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锡良:立场、屁股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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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作为一个利益生存体,他的生存一定是存在着利益的,这个利益所在常常决定了他的立场,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屁股决定脑袋的合理性的一面,人在利益的驱动下,要完全客观、公正、理性与宽容地思考与说话,可能是困难的。因为,每个人说话、办事、做文章,都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这是自然天性决定的。一个人即使照相,一张相片要做到完全客观都是困难的。因为照相人的视角常常会影响相片效果。拍伟人的相片,摄影师常常是蹲下甚至跪着,采用仰视的视角,拍照下来,自然是伟人加巨人了。相反,就采用俯视的视角,拍出来的人即使再高大,也难免猥琐。
为什么学术研究领域世界通行的做法就是不能够把学术研究的人与他的利益直接挂钩,而要学术独立,思想独立,并且有自由精神,并且规定要教授治校,学术自治,学术自由,由此保留终身教授制?就是要用铁饭碗与金饭碗来养一些闲人,从而保住一些人能够超脱于具体的利益之上,保留追求真相与追求真理的空间。只有当一个人的利益超脱于具体的利益集团之上的时候,他才能够自由、自主、自在地说出事实真相。也就是用公共利益来养一批公共知识人,达到为公共利益说话的目的。否则的话,难免沦为利益集团的家奴与工具。
但是,有一种情况下也会例外的。那就是深受奴性奴化之后的人,他们正如一条狗,主人其实还没有开口,狗就开始嗅出气味来了,然后抢在主人之前开始了吠叫。但是,即使这种情况出现,应该说狗与其主人在立场与利益上还是基本一致的。
最奇怪的是一些中国人了。传说林语堂曾经有过一句名言是这样说的:中国就有这么一群奇怪的人,本身是社会中的最低阶层,利益每天都在被损害,却具有统治阶级的意识,动物世界里要找到这么弱智的东西,都几乎不可能。这个话不管是不是林语堂说过的,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句话确实说出了中国国民弱智的一面。
其实这个话也只说对了一半。就整个社会来说,这当然是弱智的。但是,就个人生存来说,自己身为社会中的最低阶层,利益每天都在受损害,却具有统治阶级的意识,天天替压迫与损害自己利益的人说话,这是最有利的生存之道。因为,这样一来,损害的是你所处在的整个的最低阶层,又不是你一个人。但是,作为社会最低阶层,其实你的利益也已经最小化了,即使再遭受损失,也不会损失到哪里去。出现这种情况,就是一种生存困境。那么如何作出选择呢?这里的选择无非有三种:第一种保持原貌,安心最低层,甘心被损害,继续做社会最低层中的一员。虽然事实上许多人的结局确实也只是如此。但是,就人的本性来说,其实还是有一股原始力量想冲破社会对自己的压制,从最低层冲出次低层。因此,这就有第二种选择,革命与造反。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万条,归根结底只是一句话,那就是造反有理。打赤脚的不怕你穿鞋的。反正已经是社会中最低层的,烂命一条。“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革命意识一起,操起两把菜刀劈头盖脸地砍去,或者抡起双板斧,拦腰砍去,兴许还能够砍出个鸟语花香来,那时江山一改,江山如画,这个买卖确实够大,但是成本代价也太高,成功率极低,弄不好,门还没有出,脑袋就丢了,还不知道是怎样丢的,用这样的办法翻身作主人的人,你要他交出到手宝贝,那是实在太勉为其难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要改革,重新调整利益架构,有如与虎谋皮。其实人们最容易选择的就是第三条路:作为社会最低层的一员,率先站到统治者的立场去说话、办事,歌功颂德。如果运气好的话,他很有可能被主人发现,然后得到有效提拔,有时提拔得还有点离谱。这样的人比如“文革”时的大寨村里的农民陈永贵,一边拿工分,一边当起副宰相。这虽然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是,比这更小的角色也是多得不可胜数的。这种现象在鲁迅的《《野草之二十·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中特意提到了这种生存在社会最低层的聪明人、傻子与奴才,这三种人的对话很有意思。傻子要替受苦的奴才开出一个窗口,为黑屋子透点气,采点光,但是却遭受到了奴才的阻拦与告密,最后一群奴才与聪明人联手把要开窗口的傻子赶跑了。因此,那第一个站出来呼喊的奴才,获得了主人的赏识,从而改善了自己的处境。聪明人也替他高兴,因为聪明人的预言获得了证实。这个对话是这样的:
傻子跟奴才到他屋外,动手就砸那泥墙。
“先生!你干什么?”他大惊地说。
“我给你打开一个窗洞来。”
“这不行!主人要骂的!”
