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在山西运城--另一种研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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氐水 发表于: 2009-3-09 23:11 来源:苗族|苗族人_三苗网(苗族联合网)http://www.3miao.net/viewthread-28933.html
炎黄大战”第14项证据(或理由)--作者 王先胜
据《尚书·吕刑》、《吕氏春秋·荡兵》、《战国策》等古代文献所载,蚩尤为“九黎之君长”,自汉代至今,学者皆从此说。《尚书·西伯戡黎》载有周文王平定黎国之事,《史记·周本纪》之“耆”,《宋微子世家》之“     ”皆指九黎。据田昌五先生考证:“春秋时仍有黎国,曾为赤狄潞氏所灭,晋灭潞而复立之,可能是九黎之后。其地在今山西黎城、潞城、长治、壶关一带。另外,汉之魏郡有黎阳,在今河南浚县境;东郡有黎县,在今山东郓城县西,这些地名也可能由九黎而来。如然,蚩尤就是古代活动于今鲁西、豫北直到山西东南的氏族部落之代称了”(田昌五著《华夏文明的起源》25页,新华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徐旭生也认为蚩尤或九黎故地当在今山西东南部至河北、河南、山东三省交界之地,其依据也是这一带以“黎”名地常见,为古之黎国所在(徐旭生著《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我们判断濮阳西水坡45号墓死者为蚩尤、后岗类型为蚩尤后裔所创造,这在历史地理方面也是非常吻合的,因为后岗类型分布的核心地区正是在豫北冀南、晋冀鲁豫四省交汇之地。
有些学者认为蚩尤是东夷人的一支,蚩尤为东方夷人的首领。如严文明先生说:“在古史传说中,东夷的先祖有太昊和少昊两个集团,还可能有蚩尤的九黎集团。”关于蚩尤的地望,严先生据《逸周书·尝麦解》“命蚩尤于宇少昊,以临四方”一段文字推测说:“这段话说明,蚩尤原起于少昊之墟即曲阜一带,后来向北向西发展,才与华夏族的黄帝相遇,被黄帝杀之于中冀”(严文明《东夷文化的探索》,《文物》1989年第9期)。古籍中关于蚩尤冢的记载也基本上在今山东西部汶上、东平、巨野一带。据崔彩云先生文,“2000年秋,在汶上县蚩尤冢南20米出土刻有‘蚩尤祠’三字的石碑两通,证实了该祠所处位置”(石碑文字为隶书,因此立碑年代不会早于汉代)。崔先生说:“汶上、台前、巨野势呈鼎足,汶上距巨野50公里,巨野距台前75公里,台前距汶上70公里,此三地无疑皆是蚩尤部族曾栖息活动之处”(崔彩云《蚩尤与蚩尤冢考》,《中州今古》2002年第2期)。那么蚩尤文化是否为东方的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或山东龙山文化呢?我们认为不是。无论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或是山东龙山文化都不能与上述有关黎国的地域相覆盖,东夷文化的重心都在山东境内,而黎国和蚩尤族人、蚩尤后裔活动的重心在四省交汇之地,后者与仰韶文化后岗类型、大司空村类型分布的地域基本一致,这是其一。其二,蚩尤相传为炎帝后裔,姜姓,当为“牛首人身”;汉代以来的蚩尤像多作牛首,今西南地区苗族同胞(传为蚩尤后裔)仍然崇拜水牛,男女盛装都头顶水牛银角,祭蚩尤仍用牯子牛。炎帝发祥于渭水流域,故蚩尤、蚩尤族人应当与关中西部渭水流域的古文化相关。我们认为,这在考古学上也是契合的:史前考古文化中有关牛角、羊角的图象主要是在西部(如半坡遗址出土有羊角柱图象,半坡和姜寨出土人面鱼纹人面两耳则饰上翘的牛角图样),而在东夷文化中基本不见。我们推论后岗类型系从渭水流域逃亡的蚩尤族人所致与此是吻合的。其三,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山东龙山文化有葬龟甲、兽牙的传统,但这个传统在有关黎国所覆盖地域的远古文化中是不存在的,当然在后岗类型、大司空村类型中也是没有这个传统的(证明这两个类型与东夷文化有重要区别)。当然大司空村类型也不是蚩尤文化,因为它年代比较晚近(前3600—前3000年),与关中半坡类型的衰落不能直接衔接。
又有一些学者认为蚩尤族活动于长江中游地区,蚩尤是这一带远古部落的酋长和领袖。如郑若葵先生认为“九黎与蚩尤是黄帝、少昊时期曾经活跃在长江中游江汉地区的古代部族或人物,蚩尤是当时九黎族的著名酋长,黄帝与蚩尤间发生的战争,是属于华夏部族与江汉部族争霸的战争。在蚩尤争霸中原失败被黄帝诛杀后,其部族九黎仍然活跃在长江中游江汉地区,至少昊时该部族又强大起来并与华夏部族再次发生争斗,最后可能以失败而告终,并在文献记载中消失”(郑若葵《长江中游地区史前农业文化与古苗蛮文化关系初探》,《华夏考古》2000年第2期)。按这种观点,蚩尤族、蚩尤文化应该对应于长江中游的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郑若葵先生也正是这样认识的。但是笔者认为不是这样,其理由大体如上所述之一、二,即有关黎国的地望不在长江流域,有关炎帝文化、炎帝与蚩尤姜姓、“牛首人身”、史前考古文化中的牛角、羊角崇拜现象不在长江流域(传统考古学主要根据生产工具、生活用具来区分和判断不同的考古学文化,但对其族属的判断常常是无能为力的。我们这里进一步结合考古学文化中与精神文化有关的因素如墓葬龟甲、角形崇拜图象来判断和区分不同的文化及其族属,笔者认为这是更加根本的因素)。当然,还有学者认为蚩尤、蚩尤族与长江下游的考古文化比如良渚文化有关:杨建芳先生认为长江中游石家河文化肖家屋脊遗址出土的玉人面即是蚩尤,而这种玉人面或类似的玉人像不仅见于石家河文化,而且也见于山东龙山文化和良渚文化,尤以良渚文化同类器物或神像最早,所以何驽先生认为“良渚文化大约是蚩尤的始作俑者”、“蚩尤的传说记述的是良渚文化同黄河流域部族集团之间的一段宿怨以及良渚文化衰亡的一个历史原因”(何驽《文献考古方法论刍议》,《华夏考古》2002年第1期)。我们认为,良渚文化不是蚩尤文化、良渚玉器神徽上的神人面不是蚩尤,判断的依据和理由同样如上(当然从古史体系,传说中炎、黄、蚩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考古学文化关系的角度,能够得到更为明确的判断和认识,参见拙稿《关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的一点思考》。http://xiangyata.net/data/articles/g02/276.html)。
徐旭生曾将传说时代古史体系以华夏、东夷、苗蛮三集团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概言之(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这个大框架对于帮助我们考辨古史、追溯“三皇五帝”的考古学文化是有积极意义的,甚至它具有方向性、指导性意义,我国学者也常常在这个基础和框架之上去讨论问题。但是这个框架毕竟是个“框架”,而且它主要是依据文献资料、神话传说而建立起来的,所以如果不从考古学文化的角度去重新审视这个框架,不考虑文化传播关系以及年代关系,这个框架的意义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体现,研究中会出现简单附会或削考古学文化和考古材料之“足”以适三集团说之“履”。比如,炎黄是属于华夏集团的、蚩尤是属于苗蛮集团或东夷集团的,炎黄自当是由西而东进入中原,蚩尤则自长江流域北上或自东部西进中原,于是发生大战,黄帝便把蚩尤追到河北境内至北部而将其杀掉,这是以往学者论炎黄蚩之战的基本模式。这样虽然符合三集团说,但它在考古学文化上无法求证,而且与其他文献资料、神话传说比如“蚩尤姜姓”、为“炎帝之后”也无法吻合。古代文献只是说苗民为蚩尤或九黎之后,苗民并不等于蚩尤族或九黎族。与炎帝、黄帝打仗的是蚩尤、蚩尤族,而不是苗民或三苗,所以学者推测长江流域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为三苗文化(俞伟超《先楚与三苗文化的考古学推测》,《文物》1980年第10期),并不等于说它们就是蚩尤文化。如果屈家岭文化为三苗文化,则良渚文化也并非蚩尤文化,因为二者不仅在考古学文化上没有承继关系,而且屈家岭文化的年代并不晚于良渚文化。依据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为三苗文化上溯,其源头正可以追溯至豫北冀南的后岗类型:屈家岭文化可分为屈家岭早期文化和屈家岭晚期文化,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屈家岭早期文化是一种以鼎为特质的文化,其渊源当在鼎文化系统中去寻找。学者认为,长江流域新石器晚期文化边畈类型、油子岭类型与屈家岭文化有着一脉相承的鼎文化传统和红陶系遗存,它们与大溪文化谱系不同,甚至两者的“文化传统有着质的区别”(孟华平《论大溪文化》,《考古学报》1992年第4期)。而“与边畈早期一类遗存最近似的遗存竟是后岗类型”,其主要器物如足根压印圆窝纹的釜形鼎、红顶钵、成组的条纹彩陶钵、旋纹罐、口沿外附加一圈泥钉的大口尖底罐等,均是后岗类型的典型器,所以韩建业先生认为前者“极可能是后岗类型的人们南向移居的结果”而这与苗黎集团南迁的传说正相吻合(韩建业《涿鹿之战探索》,《中原文物》2002年第4期)。故后岗类型为蚩尤族文化在考古学和古史传说两方面得以互相佐证。
古籍和传说中为什么留下东夷民族与炎帝、与蚩尤有关的资料和线索呢?这个问题并不难找到答案和解释:在仰韶时代早期,东方海岱地区北辛文化中的瓮棺葬、细颈瓶其原产地均在关中地区,它们“应是通过豫中地区直接传播而来”,该文化中近似杯形口的双耳罐、圆腹小平底瓶和折腰形器座以及少量的彩陶装饰、在部分器物肩部施加密集弦纹的做法,都说明其受到半坡类型的影响(栾丰实《试论仰韶时代东方和中原的关系》,《考古》1996年第4期)。所以炎帝族人或炎帝后裔从渭水流域迁到东方海岱地区在考古学上是能够找到线索或答案的。分布在豫北冀南地区的蚩尤文化后岗类型其东部与大汶口文化相邻,而且北辛文化是后岗类型最主要的一个本土来源,两者互有影响,在北辛遗址、大汶口遗址都发现后岗一期文化遗存(张忠培、乔梁《后岗一期文化研究》,《考古学报》1992年第3期),所以蚩尤与东夷的关系在考古学上也是能够找到线索和合理的路径给出解释的。山东西部东平、汶上、巨野一带有比较集中的蚩尤遗迹,说明蚩尤后裔可能在这一带生活过,蚩尤与东夷的关系很可能与此有关。《逸周书》所谓“命蚩尤于宇少昊”,当是因蚩尤后裔曾居少昊之地而产生的说法,并不意味着蚩尤为东夷人或蚩尤族起源于少昊之地(当然因为蚩尤传说、蚩尤后裔在少昊之地一直流传下来,古人也可能误以为蚩尤、蚩尤族原本就是东夷人)。《遁甲开山图》说“蚩尤者,炎帝之后,与少昊治西方之金”,这话有真有假:蚩尤为炎帝之后但处少昊之地,说明蚩尤族应是自渭水流域迁徙到东部,这里隐含了真实的历史信息;少昊地望在东方,所谓“治西方之金”是按五行相生序把少昊配为西方天帝的结果,并不意味着少昊地望在西部(当然在假想的天庭中,少昊就是西方的统治者了);少昊既被配为西方天帝,蚩尤居少昊之地自然也随少昊去“治西方之金”,何况古史传说中蚩尤还是兵器的发明者,当然更与“金”有不解之缘了。《山海经·海内经》记载东部姜姓之民:“帝俊生黑齿,姜姓,黍食,使四鸟。”帝俊即帝喾,在少昊、颛顼之后,年代远远晚于蚩尤、炎帝。因此这条资料也不证明姜姓之炎帝、蚩尤起源于东方。《太始记》云:“蚩尤氏乃据淮海之地以挡轩辕东进之路。”庙底沟类型自西向东推进,到达豫东以至进入大汶口文化中心地区,其高峰约在距今5800—5500年之际(栾丰实《试论仰韶时代东方与中原的关系》,《考古》1996年第4期)。如果《太始记》所言蚩尤氏“以挡轩辕东进之路”为真实的历史事件,那么此“蚩尤氏”应该是后岗类型之后在河南东部、山东西南部发展起来的一个族群,也不意味着蚩尤氏始源于东夷。
总之,蚩尤族、炎帝族及其后裔自渭水流域至豫北冀南(东夷),蚩尤族自黄河流域南下长江流域而形成苗蛮文化屈家岭一石家河文化,在考古学及文献方面都有颇为明晰的发展线索和路径(苗族传说蚩尤族也是自黄河边而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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氐水 at 2009-3-09 23:12:27如果没有神话传说,史前考古只是挖出一个陌生世界
如果没有史前考古,神话传说永远都是那么荒诞不经
“炎黄大战”第15项证据(或理由)
关于豫北冀南后岗类型的性质和来源,考古学家的认识不很一致,有的认为它属于与西部文化集团相对应的东夷文化集团,有的认为它仍然属于仰韶文化系统,而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北辛文化等等均被视为后岗类型的源头。
