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的大比拼:抗美援朝战争中志愿军的弹药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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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军弹药的供应

      运动战期间的弹药供应

    由于在此前的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战争的现代化程度有限,且我军军工基础薄弱,弹药主要依靠缴获,火力强度及火力持续性有限。因此特别强调近战、夜战、白刃格斗和精确射击。对于我军来说,解放战争中的三大战役物质消耗量是空前的,但即便如此,每次战斗发射子弹平均也仅30-40发左右。

    依据以往的战争经验,参照当时国内的工业能力和国民经济状况,在志愿军入朝参战前,中央军委制订的弹药基数标准如下:

    名称数量(每个基数)名称数量(每个基数)

    马步枪弹40发平射炮弹30发

    轻机枪弹500发战防炮弹30发

    重机枪弹1000发坦克炮弹30发

    掷弹筒弹25发92式步兵炮弹30发

    60毫米迫击炮弹40发山炮炮弹30发

    81毫米迫击炮弹40发野炮炮弹30发

    82毫米迫击炮弹40发榴弹炮炮弹30发

    100毫米迫击炮弹40发手榴弹每个战斗员4枚

    120毫米迫击炮弹20发工兵炸药每人2500千克

    150毫米迫击炮弹20发

    第一批入朝参战的志愿军部队按上述标准配齐了两个基数的轻武器弹药,一个基数的炮弹。另外在1950年8月底之前,东北边防军每个军领到了爆破筒200根,炸药7500千克。东北在凤城、通化两个方向上囤积了轻武器弹药三四个基数,各种炮弹约19个基数,以备战争需要。

    第一次战役打响后,在华东地区待的第9兵团紧急驰援朝鲜战场,该兵团的弹药按重武器4.8、轻武器3.2基数携行弹药。由于行动仓促,有些弹药在华东地区不能配足的,到达东北后由东北负责配齐。配属第66军作战的华北炮兵第40团的弹药一律补足20个基数。

    战斗打响后,面对美军这样火力空前强大的对手,志愿军各部队深感自身火力强度与对手相距甚远。特别是有的部队仍然沿用国内战争时期的战果统计考核制度:即每次战斗发射多少子弹,消灭多少敌人的方法,导致很多战士为节约弹药,端起刺刀准备和敌人肉搏,或延迟射击等敌人更靠近一些,结果不幸牺牲在美军密集的弹雨中。由于弹药不足,担任阻击任务的部队在弹药耗尽后只好和敌人展开肉搏战,出现了许多象杨根思那样的英雄。

    第一次战役结束后,彭德怀向中央提出大力保障后勤的要求,为此我军正式组建后勤保障部门。

    前三次战役中,志愿军缴获了不少美式武器弹药,可供第一批入朝的志愿军中的美械单位直接使用,此举部分缓解了志愿军弹药供应困难。

    第三次战役结束后,为准备第四次战役,东北负责按12个军的实力向前线配送重武器14.3个基数、轻武器8.3个基数的弹药。为保证四次战役开始后的补给,防止铁路中断及长途运输的困难,第四次战役参战部队携带重武器3个基数、轻武器2个基数的弹药。朝鲜境内东西两线兵站,根据供应部队的多少,在东线保持重武器2个基数、轻武器2个基数,在西线保持重武器3个基数、轻武器2个基数弹药的囤备量。

    1951年2月20日,中央军委根据前线需求,从全国各库存中调拨给志愿军司登式冲锋枪弹90万发,汤姆生冲锋枪子弹90万发,13.2毫米高机弹10.75万发,美制卡宾枪弹70万发,99式7.7毫米子弹100万发,美制7.62毫米自动步枪弹580万发,美制7.62毫米重机弹270万发,79重机弹692万发,手榴弹30万枚(尚缺20万枚等2、3月生产后调去)。美制12.7毫米高机弹234000发,麦德森高机弹3500发,60毫米迫击炮弹35万发(内含东北军工局1、2月份生产的20万发)、82毫米迫击炮弹25万发(其中华北调拨15万发),100毫米迫击炮弹1000发,107毫米化学迫击炮弹9270发,120毫米迫击炮弹12,200发,德制37高炮弹5000发,57毫米无后座力炮弹2300发,36式山炮弹4350发(94式山炮弹通用),38式野炮弹10100发,75改榴弹9200发,91十榴炮弹6200发(14式通用),美制105毫米榴炮弹15000发,92式加农炮弹1850发,96式150毫米榴弹6000发,地雷2760个。爆破筒5000根。

