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最先是谁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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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最先是谁提出来的
小平同志最早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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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略海洋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新时期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目前,我国海洋经济形势和安全形势都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在海洋开发和海洋资源利用需求空前增大的同时,海洋权益争端也愈益突出,经略海洋的全局谋划显得更为重要。
在这方面,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与东盟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促进和落实南海的共同开发,无疑是牵动全局的重大问题。
胡主席2005年4月在出访印尼、菲律宾和文莱三国时,重申了中国解决南海争端的原则立场。强调要使南海成为“友谊之海”、“合作之海”,这既是对中国解决南海争端政策的重大宣示,也是在新形势下推进中国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之举。
南海问题由来
南海,亦称南中国海,位于中国大陆的南方,东边是菲律宾群岛,西边是中南半岛,南边为印度尼西亚的加里曼丹岛和苏门答腊岛等。在这辽阔的海域中,分布着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一般统称为南海诸岛。
目前,东沙群岛、中沙群岛和西沙群岛在我国政府管辖之下,南沙群岛虽然主权属我,但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越南、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等南海周边国家先后对南沙群岛的全部或部分岛礁提出主权要求,并非法占据了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在南沙群岛189个已有命名的岛、礁和暗滩、暗沙中,有43个岛、礁分别被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占据,其中越南占据29个岛礁,菲律宾占据9个岛礁,马来西亚占据5个岛礁。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些国家开始分别在所占据的岛礁上修建飞机跑道,建渔港、灯塔和旅游观光点,并纷纷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开采南沙地区的油气资源。一些国家自从涉足这一海域后,短短十几年时间,已从南海获取了重大经济利益,有的甚至从贫油国变成了油气资源出口国。到90年代末期,这些国家已经在南沙海域钻井1000多口,发现含油气构造200余个和油气田180个(其中油田101个、气田79个),仅1999年年产石油4043万吨、天然气310亿立方米,分别是我国1999年整个近海石油年产量和天然气产量的2.5倍和7倍。
目前,南海的形势是,越南基本控制了南沙西部海域,菲律宾基本控制了南沙东北部海域,马来西亚基本控制了南沙西南部海域。印度尼西亚和文莱两国虽没有直接占据南沙群岛岛礁,但印尼单方面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深入我国传统海疆线5万平方公里;文莱则对我南沙群岛的南通礁提出领土要求,企图划分我3万平方公里的海域。
这些国家通过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制度,将其主张的海域范围覆盖了南海大部分海域且彼此重叠,同时也与中国主张的管辖海域范围形成重叠。因此,南海问题,不光是南沙群岛的主权和领土争端,还有着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海洋管辖区域的划分问题。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主张的提出
面对南海问题形成的复杂局面,如何处置?如何应对?
1984年,邓小平最先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设想。他说:“南沙群岛,历来世界地图是划到中国的,属中国,现在除台湾占了一个岛以外,菲律宾占了几个岛,越南占了几个岛,马来西亚占了几个岛。将来怎么办?一个办法是我们用武力统统把这些岛收回来;一个办法是把主权问题搁置起来,共同开发,这就可以消除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1990年,我国对外正式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南海的主张,期望通过和平谈判的方式、共同开发的方式,与东盟涉及南海争端的这些国家解决问题。
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中国作为涉及南海争端各方中的大国,采取克制态度提出这项主张,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既是为给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周边环境,也是为了整个东亚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发展,应该说是一个符合实际情况的解决问题的办法。然而“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提出后,东盟国家当时并不领情,而是继续在自己已经占据的岛屿和海域进行开发,并以开发造成的既成事实进一步确立自己在南海的主权。对此,我们没有放弃和平解决问题的决心,而是继续采取克制态度。