“管他呢!”他仍然砸。
“人来呀!强盗在毁咱们的屋子了!快来呀!迟一点可要打出窟窿来了!……”他哭嚷着,在地上团团地打滚。
一群奴才都出来,将傻子赶走。
听到了喊声,慢慢地最后出来的是主人。
“有强盗要来毁咱们的屋子,我首先叫喊起来,大家一同把他赶走了。”他恭敬而得胜地说。
“你不错。”主人这样夸奖他。
这一天就来了许多慰问的人,聪明人也在内。
“先生。这回因为我有功,主人夸奖了我了。你先前说我总会好起来,实在是有先见之明……。”他大有希望似的高兴地说。
“可不是么……”聪明人也代为高兴似的回答他。
这个对话很有意思地说明,通过个人的投机取巧,背叛并脱离自己原来的那个最低阶层是有可能的,而且是改变个人命运的终南捷径。这就是,如果一个人改变不了社会环境,就得改变自己。一个人如果不能够把所有的道路铺上牛皮,那么至少他自己的脚上可以拥有一双牛皮鞋,保证自己的脚走到哪里脚底下都有一双牛皮垫着。同样,一个人要搬动一座山当然很难,但是,一个人“山不过来,我就过去”还是相对要容易得多。因此,一个人如果身处社会的最低层,最容易成功的法宝,不是去为这整个最低阶层说话办事,而是要想办法背叛自己原来所处的这个最低阶层。像那个奴才那样,率先告密,率先阻拦傻子对主人黑屋子的开窗户,这样就容易获得主人的赏识,其实命运常常就是这样改善的。
这里的逻辑其实是很清晰的。当你的屁股坐在一个不利的位置的时候,你不要为这个位置辩护,而是要为自己想要得到的位置辩护。也就是说,你作为社会最低层,你不要为自己暂时所处的最低层争利益,而是要为你即将来到的阶层辩护。谁能够剥夺你,压迫你,你就说谁能干。比如,如果你是一个农民,如果想当干部,你就不能够骂干部多黑多贪,而是要说农民多么愚蠢,多么刁顽,他们穷人穷命,一切都是活该的,并且建议官员,作为领导不能够对他们心慈手软,而是要为官员进一步整治、掠夺农民出谋划策,这样你很快就有机会也成为领导干部,从而获得那种好处,而且甚至可能因为聪明、勇敢、智慧,贡献突出而成为干部中最光彩的一员。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教师,你也不要骂校长有多么野蛮霸道,而是要称颂校长多么英明与高明,只有这样,你才能够有机会有一天也当上这样的校长。否则,你永远只能够当一个默默无闻的普通教师。
如果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立场、屁股与利益,可能就会大不相同。所以,林语堂骂那些自己身处社会最低层,却有统治阶段思想意识的人,从整体来看当然是这样的,但是,从单个人的发展前途来看,他们其实并不是愚蠢。他们其实是很聪明很聪明的聪明人。
这几乎让人悲观绝望。因为社会似乎从来都是这样的,你的立场与态度决定了你的发展方向。一个站在穷人立场说话,又替穷人办事的人,自己就永远会留在穷人的队伍里;一个替富人说话,又替富人办事的人,他要改变自己就为时不远了。当然,像著名经济学者茅于轼老先生那样:既替富人说话,又为穷人办事,其结果当然是比较好的。那就是,富人喜欢,穷人高兴。他自己呢,既不富,也不穷,但是在人格精神上却功德圆满,社会和谐,皆大欢喜。但是,这种两边都不得罪的中庸之道,其实只有茅老这样的人有这样的智慧、胆略与勇气,一般人是很难做到的。更多的人,其实还是替富人说话,又替富人办事,顺便捞点油水外快。因为他的立场与态度,很快就会被富裕集团招募。那怕先做奴才与走狗,然后再慢慢发迹也好。自古宰相门前七品官,富人家门三分财。趋利避害,这是人之本性,千古法则。要想发财,就得想办法往富人堆里钻;要当官,就得往官场上挤;要做学问,你就得认识专家教授学者;要做生意,你就得与商人打交道等等。一个国家,让无产阶级占统治地位,显然,整个社会就会变得只有“无产”——贫穷落后。资本主义的功劳之一,就是消灭无产阶级,把越来越多的无产阶级变成了中产阶级,让你既不“无产”,也不“资产”,而只是“中产”,这就是美国式的“纺锤型”社会。