    1951年3月,志司要求以12个军及6个炮兵师计算,在洪川、春川地区囤积重武器14.5个基数,轻武器8个基数,共计各种炮弹5094458发,步机子弹148630640发。因战场形势变化,美伪军反攻,因此前运计划也随之改变,运输计划从1月27日开始,至2月23日止,计前运各种高炮弹83176发,占计划的37.1%;掷弹筒弹、迫击炮弹853004发,占计划的37%;步兵炮及各种战防、无后座力、平射等炮弹44377发,占计划的20.2%。60毫米火箭筒弹370发,占原计划的0.4%(因无库存,亦无处可调);山炮弹57598发,占原计划数1.3%;75至150毫米榴弹炮弹实发38035发,占计划31%;手榴弹实发1333477枚,占计划的103.4%;地雷实发26113个,占计划的261%;爆破筒实发11122根,占计划的11%(主要是制造不出来,供不应求);**实发141106公斤,占计划的35.2%,供不应求;各种步枪弹实发21987400发,占计划38%;美制7.62毫米自动步枪及各种冲锋枪弹实发1478770发,占计划的40%,其中司登式冲锋枪弹最缺,仅按计划发14%;各种轻机枪弹实发24992237发,占计划的59.1%;各种重机枪弹实发10343440发,占计划的58%;各种高射机枪弹实发1559220发,占计划的131.9%。总平均数,各种炮弹实26.9%,手榴弹及反坦克弹药实发超出2.65%。除手榴弹外,均是供不应求;各种子弹实发69.4%。

    截止到1951年3月,我军有30个师改装了苏式轻武器。新武器一般带来8至20个基数弹药,但苏式自动武器发射速度较快,弹药消耗比一般弹药大,其弹药在国内尚无法制造,战场又无法缴获。因此中央军委向苏联订购轻重武器10个基数,高射武器订购15个基数弹药,并要求在5月运抵东北。

    根据中央军委安排,换装后的炮兵参战部队按新基数标准配4个基数的炮弹(携1囤3)。共计喀秋莎火箭炮弹19008发,苏制37毫米高炮弹197120发,苏制85毫米高炮弹12040发,苏制76.2毫米野炮弹7480发,苏制57毫米战防炮弹7200发,苏制122毫米榴炮弹12960发,苏制12.7毫米高射机枪弹5757000发(内有随新枪1427挺配发者4281000发)。

    19兵团换装苏式武器之弹药(除107毫米迫击炮按新基数标准配4个基数外,其余均按旧基数补齐轻8个计算)计有:苏7.62毫米步枪弹862万发(带弹链),苏7.62毫米轻重机枪弹833万发,苏制冲锋枪弹474万发,苏制107毫米迫击炮弹4320发。

    补齐3兵团9个师及9兵团3个师之新换装苏式步兵武器6个基数的弹药计:苏式步枪弹11499840发(带弹链),轻机弹7236000发,重机弹3888000发,冲锋枪弹6324480发。

    1951年第四次战役前,由于前线急需的反坦克地雷数量不足,东北军工局积极寻找替代品,将炸药装入马口铁盒并压成固体,规格为1斤、3斤、5斤三种,形状有长、方、圆的,可代替式反坦克地雷使用,因陋就简地解决了前线的急需。