由于后岗类型分布的主要地域与新石器时代中期的磁山文化大部分重合,二者在器物上也有一些联系,所以磁山文化自然被视为是后岗类型的源头。如:严文明先生认为“后岗类型是在继承了磁山文化的许多因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严文明《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的新发现》,《考古》1979年第1期),杨亚长先生认为豫北冀南仰韶文化后岗类型分布的中心区域,“先期文化曾是裴李岗文化磁山类型,并且已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前者是在承继后者文化传统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杨亚长《略论“郑洛文化区”》,《华夏考古》2002年第1期)。韩嘉谷先生认为“后岗一期文化的来源,实包含有磁山文化——界段营类型和镇江营——北福地甲类两个系统,磁山文化——界段营类型变异在先,镇江营——北福地甲类影响在后”,而且根据其文化渊源,应将其从不属于此系统的仰韶文化中分离出来(韩嘉谷《河北平原两侧新石器文化关系变化和传说中的洪水》,《考古》2000年第5期)。但是有学者认为后岗类型的主要来源应该是裴李岗文化,而不是磁山文化。如:丁清贤先生指出后岗类型与磁山文化相同相类的器物同时也见于裴李岗文化,又从建筑技术、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诸方面作了分析对比,认为“后岗类型的文化面貌与裴李岗文化大致相同,而与磁山文化则相差较远”(丁清贤《仰韶文化后岗类型的来龙去脉》,《中原文物》1981年第3期)。李友谋先生认为“后岗类型文化的来源,当与豫北的早期新石器文化及裴李岗文化有关”。所谓“豫北的早期新石器文化”即淇县“花窝遗存”,它与裴李岗文化有直接的渊源关系但又受到磁山文化的影响(李友谋《试论豫北冀南地区的仰韶文化》,《中原文物》1998年第2期)。田昌五先生有与此相类同的认识,他认为“在中原大地上最早出现的是以嵩山周围为中心的裴李岗文化,它和豫北冀南的磁山文化属于同一文化系统,与东面的北辛文化为姊妹文化。随后,由于老官台文化和仰韶文化自西向东推进,裴李岗文化从其中心区域向三个方向散去,在豫西南发展为下王岗文化,在豫北发展为后岗一期文化,东部则汇入北辛文化之后的大汶口文化”,不过他同时也说“所谓仰韶文化后岗类型,也不属于仰韶文化的范畴。这种类型在诸多方面都和裴李岗文化与北辛文化有承断关系”(田昌五著《华夏文明的起源》70、68页,新华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张忠培、乔梁先生认为“北辛文化”、北福地甲类及界段营H50等遗存是后岗类型共同的直接来源,而磁山·裴李岗文化与“北辛文化”是同一文化谱系不同发展阶段的两支考古学文化,前者对后岗类型的影响是通过后者来实现的(张忠培、乔梁《后岗一期文化》,《考古学报》1992年第3期)。戴向明先生认为约“自公元前5600年以后,从河北中部到南部可能还包括豫北地区,磁山文化在整体上皆因北辛文化的强烈冲击而中断(只部分因素有所保留),成了北辛文化的势力范围”,而后岗类型(后岗一期文化)同北福地甲这样的“北辛文化”有着明显的渊源关系(戴向明《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文化格局之演变》,《考古学报》1998年第4期)。栾丰实先生认为“后岗下层一类遗存与北辛文化的关系,较之豫中地区早期仰韶文化更为密切”,而同时他也指出北辛文化明显受到来自西方的仰韶文化的影响(栾丰实《试论仰韶时代东方与中原的关系》,《考古》1996年第4期)。
关于后岗类型的性质,有两种看法完全不同的认识:严文明、巩启明先生认为它属于中原文化系统,是仰韶文化的一个类型(严文明著《仰韶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巩启明著《仰韶文化》,文物出版社2002年版),而张忠培、乔梁等先生则认为它应该归属东方文化系统。无论是傅斯年的“夷夏东西说”或者徐旭生之“三集团说”,仰韶文化与东方文化系统都意味着一个是华夏、一个是东夷,二者在根源和文化面貌上是不相同的。后岗类型让考古学家不能简单地将其划归华夏集团或者东夷集团,这一点与蚩尤在古代文献和古史传说中的面目倒是非常吻合:一方面蚩尤是炎帝后裔,当归属华夏集团;另一方面蚩尤又与东夷、少昊有种种联系,从这一角度看,又可归属东夷集团。后岗类型到底应该划归仰韶文化还是东方文化系统,一时可能还难以断决(甚至也没有必要作这种划分),但后岗类型受到渭水流域半坡类型的影响却是明确的,这一点无论持后岗类型仰韶说还是东夷说的学者都承认。
丁清贤先生认为后岗类型的彩陶“不仅没有继承半坡类型彩陶的风格,而且也没有在半坡类型彩陶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发展,相对地说,后岗类型的彩陶还没有半坡类型繁缛”,所以这说明了“它们之间关系的疏远”。不过,他比较了半坡遗存与后岗类型在器物方面的共性和联系:“如半坡遗址I1a、I1b、I1c、I2d、B15式钵,Ⅲ2a、Ⅲ2b式盆,XⅡ13c式罐都和后岗类型出土的同类器物非常相像。半坡遗址XⅠb式长颈壶,在后岗类型的遗址中不仅发现有残片,而且还复原有比较完整的器形。半坡遗址P1128、P1129式罐和后岗遗址出土的钵(H2:1、H8:3)造型一样。半坡VⅢ66 式罐和XⅡ式尖底器在后岗类型的遗址中也有发现等”,所以他说“我们虽然不认为后岗类型渊源于半坡类型,但在某些生活用具方面还是承认半坡类型对后岗类型具有一定影响的”(丁清贤《仰韶文化后岗类型的来龙去脉》)。关于后岗类型与半坡类型在彩陶纹饰方面的认识,丁先生可能受到材料的局限(其文章发表于1981年)。1986年版《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对此有完全不同的认识和描述,其说为:后岗类型“纹饰与半坡类型略同。彩陶花纹较简单,多红彩,也有黑彩,有宽带纹、曲折线和横竖平行线组成的带纹、平行斜线组成的正倒相间三角形纹、菱形网纹等”(该书597页)。朱延平先生比较了后岗类型与渭南史家、华县元君庙两墓地所出器物,认为“后岗类型的圜底钵Ⅰ—Ⅲ式与《史家村墓地的研究》所揭示的史家村墓地Ⅰ—Ⅲ期的圜底钵发展演变的过程几乎是对应的。同时,后岗类型的圜底钵Ⅲ也接近《元君庙仰韶墓地》的圜底钵C式(M418:10)”(朱延平《仰韶文化后岗类型和大司空类型的若干问题》,《史前研究辑刊》,1988年)。吴耀利先生更明确地说:“从仰韶文化各个不同类型的相互关系来看,在众多的类型中,只有半坡和后岗两个类型,它们的分布地区不同,文化面貌各异,而年代相近,文化内涵有较多的共同因素。这一现象是十分有趣的。它不仅表现了二者密切的关系,也说明了二者很可能是同时发展起来的”(吴耀利《试论后岗仰韶文化的年代和分期》,《考古与文物》1984第6期)。张忠培、乔梁两先生以东、西方关系看待后岗类型和半坡类型,但他们承认黄河以西的后岗一期文化(后岗类型)与黄河以东的后岗一期文化(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系统)是有不小区别的:前者含有一定数量、不同质地的施旋纹的罐类器物,后者却不见;前者流行小口折唇或小口、深腹、腹部安双耳的壶,器表施纹饰的多于黄河以东,彩陶比较发达,除条带纹外,还流行以平行线条构成的各种图案,而后者壶多流行小口、鼓腹、圜底、肩部有双耳的形式,陶器很少施加纹饰,彩陶图案甚少,仅见条带纹;前者基本未见三足钵,而后者流行三足钵。这种区别最终导致前者在黄河以西(豫北冀南直至河套、张家口地区)消失得无踪无影而后者在黄河以东发展为大汶口文化(张忠培、乔梁《后岗一期文化研究》),这说明二者可能属于不同的族群。长江流域的边畈早期一类遗存与后岗类型近似,说明后岗类型的居民可能南下长江流域(参见第14项证据或理由);另外,学者认为豫中的大河村类型与后岗类型有继承关系或前者受到后者的影响(丁清贤《仰韶文化后岗类型的来龙去脉》;田昌五著《华夏文明的起源》69页;巩启明著《仰韶文化》154页,文物出版社2002年10月第1版),而我们认为大河村类型前期为颛顼文化(详后),颛顼令重、黎“绝地天通”(《山海经·大荒西经》;《国语·楚语下》)与此密合无间,“黎”当为蚩尤后裔。张忠培和乔梁同时认为“黄河以西的后岗一期文化遗存同黄河以东遗存间的许多区别,恰恰都同半坡文化及其先行文化有关。就弦纹罐而言,在黄河以西地区的后岗一期文化遗存中呈现出一种越是向西越见发达的趋势,估计施纹陶和彩陶也会存在着这种趋势。这种现象反映了这种包含弦纹罐、施纹陶、彩陶的文化因素,从半坡文化分布区向东辐射传播逐渐递减的事实”(张忠培、乔梁《后岗一期文化研究》)。由于晋西南、豫西迄今未见一处典型的半坡类型遗址,而后岗类型与东庄类型的走向完全不同,所以这种“逐渐递减”并不意味着某一族群自关中而晋南、豫西而豫北冀南的渐次扩张;后岗类型与东庄类型的面貌不同且走向各异证明它们分属不同的族群,只是受半坡影响程度不同)。戴向明先生也持后岗类型与半坡类型为东、西方文化说,但他同样认为豫北冀南的后岗一期文化与山东境内的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系统是有区别的,它们在北辛晚期之前“出现更大的分化而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后李二期为北辛文化在其腹地的直接的自然延续,而后岗一期则是当地北辛文化经变异和在外力影响下形成的一支独具特色的新型的考古学文化”。在我们看来,这种“变异”和“外力”即是蚩尤族的到来,而且是从西部渭水流域远道而来,他们带来了后岗类型中的半坡因素。所以戴先生认为后岗类型的“罐类在其前行文化中找不到源头,但在其西面如洛阳王湾一段及关中仰韶早期遗存中都有与其相近的器物,所以这里的陶罐当是从半坡文化中传入的”(戴向明《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文化格局之演变》)。栾丰实先生强调后岗类型与北辛文化的关系,但他也指出濮阳西水坡遗址、武安赵窑遗址等豫北冀南后岗类型乃至鲁西聊城一带北辛文化器物受到西部仰韶文化早期的影响“十分明显”(奕丰实《试论仰韶时代东方和中原的关系》)
新石器时代彩陶纹饰与原始人类的精神生活,与他们的信仰密切相关,这一点可以说是学者们的共识。石兴邦先生在论及甘、青地区马家窑文化彩陶时,认为“彩陶纹饰是一定的人们共同体的标志,它在绝大多数场合下是作为氏族图腾或其他崇拜的标志而存在的”(石兴邦《有关马家窑文化的一些问题》,《考古》1962年第6期),严文明先生论及马家窑文化蛙纹、鸟纹时说:“这一对彩陶纹饰母题之所以能够延续如此之久,本身说明它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与一个民族的信仰和传统观念相联系的”(严文明《甘肃彩陶的源流》,《文物》1978年第10期)。王仁湘先生认为“彩陶图案并不是陶工随心所欲的臆造和简单的摹写,它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彩陶图案的意义不仅在于它们在绘画传统上表现出的源流关系,更在于它们是史前人精神生活的一种形象寄托。人们不仅仅是为了美化生活而作画,与此同时还要表达他们特定的心理和意识”(王仁湘《甘青地区新石器时代彩陶图案母题研究》,载《中国考古学研究论集》,三秦出版社1987年12月第1版)。他在分析、研究广布于仰韶文化系统、大汶口文化、红山文化、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中的彩陶纹饰之后,认为这种“施纹图案可能隐含着中国新石器文化一个共有的认知体系”而且可能是一种“原始宇宙观体系”(王仁湘《关于史前中国一个认知体系的猜想》,《华夏考古》1999年第4期)。李泽厚先生认为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彩陶纹饰“在后世看来只是‘美观’、‘装饰’而并无具体含义和内容的抽象几何纹样,其实在当年却是有着非常重要的内容和含义,即具有严重的原始巫术礼仪的图腾含义的”(李泽厚著《美的历程》2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苏秉琦先生则将赵宝沟文化、汤家岗文化中的一些动物或几何图案陶器称之为“艺术神器”,而仰韶文化中的彩陶有些应该是“神职”人员的专用器皿(苏秉琦著《中国文明起源新探》121页,三联书店1999年6月第1版;何介钧《长江中游史前文化暨第二届亚洲文明学术讨论会纪要》,《考古》1996年第2期;苏秉琦《关于重建中国史前史的思考》,《考古》1991年第12期)。正是由于彩陶纹饰与原始人类的信仰、精神生活相关,由于后岗类型彩陶纹饰“与半坡类型略同”,我们推测有一支半坡人自渭水流域迁徙到了豫北冀南。由于中间隔着晋南、豫西豫中,所以这一支半坡人是跨越了这片中间地带而到达豫北冀南的。由于这一事件,中国古代文献中就有了“命蚩尤于宇少昊”、蚩尤既是炎帝族裔其后人又在晋冀鲁豫四省交汇之地留下许多遗迹、传说。
氐水 at 2009-3-09 23:13:04如果没有神话传说,史前考古只是挖出一个陌生世界
如果没有史前考古,神话传说永远都是那么荒诞不经
“炎黄大战”第16项证据(或理由)
后岗类型有一些特殊现象,在河北正定南阳庄遗址发现一些舟状连排灶,每组四至十四座不等。田昌五先生认为它们“似乎是供户数不一的共产制大家族用的。连排灶呈舟状,也许意味着同舟共济吧”(田昌五《华夏文明的起源》71页,新华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这样理解当然有一定道理,但如果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似乎更为妥贴:后岗类型的居民系在渭水流域战败而逃生的蚩尤族人,将连排灶做成舟状,不是更能表达他们那种生死与共、血脉相依的情感和愿望吗?舟状连排灶,即使在今天来看,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创意和情感表达方式;人们没有特殊的经历和患难与共的体验,想必不会也想不到将一排灶炕做成舟状吧!田昌五先生在论及后岗类型时说:“总的来说,后岗类型的来龙去脉是不甚清楚的,这或许与战争有关。如这里发现的墓葬多土坑竖穴单人仰身直肢葬,也有屈肢葬和俯身葬;还有两座合葬墓,一座有九具骨架,一座有二十四具头骨。各种墓多无随葬品。这些,如不从战争着眼,是不好解释的”(田昌五《华夏文明的起源》69页)。田先生这种判断当然仍然是根据墓葬现象本身而产生的直感印象,是一种就事论事的推测。虽然材料有限,但是我们仍可设想和追问一下,这种“战争”是怎样发生的呢?谁与谁的战争呢?舟状连排灶无论从哪个角度理解,都意味着后岗类型居民内部的一种团结倾向,内部战争的可能性小;与后岗类型分布范围一致的大司空村类型年代晚于后岗类型,而且据考古现象观察,两类型常常是共存于同一遗址,没有发现冲突现象;由于后岗类型的产生是由“当地北辛文化经变异和在外力影响下形成的”(戴向明《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文化格局之演变》,《考古学报》1998年第4期),因此后岗类型中的战争迹象恐怕是与这种“变异”和“外力”有关。对于“当地北辛文化”而言,蚩尤民是一种外来因素,战争与同化的过程恐怕是难免的。
朱延平先生在研究后岗类型时说:“除敛口钵外,后岗类型的三种主要陶器都经历了一个从瘦腹到鼓腹的演变过程,这种现象或可表明,当时人们在制做这种简单轮廓线的陶器的过程中,出于传统习惯而普遍地遵循着一个固定的发展模式”(朱延平《仰韶文化后岗类型和大司空类型的若干问题》,《史前研究辑刊》,1988年)。这种“从瘦腹到鼓腹”的传统习惯和现象是值得研究的,因为它在史前时代乃至半坡类型、仰韶文化器物发展、演变规律中是比较例外的。为什么产生这种“传统习惯”,是值得研究的。
