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情感★幸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22:57:54

洮河人收藏一.关于道德道德是什么?道德是人类的一种行为规范,用以区分人们的行为那些是应当的,那些是不应当的。那么人类的行为究竟那些是应当的,那些又是不应当的呢?!我想追求幸福是人类个体和人类整体的终极目标,那么真正的道德就应当维护和导向人类个体和人类整体的长远幸福。那么只要是有利于人类个体和人类整体长远幸福的行为,就是应当的和符合道德的,反之只要是不利于人类个体和人类整体长远幸福的行为,就是不应当的和不符合道德的。也就是说,道德只不过是人类用以维护和导向自身长远幸福的一种方式而已。道德应当保护合理的私有。世上没有一种道德可以无条件剥夺个人的生命财产权。不分如此,道德还应当明确地区分私有和公有的界限。私有是人类个体生存与发展的前提保障,公有是人类整体生存与发展的前提保障,个体借助私有才可以实现其目标、价值和幸福,社会借助公有才可以实现其整体的功能功用及发展规划。人生权当属于私有,人生权应当包括人身权(或生命权)、生活权、人格尊严权、个人财产权、社会地位权、行为自由权等等。而公有则是指除私有之外的所有个体共有的社会福利,包括各种社会机构及公共设备设施等等。(国家未必都属于公有,比如奴隶制国家属奴隶主私有,封建制国家属于封建帝王及地主私有,只有实现了民主制的国家才属于公有)。总之,道德应当保护私有,同时又保障公有,并在私有与公有之间达成某种界定与平衡。如同把社会比成一个大肌体,个体比成其中的细胞,那么私有就好比细胞之内的营养组成,而公有则好比细胞之外的营养组成。大家知道,细胞是通过细胞壁来达成细胞内与细胞外的营养平衡的,而我们人类则是通过自身的法律系统、道德系统来达成公私利益平衡。道德应当公平地对待社会中的各个个体,它绝对不会只符合某个人或某些人的利益,而应当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从而也就是在保护人类的共同利益。因此任何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二.关于情感人类的情感是人类心理的自然产物,它包含亲情、友情、爱情三种,是人类心理之间的亲近关系和相互吸引关系。亲情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友情存在朋友之间,而爱情则存在于男女之间。在此只讨论男女之情,以及它与婚姻、性之间的关系。婚姻是维系人类繁衍与社会稳定的基础,而性则是婚姻中不可缺少的组合部分。但性不仅是婚姻的需要,同时也是人类情感,即爱的自然需要。由好感而生爱恋,由爱恋而走向性和婚姻,是世间最顺理成章的事情。与之不同的,先用婚姻关系将男女之间的现实距离拉近,进而拉近心理距离,进而而产生情感,也是符合道德的的婚姻模式。在此想指出的是,性应当是人身权的一部分,那怕是夫妻之间也应当尊重对方的人身权,婚姻内的强奸罪一样成立。当婚姻与个人的感情产生矛盾,甚至构成对立关系时,当事人是应当选择维系婚姻,还是应当选择尊重个人感情?在此我想再次重申道德的定义,真正的道德应当维护并指向人类个体和人类整体的长远幸福,那么与其苦苦维持现有的痛苦婚姻,还不如各自重新选择未来。在婚姻双方都能够对原有家庭尽到起码责任的前提下,因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这在法律上也是支持的。(当然,离婚应当是件慎之又慎的事情,因为它会给彼此个人及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而且离婚后各自能否找到更好的另一半,也是个未知数。)情感能否独立于婚姻之外而存在?个人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情感是人类心理的自然产物,而婚姻却带有更多的现实条件和外界强加,并不是所有的爱情都能“修成正果”,正如大自然并不是所有的花开都能结果一样,人类婚姻的实现需要诸多的条件支持,如果一段爱并不能指向彼此的长远幸福,那么也只能考虑放弃。另一方面,放弃了爱之后,爱的情感还会在人的心中顽强存在,就如同一棵树一样,已经深深扎根于你的心田,那么只能等待它在岁月中慢慢枯萎和老去,或者用一段新的情感来将它打败和取代。性与情感的区分。情感属于人类的心理范畴,而性则属于人类的生理范畴。