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回应“抓”记者事件:撤销立案、撤销拘传/新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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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 -新华法治 2008年01月09日 02:08:28
新华网辽宁西丰县1月8日电(记者杨成军 范春生)因一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对采写报道的《法人》杂志社记者朱文娜立案调查,并进京拘传。此举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遭受质疑。来自西丰县最新消息,当地公安机关8日已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
8日23时许,西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维义约见新华社记者时说,西丰县公安局已于当天下午召开会议决定,撤销立案、撤销拘传。至于撤销原因,公安局局长王卫东的原话是“认为不妥”。当天14时左右,高维义已表示,当地公安机关到北京对记者采取司法措施是不合理的,拘传记者带来了负面影响。
《法人》杂志社隶属于《法制日报》。1月1日,该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采写的一篇 文章,题目是《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官司。赵俊萍案件是由一场拆迁纠纷引起的。去年12月,赵俊萍被当地法院判定构成 诽谤罪和偷税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在该案中,赵俊萍被认定用编发短信的方式诽谤县委书记张志国。而朱文娜的报道中,两次提到张志国。
报道出来后,西丰县认为这是一篇严重失实、带有恶意诽谤性质的文章。1月4日,西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福路与县委政法委书记周静宇来到北京,要求《法人》杂志澄清事实真相,消除不良影响,并表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当天下午17时左右,西丰县公安局多名警察来到《法人》杂志社,称朱文娜涉嫌“诽谤罪”已经立案,要求向其“了解情况”。警方还当即出示了对朱文娜的“立案通知”和“拘传证”。由于朱文娜当时没有在单位,西丰警方未能如愿。
1月7日晚,新华社记者来到西丰县。西丰县公安局局长王卫东证实,确实对朱文娜采 取了拘传的强制性措施。因一篇报道涉及到县里主要领导,使得警方介入拘传记者,引发社会质疑声不断。一些司法界、媒体界人士认为,用司法手段对待记者的职 务行为有滥用职权之嫌,开此先例将造成较大的负面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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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县委书记负面新闻 辽宁西丰公安进京抓记者
因为一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写报道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该记者进行拘传,未果。
2008年1月1日出版的《法人》杂志(法制日报社主办)刊发了记者朱文娜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
张书记,您千万不能再“宽宏大量”了
1月8 日《新快报》报道,随同警方赴京拘传记者的辽宁西丰县委宣传部部长李福禄,两手空空地回到西丰县后,对记者说,“我们张书记是宽宏大量的人,他曾说,报道 对我个人有什么损失不算什么,但不能因此让我个人对西丰发展付出的汗水付之东流”李福禄证实,西丰县公安局人员在到京之前,已就《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涉 嫌诽谤在当地公安局立案,不过他否认了立案和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有关。
如果事情真如李福禄所说,我们确实能感觉到张书记的“宽宏大量”。
女记者哭诉:我怕被他们抓走 但不会妥协
“我怕被他们抓走。”朱文娜拿纸巾捂住自己的眼眶。自从接到报社的电话,她就通过朋友找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住了下来,“但是,我绝对不会和他们妥协。”
县委书记的权力大过天么?
看了中国青年报登载的“负面报道涉及县委书记辽宁西丰公安进京抓记者”一文,心情十分沉重。
中国民间有句话叫做“法大于天”,意思就是说,世上的事 情,尤其是在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中,公正的法律比什么都重要,比天还要大。就个体或某种单一人群而言,处于强势的人或人群,也要求法律的公正性,但坦率地 说,却远没有处于弱势的人或人群要求那么强烈。因为,弱势人群所拥有的社会公共资源相对较少,而又容易被不公正的法律待遇挤压,所以,千百年来,追求法律 公正性就成了普通老百姓一种孜孜以求的梦想,海瑞、包青天、于谦就成了他们心中捍卫法律公正性的神。如今的领导干部不能成为神,难道还不能成为捍卫法律公 正的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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