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细节(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6:17:04
在中国,众所周知,腐败现象层出不穷。大家可能会好奇,美国有没有腐败呢?
当然也有。这两年闹得最沸沸扬扬的两个腐败案例,一个涉及前国会议员Randy Cunningham,作为前国会国防拨款委员会成员,他曾经接受一个国防产品承包商240万美元的贿赂,并利用他在国会的权力,以“特殊专款”的方式间接给该承包商拨款。另一个案例涉及一个政治游说集团成员Jack Abramoff,他曾经用免费餐免费票免费旅行等方式大量给国会议员行贿,换取他们给自己的客户多开一些“特殊专款”。
当然,最后Randy Cunningham和Jack Abramoff都落入了法网。06年3月,Randy Cunningham被判入狱8年4个月,Jack Abramoff也被判5年10个月。共和党06年底输掉中期选举,不能说没有这两位共和党员的“功劳”。
然而,客观地说,类似的公然腐败在美国并不常见。拿Cunningham的事件来说,涉案资金两百多万美元,就已经成了“现代国会史上最耸人听闻的受贿案”(《华盛顿邮报》语)。挖掘报道该案的《圣地亚哥联合报》也因此得了2006年的普利策奖。至于免费餐免费旅游等等罪行也天天上新闻头条,只能说美国人在腐败方面比较孤陋寡闻而已了。
不过我在这里想讨论的,并不是这种公然的腐败案――因为这在美国并不多见,至少没有成为一个制度性问题。我想讨论的是另一种更模棱两可的“政治腐败”。
细心的读者也许会发现,我上面说的两个案例,都涉及到一个词汇,“特殊专款”,这个词近两年在美国媒体上频频出现,在英文里,叫earmark,如果直译,就是“耳朵上的记号”。
什么叫earmark? 它一般是指国会议员各自根据其选区或者集团需要,插入预算报告中的“相关项目专款”,比如自己选区需要修一条公路了,就加入交通预算草案中;或者需要某学校需要某种计算机软件了,就加入教育预算草案中等等。一般来说,在审核程序中,它是在预算草案出来后,由议员各自紧急加入的,所以它的透明性、合理性很可疑。比如,在一个非常惊心动魄的案例里,2004年11月17日,国会的拨款委员会审核批准了一项“外交行动预算草案”,但是,在接下来的72小时里,也就是草案提交整个国会批准之前,各路议员纷纷出马,加入了11,772个earmarks,总额达160亿美元。显然国会议员不可能在三天之内阅读分析这些“记号”,该议案还是顺利通过。
Earmark算不算腐败呢?一方面,大多数议员在加earmark的时候,并没有接受任何贿赂或礼物,所以他的行为并不违法。甚至,从其选区的角度来说,我们选你干什么去了?不就是希望你给我们拉修路费、教育资金吗?所以你给我们争取“特殊专款”,这才是合格的“民意代表”。正是因此,许多议员不但不以加earmark为耻,反而以此为荣。比如北卡州的一个议员,专门把自己争取到的“特殊专款”做成一张地图,这里是他为当地一个宇航中心争取的两百万,那里是他为了一个地方学校争取到的三百万,显得他“为民请命”不辞辛苦。
但是另一方面,earmark又是成为议员笼络人心、争取选票的手段。议员可以对真正的公共利益漠不关心,只追逐自己的地区利益或者集团利益,从而使有限的公共资金流到了无足轻重的地方。说白了,用公共资金为自己“搞政绩”,从而拉选民争捐款。比如,最著名的一个案例,阿拉斯加州两个议员极力推动一个两亿两千多万美元的“特殊专款”,要给一个只有50个人的孤岛造一座桥,这事后来成了笑谈,称其为“哪儿也不到的桥”。
各种调查都表明,earmark的现象近年来在美国议会中剧增。根据一个叫“公民抵制政府浪费”组织的数据,1995年国会里只有1439起earmark,到2005年,已经窜到了13997起。