根据苏秉琦先生对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典型器物型式的排比,无论是半坡类型的壶罐口尖底瓶还是庙底沟类型的双唇口尖底瓶,它们的发展和演变规律都是:早期瓶偏向于短胖,晚期瓶偏向于瘦长,从早至晚呈现出由胖渐瘦的发展趋势(苏秉琦著《中国文明起源新探》22—23页,三联书店1999年6月北京第1版)。赵宾福先生对半坡类型尖底瓶、葫芦瓶、细颈壶发展、演变型式的排列也表明,这几种器物都表现出从早至晚由胖渐瘦甚至是由美观、优雅到丑陋的发展总趋势,其中壶罐口尖底瓶由杯形小口平底瓶演变而来,壶罐口尖底瓶本身又经历了一个由偏瘦至丰满至瘦丑这样一个演变历程(赵宾福《半坡文化研究》图四,《华夏考古》1992年第2期);孙祖初先生对半坡类型尖底瓶的排列同样显示出由丰满、优雅渐至瘦丑这样一种趋势,其他器类演变逻辑和规律则不甚明显(孙祖初《半坡文化再研究》图七、图八、《考古学报》1998年第4期)。对于那些单个遗址而言,特别是非典型的多人二次葬遗址尤其是这样,器物演变总是由丰满、优雅直到瘦丑,如北首岭遗址所出各种瓶、壶、罐,王家阴洼遗址所出夹砂罐、葫芦瓶、彩陶盆(赵宾福《半坡文化研究》图一、图二),姜寨一期的夹砂罐、尖底瓶等(孙祖初《半坡文化再研究》图四)。姜寨二期的尖底瓶也呈现出由早期的丰满渐至晚期的瘦丑这一发展趋势,但早期的尖底瓶等器物原本该划为姜寨一期或接近姜寨一期的,它的年代很可能在我们所说炎、黄两族战争暴发之前的联合时代,孙祖初先生对这些器物的年代也重新作了界定(孙祖初《半坡文化再研究》图五、表一)。横阵遗址的尖底瓶也呈现出由丰满渐至瘦丑这一趋势,罐、钵则不甚明显(孙祖初《半坡文化再研究》图一);元君庙遗址的尖底瓶有一种由略偏瘦渐至偏胖的发展趋势,最后是一种丑陋的尖底瓶(《赵宾福《半坡文化研究》》。由于横阵、元君庙都是典型的多人二次葬墓地,所以横阵、元君庙的情况尚不能视作定论,只可供参考。所以半坡类型总的趋势是,器物由丰满、优美渐至瘦丑,这一点尤其是在其特征性器物尖底瓶的演变上表现得非常突出、明确。半坡类型的这种器物演变趋势与我们所论“炎黄大战”是很吻合的:按半坡类型尖底瓶出现的年代约在前4500年左右(孙祖初《半坡文化再研究》),这时应即是炎、黄联合杀蚩尤之时。这一事件产生之后出现了半坡类型的尖底瓶(或在炎、黄杀蚩尤之前半坡类型尖底瓶已产生),其由偏瘦至丰满似乎暗示着炎、黄联合有一个短暂的“蜜月”时期,但其后渐至瘦削、萎缩并最终消失,正与黄帝取代炎帝的传说吻合。薛新民、宋建忠先生说,北橄一期时晋南接受了半坡文化的先进信息后,模仿半坡类型的尖底瓶创造出最早的庙底沟式尖底瓶(薛新民、宋建忠《庙底沟文化渊源探析》,《中原文物》2003年第2期),而北橄遗存的起迄年代约在前4500年—前4000年之间(宋建忠、薛新民《北橄遗存分析——兼论庙底沟文化渊源》,《考古与文物》2002年第5期)。这似乎意味着半坡类型的尖底瓶及其文化、技术传至晋南为北橄一期的居民学习、接受正是在炎、黄联合的“蜜月”时期。
严文明先生说:“尖底瓶在半坡期以潼关为界,关中的个体粗短,关东的比较瘦长;到庙底沟期整个仰韶文化的地区都有比较粗短的尖底瓶,而特别瘦长的仅仅局限在伊洛地区郑州才有”(严文明《论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考古与文物》1980年总第1期)。在半坡期,关中的尖底瓶粗短,关东的瘦长,这符合半坡类型尖底瓶总的发展趋势,因为关东的尖底瓶系由关中传来,其年代要晚。而庙底沟期流行比较粗短的尖底瓶,这与庙底沟类型的繁盛和在当时的强势影响正相对应。故据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尖底瓶存在的状况判断,似乎可得出器物的胖瘦、丰满与否与文化的盛衰有一定对应关系。至于庙底沟期郑洛地区的尖底瓶瘦长,据此思路似乎也可以得到一定解释:此间的庙底沟文化即大河村类型,其前期(约前4000年——前3500年)我们认为是颛顼文化,后期(约前3500——前3000年)为祝融文化;前期有颛顼与北方的共工(大司空村类型)“争帝”、颛顼“绝地天通”等重大事件,后期为来自东方的祝融部所取代,而祝融部族后来又南下长江流域,同时长江流域的屈家岭文化又北上中原。大河村类型处于南北、东西文化交流的漩涡中心,似乎总是处于动荡不安之中,所以使用尖底瓶(来自西方)的族群始终处于危机动荡、激烈竞争之中,比较瘦长的尖底瓶可能是一个族群心态的真实写照,即它无法从容、雍容,潜意识中可能影响到器物制作。
不仅仅是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庙底沟类型的器物才存在由丰满渐至瘦削这样一种发展规律和趋势。据研究,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早期的彩陶壶器型为“侈唇、短颈(或无颈)、腹部特鼓,器型较大,显得矮胖。通常高35—40厘米,腹略小于通高,个别器物腹径甚至大于通高”,中期的“彩陶壶器形变小,颈部渐次发达,腹部微收,器形高矮肥瘦适中”,而晚期“彩陶壶器形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颈部更加发达,变得粗长,多呈上小下大。腹部收缩更甚,整个器形显得瘦高,出现了折肩作风。彩陶壶数量骤减,质量下降”(青海省文物考古队编《青海彩陶》前言,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郑州大河村遗址从第一期到第六期所出器物鼎、盆、钵、罐、缸几乎所有器物都存在着这样一个总的趋势:从早期的矮胖、丰满、圆润渐至晚期的瘦高、僵直(郑州市博物馆《郑州大河村遗址发掘报告》图五四,《考古学报》1979年第3期)。大汶口文化的典型器物背水壶从早至晚也是由矮胖、丰满、圆润渐至瘦削、僵直(严文明著《走向21世纪的考古学》64页图二,三秦出版社1997年11月第1 版)。可见器物的演变无论是在同一考古学文化的不同遗址或是在同一遗址的不同时段乃至同一遗址的不同考古学文化中(大河村遗址从第一期到第六期含大河村类型前期、后期及龙山文化,其间还杂有大汶口文化、屈家岭文化遗存)总的趋势是由矮胖、丰满、圆润渐至瘦削、僵直。大河村遗址可能比较特殊,有各种文化类型的交替但器物演变趋势和规律竟连续不断,也许它是某一有势力的族群长期居住于此所产生的结果,所以虽然受到各种文化和“改朝换代”的影响,但自身的发展轨迹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大河村遗址各期遗存从未有中断)。据严文明先生排列大汶口文化觚形杯的发展谱系,其早期虽然偏胖、后期偏瘦,但后期的形制比早期更为复杂也更加艺术化,同时底部由小三足变成了圈足,器物显得更加稳定、优雅(严文明著《走向21世纪的考古学》67页图四)。这似乎是一个例外,但它与大汶口文化的盛衰恰恰是相吻合的,因为大汶口文化的繁荣是自中期开始,至晚期达到极至。有学者认为半坡类型的尖底瓶为鱼形,早期偏胖是用于象征女阴、晚期腹部收敛是因为男根崇拜的兴起、对女阴崇拜的减弱,所以这种器形变化与生殖崇拜有关(赵国华著《生殖崇拜文化论》20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8月第1版)。这种说法是难以立足的,因为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与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至少相距2000余年,而且二者在文化源流上有一定承袭关系,不可能在半坡时代来一个由女阴崇拜发展到男根崇拜,在庙底沟时代再来一个由女阴崇拜发展到男根崇拜,到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又来一个由女阴崇拜发展到男根崇拜,而且就后岗类型而言,似乎还是由男根崇拜发展到女阴崇拜(因为器物演变是“从瘦腹到鼓腹”)。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后岗类型的三种主要陶器都“经历了一个从瘦腹到鼓腹的演变历程”这种有异于常态的器物演变规律应该正是蚩尤后裔心态和发展历程的折射:他们由于战争失败自渭水流域逃亡至豫北冀南,不仅一无所有(后岗类型居民很穷,详后),而且由于“领袖”死亡、族群败落背着巨大的精神包袱,同时又面临与当地土著居民的斗争、磨合,因此这种族群命运和心态在潜意识中影响了他们对器物的制作,而由于生存环境和条件的改善,逐渐趋于和平、安定等因素的影响,器物制作在不知不觉中也就从“瘦腹”变成了“鼓腹”。富有、安乐之人多“心宽体胖”而穷人多干瘦,盛唐好丰满、肥美而亡国之君宋徽宗创造出一种“瘦金体”,偶然之中应该有必然。
氐水 at 2009-3-09 23:13:41如果没有神话传说,史前考古只是挖出一个陌生世界
如果没有史前考古,神话传说永远都是那么荒诞不经
“炎黄大战”第17项证据(或理由)
严文明先生将仰韶文化的尖底瓶分为三式,即杯形口的、环形口的和喇叭形口的(前两种即苏秉琦先生所说“壶罐口尖底瓶”、“双唇口尖底瓶”,分别是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的特征性器物),并依据西安半坡遗址的地层关系排出其相对年代早晚关系,即杯形口者为半坡早期、环形口者为半坡中期、喇叭口者为半坡晚期,当分别对应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庙底沟类型和西王村类型(严文明著《走向21世纪的考古学》60—61页图一,三秦出版社1997年11月第1版)。考古界曾流行一种说法,尖底瓶是一种自动汲水用具:当尖底瓶被放入水中后,由于浮力和空瓶重心的作用,陶瓶自动倾倒汲水,水满陶瓶自动扶正,于是古人通过穿系陶瓶双耳的绳子提起陶瓶,完成取水任务。这种说法也流行于一些科普读物。但是据实验和对尖底瓶的力学性能研究,半坡类型绝大部分尖底瓶都因盛水后重心高于瓶耳而倾覆,不能用于自动汲水。专家认为:多数尖底瓶“入水后会自动倾倒至水平状态而进水,但由于满而覆的性质,不能达到自动汲水的功能”,所以“并非为了能自动倾倒至水平状态才做成尖底形”,同时“半坡人生活在浐河旁,平坦的河床大概也不需要用绳吊瓶去汲水的”(北京大学力学系王大钧、唐琎、张菁,西安半坡博物馆孙霄、赵建刚《半坡类型尖底瓶的用途及其力学性能的讨论》,《文博》1989年第6期)。由于尖底瓶为尖底不便于安放、双耳偏下装满了水又会倾倒(根据尖底瓶的这种特性推测,大约尖底瓶一般只装半瓶液体然后提在手上或悬挂在空中,因为这种情形而制作),所以它不是因为实用而制作,当然也不是随身携带之水器。苏秉琦先生说:“小口尖底瓶未必都是汲水器。甲骨文中的酉字有的就是尖底瓶的象形。由它组成的会意字如‘尊’、‘奠’,其中所装的不应是日常饮用的水,甚至不是日常饮用的酒,而应是礼仪、祭祀用酒。尖底瓶应是一种祭器或礼器,正所谓‘无酒不成礼’”(苏秉琦《关于重建中国史前史的思考》,《考古》1991年第12期)。笔者认为,苏先生这种认识可能很接近尖底瓶的实际用途和真相,即它多用于礼仪场合,是一种礼器。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半坡类型的尖底瓶做成壶罐口、庙底沟类型的尖底瓶做成双唇口,很可能与炎、黄两族联合或联姻有关。上一节已说明,半坡类型的尖底瓶大约是在前4500年左右(即炎、黄联合杀蚩尤的时间)出现,随后很快为晋南庙底沟类型(北橄一期)所接受并改造而制作双唇口尖底瓶。壶罐口尖底瓶是瓶上加瓶,双唇口尖底瓶是口外加口。由于尖底瓶不必也不能盛满液体,所以壶罐口完全是多余之物,只能具有象征性意义和礼仪性质,“双唇口”也是如此。所以很可能炎帝族半坡类型的居民用它们来表示与黄帝族的联合、联姻,而庙底沟类型的居民也用双唇口尖底瓶来表示与炎帝族的联合、联姻。当氏族、村寨内有重大祭祀、礼仪活动时,人们都提着酒聚会、参加,应该是一种很庄严、隆重的场面。从尖底瓶造型的发展历程来看,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似乎有一个“蜜月”时期;从史前考古的角度看,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以及两类型中的这两种尖底瓶是一种例外,其他考古学文化、器物不具有这种双边关系;从文献资料和古史传说看,炎黄两族为兄弟关系,曾经联合擒杀蚩尤,也为其他传说帝王、神话不具备。而半坡类型的尖底瓶为庙底沟类型的尖底瓶取代,庙底沟类型后来又生产一种喇叭口尖底瓶,不再用双唇口,则与黄帝取代炎帝的传说、庙底沟类型取代半坡类型不再是一种联合关系似乎很能吻合。
半坡类型的尖底瓶主要流行于陕西境内,在晋南和豫西、郑州、洛阳地区发现一些但显得比较瘦长,这显然是传播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典型的半坡类型尖底瓶、弦纹鼓腹罐、蒜头细颈壶见于豫西南下王岗仰韶一期文化(樊力《豫西南地区新石器文化的发展序列及其与邻近地区的关系》,《考古学报》2000年第2期),但是下王岗类型的彩陶纹饰却没有后岗类型与半坡类型更加接近:后岗类型的彩陶纹饰“与半坡类型略同”,而下王岗仰韶一期的“彩陶为红地红彩或橙黄色彩,有的纹样也与半坡类型的三角纹相似”,下王岗仰韶二期的“彩陶多红地黑花或灰衣红彩,有条带纹、三角纹、斜十字纹、叶纹、涡纹和方格纹”(《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597页)。后岗类型并没有下王岗类型那种成套的半坡类型典型器物尤其是不见半坡类型的特征性器物壶罐口尖底瓶,但它的彩陶纹饰却超越了这种器物关系而与半坡类型更加接近,笔者认为这个现象也只适合用“逃跑”来解释,既创造后岗类型的居民是从渭水流域逃跑至豫北冀南的,他们没有从容的时间携带瓶瓶罐罐长途奔袭,但是器物纹饰装在脑子里,被他们带到了豫北冀南。半坡类型的尖底瓶在郑州大河村一期以及北方河套地区被改造成一种折唇口尖底瓶(赵宾福《半坡文化研究》,《华夏考古》1992年第2期);也有人认为大河村一期的“Ⅰ式尖底瓶口与西安半坡的ⅠX1b式相似”(郑州市博物馆《郑州大河村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第3期);杨正长先生称郑洛地区大河村类型前期(前5000年—前4000年)存在少量杯形口尖底瓶(杨亚长《略论“郑洛文化区”》,《华夏考古》2002年第1期);韩建业先生则指出在仰韶二期一段(约当史家类型时期)时,渭河流域和汉水上游流行退化形态的杯形小口尖底瓶,晋南、豫西地区流行环形口尖底瓶,豫中地区有环形小口尖底瓶,内蒙古中南部及晋中小区流行环形口尖底瓶,晋北、冀西北小区流行直口尖底瓶(韩建业《中国北方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研究》第三章第二节,文物出版社2003年第1版)。所有这些现象都不见于豫北冀南的后岗类型,也就是说后岗类型主要分布地区为尖底瓶文化所包围(仅仅其东边不是尖底瓶文化)但它拒绝使用尖底瓶,这个现象如何解释呢?如果视后岗类型为东夷文化,我们自然可以得到一种解释,因为尖底瓶文化是自西部传来,华夏与东夷的对立或东、西方关系便可以用来解释这种现象。但是后岗类型与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系统这种东夷文化是有区别的,前者让考古学家争论它到底是不是仰韶文化,该不该划归仰韶文化系统,后者却毫无疑问地应该归属东夷文化而且可视为东夷文化的代表。把后岗类型视为东夷文化,它与其东边的东夷文化是有区别的;把后岗类型视为仰韶文化,它与其西边的仰韶文化是有区别的。后岗类型这种两者都是两者都不是的身份,它与蚩尤在古史传说中的面貌是吻合的,我们在前面已经论及。后岗类型对尖底瓶文化的拒斥显然不是用华、夷之别能够解释的。考虑到炎、黄联合杀蚩尤的传说,而尖底瓶几乎是伴随着这一事件而产生的,它又可能是炎、黄联合的象征,因此后岗类型对尖底瓶的拒斥也就顺理成章了。即使半坡类型壶罐口尖底瓶、庙底沟类型双唇口尖底瓶不是因炎、黄联合杀蚩尤而产生,它们并不象征炎、黄的联合、联姻,蚩尤裔文化后岗类型也有足够的原因和理由拒斥这种尖底瓶,因为尖底瓶是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的特征性器物,它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炎、黄两种势力。虽然蚩尤族是炎帝族裔,也来自半坡类型,但最高首领“炎帝”联合“黄帝”杀了蚩尤,蚩尤后裔对半坡类型某些文化的拒斥也是必然的。从考古现象反映的情形来看,尖底瓶很可能与炎、黄联合杀蚩尤一事有关。