人类自古,穷人与富人的话题总是没完没了。仇富也好,恨贫也罢,为富不仁也好,为仁不富也罢。这个事情纠缠了中国三千年时间,一直找不到好的出路。在中国,非此即彼,非富即穷,非主即奴,非官即民,其实从来没有什么中产阶级,也没有什么非官非民的“公民”概念。因此,穷人仇恨富人,富人歧视穷人。其实骨子里的货色都是一样的。
难道就没有一种,为穷人说话,替穷人办事,从而使自己发家致富、飞黄腾达的门道?有的。这就是民主法治社会。美国当年那么多人参与做扒粪运动。扒谁的粪?就是扒那些“为富不仁”者的粪。让他们官商勾结、不择手段、伤天害理得来的钱财暴露无遗于社会大庭广众之下。还有那些专门为穷人报道冤屈的记者,专门为穷人打赔偿官司的律师,专门替穷人孩子写文章奉爱心的文人作家,专门为穷人做慈善事业的慈善家,站在穷人的立场,专门替穷人说话的议员,他们因为要赢得穷人们的选票,议员当然风光,但是却要在选他的穷人面前低三下四,俯首听命。这些人,替穷人说话,替穷人索赔,却大发自己的财,升自己的官,过自己的幸福生活。
在美国,无数的律师,替无数的穷人打这种官司。比如某个工人因为工伤而终身残疾,生活不能够自理,公司也开出一个不高不低的赔偿价码,赔70万美元。否则,打官司输后连这点钱也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要是中国的穷人不打官司就能够获得这么多钱,也就剩下磕头谢恩的份了。但是,美国人不干,那个专替穷人打官司的律师在看过赔偿条款与相关法律之后,大胆决定替这个穷人打官司,他要价是700万美元。结果,他凭着自己的经验智慧与胆识,这场官司他打赢了,他从穷人赔偿金700万美元中,获得了200万美元。因此,他替穷人说话,却发自己的财。而穷人也心甘情愿。因为,如果这场官司不打,他只有区区70万美元,而现在他却有500万美元可以养老送终了。虽然遭受了不幸,虽然金钱不能够买回他的健康身体,但是,毕竟有这个赔偿也是一种安慰。
但是,这种为穷人说话打官司获利的前提是,这是一个法治社会,司法是独立的,新闻是自由的。否则,富人花少量的钱买通法官,穷人不但得不到一分钱赔偿,而且还可能会被暴力威胁,甚至残上加残,病上加病。但是,在民主法治的社会,你要是敢公然收买法官,那么无孔不入的记者,还有那么多的陪审员,还有那么厉害的律师辩护,你是不可能暗箱操作的。你没有暗箱操作的权力,自然也就不敢收人家的贿赂。
所以,在这样的社会里,穷人与富人之间常常可以相安无事。富人越多,穷人的命运也会相应改变。因为政府税收的增加,社会工作岗位的增加,社会福利事业的繁荣,得利益的都是穷人。穷人虽然比不上富人富有,但是,一样可以过得比较体面而有尊严。在这样的社会,穷与富是相对的,穷人与富人是双赢共生的,而且经常处于互相转换之中。因此,我们也看到美国的穷人概念与中国其实是很不相同的。据来自美国的学者文章报道,46%的美国穷人家庭实际上拥有自己的房屋,其典型住房一般有三间卧室,一个半卫生间(一个有浴室,一个没有),一个车库,一个晒台。住房拥挤的只占6%。75%的穷人家庭拥有一辆汽车,其中30%的拥有两辆汽车。76%的穷人家庭有空调。加上普惠制的社会福利支出相当于美国GDP的9%,所以,今日美国穷人的物质生活和上两代人相比,可谓良好和舒适。他们的穷人其实生老病死,都是有保障的,而且他们的穷人,获得自己的生存资源,并不需要站在富人家门前当走狗做奴才。虽然,那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多数是靠富人的捐款甚至裸捐建立的慈善机构来维持的。
一个社会,如果能够站在穷人的立场,为穷人说话,替穷人办事,却能够发家致富,这样的社会,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而这样的和谐社会,只有在完善了民主法治之后才有可能实现。
2010年10月10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