众服务,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就是要严于律己,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绝不搞权钱交易、以案谋私,杜绝人情案、关系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要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严以治家,保持清廉家风,绝不利用自己的职务和影响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真正做到干干净净办事、堂堂正正做人,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以纪检监察干部特有的人格魅力和良好形象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