韩建业先生说:“公元前4000年左右庙底沟类型正式形成之后,其与后岗类型的对峙局面终于宣告结束。这时冀西北遗存已可归入白泥窑子类型,河北平原地区除磁县钓鱼台等少数与庙底沟类型近似的遗存外,大都呈现出一派萧条景象。表明不但涿鹿一带已归属黄帝,而且其势力已扩展到太行山东麓,河北平原的文化发展受到严重破坏。这应当正是涿鹿之战后的具体表现。后岗类型所代表的黎苗集团被迫大部南迁,抵达江汉东部地区者终于留下了边畈早期一类遗存”(韩建业《涿鹿之战探索》,《中原文物》2002年第4期)。张忠培、乔梁先生在论及河北地区后岗类型的消失也作如是说:“一方面是半坡——庙底沟文化在整个黄河中、上游地区的广泛分布,一方面是后岗一期文化从河套、张家口、汾河流域的迅速消失,最后当庙底沟文化出现在太行山东侧后,黄河以西地区便不复见后岗一期文化及其后裔的踪影。在没有见到庙底沟文化的黄河以东地区,后岗一期文化同其后续文化的发展、继承关系表现得比较清楚”(张忠培、乔梁《后岗一期文化研究》,《考古学报》1992年第3期)。这种描述表明,当庙底沟文化钓鱼台类型出现在河北平原时,后岗类型便很快消失或撤离了。但是钓鱼台类型没有在河北平原长期发展,河北平原“大部呈现一派萧条景象”就是证明,“河北平原的文化发展受到严重破坏”(即没有什么那时代的文化)也是证明。韩嘉谷先生认为“庙底沟类型在河北地区立足时间不久,为大司空村类型所取代,但决不是大司空村类型的源头”,因为大司空村类型不见鼎和小口尖底瓶这两种庙底沟类型的代表性器物(韩嘉谷《河北平原两侧新石器文化关系变化和传说中的洪水》,《考古》2000年第5期)。豫北冀南后岗类型分布的地域其继承文化是大司空村类型而不是钓鱼台类型,而且大司空村类型的遗存与后岗类型的遗存“不仅在冀南共存于一个遗址之中,在冀中的南杨庄也是如此”(河北省文管处《正定南阳庄遗址试掘记》,《中原文物》1981年第1期)。为什么钓鱼台类型在河北平原的出现导致后岗类型迅速撤离而钓鱼台类型又没有在河北平原发展下去呢?用战争来解释我觉得是不通顺的(当然也没有发现战争迹象),相反,它应该是回避战争而出现的现象。作为蚩尤后裔的后岗类型与作为黄帝后裔的庙底沟类型之居民,他们对祖先所进行的那场“血流漂杵”的大战都不会轻易忘却,而且可能会尽量避免再战。庙底沟类型在各个方向上都尽力扩展,但是在其近邻地区豫北冀南却几乎是一种空白;后岗类型北上远及冀西北、河套地区、内蒙古中南部,但是它始终避开了庙底沟类型的核心地区。当然我们可以把这种现象解释为互相都不会让对方进入自我的领地,但是庙底沟类型在河北平原出现即导致后岗类型撤离而庙底沟类型居民又不在那里发展,用这种“敌对”说就解释不通。所以笔者认为河北平原出现的这种考古现象正应该是蚩尤后裔与黄帝后裔避免再战的一种真实心态的写照,双方都避免正面接触,不在同一块土地上争食,所以蚩尤后裔迅速南下,而黄帝后裔往东北红山文化那个方向发展去了(蚩尤后裔并没有完全撤离河北平原,解说详后)。
与上述现象有关的是苗民的一种颇为特殊的习俗。《淮南子·齐俗训》曰:“三苗髽首,羌人括领,中国冠笄,越人剪发,其于服一也。”髽首,高诱释为“以枲束发也”,即用麻来束发。在汉族,以麻束发是服丧的标志,至今中国农村仍有此俗,但古三苗族显然无此忌讳,他们平常发式便是以麻束发。推测这种民族习俗当与三苗族的历史渊源有关:他们最早的祖先蚩尤部被黄帝部战败,从渭水流域逃难到豫北翼南(在豫北冀南又可能与土著居民发生战争);后来,由于庙底沟类型的东进,蚩尤族裔又从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向长江中游迁徙,直至形成三苗族;再后来,又历尧、舜、禹屡伐三苗。三苗族历经苦难、见惯死亡,所以以麻束发祭祖成为民族的一种集体心理和习俗;在后来,它也可能演变为苗民不畏死亡、具有反抗精神的一种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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氐水 at 2009-3-09 23:14:16“炎黄大战”第18至第22项证据(或理由)
本节从五个方面论证“炎黄大战”渭水流域说,这五个方面是:1、蚩尤冢;2、蚩尤城;3、冀州、中冀(阪泉、涿鹿);4、黎山、骊山;5、解州。
史料所载蚩尤冢大都在山东西部靠近豫北冀南一带,如《皇览·冢墓记》云:“蚩尤冢,在东平郡寿张县阚乡城中,高七丈,民常十月祀之,有赤气出如匹绛帛,民名为蚩尤旗。肩髀冢,在山阳巨野县重聚,大小与阚冢等。传言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黄帝杀之,身体异处,故别葬之。”张澍辑《十三州志》云:“寿张,有蚩尤祠。蚩尤肩髀冢重聚,大小与阚冢等。传言蚩尤与黄帝战,克之于涿鹿之野,身体异处,故别葬焉。”崔彩云先生认为蚩尤冢有四处,即河北涿鹿蚩尤冢、河南台前蚩尤冢、山东巨野蚩尤冢、汶上蚩尤冢(崔彩云《蚩尤与蚩尤冢考》,《中州今古》2002年第2期)。所有这些蚩尤冢都在仰韶文化后岗类型的范围内(涿鹿蚩尤冢正在后岗类型的北界洋河流域)。蚩尤冢当为蚩尤族所为,这与我们推断后岗类型为蚩尤族文化是相吻合的,而与大汶口文化的分布区域是不相吻合的。有些学者根据文献所载(如上述《皇览·冢墓记》)推测蚩尤的头骨可能分葬数处;笔者认为,蚩尤尸骨如果为蚩尤族人所葬,当不会让它身首异处,这一点与我们推测西水坡45号墓死者为蚩尤也相吻合。蚩尤尸骨如果为黄帝族人所葬,蚩尤冢当不会是目前所知的这种分布情况;在6000多年前,庙底沟类型黄帝族人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将蚩尤尸骨弄到豫北冀南一带分葬数处或一处。蚩尤既为黄帝所杀,为蚩尤族人所葬,当然意味着蚩尤尸骨为蚩尤族人所偷或抢(史载“命蚩尤于宇少昊”即黄帝将蚩尤族迁至少昊之国所在地居住,应该是后人的说法;黄帝族恐怕不会将蚩尤尸骨相送蚩尤族,然后命他们到少昊部落处居住,而蚩尤族居何处也不大可能会听黄帝族安排),这与我们推断后岗类型与一支半坡人的奔逃而至有关也是吻合的。因此,蚩尤尸骨分葬数处当是一种传言,为保护蚩尤尸骨不被盗掘,蚩尤族可能作如此宣传。多处建蚩尤冢也应该出于同样的目的和考虑,而传世所知的所有蚩尤冢可能都挖不出蚩尤尸骨或者挖到尸骨也不会是蚩尤本身(这一点可留待后来验证)。
关于蚩尤城,古史记载有三处。一在河北涿鹿,《水经注·漯水》说:“《晋太康地理记》曰:‘阪泉亦地名也。泉水东北流,与蚩尤城会,水出蚩尤城,城无东面。’《魏土地记》称涿鹿城东南六里有蚩尤城。”一在山西远城,《太平寰宇记》卷四十六云:“蚩尤城在(安邑)县南十八里,其城今推毁。”夏及春秋、战国时安邑在今山西夏县西北,今之安邑在远城东北、夏县西南。另一处蚩尤城在陕西华县,《续夷坚志》卷四说:“华州界有蚩尤城,古老言蚩尤阚姓,故又谓之蚩尤城。城旁阚氏尚多。”华州即今陕西华县,半坡类型多人二次葬元君庙墓地所在。其东边不远为华山,苏秉琦先生认为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即成熟于华山脚下,华族之得名与此有关。根据学界既往的认识,蚩尤民为东夷民族或长江中游民族,“炎黄大战”发生在河北涿鹿,则山西运城附近和陕西华县的蚩尤城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无论战前战后,蚩尤民与这两个地点皆无关系(或无线索、无确证),大汶口文化(或其前后的考古文化)与长江中游的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都没有涉及这两个地域。即使按笔者的认识,蚩尤族系半坡先民,但战争发生在河北涿鹿也是不可理解的,当然除了文献影子、有关地名外,也没有任何比较实在的证据。但是如果从炎、黄、蚩之战发生在渭水流域的半坡类型这个角度看,三处蚩尤城全部得到合理解释:我们已推断元君庙得名很可能与纪念、祭祀蚩尤有关,华县蚩尤城与元君庙多人二次葬、元君庙这个名字正是紧密相连,或可互证。山西运城、垣曲、芮城一带的仰韶文化早期即东庄类型是庙底沟类型的先行文化,它很可能是半坡时代黄帝部落的大本营(详后);运城西南的解州有可能是黄帝族肢解蚩尤的地方,蚩尤族也有可能是在解州抢了蚩尤尸骨沿黄河北岸逃到濮阳。很有意思的是,运城市和安邑的北边不远还有一个半坡村,正在夏县的西边,这当不是巧合。很可能,有一部分半坡人和蚩尤民归顺了黄帝族,或者是无缘逃离羁押(《管子·五行》说“黄帝得蚩尤而明于天道”、《韩非子·十过》说“昔者黄帝合鬼神于西太山之上,驾象车而六蛟龙,毕方并辖,蚩尤居前,风伯进扫,雨师洒道”,学者常据此认为蚩尤族人为黄帝所用),后来该地便出现半坡村、蚩尤城这种纪念性名称。河北涿鹿蚩尤城在后岗类型的北界,当为蚩尤后裔为纪念蚩尤而建(冀西北一带有众多黄帝、蚩尤遗迹,也有可能为后人附会,如此则其年代不会很早)。蚩尤被黄帝擒杀,必然名声不好(如《大戴礼·用兵》说“蚩尤,庶人之贪者也”、《拾遗记》卷一说“昔者黄帝除蚩尤及四方群凶,并诸妖魅”),不是蚩尤后裔,谁会将背一身恶名的蚩尤用来命名自己的居处或城堡,特别是在中原、在仰韶文化和中国历史上的腹心地带?段宝林先生认为,《续夷坚志》所说华州“在今山东费县,东北六十里是古九黎部族活动之地”(段宝林《蚩尤考》,《民族文学研究》1998年第4期)。费县在山东东南部,距离历史上的黎国、黎地及山东西部的蚩尤冢已远,非蚩尤族活动的主要地区甚至在蚩尤族活动区域之外,因此费县华州可能与蚩尤、蚩尤城没有多少关系,至少目前没有较充分的证据。段先生亦未作相关的论证,故暂不从段说(当然也可能有蚩尤后裔迁徙、生活于山东费县地区)。
蚩尤死在何地呢?以下我们从三个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
线索一:冀州、中冀(阪泉、涿鹿)。
《逸周书·尝麦篇》说:“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阿,九隅无遗。赤帝大慑,乃说于黄帝,执蚩尤,杀之于中冀,以甲兵释怒。”《山海经·大荒北经》说:“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尸子·卷下》云:“黄帝斩蚩尤于中冀。”《路史·后记四·蚩尤传》说:“传战执尤于中冀而诛之,爰谓之解。”这些材料都说黄帝杀蚩尤于中冀、冀州,《逸周书》、《尸子》、《山海经》都是较早的材料,而且都比后来的材料有较高的可信度。后来,司马迁《史记》说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焦氏易林·蒙之四》说:“白龙黑虎,起须暴怒。战于阪泉,蚩尤败走。”《周书·史记篇》说:“昔阪泉氏用兵无已,诛战不休,并兼无亲,文无所立,智士寒心。徙居至于独鹿,诸侯畔之。阪泉以亡。”《路史·后记四》罗苹注引《世本》:“蚩尤作五兵:戈、矛、戟、酋矛、夷矛,黄帝诛之涿鹿之野。”《述异记》、《太平御览》、《古今注》等等均言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而杀之。至今,学者都说黄帝杀蚩尤在冀州,在河北涿鹿,罕有例外。但是,正象笔者在《“中国古代文明探源工程”细思量》(http://www.opentimes.cn/to/laigao/2003112209.html)一文已引用的一个“炎黄蚩三祖文化学术研讨会”提出的问题“炎黄在渭水一带,处于黄汉中游,而蚩尤部族源于下游,而最后均打到河北一带,虽然可能经过联合再内战分开,但打仗需要后勤才能远离部族原地。实际后黄帝取胜后将政治中心建于涿鹿……”一样,炎、黄、蚩打仗怎么会从中原打到河北涿鹿?一场可能使用弓箭、木棒、石头以至贴身肉搏的原始战争怎么会从中原打到千里迢迢的河北涿鹿?情理不通,也无任何考古依据。另外,黄帝在河北涿鹿及其附近的阪泉擒杀蚩尤与古籍所载黄帝杀蚩尤于中冀、冀州之野也明显不合,冀州之野勉强可通,但涿鹿、阪泉绝不在中冀,而且河北北部(涿鹿)、南部附近(山东西部)均有系列有关蚩尤的遗迹而恰恰蚩尤被杀的中冀(河北中部)却没有那样的相关遗迹,岂不是怪事?笔者在探索“炎黄大战”的过程中,其他一些主要问题以及在考古学方面的印证都进行得非常顺利、吻合得相当好,唯有古代文献、传说几乎都是说黄帝杀蚩尤于中冀、冀州在河北涿鹿、阪泉让人困惑,从2000年春至2003年春困挠笔者整三年。后来查一本简单的工具书,此问题竟然迎刃而解。原来我们现在所称所知的冀、冀州(河北境)与古代大不相同:在春秋战国时期,冀国在今山西河津市,冀在河津市东边不远稷山一带,冀县在今甘肃甘谷县东(张传玺、杨济安著《中国古代史教学参考地图集·中国古今地名对照表》19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3月第2版)。甘谷县在天水市西边不远,先秦时候的冀县大约就在今天水市一带,正在谓水上游,所谓“冀州之野”不正是天水至运城即今陕西中部渭河流域(包括山西南部)吗?而元君庙、横阵、史家、姜寨、半坡等等不正是在“中冀”吗?千古疑案,扑朔迷离,原来只是相隔一层纸。
