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我院大学生自治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1:55:17
编辑:学生处 发表时间:2010-03-10
各二级学院(系):
为营造优良校风、学风,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经研究决定组建我院大学生自治委员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性质和主要职能
以“奉献自我、服务同学”为宗旨,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致力于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与沟通,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1、大学生自治委员会机构成员组成:
大学生自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和副主任两名,下设秘书处、宣传部、权益部、宿管部、治保部五个部门,每个部门各设部长和副部长各一名,干事若干。
2、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各部门职责:
秘书处  协助主任和副主任统筹自治委员会,负责秘书处内部的管理和协调、配合各个部门开展工作,建立自治委员会人员档案和做好档案归档工作,协助各部门对内部人员进行考核与监督管理。对各部门进行的工作进行监督、评比。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团结内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做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值班安排和会议通知、记录,财物管理等各项工作。
宣传部  主要负责大学生自治委员会的对外的宣传工作、相应宣传品的制作及各项检查通报、公告工作。
权益保障办公室 主要负责促进学院师生的沟通,搜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学生的需求、思想动态,维护学生权益和督查自律委员会内部成员工作等。
公寓管理委员会 宿舍检查评比,对使用大功率电器、晚归等违纪学生的教育、纠查和通报;下设各公寓楼管理中心
安全保卫委员会  主要负责校园巡逻、校园秩序维护、突发性事件处理,学生纠纷处理及配合保卫处做好治保工作等,下设校园治安巡逻队、文明劝导岗、卫生岗。
三、请各系学生科积极推选优秀学生,并于2010年3月12日前上报院学生工作处。(具体见选聘要求)
四、院自治委员会直属于学生处下属部门,由学生处直管。院自治委员会将定期对各二级学院、系、部学生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将纳入年度学生工作考评。
关于成立我院大学生自治委员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中募委项目资助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2010〕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龙擎苑社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关于成立“6.05”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 政府文件 关于成立宁波国家高新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浈江区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西藏信息网 XizangInfo.com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的通知 【国发〔2010〕6号】国务院关于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天津政务网--关于印发《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关于调整2010年化肥出口关税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1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和成立时间 中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和成立时间 中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和成立时间 中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和成立时间 龙岩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成立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