Earmark算不算“腐败”,这实际上涉及到民主的一个核心问题:被选举出来的官员到底代表谁?是仅仅代表那些选举了他的人,还是整个公共利益?如果是公共利益,那么民主的要害不仅仅在其“代表性”,而在于对于公共利益是什么的“理性判断”,但是如果加入这种主观的分析和思考,这种主观性的限度又何在?代议民主制中的“代议”二字又如何保证?局部利益既是公共利益的组成部分,也可能成为它的障碍。当年美国的开国之父们一再担忧的“派系问题”,就是如何把局部利益控制在整体利益之下。
Earmark虽然是美国政治中近些年才猖獗起来的现象,但是没有earmark的形式却有earmark的实质的“特殊利益”却始终存在。英语中“猪肉桶”这个词(pork-barrel),也是指政治家们争先恐后地瓜分公共资源这个“猪肉桶”,以争取选票或者政治捐款。比如,很多人认为“农业补贴”,就是一块“猪肉”。波士顿地区花了一百四十多亿的一个交通改善项目(俗称“大坑”),也常常被认为是“猪肉”的典型。
“耳朵上的记号”也好,“猪肉桶”也好,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具有了专业性,这就是美国普遍的“游说集团”现象。华盛顿周围,逡巡着一大批专业的游说集团,类似充斥北京的各地、各企业的“办事处”。游说集团代表着某行业、某集团或者某地区的利益,努力从参众两院中“挤钱”。本来,这也的确是帮助议员们“倾听民情”、“接近基层”的机会,是民主制度里宝贵的传统之一,但是,如前所说,局部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往往只有一线之隔,把握不好,就因小失大。专业化了的游说集团,甚至可以凭其与国会的关系建立“猪肉”市场,“拍卖”其政治资源,所以在局部利益、游说集团、议员的三角关系之间,出现前述的两个腐败案例,也就不足为奇了。Earmark现象近10年的猛增,也和游说集团的商业化趋势相关。有人干脆说,earmark成了游说集团的“自动提款机”。
两起重大腐败案,加上“哪也不到的桥”这样的笑话,美国earmark改革的呼声也日趋强烈。由于各方压力,2006年国会中的earmark大幅下降。2007年1月5日,众议院通过改革议案,规定所有所有的earmark都必须公开标明倡议议员姓名、用途、成本,议员也必须证实自己与此earmark没有利益相关性,宗旨就是提高earmark的透明性。
当然了,有些乐于为自己的选民“请命”议员还是不服气。对于他们来说,我为我的选民争取利益,何罪之有?一个伊利诺州的女议员就说,她“还将为自己的选区而斗争”。看来,一个政治家太死心眼了也不行,因为你对你的选民“负责”,很可能就是对更广大选民的“不负责任”。
几年以前,我一个哥大的博士同学突然宣布不读了,问他去干什么,他说:“我要去做一个地铁售票员”。听了之后,我大笑,一个常青腾大学的博士生,辍学转当地铁售票员?我完全把他说的话当成一个笑话了。
直到前些天,目睹了7 百万纽约人因为3 万交通工人罢工,在寒冷的清晨步行几个小时去上班上学,才渐渐明白我那个同学所说的话,很可能不是一个笑话,而是一个现实的计划。
一个纽约公交工人平均年工资为6 万3 千美元,同时还享有终生医疗保险、养老保险,55岁就可以退休拿养老金。而且,由于公交工人是“国企”工人,所以抱的基本是铁饭碗,不可能被随便解雇。这个待遇的分量是什么呢?要知道,美国人的年家庭平均收入为4 万5 千美元左右,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家庭有两个成人都是纽约公交工人的话,那么这在美国就是一个相当富足的家庭了。同时,美国人平均的退休年龄是65 岁。哥大一般的系院里,刚受雇佣的年轻教授一般年收入是4 到6 万美元之间――而且要当一个教授,要接受10 年左右的高等教育训练,这个过程的艰辛不说,竞争惨烈难找工作不说,往往还要使在读学生背上一屁股债务――难怪我的同学要“明智”地转行去做地铁工人了。