    根据朝鲜战场上弹药消耗量大的特点,志愿军司令部要求在为第五次战役准备弹药时,按每门炮一个战役消耗量来筹集弹药。具体标准是:美制155毫米榴弹炮、日四年式150毫米榴弹炮每门150发;苏制122毫米榴弹炮每门240发;美105毫米榴弹炮、日制91式105毫米榴弹炮、日式90野炮、38野炮、苏制76.2毫米野炮每门320发;喀秋莎火箭炮每门256发;苏制85毫米高炮、苏制37毫米高炮、98式高射机关炮、苏罗通机炮、美制40毫米高炮每门720发;7.92毫米高射机枪、89式高射机枪、苏制12.7毫米高射机枪每挺1000发;92步兵炮每门400发;美制75毫米山炮、13式山炮、36式山炮、日41式山炮、日94式山炮每门320发;57毫米战防炮、37毫米战防炮、45毫米战防炮每门400发;60迫、81迫、82迫每门400发;100迫、105迫、107迫、120迫、125迫、化学迫每门300发;60毫米火箭筒、90毫米火箭筒每门400发。

    截止到1951年4月3日,按上述要求,志愿军尚缺美制155毫米榴弹3600发,日四年式150毫米炮弹573发,苏制122毫米榴弹8640发,美制105毫米榴弹33319发,日91式105毫米榴弹8176发,38式野炮弹14447发,苏76.2毫米野炮弹10560发,苏制57毫米战防炮弹12720发,苏85毫米高炮弹21280发,苏制37毫米高炮弹164720发,苏罗通高机弹4320发,7.92毫米高机弹31万发,89式高机弹24万发,苏制12.7毫米高机弹91万发,92式步兵炮弹44962发,美制75毫米山炮弹8701发,13式山炮弹4800发,晋36式山炮弹20160发,日式41山炮弹16587发,94式山炮弹6297,91式野炮弹240发,35毫米战防炮弹8300发,57毫米战防炮弹4000发,75毫米战防炮弹7000发,苏制37毫米战防炮弹1400发,日式37毫米战防炮7020发,苏制45毫米战防炮1600发,60毫米迫击炮弹617877发,81毫米迫击炮弹32245发,82毫米迫击炮弹104781发,100毫米迫击炮弹3000发,105毫米迫击炮弹6900发,107毫米迫击炮弹21840发,120毫米迫击炮弹3734发,125毫米迫击炮弹3600发,60火箭筒弹105836发,90毫米火箭筒弹51000发,美制89毫米火箭筒弹5200发。(以上缺数不包括3兵团、38军、42军)。

    由于战争消耗巨大,弹药光靠从苏联进口,财力上吃不消。因此我军采用了苏联订购、国内生产修理、部队调剂库存这三管齐下的方法来解决志愿军弹药供应的困难。国内有些部队美式弹药几乎全部调剂到朝鲜前线,甚至有的国内部队每名战士每支枪子弹不足三发。这种情况下国内兵工厂开足马力生产志愿军需要的子弹。当时国内生产弹壳和弹头没有问题,但生产的子弹装药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不能满足需求。为解志愿军的燃眉之急,国内动员大批党团员参加义务拆子弹工作,从其他口径子弹中拆出装药,装入新的子弹壳内。即使这样也只供应了1.2亿余发,仅为战争头两年作战实际耗弹量的70%。

    1951年5月,总后勤部部长杨立三建议供应志愿军弹药方面:日式炮弹以修理为主,少量制造,炮量少而作用不大的,不应再制造。美式155毫米榴炮弹国内存有33000个弹体,加以修理可供1951年消耗,1952年开始制造全新的炮弹;美式105毫米榴弹可制造弹头,同时利用日式弹筒加以组装使用,以战场缴获补充为辅。苏式弹药1951年开始复制,1952年开始制造。同时全军应收集弹壳以供复装(可复装三次),其中后方高炮部队必须按消耗弹数缴回弹壳,前线部队应缴回用后之弹壳,打扫战场时特别注意收集美制105毫米榴弹壳。这样不但可以节省大量原材料和人工设备费,还可以加快生产速度,满足前线需要。同时全国开始清理库存武器弹药,能利用的加以充分利用,需要修理的限期修理,以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