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理用药 关爱健康”知识竞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19:42
1.什么是药品?
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我们平时常说的中药、西药(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都是药品。
俗话说:“对症下药”。意思是服用药品必须有明确的预防或治疗目的,治什么病用什么药。在没有明确诊断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自行用药。
2.怎样区别保健食品和药品?
最简单的办法是,当你买药时,一定要先在药品的包装盒上找“批准文号”,药品的批准文号开头为“国药准字”,保健品的批准文号开头为“国食健字”或“x卫食健字(其中的x代表某个地区简称)”
保健食品与药品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保健食品没有确切的治疗作用,不能用作治疗疾病,只具有保健功能。现在,有些保健食品利用非法广告进行夸大宣传,号称能“包治百病”,我们一定不要受非法虚假广告的欺骗,有病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以免耽误正常治疗、加重病情。
3.药品为什么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为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的用途、安全性、剂型、规格、给药途径的不同,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处方药是必须医生开处方,患者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的药品。
非处方药是不需要凭医生处方,消费者就可以在药店购买和使用的药品,简称OTC。
非处方药根据安全性的不同,又划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须在药店由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而乙类非处方药,除可在药店出售外,还可在获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地点销售。
4.购买了假劣药品或可疑药品怎么办?
如果对购买的药品质量有确切怀疑,请尽量保留相关证据,包括购买的药品实物及其包装、购买药品的凭据,如销售票据、小票、发票等。然后,就近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造成损害的情况,涉嫌药品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涉嫌医务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非合理用药的,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
5.遇到药品价格问题怎么办?
对药品价格有疑问或发现药店、医院或诊所违反药品价格管理规定,应向当地物价管理部门举报。
6.怎样识别骗人的违法药品广告?
大家看到含有下面词语的药品广告,千万不要相信: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治愈率达到90%以上”,“有效率达到100%'’等类似的宣传,声称“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的这些都是违法药品广告,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
凡是利用专家、医生、患者、儿童的名义和形象进行宣传的,也是违法广告,这样的广告无论说得多么诱人动听,大家都不要相信。
另外,对在公共场所(如公园、影剧院、宾馆、广场等)进行以健康讲座、咨询、免费送药、附赠药品或礼品,以及上门赠送药品等名义进行的药品宣传、推荐等活动,也不要贪图便宜,以免受骗上当。
7、发现违法药品广告怎么办?
发现违法药品广告,应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也可拨打12345举报电话。
8、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药品无论是正常使用或非正常使用(如超量、误服等)都可能产生不良作用;药品不良反应只限于正常使用范围,而排除其他因素(如误用、超量等),这是基于药品 管理的要求。
9、打针输液一定比吃药好吗?
打针输液和口服用药都是治疗疾病的有效手段,各有利弊,应该听从临床医生和药师的建议,根据病情的需要和药物的性质来选择给药方式。当前,医生在选择给药途径时一般会遵循国际公认的原则,即根据病情能口服的就不注射,可以皮下或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或输液。这不仅是为了充分发挥药物的疗效,也是为了保证用药的安全性。
10.什么是药物的过敏反应?它算不算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对于人是一种外来的“异物”,人的身体生来就有一种对“外来异物”作出反应的能力,这本来是身体的一种自我保护能力。但是这种反应如果超出了一定的限度,反而会对身体造成伤害。过敏反应是人体对药物一种超出限度的反应,它本质上属于一类免疫反应。药物过敏反应属于药品不良反应。
11.什么是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一般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的药物,包括各种抗生素、磺胺类、咪唑类、硝基咪唑类、喹诺酮类等化学合成药物。
12. 滥用抗菌药有何危害?
滥用抗菌药主要的危害有:诱发细菌耐药性,导致病源微生物对药物产生抵抗,并损害人体器官、导致二重感染、浪费医药资源。因此,—定要科学、合理地使用抗菌药!
13. 家庭抗菌药物的使用误区有哪些?
不少家庭都备有小药箱,但在使用抗菌药物方面存在许多误区,常见的有以下几类:药越贵越好,实际上药品并不是“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的普通商品,只要用之得当,几分钱的药物也可达到药到病除的疗效;随意滥用目前多见,如很多人用抗菌药物治感冒,虽然抗菌药物能抗细菌和某些微生物但却不能抗病毒,而感冒大多属病毒感染,随意使用只会增加副作用、使细菌产生耐药性;另外许多人患病后,病情较重时尚能按时按量服药,一旦病情缓解,服药便随心所欲。要知道抗菌药物的药效依赖于有效的血药浓度,如达不到有效的血药浓度,不但不能彻底杀灭细菌,反而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对于确属细菌感染的疾病,要根据引起疾病的不同菌种选择相应的药物;一些人认为只要是抗菌药物就能消炎,甚至为使疾病早日痊愈同时使用几种抗菌药物。殊不知每种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不同,用药不当,轻则达不到理想疗效或使药效降低,重则增加药物毒副作用,危及健康。
14. 个人是否可以在零售药店随意购买抗菌药物?