纽约公交工人活得这么爽,为什么还要罢工呢?这部分当然是因为他们“身在福中不知福”。不用去非洲,就让他们到中国来旅游一圈,看看中国沿海一些血汗工厂的打工妹或者国企倒霉的下岗工人,估计他们肯定会死死抱住自己的岗位,给啥也不换了。然而,更重要的,当然是美国工会的势力。
美国有无数个大大小小的工会,一般按行业组织,比如汽车工人工会,服务行业工会,甚至分得更细,理发员工会,清洁工工会,保姆工会等等。当然,在每一个行业里面,工会之间对成员的竞争也很激烈,竞争的结果,就是每一个行业会出现一个或几个较大的工会,其他的小工会,作为子工会,加入这些大的母工会。这些小工会与母工会有一些协商、庇护、资助关系,但小工会有自己的董事会、财政来源,所以具有相当的独立性。
工人加入工会是自愿的,条件是交成员年费,好处当然是工会会出面和雇佣者协商劳工合同,就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等等与雇佣者讨价还价。谈拢了,当然好。谈不拢,工会可以号召工人弟兄们起来罢工、示威。如果这个工会的号召力足够强,可以把一定区域内的某个行业或某个工厂搞瘫痪,雇佣者当然得给工会“面子”了。对于政治家来说,由于工会在左右工人的选票方面的号召力,它同样是一个“大爷”,也得罪不起。正是因为工会在左右经济、政治方面的“势力”,美国工人的待遇在有工会以来,一直在“扶摇直上”。社会地位另论的话,就“舒服”程度来说,在美国做一个“蓝领工人”,的确是非常“舒服”的职业。比如,长期生活在美国的人很容易注意到,美国的建筑施工速度非常慢,与中国一年一栋高楼的速度完全无法相比――这也难怪,美国建筑工人8 点上班,5 点下班,上午一个长长的“咖啡时段”,下午一个长长的“咖啡时段”,午饭吃它两个小时,五年能盖好一栋楼就不错了。又比如,美国普通的白领,根本请不起保姆甚至“小时工”,许多女人选择做家庭主妇,辞职在家带孩子,往往不是“兴趣”使然,而是实在请不起保姆。再比如,一般的中国人会注意到,美国的“空中小姐”远远不如中国的“空中小姐”年轻漂亮,很多根本不修边幅的老大妈还“赖”在“空中小姐”的职位上,这其实也与美国工会对“空中工人”的保护相关,这种保护使年龄歧视、外貌歧视很难发生。
这次带领纽约地铁工人“闹事”的,就是美国“交通工人工会”的纽约子工会“地方100”。由于公交工人是“国企”工人,他们的合同是与纽约州政府的“都市交通局”签订的。05 年12 月,上一个合同到期,新的合同进入协商阶段。正是在这个关头,“地方100”与“都市交通局”爆发了针锋相对的“阶级斗争”。经过漫长、激烈的讨价还价,双方在很多问题上都达成了一定妥协和共识,然而,在养老金的问题上,谈判被卡住了:“都市交通局”提出,以后新录用的工人必须抽取收入的6%作为自己的养老金筹款,这比现有合同增加了两个百分点,而“地方100”坚称它不会“出卖”以后新录用的工人,坚决不妥协。
于是,2005 年12 月20 日凌晨3 点,“地方100”宣布罢工,地铁、公车系统陷入瘫痪。这是纽约交通工人25 年来的第一次罢工,时逢寒冷的冬天,对于依赖公交系统的7 百万纽约市民来说,罢工无疑是“雪上加霜”。以后的三天,成了“长征”的三天,人们在零下几度的天气里,迎着寒风,一步一步向自己的办公室或者学校“挺进”。如果说第一天大家还有点“新鲜感”,还有种走路的“振奋”的话,到第三天,人们已经开始怨声载道了,有的“群众”干脆在接受采访时说:“把那些工会的人给抓起来,扔到监狱去,就这么办算了!”
