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案庭审纪实 众多内幕法庭曝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2:23:54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www.court.gov.cn
2010-01-30 16:20:00
来源:
【字体:大中小】  【关闭窗口】
2008年12月31日
这里是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大厅,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犯罪案件的庭审今天进入最后一天,原三鹿集团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田文华和原三鹿集团的两名副总经理和一名部门主任今天将在这里接受法庭的调查,三鹿事件的黑幕将逐步被揭开。
审判长:现在开庭。传被告人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代表人,被告人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到庭。
2008年的最后一天,"三鹿"问题奶粉系列案庭审中最受瞩目的对"三鹿"高管的审理从早上八点开始,在随后长达14个小时的庭审中,三鹿问题奶粉事件的真相将被逐步还原,一些秘而不宣的黑幕也将被揭开面纱。不过在揭开这些重重迷雾之前,我们还是先回眸一下这个曾经辉煌的民族乳业品牌,一个品牌价值超过百亿元的民族乳制品企业,如何在转瞬间轰然倒塌。"三鹿"到底是鹿死谁手了呢,谁又该为这个沉重的代价买单呢?
40载创业1年倾覆--毁于一旦的三鹿
这里是位于石家庄市的三鹿集团的总部,2007年三鹿集团的年销售总额高达100亿元,当时三鹿的品牌价值也高达149亿元,整个企业红红火火,而如今这一切都已经不复存在了,化为了一场泡影,取而代之的是整个企业负债累累,前来讨债的人络绎不绝,那么是谁,在什么时候为三鹿埋下了这场祸根呢。
三鹿集团曾经是全国三大乳业集团之一,集团的主打产品三鹿排系列配方奶粉连续15年实现产量、销量全国第一;液态奶产销量进入全国前4名。三鹿的崛起源于40年前一名刚从农校毕业的年轻技术员,她就是田文华。
今年66岁的田文华1966年8月毕业于张家口农业专科学校,1968年开始从事奶业工作,带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厂逐渐发展成为集奶牛饲养、乳品加工、科研开发为一体的中外合资企业三鹿集团,案发前担任三鹿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可以说,田文华对于三鹿集团的命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她成就了三鹿,最终也毁灭了三鹿。三鹿的倾覆之路是从1年前开始的一次投诉开始的。
公诉机关指控,早在2007年12月份,被告单位三鹿集团就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有部分婴幼儿食用该集团生产的婴幼儿系列奶粉后尿液中出现红色沉淀物等症状。 2008年5月17日,三鹿集团客户服务部书面向被告人田文华、王玉良等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通报了此类投诉的有关情况。三鹿集团于2008年5月20日成立了技术攻关小组。通过排查确认该集团所生产的婴幼儿系列奶粉中的"非乳蛋白态氮"含量是国内外同类产品的1.5-6倍,怀疑其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于2008年7月24日将其生产的16批次婴幼儿系列奶粉送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确定是否含有三聚氰胺。为了封锁消息,三鹿集团并没有向该中心说明送检的是自己的成品。
公诉人:2008年8月1日,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检测报告:送检的16个批次奶粉样品中15个批次检出三聚氰胺。至2008年8月1日,全国已有众多婴幼儿因食用三鹿婴幼儿奶粉出现泌尿系统结石等严重疾患,部分患儿住院手术治疗,多人死亡。
2008年8月1日下午5点,时任三鹿集团副总经理的王玉良立即将检测结果向董事长兼总经理田文华进行了汇报。田文华随即召开集团经营班子扩大会进行商议,王玉良就婴幼儿奶粉中检测出三聚氰胺以及三聚氰胺系化工原料、非食品添加剂,不允许在奶粉中添加的情况做了说明。会议一直开到第二天凌晨四点,最后做出了如下决定:一、暂时封存仓库产品,暂时停止产品出库;二、由王玉良负责对库存产品、留存样品及原奶、原辅料进行三聚氰胺含量的检测;三是三鹿集团另一名副总经理杭志奇加强对原奶收购环节的管理;四、以返货的形式换回市场上含有三聚氰胺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
审判长:刚才公诉人宣布起诉书你都清楚了吧?
田文华:听清楚了。
审判长:起诉的指控是否属实?
田文华:属实。
在法庭调查阶段,三鹿集团的诉讼代理人和四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他们的犯罪事实都当庭坦白承认。
公诉人:王玉良在介绍三聚氰氨是什么物质时,有没有提到这个物质曾在饲料中加入,人是不能食用的物质,是化学物质?
