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德孝:儒家"中和位育"与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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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05日 16:57:3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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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德孝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摘 要] 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其内容丰富,博大精深。"中和位育"体现着儒家伦理的深层本质,其集儒家思想之大成,含义丰富深刻,具有重要的伦理价值。"中和位育"是一个系统的价值体系,必须从整体上进行把握。"中和位育"作为儒学的理论精髓,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在中国传统文化层面的意义上,"中和位育"为和谐社会提供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理论基础。儒家"中和位育"为建立中国特色的生态学哲学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料和启发意义。
一、"中和位育"的含义及其伦理价值
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其内容丰富,博大精深。作为儒家理论精髓的"中和位育"从人心与宇宙的同一性出发,揭示了人类心灵本身的澄明与博大,勉励每一位社会中的个体,从中正平和的人道入手,至诚无止,自强不息,以达到与天地万物并立,而共博厚共高明共悠久的至高境界。
"中和位育"四个字最早见于 《中庸》。 《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后世儒者据此提出"中和位育"之说,并将其刻在孔圣庙上作为儒家伦理的基本精神加以崇奉。"中和位育"体现着儒家伦理的深层本质,其集儒家思想之大成,含义博大精深。
1、"中"的含义及其伦理价值,"和"的含义及其伦理价值
(1)"中"作为一种哲学范畴,始见于《尚书·盘庚》。"汝分猷念以相从,各设中于乃心。"历代解经者将"各设中于乃心"解释为"各设中正于汝心"或解释为"中者,极至之理。各设极至之理存于心"。这里,"中"主要表现为"中正"、"天理"的意思。
作为一种哲学范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尚中的思想非常丰富。在儒家那里,"中"是表征人的行为质量的形容词,即中正、正确、恰当、适度的意思。也就是说, 不偏不倚、恰到好处是处理客观事物矛盾的一条规律。
"中"的伦理价值在于,它作为一种哲学规范,要求人们在认识事物和改造事物的过程中要适"量"而行,适"度"而行。它侧重于要求人们在认识和处理矛盾时,要对矛盾的两个方面进行平衡和协调的把握。矛盾的两个方面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在其相互依存和转化的过程中必然要求用平衡或协调的力量拿捏事物变化、发展的精髓。同时,"中"也要求人们在为人处事时要遵从基本的道德要求和规范,并尽力达到道德追求的最高境界。
(2)"和"的本义原指音乐上的众音协调而言,后来才引申为一切不同事物之间互相作用而臻于协调统一的哲学范畴。在《尚书》中,"和"被广泛地应用到家庭、国家、天下等领域中去,用以描述这些组织内部治理良好、上下协调的状态。春秋初期的史伯以"和"与"同"对举而提出了"和实生物,同而不继"的命题。这里的"同"指的是否认矛盾双方的差异,而追求事物的整齐划一;"和"就是指矛盾对立双方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矛盾对立的双方彼此依存地处在同一个共同体中,这就是"和"。讲"和"并不是指一方消灭了另一方而独存,而是在承认相互不同的情况下实现和谐相处。
"和"在儒家那里有着整体和谐的价值取向;同时,"和"是妥协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我关系的总法则,自然、社会、人之间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生生不息的生命循环系统,它们之间的和谐是万事万物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与状态,所以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我关系绝对不能违背"和"之道;另外,"和"对我们的日常道德规范也提出了"求同存异"、"兼容并包"的准则要求,因此要求人们能够在相异性很强的社会中与不同的社会个体友好相处、共生共荣。
2、"位育"的含义及其伦理价值
《中庸》里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朱熹注次曰:"致,推而及之也。位者,安其所也。育者,遂其生也。"因此,按照朱熹的理解,"位育"即"安所遂生"。我们也可以将"位"引申理解为"秩序","育"引申理解为"发展"。因此,将遵循客观自然规律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人类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准则,正是体现了安其"位"而遵其秩序。
万物处在其应当在的位置上或使万物处在一个合理的本来的位置上,各在其位,各安其位,这就是宇宙的本来面目。这样,万物才会井然有序,才会生化长养,各随其生,最终求得万物的和谐共生,同步发展。因此,"位育"思想引发了我们对自然界生长现状,以及人类自身生存现状和环境的思考。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以及人与其所生存的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是人类与自然万物各自"安所遂生"的必要条件和基本要求。
二、"中和位育"是一个系统的价值体系,必须从整体上进行把握
1、"中""和""位育"的相互制约和辨证关系
(1)"中"与"和"的辩证关系
我国古大大儒们对"中"与"和"进行过有益的探讨。春秋战国时晏婴的"和同之辩"就包含着对"中"与"和"辩证关系的认识。宋代大儒朱熹等人曾经激烈地讨论过"中"与"和"的关系。朱熹说:"大本者,天命之性,天下之理皆由此出,道之体也。达道者,循性之谓,天下古今之所共由,道之用也。此言性情之德,以明道不可离之意。"这段话是朱子对《中庸》第一章里的"中"与"和"关系的说明。《中庸》第一章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根据朱子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出"中"与"和"的关系体现为体与用的关系。同时,"中"与"和"的关系也表现为相互包容的关系,达到本之"中"进而达到体之"和"。"中"的作为矛盾内部双方妥协结果,倾向于达成作为不同矛盾之间相互妥协之结果的"和",也就是说,"中"中有"和","和"中有"中"。两者其实是不可分割,相互依赖的辩证统一体。
人类社会应该和谐发展,和谐发展才能为人类提供更好的生存空间和条件。如果事物的变化发展能够保持适中、适度,那么各个事物之间才能产生总体的"和"。需要进一步阐明的是"和"不同于"同"。"和"是指不同事物之间的和谐、协调相处和发展,而"同"则是指不同的事物成为趋于相近,甚至相同。"和"的不同个体仍然会保持其独特个性,而"同"的不同个体之间将会丧失其独特个性--如果我们还可以认为"同"的事物之中还存在所谓不同个体的话。
(2)"位"与"育"的辩证关系
"位"和"育"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万物只有"安其所"才能"遂其生",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自然万物之间只有各安其所,和谐共存,才能创造和谐的社会秩序、相互共荣共生;相反,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自然万物之间共荣共生、并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秩序,才能进一步为它们的共同生存和发展创造更好的空间。
(3)"中和"与"位育"的辩证关系
就"中和"与"位育"的关系而言,朱子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自戒惧而约之,以至于至静之中,无少偏倚,而其失不守,则极其中而天地位矣。自谨独而精之,以至于应物之处,无少差谬,而无适不然,则极其和而万物育矣。"所以"中"是天地"位"的前提,"和"是万物"育"的前提;只有天地万物的存在状况适中才能谓之"安其位",只有天地万物之间和睦相处才能谓之"遂其生"。从而,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中和"是"位育"的前提,而"位育"则是"中和"的最终归宿。
2、"中和位育"是一个系统的价值体系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得知"中和位育"是一个系统的价值体系,需要我们从整体的角度进行把握。"中和位育"中的"中"与"和"之间、"位"与"育"之间、"中和"与"位育"之间都存在着相互紧密复杂的辩证关系,是个绝难割裂的有机整体。其中,"中和"是灵魂,它统摄"中和位育"精神的上上下下,而"位育"则是"中和位育"精神的终极目标。中华文明是一个大而庞杂的文化系统,无疑儒家在这个庞大的系统中曾经扮演过脊梁的作用。在轰轰烈烈地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今天,作为儒家精华的伦理道德仍然可以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良好的道德借鉴。毫无疑问,"中和位育"作为儒学的理论精髓,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