关于九州、冀州区划,最权威的资料是《尚书·禹贡》。千百年来,囿于传统和成说,学者均视《禹贡》“冀州”在两河之间即今山西、河北以及黄河以北的河南北部、山东西北一部分。现在再看《禹贡》“冀州”,我们发现,它其实是包含了渭水流域在内的。《禹贡》“冀州”一节开始即说:“冀州,既载壶,治梁及歧。”壶指壶口,在今山西吉县南。梁,一说在今陕西韩县西北,一说指梁州在今陕西南郑县东南,由于《禹贡》写大禹治水从冀州始,冀州之外有梁州、雍州并在最后得到治理,因此笔者认为此处之“梁”当以前说为是。但是更大的可能二者都不是,而是指歧山附近的梁山一带。《史记·周本纪》写古公亶父无力抵挡戎狄的侵略,率领周族自豳地迁居歧山下的周原时说:“乃与私属遂去豳,度漆、沮,逾梁山,止于歧下。豳人举国扶老携弱,尽复归古公于歧下。”《史记·匈奴列传》又说:“秦穆公得由余,西戎人国服于秦,故自陇以西有  诸、绲戎、翟、 之戎,歧、梁山、泾、漆之北有义渠、大荔、乌氏、朐衍之戎……”。可知古时歧、梁并举是一习惯。据此,梁山当在歧山与漆水、沮水之间,渭水北岸。总之,“梁”无论理解为陕西韩城或歧山附近的梁山,“治梁及歧”都说的是治理渭水流域的北岸。由于渭河南岸是秦岭、太白山,基本上无须治水,或可略过,所以接下来就是“既修太原,至于岳阳”句。或者可以说,“治梁及歧”写的是陕西境内渭水流域的治理,“既修太原,至于岳阳”写的是山西中南部的治理,“覃怀底绩,至于衡漳”写的是豫北冀南的治理,各以两、三个标志点代表一个地区。壶口扼黄河要冲,除去这一关键部分,《禹贡》写大禹治水以冀州为先,而渭水流域又是最早的一片,这证明《禹贡》“冀州”是包含渭水流域的。如果《禹贡》“冀州”指后人所理解的“两河之间”而不包含渭水流域,作者怎么会从壶口一下写到陕西歧、梁而不直接从壶口、太原、岳阳(指太岳山南)一路写下去呢?再看《禹贡》“冀州”一节写到的其他地点,实际上最北也没有到达今之河北涿鹿、怀来。最北在恒山;滹沱河(“恒卫既从”之卫)横贯山西、河北两省,于河北在南部,于山西到达恒山以南的繁峙一带,即滹沱河之源;其他地点都不过河北、山西的中部。《禹贡》“冀州”节最后一句说“岛夷皮服,夹右碣石入河中”。学者多以为此碣石在今河北昌黎碣石山一带,徐显之先生认为此处之水,即使在古代,也不能流入黄河,因此右碣石当与碣石山相对,地在渤海西岸古黄河口(徐显之著《山海经探源》263页,武汉出版社1991年3月第1版)。古代地理以西为右,右碣石显然是针对碣石山而言,故徐说可从。《禹贡》“碣石”即使指河北昌黎一带,也不影响本文结论。实事求是,根据《禹贡》“冀州”一节提供大禹治水所涉及的范围,我们认为《禹贡》“冀州”所指乃是渭水流域与河内(即古今学者所指称的“两河之间”)但北不过恒山,河北涿鹿、怀来并不在《禹贡》“冀州”范围内或仅在其边缘地带、外围地带。这也是“冀州”被古人视为中国、中土的原因(《路史》说:“中国总谓之冀州。”郭璞注《山海经·大荒北经》说:“冀州,中土也。”)。相应地,《禹贡》“雍州”则应是指渭水流域的外围。渭水流域之北、西、南,为黄土高原和秦岭所环抱;雍通拥,拥抱,环抱也,这当是雍州所得名的原因。雍又有堵塞、阻塞义,对渭水流域而言,黄土高原和秦岭正是从北、西、南三个方向上进行堵塞、阻塞。公元前677年,秦德公建都于雍(今陕西凤翔县),雍州是否得名于雍地呢?我认为不是。《史记·封禅书》叙述秦文公祭祀事时引了一段“语不经见,缙绅者不道”的话:“自古以雍州积高,神明之隩,故立畤郊上帝,诸神祠皆聚云。盖黄帝时尝用事,虽晚周亦郊焉。”这段话系司马迁引述别人或别的文献所言,而别人或别的文献又说是自古以来就这样——即雍州是世上高地的代表和象征,最适合于建庙立祠祭祀上帝和神灵。这种观念有多古老呢?说这话的人将它推到黄帝时代,虽不必如此久远,但上溯到先秦时代是没有问题的。雍地(凤翔)在渭河平原之西,北枕千山,南带渭水,居渭河平原与陕北黄土高原交界处,与古人心目中的雍州形象是不相吻合的(贾谊《过秦论》说“秦地被山带河以为固,四塞之国也”指渭水平原,与《禹贡》之雍州有所别)。其实,司马迁所引用的那段话本身已说明雍州乃指高地。所以《禹贡》“雍州”一书重点是写渭水流域外围的河流被整治后进入渭水流域,而对渭水流域中下段的河道基本不涉及(象著名的洛河就没有提及,泾水因发源于西北甘肃高原地带而进入渭水流域被提到)。
上述关于《禹贡》“冀州”及“雍州”这种认识,我们还可以从以下多方面求证:
其一、《禹贡》九州并非行政区划,而是依自然条件区分。《禹贡》将九州之田和赋各分为上中下三等,每等中又分上中下三级,共九个等级。以前有学者认为《禹贡》九州田等是按耕地肥瘠程度而划分,但《禹贡》所载九州田等依次为雍州上上、徐州上中、青州上下、豫州中上、冀州中中、兖州中下、梁州下上、荆州下中、扬州下下,这与各地土壤肥瘠的实际情况并不相符合,而且田等与赋等也不相匹配。如雍州田为上上等,但赋却为中下等,冀州田为中中等,但赋却为上上等,荆州田为下中等,但赋却为上下等。因此,一些中外知名学者都已认识到《禹贡》田等只有理解为按地势高下划分才是合符实际的(李约瑟、鲁桂珍著,董恺忱、郑瑞戈译《中国古代的地植物学》,《农业考古》1984年第1期;金景芳、吕绍纲著《尚书·虞夏书新解》,辽宁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林甘泉著《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第一卷6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学者们认为孔疏《尚书·禹贡》引郑玄语:“田著高下之等者,当为水备害也”是有道理的。从这个角度看,渭水流域与其北、西、南三个方向上的黄土高原和秦岭并非同一个州也是合理的;相反,如果它们均属雍州,则恰恰是与《禹贡》九州按自然条件、地势高下确定区划的整体法则不相吻合的。这里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禹贡》“冀州”包含渭河平原与“两河之间”的吕梁山、太行山山脉在内,按地势高下二者也不在一个等次上。我认为冀州田等确定为中中是综合考虑了它的总体情况而言,因为冀州还包含黄河下游洛阳、郑州西北直至入海的一片,一高一低故为中中。又如徐州田等为上中,与冀州中中相比似有不合,但我认为徐州是与其南方相邻的杨州相比较而确定的,扬州田等为下下,是九州中最低的地方,这一点与雍州为上上,都是正确的,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要求《禹贡》九州地势绝对准确显然不必要。
其二,先秦时渭水上游、今甘肃天水一带的冀县早在公元前688年即已得名,这是我国建县最早的地方,而作为行政区划的冀州,在今之河北是直到汉朝时才得以实现。我们知道,无论古人今人,对一个行政区划的命名,绝不会随意为之,而多半会考察一下这个地区的历史和文化渊源或者现实需要。天水是秦国的发祥地,冀县是秦人所设置的最早的县治;秦人将其第一个县治以冀命名,这不会没有原因和理由。从这个角度去看,以冀名地、冀州区划可能存在着一种自西而东的转移,即从渭水流域向今之河北境的转移。事实上,河北在汉代成为冀州、今河北南部冀州市(当时名为信都)在三国时期魏文帝黄初二年(公元221年)成为冀州治所后,天水冀县仍然存在,而且曾为曹魏政权的州(秦州)、郡(汉阳郡)、县三级治所。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渭水”条下有冀川、冀县、冀南山、冀水、冀谷、冀城、冀治等一系列以冀为名的山川河谷及城邑,如“其水北径冀县城北。秦武公十年,伐冀戎,县之。故天水郡治,王莽更名镇戎县曰冀治,汉明帝永平十七年改曰汉阳郡”、“渭水又东合冀水,水出冀谷”等。这种情况根本不见于今之河北境,虽然冀州治在汉代已设在河北,《禹贡》九州、《周礼·职方》九州、《尔雅·释地》九州之“冀州”均含河北境。这说明,渭水流域以冀名地可能有很深的历史文化渊源,《禹贡》之“冀州”包含渭水流域是一点也不奇怪的。秦武公伐冀戎《史记·秦本纪》有载:“(武公)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秦武公十年即前688年,秦置邽县、冀县正是这一年,因此可以认为秦置冀县与伐冀戎有关。相应地,渭水流域其他以冀名地的地名甚至春秋战国时期今山西河津市一带的冀国、冀地都可能与冀戎有关。这或许可以说明,冀戎曾经在渭水流域以及晋西南一带活动。那么冀戎是一个什么样的族群,其年代可以上溯到什么时候呢?
其三,关于冀戎的族属和年代问题,可以通过“冀”字得到一些线索。国光红先生说:“西周早期令毁铭文有冀字,作   ,上出双角挺然,与头戴牛角而相抵的冀州风俗吻合,乃金文冀字取形于冀州蚩尤戏。金文冀字证明对蚩尤的纪念在周初即已蔚然成风,而且可以证明蚩尤生平业绩与冀州有不解之缘”(国光红《楚国巫坛上的蚩尤祭歌——《九歌·云中君》新解》,《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2期)。关于蚩尤戏,六朝人任昉《述异记》说:“秦汉间说,蚩尤氏耳鬓如剑戟,头有角,与轩辕斗,以角抵人,人不能向。今冀州有乐名蚩尤戏,其民两两三三,头戴牛角而相抵。汉造牛角戏,盖其遗制也。太原村落间祭蚩尤神,不用牛头。今冀州有蚩尤川,即涿鹿之野。汉武时,太原有蚩尤神昼见,龟足蛇首,  疫,其俗遂立为嗣。”如冀字取形于蚩尤戏,则蚩尤戏存在的年代必当早于西周。饶宗颐先生2000年3月13日在北京大学文博学院演讲时说:“殷周铜器族徽以   字最为习见,李伯谦先生有《   族族系考》,分析至详。有此族徽的铜器分布甚广,其族活动路线似由西逐渐向东发展。李文以此族为商都西北方的一个异姓族群,是说大致可信。考之卜辞资料参以金文记录,释冀不误,但其原始地望应是在渭水流域的冀戎……   之即冀,不成问题。武丁卜辞   与   方每并列,如“及    方”(英566、合6341、6342)——饶宗颐《古史地域的一些问题和初步诠释(提要)》,北京大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编《古代文明研究通讯》第4期,2000年3月。由此推测,冀戎可能是蚩尤族的后裔,其存在可上溯至商代中期,而其发展是自渭水流域向东而进的;进一步推测,冀州的得名也当与冀戎有关,在人们早期的九州观念中,冀州怎么又不包含渭水流域呢?蚩尤后裔怎么会自渭水上游而来呢?也有两个明显的线索:一是仰韶时代蚩尤族在渭水流域战败后,有人西逃至甘肃、青海地区;二是尧、舜时代征伐南方的三苗,“窜三苗于三危”(《尚书·舜典》)所致(南方三苗族的形成与从渭水流域逃至豫北冀南地区创造仰韶文化后岗类型后来又南迁的蚩尤族后裔有关,我们在前面已作分析)。考察《禹贡》“冀州”地域,基本上是蚩尤族裔曾经活动过的地方(古黄河下游入海口对面、河北乐亭县西南为骊戎故城所在。骊戎可能为蚩尤后裔,其说详后),这种情况可能并非偶然。如果这种判断不误的话,那意味着有关“炎黄大战”、黄帝杀蚩尤的历史事实和真相在夏、商、周时期在很大程度上还保存在相关族群的记忆里,事实上渭水流域与冀有关的地名以及殷周古文冀字和相关古代文献已能证实这一点。这也就是渭水流域与吕梁山、太行山脉既不等高,也不在“两河之间”但却被古人划为“冀州”之域的根本原因。《述异记》说到冀州蚩尤戏、蚩尤川、涿鹿,以前学者认为在河北境、河北北部,现在看作者本意可能是指山西境内,而且那段文字还一再明确提及太原。
其四,《禹贡》九州除冀州外,其他八州每节开始都用两个或三个标志性山川、地点对州域进行界定,而唯有冀州没有这样界定。八州界定和区划情况是:济、河惟兖州,海、岱惟青州,海、岱及淮惟徐州,淮、海惟扬州,荆及衡阳惟荆州,荆、河惟豫州,华阳、黑水惟梁州,黑水、西河惟雍州。“冀州”一节开始即说:“冀州,既载壶,治梁及歧……”为什么不用两、三处标志性山川、地点对冀州范围进行界定呢?因为做不到,无法界定。冀州范围包括渭河平原、黄河中下游以北今山西、河北南部,河南北部,沿黄河下游以北直到黄河入海口对面今天津以东的碣石一带,两三处地点、山川对这一片地域如何概括呀?试想,《禹贡》冀州如果是后人所理解的“两河之间”,那还不简单吗,“冀州”一节一开始就会说“两河之间惟冀州”。事实上,《周礼·职方氏》、《吕氏春秋·有始览》,《尔雅·释地》对九州、冀州地域正是用同样的方式进行了界定。《周礼·职方氏》为:东南曰扬州,正南曰荆州,河南曰豫州,正东曰青州,河东曰兖州,正西曰雍州,东北曰幽州,河内曰冀州,正北曰并州。《吕氏春秋·有始览》为:河、汉之间为豫州,两河之间为冀州,河、济之间为兖州,东方为青州,泗上为徐州,东南为扬州,南方为荆州,西方为雍州,北方为幽州。《尔雅·释地》为:两河间曰冀州,河南曰豫州,河西曰雍州,汉南曰荆州,江南曰扬州,济河间曰兖州,济东曰徐州,燕曰幽州,齐曰营州。《吕氏春秋》和《尔雅》皆以“两河之间”、“两河间”界定冀州,《周礼》以“河内”界定冀州。可以说,《禹贡》“冀州”不象其他八州那样用两、三处代表性的山川、地点或用简洁的语词对其范围进行界定,是《禹贡》“冀州”包含渭水流域的又一内证。同时,也可看出《禹贡》九州区划以及古人作文是比较严谨的。
其五,先秦时代与九州、冀州有关的另一重要文献《周礼·职方氏》同样支持或证明上述有关《禹贡》“冀州”的认识或观点。《职方氏》冀州地域为:“其山镇曰霍山,其泽薮曰杨纡,其川漳,其浸汾、潞。”杨纡即阳纡。《山海经·海内北经》说:“阳汙之山,河出其中;凌门之山,河出其中。”袁轲注曰:“郭璞云:‘皆河之枝源所出之处也。’郝懿行云:‘阳汙即阳纡,声相近。’《穆天子传》卷一云:‘至于阳纡之山,河伯无夷之所都居。’《水经注》(河水)云:‘河水又出于阳纡、陵门之山,而注于冯逸之山。’盖即引此经之文。陵门即凌门也。或云即龙门,凌、龙亦声相转也。《艺文类聚》八卷引此经正作阳纡、陵门,与《水经注》合。阳纡、陵门其地皆当在秦,故《淮南子》云:‘昔禹治洪水,具祷阳纡。’高诱注云:‘阳纡,秦薮。’是也。《水经注》反以高诱注为非,谬矣”(袁轲著《山海经校注》31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7月第1版)。《淮南子·坠形训》说:“何谓九薮?曰越之具区、楚之云梦、秦之阳纡、晋之大陆、郑之圃田、宋之孟诸、齐之海隅、赵之钜鹿、燕之昭余。”又,《吕氏春秋·有始览》说:“何谓九薮?吴之具区,楚之云梦,秦之阳华,晋之大陆,梁之圃田,宋之孟诸,齐之海隅,赵之钜鹿,燕之大昭。”阳华可能即阳纡。《四部精华》以杨纡为水名,古属扶风(世界书局编《四部精华》上册60页,岳麓书社1991年1月第1版)。如此说不错(扶风在歧山东),则《周礼·职方氏》“冀州”地域与《禹贡》“冀州”大体差不多,都包含渭水流域在内。《吕氏春秋》和《淮南子》关于“九薮”的解释基本一致,它们当有共同的渊源;前者成书距《周礼》成书相去不远,较为可信。春秋战国时期,秦晋以黄河为界,因此阳纡即使靠近龙门(凌门),它也当在河西即今陕西境内。总之,据《淮南子》、《吕氏春秋》可知,秦汉以至战国时人也以阳纡为秦地,故知《周礼·职方氏》“冀州”并不限于后人所理解的“两河之间”。《周礼·职方氏》谓“河内曰冀州”、《吕氏春秋·有始览》谓“两河之间为冀州”当是一种概言,否则,如《禹贡》“冀州”那样,便没有简洁的语词界定。《职方氏》“冀州”区域完全在今之山西南部、豫北冀南,今之山西、河北中部以北归属并州,且南及山西介休市一带(即《职方氏》“并州”之泽薮“昭余祁”)。今之河北涿鹿、怀带一带不在《职方氏》“冀州”地域是肯定无疑的。《周礼·职方氏》对雍州的界定是:“其山镇曰岳山,其泽薮曰弦蒲,其川泾、讷,其浸渭、洛。”此与冀州“杨纡”在秦地似有重复或矛盾,可能反映了《禹贡》之后出现的某种混乱,但它突出泾、渭、洛又可能反证《禹贡》“雍州”不提洛水而详述谓河平原外围的河川即因渭河平原归属“冀州”之故。同样,如果《禹贡》冀州、《职方氏》冀州是后人所理解的那样界线分明的“两河之间”或“河内”而与渭水流域无关,那可能不会造成《职方氏》、《吕氏春秋》、《淮南子》及其他相关文献之间的混乱。