虽然人类的心理和生理是密切关联、不可分割的,但我们仍然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正常的顺序应当是先有情感,后有性,因为性指向结果,而没有情感的花开,又怎么可能会有性的结果呢?!不过,我国的传统婚姻似乎恰恰相反,它可能是先有婚姻和性,而感情却有待日后的慢慢培养。在此我们并不能排除其某种程度上的合理性,甚至它也可能带来美好的婚姻。但是其合理性有多少,以及带来美好结局的概率是多少?还请各位好好想一想!三.关于幸福幸福是什么?幸福是人的一种总体感觉,即人对自身的生活状况感觉满意或满足。这其中又包含内外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外在的生活条件和工作待遇优越,二是人自身的生理和心理方面感到快乐和满足。这两个方面是几乎是缺一不可的,恶劣的生存条件下人很难感觉到幸福,而再好的生活条件给你,如果你还是感觉不到快乐和满足,也只能是白搭。总之,幸福是建立在良好生活基础上的心理满足和生理满足。当人类的身心(即生理与心理的整体与总和)得到满足,内心就会产生一种持续的愉悦觉,这就是幸福感。人类之所以区别于其它动物,其重要的一点就是,他(她)还需要更多的心理满足,且这种心理可能带有更多的利他性。比如爱一个人就愿意为他(她)付出,而这种付出不仅可以满足对方,同时自己也会觉得很开心,即心理满足。幸福的多少可能不只是心理满足和生理满足的简单相加,也可能是它们的乘积。因为人类的心理感觉和生理感觉是可以相互激发的,从而使其整体得到迅速放大。幸福感与人类的期待有关,强烈的期待会产生渴望,渴望越大,得到满足时,幸福感也会越强。人类会因为身心空虚而产生期待与渴望,直到它得到满足为止。正如人的肠胃空了会产生进食的欲望一样。另一方面,渴望越强,在它得不到满足时,产生的失落感、痛苦感也会越大。因此人要尽量减少那些不切实际的欲望,以减少随之而来的痛苦。从网上查到了一个幸福公式,个人认为很有道理: 幸福感(F)=渴求度(Q)*被满足度(Z) *幸福系数(K)。其中渴求度就是指期待与渴望的程度,被满足度则是指得到满足的程度,而幸福系数则与人的身心敏感程度、身心取向(或品味)及自我调控能力有关。假定人正常的渴求度(Q) 、被满足度(Z)和幸福系数(K)都是1,那么人的幸福感(F)便等于被满足度(Z)。由此推论,当人的身心得到基本满足时,其幸福感F值就是正常的1;当人的身心得不到满足时,其Z值就会小于1,那么相应人的幸福感就会打折;当人的身心一点点也得不到满足时,其Z值就等于0,那么人就不会有丝毫的幸福感。而且无论人的生理还是心理,其内部都有个正常的消耗和损耗,时间长的必定会产生饥饿感和空虚感。所以幸福感的公式中还应当加上一个损耗系数,即幸福感(F)=渴求度(Q)*[被满足度(Z)- 损耗度(H)] *幸福系数(K)。由上可见,当人的被满足度(Z)小于人正常的损耗度(H)时,人的幸福感(F)就会是负数,而且人生除了正常的身心消耗外,还可能会有意外的失去,比如受伤、失恋、遭遇人生灾难等等。这时候人生的损耗度H值就会很大,从而导致人生的幸福感F值出现较大的负值,这就是人生的痛苦和不幸了。上面说过,人的幸福系数与人的身心敏感程度、身心取向(或品味)及自我调控能力有关,这是为什么呢?比如说同样的音乐不同的人听了会有不同的内心感触,这就是心理敏感程度的不同;再比如同样是一道菜,有人会觉得好吃,而有的人会觉得不好吃,这是因为各人的胃口即生理取向不同;至于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兴趣爱好和理想追求,则是指人的心理取向不同。此外,人对自我情绪的控制能力,也会影响人的幸福系数,比如有的人多愁善感,情绪多变,或性格暴躁,行为冲动,这样他(她)的幸福系数当然不会高。以上这些都会影响人最终的幸福感,我们将它们综合起来衡量就构成了不同人的幸福系数。显然,人在食物方面越是不挑食,人的兴趣爱好越是广泛,人的性格越是温和有涵养,人的幸福系数就越高。最后要说明的是,人的身心敏感程度是会发生衰减的,从而导致人的幸福感产生衰减,乃至消失。比如久入兰室而不闻其香;比如好东西吃多了反而没了胃口;比如人生因为一时成功而获得的所有喜悦,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成为过去。当同样的满足感在人生中出现的次数越是频繁时,人对它的敏感度就会越小。一位坐拥天下的帝王,未必就比一位能够饱食三餐的乞丐觉得更快乐,因为他拥有的太多了,反而会使自身的感觉出现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