被告人杭志奇:讲过这个,三聚氰氨在饲料当中,…(听不清),不包括孩子的奶粉,在饲料中也不包括三聚氰氨。
田文华想保护三鹿的决心超过了将含有三聚氰胺的事实公之于众的勇气,她可能忘了还有更多孩子的健康比她的三鹿品牌更需要保护。毕竟纸包不住火,尤其是对于一个全国性的品牌来说。
2008年9月9日,甘肃省卫生厅接到了多起婴幼儿因食用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而患肾结石的报告。"肾结石"奶粉事件逐渐为全国关注。
2008年9月11日,国务院决定成立"肾结石奶粉事件"联合调查组,调查组由卫生部牵头,卫生部声明称,"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当天石家庄三鹿集团发表声明称,问题奶粉源于不法奶农向鲜牛奶中掺入"三聚氰胺"。
9月13日,国务院联合调查组确认"这是一起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9月17日上午10点,国务院新闻办就婴幼儿奶粉抽检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卫生部表示,已有三例肾结石患儿死亡病例,截至9月17日8点,全国各地共报告临床诊断患儿6244例。
当天三鹿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田文华被刑事拘留。
如果说三鹿集团毁于三聚氰胺,那仅仅说对了一半。2008年8月1号以后,三鹿集团的高层领导对三聚氰胺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事实都已经非常清楚了,并且当时全国已有众多婴幼儿因食用三鹿奶粉出现泌尿系统结石等严重疾病,多人死亡。如果三鹿集团在这个时候悬崖勒马,及时停产,损失和影响会降低很多,然而在随后的40天里,田文华以及他的高管们扔掉了可能挽救三鹿的最后机会,看着他们的三鹿走向末路。
从事发到案发:三聚氰胺还在继续
公诉机关指控,三鹿集团在明知其婴幼儿系列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的情况下,并没有停止奶粉的生产、销售。在对该集团成品库库存产品、样品库留样产品三聚氰胺含量进行检测后,2008年8月13日田文华、王玉良召开集团经营班子扩大会,并作出了新决定。
会议决定:1、库存产品三聚氰胺含量10毫克/公斤以下的可以出厂销售,三聚氰胺含量10毫克/公斤以上的暂时封存,由被告人王玉良具体负责实施;2、调集三聚氰胺含量20毫克/公斤左右的产品换回三聚氰胺含量更大的产品,并逐步将含三聚氰胺的产品通过调换撤出市场。
8月13日,三鹿集团班子开会时,田玉华拿出一份从新西兰恒天然公司获得的资料,这是欧盟关于食品中含三聚氰胺的标准,如果将其换算成奶粉,那么每公斤中含20毫克三聚氰胺不会有影响。
王玉良:我建议要在欧盟标准的基础上,降低50%,这样会更安全。这是我提出来的这个意见。
公诉人:那你们这个方法有没有经过专家论证,或者报地方审批啊?
王玉良:没有,当时我们因为相信这个标准。
公诉人:最终你们生产以什么标准生产?
王玉良:最终是10毫克以下。
于是班子决定,对已经被封存的奶粉,三聚氰胺含量在10毫克以下的予以放行。但到了后来,由于市场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这一标准又被放大到了15毫克。
被告人、原副总经理杭志奇在法庭上供述,大家担心消息泄露后将极大影响三鹿的声誉,所以决定对奶制品中含三聚氰胺一事严格保密,对外封锁消息将三聚氰胺称为"A物质"。就这样大批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在明知的情况下被放行进入市场。2008年9月12日三鹿集团被政府勒令停止生产和销售。经检测和审计,2008年8月2日至9月12日,被告单位三鹿集团共生产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72个批次,总量904吨;销售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69个批次,总量813.7吨,销售金额4756万多元。40天,900吨,田文华和她的高管们以为在保护三鹿,可他们并未意识到,这只是他们最后的疯狂。而疯狂有时让人彻底忘记道义。
在毒奶粉事件曝光后,加工三厂在随后的检测中检测出多批原奶含三聚氰胺,并拒收了这些奶站提供的原奶,但是随后,副总经理杭志奇却授意吴聚生将这些原奶转到其他奶厂。
公诉人:既然杭志奇已经明确告诉你了,在原奶中出现了A物质,明确告诉你这个,而且告诉你这个是绝对不允许在原奶中添加,那你为什么还要向内部其他企业进行(调解)?
被告人吴聚生:因为杭总当时安排是他让我调解给其他部门。
公诉人:他为什么叫你这样干?
被告人吴聚生:因为当时正是一个面临八月十五和中秋节的一个供应,原料奶非常紧张。
奶源紧张,这的确是近年来全国乳品行业恶性竞争的严酷现实。原奶供不应求,恶性抢奶事件频繁发生发生。吴聚生说,明知含有三聚氰胺,还是四处收购加工,其实就为了稳住奶源。
被告人 吴聚生:因为这个竞争非常激烈,如果说这一部分奶源的话,如果拒收的话,它很可能就会出现奶源流失,因为他要是这样,就让别的企业收走了。
就这样,被加工三厂拒收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原奶共七车29.8吨,先后被转往行唐配送中心、新乐闵镇配送中心。这些原奶与其他原奶混合后进入了加工程序,分别生产了原味酸奶、益生菌酸奶、草莓酸酸乳等含有三聚氰胺的液态奶。经对其中12个批次液态奶检测,均含有三聚氰胺,含量最高为199毫克/公斤, 比原定的出厂标准高出了20倍,共269吨,并已经全部销售,销售金额合计181万元。而吴聚生把这些原奶调配到液态奶生产线原来也是考虑再三的,更确切点说是居心不良。
公诉人:当时把它调配到生产液态奶的企业,是出于什么考虑?为什么要调配掉生产液态奶的企业?