在所有这些愤怒的人中,纽约市长布鲁伯格无疑是最生气的。在他看来,谈不拢再接着谈啊,你罢什么工啊。他在20 号的声明中说:“交通工人工会将他们的私利摆在了公共利益之上,这不但是对公共服务这个概念的羞辱,而且是通过让这个城市给他们下跪来达到他们的目的”。更重要的是,根据纽约州的泰勒法,公共行业的工人罢工是违法的举动。布鲁伯格抓住这个法律上的“辫子”,敦促法院对工会做出处罚。
众所周知,在这个人口老龄化的时代,养老金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欧洲近几年的工人罢工,也往往与养老金问题相关。这次纽约公交系统在养老金问题上双方爆发冲突,并不出人意料。在“地方100”看来,这次妥协,可能是将来工人福利进一步被侵蚀的开端。对“都市交通局”来说,交通工人的待遇已经比其他公共行业的从业人员(警察、公立学校的教师、消防员)要高了,55 岁就开始领退休金在私营行业也是闻所未闻。对白领阶层来说,交养老金的份额就不是百分之四、百分之六的问题,全国平均而言,白领阶层对自己养老金的贡献率为32%左右。更重要的是,长远地看,按照现在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支出,可以推算出“都市交通局”在2009 年将要背上10 亿美元的赤字。“如果一个巨浪即将打过来,你要在这个巨浪到来之前就闪开,而不是等它打到你之后才开始闪避”。
纽约的舆论越来越“一边倒”,甚至连“地方100”的母工会“全美交通工人工会”都宣布他们不支持罢工,并敦促工人立刻返回岗位,同时法院也开始传唤“地方100”的领导人,在这种形式下,“地方100”结束了罢工,三天之后就回到了谈判桌。
这次罢工,“地方100”和“都市交通局”两败俱伤,所以一回到谈判桌,双方“口气”都软了不少。几天之后,双方达成了新的协议。“都市交通局”不再要求提高工人对养老金的贡献率,但是双方同意工人对医疗保险的贡献率要提高1.5%。同时,作为补偿,“都市交通局”会部分返还工人已提交的养老金,使每个工人能得到8000 美元左右的现金收入。当然,这只是双方高层达成的协议,对工会来说,它还需要得到几万工人的投票批准,对于“都市交通局”来说,也需要董事会的批准。协议能否获得通过,仍然是一个悬念。
在这整个“戏剧”中,我印象最深刻的,首先是没有任何人能够对“小人物”的命运随意地拍板钉钉。“都市交通局”不能随意决定其员工的工资待遇,必须与工会定期协商,决定合同内容;市长不能随意下令逮捕谁,只能“督促”法院采取行动;联邦政府不能干预州内事物,只能象征性地表示关注;甚至“地方100”工会本身也不能决定合同的有效性,他们只是代表工人协商合同,只有工人的投票才能决定合同的有效性。
其次是工会的势力。没有人任何人能任意鱼肉“小人物”,恰恰与工会强大的势力相关。一个文明的社会,必须给予劳动者政治上的声音,这一点至关重要。然而,就美国的某些行业来说,这种保护有时候已走到了“矫枉过正”的地步。在一个全球竞争的时代,对劳动力的过度保护,已经削弱了美国许多行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通用汽车在日本同行面前的节节败退,最近开始大量裁员和关闭工厂。通用的市场眼光固然有失误,美国汽车行业的“军事化的”强大工会也令其喘不过气来。据通用公司声称,在他们每一辆汽车价格中,有1500 美元是用来付其员工和退休员工的养老金。中国的轻工产品对美国市场的全面“霸占”,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中国对工人缺乏保护、美国对工人过度保护的结果。正是因此,美国竟然出现了工人自发地抵制工会势力的奇特现象:许多工人自发地打出了“我们要工作,不要工会”的口号。美国工人的“工会加入率”也连年持续下跌,从战后的33%下跌到今天的12%左右。
众所周知,政治是一种斗争的艺术,然而,同样重要却经常被忽略的是,政治也是一种妥协的艺术。在一个协商性的政治里,没有任何一方可以为所欲为。“地方100”工会最大的教训恐怕也在这里,煽动群情激愤等固然姿态华美,然而当它滑出法律的轨道,为了一个团体的利益而置公共利益于不顾时,这种华美也就沦为小题大做的滑稽了。毕竟,一个既得利益集团争取更多的利益,有别于一个真正的弱势群体捍卫自身的基本权利,因而也缺乏广泛的社会呼应。这已经不是一个高呼“失去的只有锁链,赢得的却是整个世界”的时代了,更务实的做法是回到谈判桌前,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失去的只有1.5%的医疗保险,赢得的却是整整7百万人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