氐水 at 2009-3-09 23:14:47“炎黄大战”的考古学研究(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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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上述,可得如后几点认识:1、《禹贡》“冀州”包含渭水流域和后人所理解的“两河之间”,这是明确的。相应地,《禹贡》“雍州”则是指渭水平原的外围,其北、西、南三个方向上的黄土高原和秦岭。2、《周礼·职方氏》说杨纡在冀州,而《吕氏春秋·有始览》、《淮南子·坠形训》又说阳纡在秦地,表明《职方氏》“冀州”可能也包含渭水流域,但这些材料之间已存在一定的矛盾或混乱。3、先秦文献《尚书·禹贡》、《周礼·职方氏》之“冀州”地域均不含今之河北涿鹿、怀来一带;河北涿鹿、怀来在《禹贡》冀州的边界或边界之外,于《周礼·职方氏》则属并州。4、由于《周礼·职方氏》谓“河内曰冀州”、《吕氏春秋·有始览》谓“两河之间为冀州”,致有《尔雅·释地》“两河间曰冀”、唐人孔颖达《禹贡正义》“东河之西,西河之东,南河之北,是冀州之境”一说。5、关于《禹贡》“冀州”地域,从先秦《禹贡》到唐代《禹贡正义》,经历了“正确——混乱——误会——错误”这样一个发展历程。
炎黄蚩之战又称涿鹿之战、阪泉之战 ,涿鹿、阪泉两地名均在今之河北涿鹿、怀来或北京延庆一带,它们能否成为“炎黄大战”或黄帝杀蚩尤在河北(或北京延庆)境的证据或依据呢?笔者的答案是不能,理由如后:其一,没有考古学依据或理由,不仅现在没有任何考古证据,而且根据史前考古研究、考古学文化分析,将来也不会有相关的考古依据或证据。其二,先秦文献《逸周书》、《山海经》、《尸子》等均说黄帝杀蚩尤在冀州、中冀,而涿鹿、阪泉为小地名在冀州之境,上已分析先秦文献《尚书·禹贡》、《周礼·职方氏》之“冀州”地域均不含今之河北涿鹿、阪泉(延庆),因此“炎黄大战”或黄帝杀蚩尤于河北涿鹿、北京延庆也没有文献依据,得不到先秦文献的支持。其三,豫西、晋南是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黄帝集团)的成长之地,又西与渭水流域半坡类型(炎帝、蚩尤集团)相邻相接,同时山西运城市南解州在历史上也曾称为涿鹿、阪泉,这一带也一直是古代冀州的核心地带,因此先秦文献所言涿鹿、阪泉应该是指山西运城一带。《梦溪笔谈·卷三》说:“解州盐泽,方百二十里。久雨,四山之水,悉注其中,未尝溢;大旱未尝涸。滷色正赤,在阪泉之下。俚俗谓之蚩尤血。”苗族古歌在叙述蚩尤族迁徙过程时说:“这时阿耶混迁到阪泉,阪泉在浑水河边”(《西部苗族古歌·阿髳迁到贵阳地方》)。苗歌中的浑水河指黄河,王大有先生认为此处的“阪泉”在山西解池,是确当之论。李元庆先生说:山西运城县解镇古称解梁,也曾经称作涿鹿(参见《解县志》,又见山西运城师专中文系《河东史话》)。他认为炎黄蚩涿鹿之战可能在山西解镇一带,而不大可能在河北涿鹿,因为古史传说炎黄均发源于陕西境内,炎帝长于渭河流域的姜水,黄帝长于泾河流域的姬水(李元庆《发祥于河东地区的华夏文化》,《文史知识》1989年第12期)。钱穆在六十多年前分析“炎黄大战”时说:“黄帝又与神农‘战于阪泉之野’,阪泉在山西解县盐池上源,相近有蚩尤城、蚩尤村以及浊泽,一名涿泽,即涿鹿矣。然则黄帝故事,最先传说只在河南、山西两省,黄河西部一隅之圈子里,与舜、禹故事相差不远。司马迁自以秦汉大一统以后之目光视之,遂若黄帝足迹遍天下耳。此就黄帝传说在地理方面加以一新解释,而其神话之成分遂减少,较可信之意义遂增添。将来若能与各地域发掘之古器物得一联络,从此推寻我民族古文化活动之大概,实为探索古史一较有把握之方向“(钱穆著《国史大纲》上册9—10页,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香港1996年版)。现在看,钱穆之言可谓“远见卓识”。半坡类型多人二次葬之地华县元君庙、华阴横阵、渭南史家、临潼姜寨和山西解州俱在《禹贡》所言“冀州”之野、中冀,因此炎黄蚩之战发生在这一带不仅有考古学上的充分的证据,而且也得到先秦文献的有力的支持,当然一直被视为神话传说的“炎黄大战”、黄帝杀蚩尤以及古代文献中真实的一面也得以显露。
这里我们分析一下“炎黄大战”、黄帝杀蚩尤被历代学者定位于河北涿鹿一带的原因和历程。其一,由于《周礼·职方氏》说“河内曰冀州”、《吕氏春秋·有始览》说“两河之间为冀州”、《尔雅·释地》说“两河间曰冀”、《禹贡正义》说“东河之西,西河之东,南河之北,是冀州之境”等,导致古今学者忽视了《禹贡》冀州“治梁及歧”及其他问题,致使学界对《禹贡》冀州地域产生长达2000多年的错误理解。其二,山西阪泉、涿鹿与河北阪泉、涿鹿相比,前者名声渐小,后者名声渐大,这种局面可能在司马迁作《史记》时已经形成。由于《史记·五帝本记》关于“炎黄大战”的记载可能让人理解为发生在河北涿鹿、阪泉,《水经注》更明确地视“炎黄大战”发生在河北涿鹿、阪泉,致使后之学者常从此说。其三,无论先秦或以后的文献,写炎、黄之战均不提及冀州、中冀。如:《太平御览》卷七九引《归藏》:“昔黄神与炎帝争斗涿鹿之野,将战,筮于巫咸。巫咸曰:果哉而有咎。”《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杜预注:黄帝与神龙之后姜氏战于阪泉之野,胜之)。《列子·黄帝》:“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帅熊、罴、狼、豹、  、虎为前驱,雕、鶡、鹰、鸢为旗帜。”《新书·制不定》:“炎帝者,黄帝同父母弟也,各有天下之半。黄帝得道而炎帝不听,故战涿鹿之野,血流漂杵”。《国语·晋语四》:“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二帝用师以相济也,异德之故也。”《吕氏春秋·荡兵》:“兵所自来者久矣,黄炎故用水火矣。”《淮南子·兵略篇》:“炎帝为火灾,故黄帝擒之。”这种情况可能导致学者在考察“炎黄大战”时将注意力集中于阪泉、涿鹿两个具体地点而对《山海经》、《逸周书》所言之冀州、中冀有所忽略,更由于古代文献以“河内”、“两河之间”释冀州而忽视对《禹贡》冀州地域的考究。其四,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的误导。《五帝本纪》说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禽杀蚩尤”,但不言冀州、中冀。关于黄帝杀蚩尤,这是《史记》与先秦文献不相同的地方。《五帝本纪》又说黄帝“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于空桐,登鸡头。南至于江,登熊湘。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为了写作《史记·五帝本纪》,司马迁本人也“尝西至空峒,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据这两段文字,可知司马迁所言之“涿鹿”当指今之河北涿鹿,而不会是指山西运城解州。西汉时冀州指“河北中南部、山东西端及河南北端”(张传玺、杨济安著《中国古代史教学参考地图集·中国古今地名对照表》192页),并不包含河北涿鹿、北京延庆一带。司马迁是陕西韩城人,他又到处考察、搜集资料,因此他很可能知道古代冀州并不包含河北涿鹿、阪泉,所以写炎黄蚩之战只提涿鹿、阪泉而不提冀州、中冀,这种选择虽然避免了河北涿鹿、阪泉与冀州、中冀之间的龃龉,但取舍失当,恰恰可能导致后人考究“炎黄大战”重涿鹿、阪泉而轻冀州、中冀。司马迁受时代局限,只能就当时所得资料进行取舍、连缀,因此今之学者如果不结合史前考古及相关研究去看待《五帝本纪》,就可能受到误导。如今之学者常以“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推论黄帝与炎帝结盟釜山,杀了蚩尤然后在河北逐鹿建都。荤粥是北方民族,在黄帝族北边才会说“北逐荤粥”,怎么会跟杀蚩尤联在一起?又如《五帝本纪》说黄帝“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论者常据此认为黄帝族是北方游牧部落,这是将历史时期的情形搬到了史前时代。黄帝部落无论活动于龙山时代还是仰韶时代,它都不会是“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因为其时种植农业已经成熟,游牧民族的力量并不会强于农耕定居的民族,这是与历史时期游牧民族可以在马背上征战不一样的地方。其五,郦道元《水经注》“漯水”条下说:“涿水出涿鹿山,世谓之张公泉,东北流经涿鹿县故城南,王莽所谓播陆也。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留其民于涿鹿之阿,即于是也。其水又东北与阪泉合,水导源县之东泉。《魏土地记》曰:下洛城东南六十里有涿鹿城,城东一里有阪泉,泉上有黄帝祠。《晋太康地理记》曰:阪泉亦地名也。泉水东北流与蚩尤泉会,水出蚩尤城,城无东面。《魏土地记》称,涿鹿城东南六里有蚩尤城。泉水渊而不流,霖雨并则流注,阪泉乱流,东北入涿水。”这里明确将炎黄蚩之战定位于河北涿鹿、阪泉。与司马迁一样,郦道元也不提及与炎黄蚩之战有关的冀州、中冀。郦道元是范阳(今河北涿州市)人,距河北涿鹿、怀来不远。他是大地理学家,其《水经注》“渭水”条下又多处写到以冀命名的山川、地点,因此他也可能知道自先秦《禹贡》、《周礼·职方氏》直至他所生活的北魏时期,河北涿鹿、阪泉从来没有成为冀州地域。既言河北涿鹿、阪泉,便不能再言冀州、中冀,这当是司马迁和郦道元在涉及炎黄蚩之战时面临的选择,也是他们舍弃冀州、中冀及与之相关非常重要的先秦文献的根本原因,遗憾的是,两人都作出了一种错误的取舍。近世以来,学者常引《水经注》以证炎黄蚩之战在河北涿鹿,这当然是不足为训的。山西南端与河北涿鹿一带都有涿鹿、阪泉、蚩尤城,山西涿鹿一带还有妫水(《水经注》),河北涿鹿一带有妫州((括地志))、妫水,这种现象很值得研究、溯源,或许与族群迁徙有关。
现在我们来看专家们对“炎黄大战”的研究,就很容易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比如:田昌五先生说“蚩尤和炎帝之战、黄帝与蚩尤之战,都不在西北黄土高原。其地一云在涿鹿,已如上述。汉代上谷郡有涿鹿县,或云即此处也。另一种说法是在冀州之野。古冀州包括西河之东,即今山西的黄河;南河之北,即今三门峡至郑州的黄河;东河之西,即自今郑州西北折而东北流的古黄河。冀州之野只能在这里而不在陇东的黄土高原上。涿鹿之阿当然也在这个地区之内。阿的意思为山麓,这块地方有中条山、太行山,迤北为燕山山脉。所以涿鹿之阿即使不在上述之涿鹿,也应在太行山的东侧,至多是不会超出中条山的”(田昌五著《华夏文明的起源》21页,新华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河北涿鹿说是承司马迁的含混、郦道元《水经注》的错误而来,“冀州之野”则采用了西汉以来的冀州治所,所以两说都不对。严文明先生据《逸周书·尝麦解》说:“蚩尤原起于少昊之墟即曲阜一带,后来向北向西发展,才与华夏族的黄帝相遇,被黄帝杀之于中冀。《山海经·大荒北经》也谈到这次战事,地在‘冀州之野’,故中冀可能指冀州中部,地当今河北省中部”(严文明《东夷文化的探索》,《文物》1989年第9期)。这是将先秦文献中的冀州与今之冀州等同起来了,相差更远。
氐水 at 2009-3-09 23:15:10“炎黄大战”的考古学研究(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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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蚩尤死亡之地的第二个线索是:黎山、骊山。
《云笈七鉴》卷一百《轩辕本纪》说黄帝“杀蚩尤于黎山之丘,掷械于大荒之中,宋山之上。其械后化为枫木之林。”枫木为蚩尤械所化,《山海经·大荒南经》有载:“有宋山者,有赤蛇,名曰育蛇。有木生山上,名曰枫木。枫木,蚩尤所弃其桎梏,是为枫木。”郭璞注曰:“蚩尤为黄帝所得,械而杀之,已摘,弃其械,化而为树也。”视蚩尤为祖先的苗族认为她们的始祖姜央起源于枫木树心。苗族史诗《枫木歌》说:远古时候,地球上没有人烟,只有一棵巨大的枫树,树心中生出一只蝴蝶。蝴蝶跟水中的泡沫婚配生了12个蛋,这十二个蛋孵出了雷公、老虎、大象、水龙、蜈蚣、蛇等等天神和动物。其中就有一个是人类的始祖姜央(或作姜炎)。可见蚩尤与枫木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云笈七鉴》所言当有所依据。蚩尤为“九黎之君长”,故械杀蚩尤的地方被人叫作“黎山”。那么,黎山在何处呢?愚意,“黎山”即“骊山”,与姜寨、渭南史家墓地均一箭之隔。《说文》:“蚩,虫也。”学者皆以蚩为虫,龙蛇之属;“尤”亦为蛇之象形。《黄帝四经·十大经》称蚩尤为“之尤”,王大有先生认为有“龙迹”、“履龙迹”之意。黎,又称九黎,“九”亦为龙蛇之象形。黎与骊,其意想通。骊有纯黑色的马、骊龙、两马并驾等意。黎色即黑色,蚩尤即龙,山东金乡县东汉画像石上有蚩尤战斗俱怒图(《焦氏易林·蒙之四》:“白龙黑虎,起须暴怒。战于阪泉,蚩尤败走”、《焦氏易林·坤之二》:“白龙赤虎,战斗俱怒;蚩尤败走,死于鱼口”):蚩尤作牛首人身,两手各执一缰绳,驾着两匹奔跑的马,马首似龙首,即为龙马。可见“骊”即黎、九黎、蚩尤。因此推测,蚩尤有可能是在临潼骊山一带被黄帝擒拿或械杀,“黎山”与附近的元君庙、华县蚩尤城一样,都可能与纪念蚩尤有关。由于蚩尤形象历来不佳,黎山可能在某个时候被人改作骊山(先秦时渭南有骊戎,后为晋所灭。与冀戎一样,骊戎也可能是蚩尤族后裔)。《山海经·大荒东经》说:“大荒东北隅中有山,名曰凶犁土丘。应龙处南极,杀蚩尤与夸父,不得复上,故下数旱,旱而为应龙之状,乃得大雨。”所谓“凶犁土丘”,有一种鄙视之意,可能即因蚩尤(黎)形象不佳而得名。“凶犁土丘”即黎丘、黎山之丘,笔者认为也是指渭水流域骊山一带(参见拙稿《渭南史家墓地的新认识》)。现在“蚩”有愚笨、痴呆、嘲笑义,《广雅释诂》说“蚩,乱也”,《方言》说“蚩,悖也”,“蚩尤”即愚味的龙(虫),也是捣乱的龙(虫),这些都说明蚩尤在中原正统历史文化中形象不佳,应是黄帝后裔和后来正统历史宣传的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笔者在作了上述考证和推断之后看到冯广宏先生评述王家佑先生关于道教和古蜀文化研究的一篇文章,也说“黎山”为骊山。文曰:“王文举出的《黄帝传》,可说综合了许多远古的传说,有颇深的内涵。此经提到天降一人首鸟身的妇人,名为玄女,这就是王氏所称的鸟母。她曾协助黄帝战胜蚩尤……后来‘黎土羌兵驱应龙以处南极,杀蚩尤于梨山之丘’,位于今陕西骊山”(冯广宏《鸟母与古蜀文化》,《四川文物》1997年第3期)。可谓又一佐证。