被告人吴聚生:因为当时,咱们出现问题的是婴儿奶粉,液态奶没有出现这种问题,当时是出于这种考虑。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机关出示了大量证据,最后发表了公诉意见,认为被告单位三鹿集团和田文华等4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明确,主观故意明显,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影响极为恶劣,应当严惩。
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田文华,主持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会,进行研究部署,最终决定措施方案,她的作用体现在案件的始终,案件的整个发生发展过程,田文华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董事长和总经理的田文华,也不可推托地承担了整个三鹿案件的法律责任。
这起备受关注的庭审从早上8点一直持续到晚上10点多钟,在最后的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那么被告单位三鹿集团和4名被告人会提出什么样的观点,控辩双方的焦点之争在哪里呢?
主观故意?疏忽大意?辩论后被告当庭道歉
被告单位三鹿集团的辩护律师认为,三鹿集团并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只是疏忽大意,不负责任造成了严重后果,最多是责任事故罪。
三鹿集团第一辩护人 :事发前,国家没有把三聚氰氨作为食品检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大了当时三鹿集团在处理此事的难度,三鹿集团主观上没有向牛奶中添加原奶的故意。
三鹿集团辩护人还强调三鹿在事后不但积极查找原因后采取了一系列积极补救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和挽回损失,还采用了欧盟的标准,主观上只存在过失。被告人田文华的辩护人主要从三聚氰胺的性质以及直接证据方面提出了不同意见。
被告人田文华的辩护人:世界卫生组织的专员都在喊三聚氰氨的毒性正在进行研究,它的定性是否有毒尚未定性。至今我们也没能看到有权威机构可以鉴定这些死亡的孩子他的直接的原因就是食用了本案三鹿企业所生产的奶粉,认定它直接的唯一的原因。
被告人田文华的辩护人主要从企业以及个人的犯罪主观故意,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出了不同意见。另外几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分别就企业在出事后采用欧盟标准,以及犯罪主观故意等方面发表了不同意见。公诉人进行了综合答辩,首先对企业企图用所谓的欧盟标准逃避责任的做法进行了反驳。
公诉人:从原三鹿集团提取到的所谓欧盟标准的形式来看,这只不过是新西兰方面传过来的一个未经我国任何部门认定其真实有效科学性的一个材料而已。其次为欧盟标准的性质看,他自身已经表述他的性质,在这份欧盟材料上直接就说到,应该说只能是一个研究机构的初步意见,其科学性有待论证,有待国家政府的认可,当然,更不能作为我们国家的标准,在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是可以制定企业标准的,但前提是企业标准不得有害人体健康,企业必须将该标准到主管机关审查备案的。
公诉人还强调,所谓的欧盟标准中对三聚氰胺的含量要求主要考虑三聚氰胺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包装材料,因此食品中可能会含有微量三聚氰胺,而三鹿集团是明知道原奶中有人非法添加三聚氰胺,这在我国法律是不允许的情况下,私下制定标准只是为自己销售问题奶粉大开绿灯。人为添加是不能适用此标准的。对其他辩护人提出的犯罪主观故意上的认定,公诉人也进行了反驳。
公诉人:三鹿决策层在8月1日已经知道产品中含有三聚氰氨后,还采取保密措施,继续隐瞒真相,以A物质,Z物质欺瞒群众。从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可以证实,三鹿集团在8月份对库存产品和留样进行了检测,其自行检测结果是几乎所有的产品都含有三聚氰氨,有的批次甚至高达6000多毫克每公斤。
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这个含量高于三鹿自行质量标准两百多倍,高于我国现行标准的近六千倍,但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三鹿集团仍然在采取所谓的商业运作方式在召回产品,其所谓的采取措施,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姿态,从其利用实质是处于利益考虑的行为,是视消费者健康权、生命权于不顾,是漠视公民生命健康的恶劣行径。
整个法庭辩论持续了3个小时,最后陈述阶段三鹿集团的诉讼代表在法庭上向全体受害人再次鞠躬道歉。
三鹿集团诉讼代表人 冉伟光: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国家,给社会造成了巨大损失,给众多患儿和家属造成严重伤害。我们对此非常痛心,在此,我代表石家庄三鹿及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向广大患儿及家属表示最诚挚的道歉。
三鹿集团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田文华、副总经理王玉良也留下了悔恨的眼泪。
被告人 田文华:我身为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我愿接受法律对我的一切惩罚,如果因为我的惩罚,换回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健康,家属的原谅,换回国家在管理国内造成的负面影响,再重的刑法,我也甘心情愿。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各基层法院将择期对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宣判。
噩梦醒来是早晨,三鹿奶业的倾覆理应成为我们深思的反面教材。鹿死谁手,是我们最开始的问题,也最终从14个小时的庭审和40年的三鹿历程中依稀看到了答案。三鹿40年的兴亡史,崛起于一群人的理想,而覆灭于一小撮人的疯狂。注定,三鹿和三聚氰胺都将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