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努力,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实力的增强,以及中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邻为伴、与邻为善”和“睦邻、安邻、富邻”的政策,尤其是中国对东盟国家表现出的诚意、耐心和忍让,终于赢得了东盟国家的信任,开拓了双方关系的新局面。中国与东盟从普通对话关系,逐步发展成为战略伙伴关系。“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也终于得到了回应。2002年,中国和东盟共同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维护南海地区和平与稳定、促进在南海开展务实合作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2004年11月,中国与菲律宾签署了在双方争议地区共同勘探油气资源的协议。2005年3月,中国、菲律宾和越南的3家石油公司又在马尼拉签署了《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这些既是对“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主张的有益实践,也是落实中国与东盟《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重要举措。
妥善处理南海权益争端
南海的共同开发进程已经启动,这无疑是一个好的开端。然而,历史遗留问题并非一朝一夕能够解决。南海争端不仅涉及有关国家和地区重大的经济利益,而且涉及重大的战略利益,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争端,尚需时日。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南海的海洋权益争端,在新形势下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这需要我们从战略的高度重新加以认识,并采取妥善的处理办法。
南海争端的主体关系发生了变化,南海争端已成为战略伙伴之间的争端。随着中国与东盟关系的不断发展,1999年乣2000年,中国与所有东盟成员国分别签署了面向21世纪的双边关系框架文件。2002年11月,双方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基本缓解了双方在地区安全上的最大争端。2003年10月,中国作为东南亚区外大国第一个正式加入了东盟的政治条约《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同时双方宣布建立战略伙伴关系。这是中国第一次同一个地区结成战略伙伴关系。这种战略伙伴关系的确立,一方面表明中国愿意同东盟永做好邻居、好伙伴,面向未来,共谋发展;同时也意味着南海争端的主体关系发生了变化,南海争端已成为战略伙伴之间的争端。这种关系的变化,对解决相互争端的方式带来了更多的限制,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我们在解决包括海洋权益争端等具有重大纷争的问题上,需要更多地考虑双方的政治利益和长远战略利益,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同时也需要我们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争取把已经启动的共同开发进程稳步推向前进。
立足于在战略伙伴关系的框架内解决南海争端,对维护我国的“核心利益”有着重大影响。最近几年,随着台湾政治局势的变化,“台独”的危险性在上升,中国维护国家统一的“核心利益”受到严重挑战。台湾当局推行所谓“南向政策”,以“扩大台湾在国际的生存空间”的图谋也愈加明显。鉴于此,巩固和发展中国与东盟的战略伙伴关系,从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大局出发,妥善处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南海争端,显得尤为重要。
南海经济利益纷争,需要服从整个区域经济合作大局。海洋权益争端往往与经济利益纷争紧密联系,南海的情况同样如此。南海所蕴藏的丰富的油气资源,既是南海周边国家和地区关注这一海域的主要原因,也是导致南海权益争端的主要诱因。
毋庸讳言,中国在南海同样有着重大的经济利益。在中国加速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南海的丰富资源,尤其是油气资源,对中国这样一个逐步迈向工业化的大国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影响。然而,经济利益取舍也有一个两权相衡取其重的问题。中国和东盟在南海存在经济利益纷争,但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又有着重大的共同利益,这就需要我们作出必要的抉择。
近年来,中国与东盟的经济合作发展迅速,成果喜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已于2005年全面启动,并计划于2010年如期完成。它将以拥有2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和1.2万亿美元贸易总额成为继北美、欧洲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同时,最近几年中国和东盟在双边贸易、相互投资、承包劳务等领域也取得了长足发展。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3年,双边贸易额达782亿美元,同比增长42.8%。2004年,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额突破1000亿美元。东盟已连续11年成为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2005年更是跃居为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1000亿美元,这意味着可为双方创造数百万个就业岗位,为各自国家的GDP作出重要贡献。由于优势互补,东盟国家与中国的互利互惠的经济合作具有巨大的潜力。东盟国家的石油、天然气、橡胶、木材及木制品、矿产、棕榈油和热带水果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将有力地支持中国的经济发展,而中国许多物美价廉的商品,也十分适合这个具有5亿人口的大市场。随着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不断深化,双方的经济合作领域也将不断向纵深发展。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应从国家整体利益和地区经济合作大局出发,把南海的经济利益纷争放在一个恰当的位置来加以解决。积极促进南海共同开发,立足于现有条件,努力获取这一地区的最大经济利益。
在可预见的将来,我们应着眼于与东盟发展战略伙伴关系这个大局,正确认识和处理双方海洋权益争端,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争取把已经启动的共同开发进程稳步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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