探索蚩尤死亡的第三个线索是:解州、盐池。
《路史·后纪四·蚩尤传》说:“(黄帝)传战,执(蚩)尤于中冀而诛之,爰谓之解。”即蚩尤被肢解而死。《皇览·冢墓记》、《十三州志》均言在山东寿张、巨野一带有蚩尤肩髀冢,其“身体异处,故别葬之”,这些传言都不是凭空而起。王大有先生对西水坡45号墓死者作了认真的考察,认为“墓主人身首异处,明显是非正常死亡”。他说:死者“左右臂各断作三截,左手齐腕斩断已不存,脚趾被截。这具骨架的胸骨、胸椎、胸肋,可以看到齐整的切割斩断的痕迹,腰椎也可看到齐整的斩断痕。除了胸腔上残存的两段胸肋外,其他胸肋都已不存在,这显然是经过开膛破腹和开胸。这样做的目的,除了置人死地外,应是为了取胸中、腹中的内脏,当然,包括心脏和胃在内。否则这一部位不应受此破坏,并荡然无存。显而易见,墓主人的尸体被肢解后,上半身胸以上,保存着头和肩,下半身保存着腰、骻、髀、股。这说明墓主人的尸体当时是肩髀两部分。下葬时才把这分离的两段拼合在一起,组成一个‘完尸’。在这个经过‘整形’的肩髀人体的脚下,又摆置了髀肩斗魁北斗星。斗魁即北斗星的头和肩,髀骨是北斗星的下肢。这样构成了一个肩髀形的北斗星座。这个M45肩髀人体和肩髀北斗的双重‘肩髀’,决定M45是肩髀真身墓的性质。”因此,王大有先生最早推断西水坡45号墓死者为蚩尤(王大有著《中华龙种文化》87-88页,中国社会出版社2000年5月版)。那么蚩尤在什么地方被黄帝所肢解呢?《梦溪笔谈》卷三说:“解州盐泽,方百二十里。久雨,四山之水,悉注其中,未尝溢;大旱,未尝涸。卤色正赤,在版泉之下,俚俗谓之蚩尤血。”解州在今山西运城市南,学者皆谓此即蚩尤被肢解之地。从考古学的角度看,这也是可能的:蚩尤在临潼骊山、华县元君庙一带被擒获或械杀,然后被胜利的黄帝部落押解回到其大本营今山西运城一带再行肢解,其后蚩尤尸骨又被蚩尤族人所抢走,掩埋于河南西水坡。东庄类型既发现多人二次葬,其早期又出现半坡类型文化因素(运城市北还有一个半坡村),都意味着半坡人到达了庙底沟类型早期的核心地带即黄帝部落的大本营。由于目前东庄类型早期特别是运城一带的考古学文化与渭水流域半坡类型的关系尚很不明朗,材料极有限,因此这种推测仅具有一种可能性。另外,解州的得名也有可能不是因为蚩尤被肢解于此,因为该地出产盐卤,其色正赤,可能被后人附会为蚩尤死地,正象蚩尤与枫木的关系一样,红色让人想到蚩尤之死。据笔者的理解,蚩尤大约总是死于临潼骊山、华县元君庙一带或山西解州,而不会是今之河北中部或河北涿鹿。
另外,河北涿鹿一带既有一系列有关蚩尤的遗迹,也有一系列有关黄帝的遗迹,是很可疑的。黄帝既然留蚩尤民于“涿鹿之阿”,按理蚩尤民是不会建设黄帝纪念物的。从考古学的角度看,后岗类型的北界正在河北涿鹿一带,所以当地有蚩尤遗迹和传说包括“阪泉”、“涿鹿”都是不奇怪的,但蚩尤民绝不会建黄帝城、黄帝祠。晚于后岗类型的黄帝族文化庙底沟类型沿汾河、太行山一线北上到达河北涿鹿一带,有可能建设黄帝纪念物,但庙底沟类型的居民好象没有这种习惯。庙底沟类型分布和扩展范围极广阔,但只有中原腹地才有一系列有关黄帝的遗迹。笔者推测河北涿鹿一带的黄帝城、黄帝祠的得名不会很早,很可能出于古人的附会。也许这个问题并不难得到解决。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http://www.studa.net
氐水 at 2009-3-09 23:17:12运城蚩尤村和风后陵2008-02-01 16:34运城蚩尤村和风后陵
涿鹿的原野上,血腥而激烈的战争此起彼伏。炎、黄二帝讨蚩尤、黄帝伐榆罔,鹰雕作旗、虎豹开路,风、雨、雷、电纷纷上阵,演出了一场神话与现实交织的戏码。
据《史记·五帝本纪》载:“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当轩辕氏当上了部落首领之后,他“治五气,设五量,抚万民,度四方……”,比起炎帝的只重农业不重精神是更进了一步,因此被称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
在运城市东郭镇西南,有一个著名的“黄帝战蚩尤”胜迹——“蚩尤村”(现改名为“从善村”)。
传说在“阪泉之野”(山西运城一带古称“蒲阪”),黄帝与蚩尤各自摆开了阵势。一时间,大风、大雨伴着大雾接踵而至。先是黄帝的女大臣“风后”用“指南车”指引部队脱离险境,接着黄帝之女“女魃”出阵,驱散风雨,用号角声、擂鼓声等扰乱敌兵,采取变化多端的战术,取得胜利,最后斩杀蚩尤,分解身首,异地而葬。因此,这里被人命名为“解州”;该村村民是“蚩尤”部族的后代,所以命名为“蚩尤村”。又传:黄帝的女大臣“风后”死去,被埋葬在晋陕交界处的黄河渡门,该地因为是“风后陵”所在,后来被人们称为“风陵渡”。
氐水 at 2009-3-09 23:18:19山西运城市郊盐湖区 蚩尤村
太原新闻网   2007-03-19 08:04:58
来源:太原晚报       进入社区
蚩尤是个村庄?是个村庄。
那一天,我正在运城市郊的盐湖区行走,一块碣石赫然入目:蚩尤村。
蚩尤村就是蚩尤的村落,应该说先前曾属蚩尤的部落。在传说史上,蚩尤是个凶蛮的形象。古书上说他人身牛蹄,四目六手,这就够难看了,还要加上尖利的双角,高扎的耳朵,以及耳朵边直竖如剑的毛发,简直是个大妖怪。蚩尤样子怪不说,吃的东西也怪,肚子里装的是沙子和石头。这怪物力大无穷,还有一帮力大无穷的弟兄,可想而知,黄帝要战败蚩尤多么不容易!
然而,黄帝竟然把蚩尤打败了,由此可以知道,我们中华儿女的先祖多么英雄,多么豪杰,多么了不起!
其实,一部历史就是一部成功史,就是一部成功者主宰写下的传记。当然,也就少不了给成功者涂脂抹粉,至于丑化失败者那也是必然的。从众多的典籍中推测,炎帝是农耕文明的开启者、传播者,那时候他的活动范围多在现今的山西南部。这里嘉禾滋生,谷实养生,民众安居乐业,日子安乐祥和。于是,黄帝部落垂涎三尺,率众前来抢夺这文明的果实。一场大战爆发了,炎帝败了,黄帝占领了炎帝的地盘,这就是炎黄时期的融合。蚩尤是炎帝部落的下属,他不甘于这种失败,挥戈而起,继续奋战。何况,他拥有一个盐池,绝不甘心乖乖让出这块宝地。因此,又是一场大战、恶战,战败者还是炎帝的下属蚩尤。蚩尤被杀死,部落人众受到管制,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明显的表现是不准再叫蚩尤部落。
叫什么?从善。
弃恶从善,这就是对蚩尤部落的专制。善的标准是不要再对抗胜利者,否则就没有好果子吃。
蚩尤村的父老却不忘慷慨捐躯的先祖,时不时就亮出蚩尤的名号。多少年来,蚩尤与从善交替隐显,填充了历史的各个空间。
这不,大势一好,蚩尤村的名号又亮出来了。
这名号亮得好,不止是一个名号,其实是多元文化的一缕春光。
氐水 at 2009-3-09 23:21:05黄帝与蚩尤之战,史称“涿鹿之战”,历来对其战地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是现河北省涿鹿县东南;二是山西运城盐池。这两种说法均有出处和理由。然而历史史实只能有一种,笔者认为,黄帝、蚩尤之战不应在河北涿鹿,而应该在山西运城盐池一带,也就是古之解地,其理由如下:
第一,从黄帝、蚩尤之战的原因考之。黄帝、蚩尤为什么要交战,这是讨论“涿鹿之战”的前提。按照史界比较多的说法,这一战争的目的就是为了争夺地盘或帝位。然而用历史的观点看,这一论点是站不住脚的。四、五千年以前,祖先正处于狩猎和采集时代,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十分有限,只能是坐收大自然之利。在维持生命的诸要素中,大自然赋予了原始先民丰富的野生动物和植物,各种猎物与自然植物可以说是应有尽有,然而维持生命十分重要的盐却很难得到,而且华夏先民开疆破土的地方——黄河中游又不靠近大海,煮盐的条件也不成熟,但上天却赐予了河东大地天然的 盐,它不用人力煮炼,靠的仅是天日的曝晒,中条山南风的吹拂,自然结晶,即可以采食。从 字“重复、无休止”的引申义中也反映了 盐的天然性。另外从“ ”字的本义看,《说文解字》释“ ”曰:“河东盐池袤五十一里,广七里,周百十六里”, 即专指运城盐池。所有这些都反映出河东之盐的历史地位以及古人对它的依赖(其实盐的重要性历来就没有变,到汉朝桑弘羊都力主控制盐铁,并著有《盐铁论》),这也正是河东地区为什么成为尧、舜、禹建都之地的主要原因。在尧、舜、禹之前的黄帝时代,对河东盐自然会更加依赖,黄帝部落也自然会把河东作为立身之地,并控制盐池。然而,先民都需要食盐,包括炎帝部落、蚩尤部落以及其他诸部落。在这样的背景下,炎黄之战和炎黄与蚩尤之战便成为争夺生命地的必然,只不过结果不同而已罢了,炎黄之战导致了炎、黄两部落的民族融合;炎黄与蚩尤之战则导致蚩尤被杀,蚩尤部落群龙无首,族人瓦解,有的融合到炎黄族中,有的则趋向他方。
第二,从“涿鹿”一词考之。“涿鹿”不同于现河北的涿鹿,其地应河东盐池一带。考此之前有必要对炎、黄、蚩尤属地作一番说明和探究。炎帝属地据考证在今上党高平羊头山一带,这已经成为一不争的事实。而黄帝属地尽管有种种说法,但从尧舜禹的承传与建都可知,黄帝的属地也就在河东一带。至于蚩尤,传说是九黎族人,其属地也应在河东一带。从甲骨文、金文、篆文的字形演变看,“冀”字本义是象征戴有头上长角、足饰为兽爪形的假面具舞蹈——后世所称的“蚩尤戏”,而这种后来演变成“撞拐拐”的蚩尤戏事实上不仅仅在现河北的涿鹿普遍,在山西特别是晋中、晋南、晋东南也非常普遍。“冀”,许慎《说文解字》释之为“北方州也”;《尔雅》解之为“两河间曰冀州”;《吕氏春秋》记之为:“两河之间为冀州,晋也。”顾颉刚先生在《州与岳的演变》中断言:“冀州原出冀,冀为晋所灭,故以冀称晋。”从文献可知,古之冀州指的就是黄河以东、以北、以西,河东、上党自在其中,但不必包括现涿鹿。古之冀州所指就是以盐池为中心的河东地区,而且冀州之冀与今河津市的古冀国必有传承或关联。既然如此,这“铜头铁额”的蚩尤族人也必生活在河东周边或就在河东本土。分析下来,炎、黄与蚩尤实际生活在远古时期的同一生命区域内,围绕河东盐池这块风水宝地的争夺也就成为自然之事。
《逸周书•尝麦》篇记有:“昔天之初,诞作二后,乃设建典。命赤帝分正二卿,命蚩尤宇于少皋,以临四方……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河,九隅无遗。赤帝大慑,乃说于黄帝。执蚩尤,杀之于中冀。”从这段文字记述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①蚩尤曾逐帝;②争于涿鹿之河;③蚩尤被杀于中冀。蚩尤逐帝的目的十分明显是为了霸得盐池,而涿鹿到底指什么,笔者以为“涿鹿”实际应为“逐卤”,意即逐出卤地,卤地即盐池。《史记•货殖列传》曰:“山东食海盐,山西食卤。”段玉裁《说文解字•盐部》曰:“盐,卤也。天生曰卤,人生曰盐”,即许慎所指的“ ”。后“逐卤”演化成了名词“涿鹿”,将蚩尤逐出盐池的“逐卤之战”也变成了“逐鹿之战”。同时,“争于涿鹿之河”所反映的也是在盐池与黄河间的战争,这与另一个历史人物风后葬于风陵渡,怕蚩尤残部卷土重来,守护西南大门的传说也是一致的。
第三,从民间传说考之。在三晋大地,特别是晋南、晋东南和晋中一带,有关古史的传说非常多。现列举几则:
《安邑县志》记载:“蚩尤村向奉蚩尤”,这蚩尤村就是现盐池东南约二华里中条山脚下东郭乡的“从善村”,过去叫蚩尤村,后改现名,有“改恶从善”之意,村里的蚩尤冢。足见蚩尤村来历不平常,也反映了蚩尤起码曾活动于此地。宋代沈括《梦溪笔谈》记载:“轩辕氏诛蚩尤于涿鹿之野,血入池化卤,使万世之人食焉。今池南有蚩尤城,相传是其葬处。”“解州盐泽方百二十里。久雨,四山之水,悉注其中,未尝溢;大旱未尝涸。卤色正赤,在阪泉之野,俚俗谓之蚩尤血。”沈括的记载不会凭空而来,肯定也采自宋代的传说或史迹记载。关于河东的解县到汉代才置解县,离盐池不远,传说其所以称“解”,是因为黄帝捉到蚩尤后,就是在这里将蚩尤砍下头颅,分解了尸体。《说文解字》释“解”曰:“解,判也。”
在晋东南高平一带有这样的传说:高平距羊头山炎帝陵一里有“换马村”,据说是炎帝为救同族人性命上羊头山采药,一天中毒70次,有一次一种断肠草使炎帝疼痛难忍,不能骑马,只好下马由人抬着走,于是这地方叫“换马村”。走了一段后人们发现炎帝情况有异,急忙呼唤,但炎帝病势沉重,连应答的气力都没有,此地即叫“不应”,后来谐音为“北营”,即现“北营村”。炎帝死于“北营”,人们把抬到山沟里装殓,此沟即叫“卧龙弯”,装殓之地称装殓村,后谐音为今之“庄里村”。炎帝的夫人是距庄里村四里远的长珍村人,为炎帝生了三子一女,女即“精卫”。至今长珍村都有一个不同他处的习俗,当天旱祈雨时,别的村民只能恭恭敬敬焚香向炎帝祈祷,唯有长珍村人依仗是炎帝的岳丈家,竟把炎帝像抬到院中阳光下曝晒三日,逼他收敛炎炎烈火,降雨人间。
在源远流长的山西傩戏中,现今仍保存有一传统剧目《轩辕战蚩尤》,表演者二十四人,扮作黄帝的兵将,摆阵攻战,大败蚩尤。演员戴面具,以再现黄帝大战蚩尤的过程。这一剧目流传在寿阳县沟北一带。
山西有关古史的传说还有很多,这里仅叙几则,就足以证出河东乃整个山西中南部历史的辉煌。这几则传说集中折射了上古炎、黄与蚩尤的史迹。
河东盐池曾经是中华祖先的摇篮。在这片土地上,祖祖辈辈创造了一个个历史辉煌,孕育了灿烂的民族文化,河东盐池可以说是华夏民族的根。
氐水 at 2009-3-09 23:27:13、山西蚩尤村:一个追忆失败祖先的村庄
蚩尤是谁?蚩尤代表什么?蚩尤是个村庄?蚩尤只是一个村庄吗?