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广大群众自我保健和药疗,我国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所谓处方药,是指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的药物。我国的抗菌药物大多为处方药,鉴于其不良反应、耐药和滥用等问题,建议个人不要私自购买抗菌药物。
15. 哪些抗菌药物宜空腹服用
答:有的抗菌药物宜空腹服用,因为饭后服用,食物会影响药物吸收或使药物利用率降低。宜空腹服用的抗菌药物有头孢氨苄、头孢羟氨苄、头孢拉定、诺氟沙星、环丙沙星、红霉素、四环素、林可霉素、异烟肼、利福平等。
16.哪些感冒患者不宜自己选择用药?
感冒是常见病、多发病。治疗感冒的药品很多,患者自行购药、自我用药的情况非常普遍。但并不是所有的感冒患者都适合自我药疗,比如体质虚弱、易反复感冒者,感冒病情重或感冒病程中出现并发症者,慢性疾病患者,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感冒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选择用药。
17.儿童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儿童处在生长发育时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及许多脏器发育尚不完善,肝、肾的解毒和排毒功能以及血脑屏障的作用也都不健全。所以,用药一定要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要注意下面“四忌”:
—忌滥用维生素。二忌滥用抗生素。三忌滥用解热镇痛药。四忌滥用丙种球蛋白。
18.哪些药可能影响儿童的健康?
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有可能损害儿童的听神经,引起耳聋;多黏菌素、去甲肾上腺素能引起儿童的肾脏损伤:胃复安能引起一些儿童的脑损伤;氯霉素可自乳汁中分泌,对早产儿和新生儿均能引起不良反应,发生“灰婴综合征”:四环素、诺氟沙星(氟哌酸)、左氧氟沙星(利复星)等药物能影响幼儿牙齿、骨骼的发育;感冒通能引起儿童血尿;萘甲唑啉(滴鼻净)能引起儿童中毒等。因此,儿童用药的选择应特别慎重。
19. 小儿为什么不能随便服用成人的药?
小儿不能服用成人的药,主要因为:小儿用药剂量与成年人的用药剂量差异很大,有的不是简单地由体重推算出来的,而是根据小儿的生理机能及其对药品的敏感性确定,用量过小可影响疗效,过大可能发生毒性反应,故家长不宜给小儿盲目用药。有的药品只适于成人,如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等抗菌药,8岁以下的儿童不宜应用,否则可致骨骼、牙齿损害,引起“四环素牙”。
20.老年人用药有哪些注意事项?
(1)先取食疗,而后用药。
(2)先用中药,后用西药。
(3)先外用,后内服。
(4)先用内服,后用注射。
(5)先用老药,后用新药。
21.什么是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
(一)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二)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三)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四)妊娠控制。
22. 国家对医疗器械如何实行分类管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23、在购买医疗器械产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应确认产品是否标示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编号,有疑问时应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查询(网站地址:http://www.sfda.gov.cn/页面中的“数据查询”栏目)。
(2)应确认该产品注册证书没有失效。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消费者在核对证书时,除了确认其真伪之外,还应确认该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3)对于隐形眼镜护理液等产品,产品本身是有有效期要求的。在购买时,消费者应注意核对产品是否过期。
(4)购买时,要特别注意确认产品的适用范围,尤其是一些治疗仪类的产品。医疗器械产品的适用范围是产品上市前审批的重要内容。但在经销过程中,有些销售商却擅自夸大适用范围。
对于常见的一些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目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尚未批准过能够治愈这类疾病的医疗器械产品。如在销售过程中,商家声称能够“根治”或“治愈”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或者声称能够替代药物治疗,那么消费者应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5)尽量不要通过网上购物的方式购买医疗器械产品。
(6)不要购买无生产企业名称、无生产地址、无联系方式的“三无”产品。
24、在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医疗器械不同于保健用品,它是指那些具有明确医疗用途的产品,因此在使用上也具有一定风险。尤其是那些治疗类的产品更是有严格的适应症。因此,在使用前应先咨询医生,或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使用。如充气式颈椎治疗器、中频理疗仪等。
(2)在使用前,还应仔细阅读产品的说明书,特别是使用的方法、注意事项和禁忌内容等。
(3)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或病情加重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就医,并与厂家取得联系进行反映。对于怀疑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应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其所属分局进行投诉举报。
25. 什么是假药?
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例如:中药中擅自加入西药成分:(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例如:用淀粉作的片剂冒充治疗感冒的药品,用兽用药冒充人用药。
26. 什么情况下按假药论处?
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7. 什么是劣药?
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例如:药品含量不足的,含量超过规定限度的药品。
28. 什么情况下按劣药论处?
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29. 生产、销售假药的如何处罚?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假药、劣药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30. 生产、销售劣药的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假药、劣药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31. 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的如何处罚?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的如何处罚?
《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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