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时代的杀手应用在哪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36:56
原创  张向东2006-02-13 18:01:33查看评论 
谁都知道手机上网必然会比internet更快更深入地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它将包括娱乐、商务等等。
人人都在期望着3G时代的杀手应用如短信一般,风卷残云。
一切依赖于我们对无线互联网的理解,所以,我先说些空话,仅代表个人观点,部分代表3G门户网的观点。
无线互联网还未成主角
先说大众传播史上的两件事。
一是肯尼迪遇刺的直播。电视籍此事件,第一次超越电台和报纸,从此成为影响力最大的大众传播媒介。
第二件事发生在中国,是Sina报道“美国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事件”。Sina通过对事件本身及国内各地的抗议的滚动报道,使中国人在一夜之间把Internet和电视、报纸并列起来,看作是最快的信息来源媒介,在该事件中,Internet同时还起到了联结抗议人群的作用。
我们从这两个媒介史上的里程碑可以想到的是,一种新的大众传播媒介总是在其最显著的特征发挥到淋漓尽致的时机,成为时代最重要的媒介。每一个新的大众媒介出现,我们都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大众传播的力量在变得越来越强大,每个转换时机出现地越来越突然。
无线互联网成为中国最重要的大众传播媒介的时机是否已经出现?事件是否已经发生?
如果答案肯定,那我想大家都应该感到失望;如果答案否定,那应该是具备什么条件的时机?什么类型的事件?
在讨论前,先区分一下媒介和媒体的概念——当然,这里说的是大众传播领域,因为任何物质都可以是信息传播的媒介,没必要一一讨论。
媒介指的是信息传递给受众的介质,媒体是机构在特定介质(即媒介)上运营信息的形式。传统的传播学对大众媒介已确定的几种依次是纸媒介、电台、电视三种,现代已经普遍地把internet视为第四种媒介。
2002年我在《新周刊》“抓狂短信”专题中把短信定义为“新媒介的发端”,这个新媒介就是“移动互联网(或者说无线互联网)”,在短信正当其火爆顶峰的时候,该文被广泛转载,因为专题的名称,许多人以讹传讹,说“短信是第五媒体”,或“手机就是第五媒体”,把几个基本概念全混淆了。在这样的思路下,很难从大众传播的角度去看清楚无线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比如说电视是媒介,CCTV是一家媒体,CCTV当然要去发掘电视媒介的特征去运做,但是电视整个产业都按照CCTV的模式去做,能否把产业的潜力挖掘出来?
不用研究,也可清晰地看到,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是在走向一个不断兼容的趋势,即:新的媒介把旧媒介的特征融合起来,并增加一个前所未有的新特征,这个特征必须是Powerful的。
无线互联网是集以往大众传播媒介的大成者,以往任何一个媒介的优势都将在这个时代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以往任何一个媒介的劣势都将在这个时代得到弥补。
至于下一个超越无线互联网的媒介是谁,我们都不知道。
模式的创新在媒体的生命力中
1999年麦肯锡的一份研究报告,叫《net worth》,结论是互联网最大的价值是让用户来制定市场规则。反观这几年在泡沫中生存并壮大的internet公司,确实验证了这一规律。无线互联网一样是互联网,这一规律必然再次发生作用。但在中移动的模式下,能否运用这一规律,并且出现像电视网上那样的BBC这样的媒体?下面我们再谈。
中国公共机构相当地不完善,办事效率低下,所以电视的普及慢、固定电话的普及慢。无线网络只需要一个基站就可覆盖大面积范围,用户随时就可在大街上买一部手机一张卡即可成为无线互联网的用户,这个网络的铺设就到了3亿用户规模——当然,目前不是所有手机都可上网,但达到这一点仅仅再需要一年的时间。
为什么中国用户会如此快地接受无线互联网的终端?甚至在不发达地区,用户没有冰箱都会买最新款的手机,这在欧美是不可想象的。通话当然是第一需要,除却这个之外,首先是炫耀的需要,然后是娱乐需要,在中国这个文化大国兼娱乐沙漠的地方,这个可随身携带,又可发短短信,换铃声图片玩的玩意给了他们丰富的想象空间。虽然他们不知道下一步手机可以给他们什么,但一个潜力巨大的需求已经产生并在蔓延,必然有新的形态来满足他们,因为无线互联网天然具备这样的能力。
在前几个媒介时代,欧美各对应形态的媒体都经过了充分的发展,产生了无数巨头,在以往各阶段,中国都是远远跟在人家后面,而且媒体发育都不成熟(internet时期我们的互联网公司的商业模式无一不是抄袭人家是例证之一)。但在无线互联网上,欧美的终端没有中国普及,需求也很冷淡,这一历史性的、超越Internet影响力的信息革命只能在亚洲发生——天时地利人和,不这样都不可能。
中国移动是中国地区无线互联网媒介的缔造者和推动者,梦网模式在第一阶段完美地完成了简单应用的普及和认知,目前,整个无线互联网产业已经到了第一阶段的尾声和第二阶段的开始,3G前夜,模式的创新已经时不我待。
回到前文,如何才能让用户真正活跃起来,找到这个市场的规则是创新的前提。
我想,无线互联网从娱乐开始到达高潮,这一点应该是共识。而娱乐是典型的抛弃式消费,无法长期保鲜,简单的应用是太容易被抛弃的东西,在梦网目前的模式下,使服务提供者不了解用户的需求,无法提供更高级的服务,单个产品的堆积,形成不了复杂的、可持续使用的服务内容,产生不了“成熟的媒体形式”。表面看,用户仍然是自由选择的,但是需求传递不到服务提供者那里,无法促生成好的产品形态。
假设用户从无线互联网上获得的服务是单调的、不断重复的同质娱乐,那这个媒介会逐渐让用户丧失兴趣,这个媒介上的媒体也将失去生存的土壤。这是这个朝阳产业的危险性所在。
媒介的特征自它产生就天然具备,但是在这一介质上的媒体却是千姿百态,通过信息传递和传统商业形式的结合,制造出大量的商业机会,internet仅仅十年,就在电子商务、娱乐等方面显示出惊人的力量,毫无疑问,这些形式会在无线互联网上出现并创造更惊人的财富,但在这些形式不会是单纯的照搬——比如手机看电视电影预告还可以,看整个电影或电视剧的需求恐怕就没想象的那么大了。
站在运营者的角度去猜测3G的杀手级应用,不如让用户去自行寻找,问题是,寻找的途径是否开放给了用户?
无线互联网成为中国最重要的大众传播媒介的时机马上就要出现,里程碑的事件也将要发生。虽然所有的预言都极有可能成为笑料,但是我还是愿意打赌说,根据新媒介的特征,这一事件必然是个娱乐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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