那一天,我从北京开车去山西办事,途经运城市郊的盐湖区,一块碣石赫然入目:蚩尤村。
蚩尤村就是蚩尤的村落,应该说先前曾属蚩尤的部落。在传说史上,蚩尤是个凶蛮的形象。古书上说他人身牛蹄,四目六手,这就够难看了,还要加上尖利的双角,高扎的耳朵,以及耳朵边直竖如剑的毛发,简直是个大妖怪。蚩尤样子怪不说,吃的东西也怪,肚子里装的是沙子和石头。这怪物力大无穷,还有一帮力大无穷的弟兄,可想而知,黄帝要战败蚩尤多么不容易!
然而,炎帝联合黄帝竟然把蚩尤打败了,由此可以知道,炎黄儿女的先祖多么英雄,多么豪杰,多么了不起!
其实,一部历史就是一部成功史,就是一部成功者主宰写下的传记。当然,也就少不了给成功者涂脂抹粉,至于丑化失败者那也是必然的。从众多的典籍中推测,炎帝是农耕文明的开启者、传播者,那时候他的活动范围多在现今的山西南部。这里嘉禾滋生,谷实养生,民众安居乐业,日子安乐祥和。于是,黄帝部落垂涎三尺,率众前来抢夺这文明的果实。一场大战爆发了,炎帝败了,黄帝占领了炎帝的地盘,这就是炎黄时期的融合。蚩尤是炎帝部落的下属,他不甘于这种失败,挥戈而起,继续奋战。何况,他拥有一个盐池,绝不甘心乖乖让出这块宝地。因此,又是一场大战、恶战,战败者还是炎帝的下属蚩尤。蚩尤被杀死,部落人众受到管制,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明显的表现是不准再叫蚩尤部落。
叫什么?从善。
弃恶从善,这就是对蚩尤部落的专制。善的标准是不要再对抗胜利者,是胜利者对失败者在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民族,仍至先祖的全面绞杀,否则就没有好果子吃。
但蚩尤村的父老却不忘慷慨捐躯的先祖,时不时就找机会亮出蚩尤的名号。多少年来,蚩尤与从善交替隐显,填充了历史的各个空间。
这不,大势一好,蚩尤村的名号又亮出来了。
今天来看,这名号亮得好,不止是一个名号,其实真正才是中华文明复兴的一缕暑光。
二、论蚩尤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地位
由于原始社会阶段,没有文字记载,所以自春秋战国以来以致如今,中国的历史典籍,都只是根据历史传说追溯到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父系氏族公社阶段的黄帝时期。然而,在黄帝时,中华民族就有三个著名的伟大始祖,即黄帝、炎帝、蚩尤。但是,在我国历来的官方正统史中,一直把黄帝作为中华民族的始祖,始君,后来炎帝也逐渐被确认。所以,这里我们着重谈谈蚩尤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始祖之一的问题。
首先,应当指出,蚩尤是中国苗族的先祖。因为如今的中国苗族的族属渊源,和远古时代的“九黎”、“三苗”、“南蛮”有着密切的一脉相承的关系。在原始社会末期,在我国长江中下游和黄河下游一带,远古的时候就生活着很多原始人类;他们经过世世代代的生息繁衍,通过艰苦的劳动,在距今五千多年前,逐渐形成了部落联盟。这个部落联盟叫做“九黎”,以蚩尤为乎领。《国语·梦语》注中说:“九黎,蚩尤之徒也”。《书吕刑释文》、《吕氏春秋·荡兵》、《战国策·秦》高诱注,都说蚩尤是九黎之君。他们借助优越的地理条件,不断地辛勤开拓,使生产力不断提高,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一跃而成为雄踞东方的强大部落,并且最早进入中原。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同志写道:传说中的中国远古居民,“居住在南方的人统被称为‘蛮族’。其中九黎族最早进入中部地区。九黎当是九个部落的联盟,每个部落又包含九个兄弟氏族,共八十一个兄弟氏族。蚩尤是九黎族的首领,兄弟八十一人,即八十一个氏族酋长。……是以猛兽为图腾,勇悍善斗的强大部落。”在九黎部落进入中原之后,炎帝族也自西方牧进入中部地区,与九黎族发生长期的部落间的冲突。九黎族驱逐炎帝族,直至涿鹿。后业,炎帝族联合黄帝族与九黎族在涿鹿展开了原始社会末期规模空前的部落大战——涿鹿大战。在战争初期,黄帝由于兵力不足,又对地形气候不了解和不习惯,因而“黄帝与蚩尤九战九不胜”;后来黄帝族创制了指南车以识别方向;并大大增添实力,才转败为胜。最后双方决战于涿鹿,九黎被打败,其首领蚩尤也被擒杀。
九黎战败以后,其势大衰,但他们还据有黄河下游和长江中下游一带的广阔地区。到尧、舜、禹时期,他们又形成了新的部落联盟。这就是史书上说的“三苗”,又称为“有苗”或“苗民”三苗这种部落群体的发展,最后形成了部落酋长国。范文澜写道:“苗族被禹战败后,退出黄河流域,据战国时人说,三苗曾在长江中下游建立起一上大国。这个大国当是一个大的部落联盟,是许多部落的集合体,其中较大的是荆楚。”所以,到商、周时期,“三苗”又被称为“荆楚”,有时也被称为“南蛮”后来,荆楚的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其中较先进的楚人,又被称为“荆蛮”。其后,荆蛮日渐强盛,发展成为春秋战国的“五霸”、“七雄”之一的楚国的主体居民和主体民族。
可见,九黎、三苗、南蛮、荆蛮、苗族之间有着一脉相承的渊源关系,而且都包括苗族先民,后者是前者的苗裔。《周书·吕刑》的“蚩尤对苗民制以刑”,《国语·郑注》的“有苗复九黎之德”,三苗,九黎之后也”,等记载,就已经显出“九黎”和“三苗”的亲缘关系。《礼记·衣疏·引甫刑·郑注》说,“有苗、九黎之后……居于西裔者三苗”等语,也直接指出“三苗”是九黎的后裔。“南蛮”则是被驱逐到长江以南地区的部分“三苗”的别称,而“荆蛮”则是商、周时期对两湖地区这部分“南蛮”的称谓。许多只书都认为,苗族和三苗有亲缘关系,例如:“苗人,古三苗之裔也”;“苗者,三苗之裔”;“考红苗蟠据楚、蜀、黔三省之界,即古三苗遗种也”[9]。这就使我们清楚看到了苗族族源的线索,九黎——三苗——南蛮(荆蛮)——苗族。就是说苗的先民是九黎,而蚩尤是九黎的首领,所以,苗族人民普遍地将蚩尤视为自己的先祖。
其次,蚩尤也是中国南方许多少数民族的祖先。五千年前,与黄帝同时代的九黎部落联盟,据史书记载,其成员中除了苗族以外,还有黎族、瑶族、畲族等少数民族。如果按照过去史书的称谓,把远古时代居住在南方的人统称为“蛮族”,或称“南蛮”、“荆蛮”,那么就把我国在南方许多少数民族都包括在内了。这就是说九黎、三苗、南蛮,不仅是苗族的先民,而且也是黎族、瑶族、畲族和南方其他一些少数民族的先民。而蚩尤是九黎之君,所以,蚩尤也就不仅是苗族的先祖,同时也是黎族、瑶族、畲族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的先民。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苗族在古代多次迁徙过程中,包括南迁和西迁的过程中,逐渐演化为若干民族,只有一部分仍保持着苗族的称谓。由此可见,这些演化出来的民族自然也是九黎的后裔,蚩尤亦当是他们的先祖。
再次,蚩尤也是我国羌族的先祖。《后汉书·西羌传》说:“西羌之本出自三苗,羌姓之别也。其国近南岳。及舜流四凶,徙之三危,河关之西羌地是也。”这就是说,羌族是出自三苗,是三苗的后裔是姜姓的别支。据史料记载,姜姓就是西北一带原来的姜族,后来称为羌,以后逐渐南迁和西迁。所以,北至现在的青海,西至现在的西藏,南至现在的四川、贵州、云南,都有羌族人民居住。羌族西迁到西藏的人自称为“乌斯藏”,乌斯就是乌氏,藏就是羌,乌斯藏就是乌氏羌的统称。他们又称为“西藏”,实际上西藏就是西羌。这就可以证明,现在的藏族,也是羌族和乌族相互融合而成的。其中也有苗族。羌族向南迁的,到四川的与当地的表族融合叫青羌,一部分羌族向南迁的,到四川的与当地的青族融合后叫青羌,一部分再由四川迁到贵州、云南。现在贵州西部的羌族,他们的公开族号为羌,而族人间仍自称为苗。云南的羌族,其来源与贵州西部的羌族大致相同,公开的族号为羌,族人间仍自称为苗。由此可见,羌族也是九黎、三苗的后裔,作为九黎之君的蚩尤亦当是羌族的先祖。
又再次,蚩尤也是汉族的先祖。“远古时代,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着许多不同祖先的氏族和部落。它们彼此间经长时期的相互影响和相互斗争,有些逐渐融合了,有些发展起来”。“黄帝族与炎帝族,又与夷族、黎族、苗族的一部分逐渐融合,形成了春秋时期称为华族、汉以后称为汉族的初步基础。”“舜命契教化百姓,命皋陶用刑法制苗民,命弃播百谷以养黎民,实际是用刑法强迫苗民黎民耕种来养活受教化的百姓。”又如:陆次云《峒溪纤志》说:或者人捕获冯人妆奴隶,给他着上木靴再加木锁,一辈子也不得逃走。这就是说,把俘获对方民族的人当奴隶,以后便逐渐地融合在本民族中了。而且到春秋战国时期,“华族与居住在中国内部和四方的诸族因文化不同经常发生斗争,斗争的结果,华夏文化扩大了,中国也扩大了,到东周末年,凡接受华夏文化的各族,大体上融合成一个华族 。”显而易见,这次民族融合自然也包括着一部分苗族。既然苗族的一部分融合于华族,成为汉族的初步基础,以后又不断有一部分苗族融合于汉族之中,那么,九黎也应当是汉族的先民,九黎之君蚩尤亦应当是汉族的先祖,而不应把他排斥在黄帝、炎帝之外。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蚩尤不仅是苗族黎民族和中国南方少数民族的祖先,而且也是汉族等其它民族的祖先,因而是中华民族的祖先。在黄帝时期,黄帝、炎帝、蚩尤是同时代的三个伟大人物,是原始社会阶段部落联盟解体前黄帝时期的古代中国三大部落联盟的三个首领(即大酋长)和杰出代表,是中华民族的三大始祖。
川南苗绣 at 2009-3-10 00:40:28楼主辛苦了!资料详细,慢慢学学。
感叹 at 2009-3-10 00:43:53谢谢!!收藏了!!
龙王 at 2009-3-10 10:35:50这样的资料越多越好
anatman at 2009-3-10 10:58:23先收了
最近正在看田玉隆编注的《蚩尤研究资料选》
从中我们可以得知,凡是肆意诋毁和丑化蚩尤的记载都出在汉以后——特别是独尊儒术之后,而先秦的记载中,九黎一族先进,诸多创举,蚩尤或勇猛或暴烈,或为诸侯或为古帝,与烈山氏,轩辕氏并列于当世……
中国有喜欢找个阔气老子的传统,儒家则是往往喜欢非此即彼正反对立的文化,故杜撰了一个正面典型和反面典型。
为什么汉人自称炎黄子孙,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谁提出的?
轩辕氏在坂泉击溃烈山氏,为何后世还把烈山氏放在轩辕氏之前?
存疑中,诸多自相矛盾的记载
只能旁征佐证,内外结合了
[ 本帖最后由 anatman 于 2009-3-10 11: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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