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假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8:46:04
(一) 什么叫通假字?
通假又叫通借,前人也称为假借,是古人用字写词时本有其字而不用,却用一个音同音近的字来代替的现象。原本当用的字叫本字,临时用来替代本字的那个字叫通假字或通借字(简称借字)。例如:
① 庄公寤生,惊姜氏。(《郑伯克段于鄢》)
② 举错不可不察也。(《张释之传》)
③ 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系辞下》)
十分明显,例①的寤本应用牾,牾训逆,牾生即逆生;例②的错本应用措,放置的意思;例③的信与屈相对,本应用伸,意思才能通畅。然而这些文句的作者没有用本来该用的字,而用了意思毫不相干只是音同音近的字来代替。这就是古书中的所谓通假现象。这里的寤、错、信三字是通假(借字),牾、措、伸则分别为它们的本字。
通借虽然前人也谓之假借,也是“依声托事”而借音表义,但是它与六书之一的“假借”是不同的。六书中的假借是造字的一种法则,是不给某些词造专门书写符号而借用他词书写符事情来替代的法则,是“本无其字”的“依声托事”,没有所谓本字可言(后世再造本字者除外);通借则是古人用字的一种变通现象,即放着本字不用而临时借用音同音近的他字来替代,是“本有其字”的“依声托事”。
为什么会产生本有其字而不用的通假现象呢?原因很多。从根本上说,汉字虽然是以象形、象意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表意文字体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它并不能实现形与义的完全统一,因而在造字之初便有了假借。这说明汉字作为记录汉语的符号,本来就是允许和存在着借音表义的。用字的通假和造字的假借虽有不同,但在借音表义这一点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要在使用过程中能做到约定俗成、得到社会的公认就不会造成交际的障碍。因此,某些通假现象在某个时代通行,当时的人们习以为常,并不以之为怪。在没有正字法、也没有能促进用字规范化的工具书的古代,人们用字不像后世那样严格。另外,汉字在隶变之后,字形的直观表义功能已不复存在,音同音近的字又多,形体也难记,人们在仓猝下笔之际不及熟计,也自然易写“别字”,正如郑玄所说的:“其始书也,仓卒无其字,或以声类比方假借为之,趣于近之而已。”至于有的典籍书已亡佚,后来只能根据某人的口授再笔录流传,笔录之时,也容易注重声而忽视字形。某些“别字”流传久了,也就渐渐相沿成了习惯,所以古书中的许多通假字与其本字之间的对应关系(即某通某)是相当固定的。
古书中大量使用通假字,是造成古书难读的原因之一。碰到通假字定要打破其字表的束缚,“以声求义”,找同它的本义,不能望文生义而“硬解”。清代学者王念孙说得好:“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之以本字,则涣然冰释;如其假借之字而强为解,则诘  为病矣。”前人将上面所举例①“庄公寤生”的“寤”即如其字面解为“寐寤”,“谓武姜寐时生庄公,至寤时始觉其生。”一觉醒来孩子已生下,又何“惊”之有?所以这样的解释是“以文害辞”,可见明通假对阅读古书的重要。
(二) 通假字与被通假字之间的关系
古书用字的通假现象是复杂的。从不同的角度观察,通假字与被通假字之间具有不同的关系。主要有:
1. 从声音上看,通假字与被通假字具有或同音、或双声、或迭韵的关系。例如:
① 信以结之,则民不倍。(《礼记·缁衣》)
② 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孟子·公孙丑》)
③ 故九万里则斯在下矣,而后乃今培风。(《庄子·逍遥游》)
④ 没死以闻。(《战国策·赵策》)
⑤ 登是南邦。(《诗经·大雅·云汉》)
⑥ 从弟子十人所。(《史记·滑稽列传补》)
例① 的“倍”和例②的“畔”分别是“背”和“叛”的借字,倍与背、畔与判同音;例③的“培”和例④的“没”分别是“凭”和“冒”的借字,培与凭、没与冒是双声;例⑤的“登”和例⑥的“所”分别是“成”和“许”的借字,登与成、所与许迭韵。
2. 从字形上看,通假字或被通假字如果是形声字的话,则多具有相同的声符。由于汉字中形声字占的比例极大,通假以音同音近为前提,所以通假多见于形声字,而于形声字中又特以具有相同声符者居多。例如:财—材、涂—途、常—尝、倡—唱、底—砥、鄂—愕、匪—斐、静—净、僇—戳、说—脱、讼—颂、廪—懔、锡—赐、刑—形、政—征、悟—晤,等等。当然,声音相同相近的字并不限于声符相同的形声字,因而通假字与被通假字也并非都如此,比如:由—犹、时—伺、趣—促等,则是另外的情形,只是所占的比例交小罢了。
3. 从借代关系上看,通假字与被通假字有单借和互借之别。所谓单借,是指甲能借乙,乙却不能借甲。比如:屈伸的伸能借用诚信的信来替代,而诚信的信却不能借用伸字来替代;背弃的背能借用倍娄的倍来替代,而倍数的倍却不能借用背弃的背来替字和乙字可以互替代,即甲为本字时乙为借字,乙为本字时则为借字。例如:
① 及以至是,言不辱者,所谓强颜耳,曷是贵乎?(《报任安书》)
② 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年,酒五斗。(《汉书·文帝纪》)
③ 安有为天下阽危者若是而上不惊者?(《论积贮疏》)
④ 江河以濯之,秋阳以暴之,皓皓乎不可尚乎。(《许行》)
例①“以”是借字,“已”为其本字;例②“已”为借字,“以”为其本字。“以”与“已”互为通假。例③“上”是借字,“尚”为其本字;例④“尚”为借字,“上”为其本字。“尚”与“上”互为通假。类似的例字还有:爱—哀、才—裁、故—固等。古书用字的通假现象以单借为多,互借较少。
4. 从对应字数上看,通假字与被通假字一般是一对一的关系,即一个字仅被另一个字借用,但也有不少的字可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借用,形成一对几的关系。例如“辨”字:
① 主齐盟者,谁能辨焉?(《左传·昭公元年》)
② 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辨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逍遥游》)
③ 望于山川,辨于众神。(《史记·五帝纪》)
④ 其于宗庙朝,辨辨言,唯谨尔。(《史记·孔子世家》)
例① 杜预注云:“辩,治也。”治办之意,即借为“办”;例②郭庆藩《集释》云:“辨,读为变”;例③今《尚书·舜典》“辩”作“徧”(遍);例④《论语·乡党》“辩辨”作“便便”。是“辩”可被办、变、徧(遍)、便等几个字共同借用。此外,距通柜、讵、巨;  可通嫠、来、賚、僖;適、谪、敵、啻;能可通耐、乃、暱、而等,都属于这一类。
(三) 通假字的辨识
前面说过,通假是借音表义,以音同音近为前提,所以辨识通假字主要是以声音为线索。阅读中遇到某一个字不能用其本义或引申义去解释时,就应考虑到是否存在通假的问题。例如《论语·阳货》:“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豚。”这一句中的“归”字当作何解释呢?若依《说文》,归的本义是指女子出嫁,这用在本句显然不通;若有归的引申义“归还”似乎可通,但孔子并未借给阳货豚,又何以言归还?联系上下文意,是阳货想通过送豚给孔子,好让孔子依礼回拜时见到孔子,句中归字归是赠送的意思。然而归字的本义和引申义中都没有赠送这一义项,可见古有赠送食物的专字“馈”与“归”音近,意思又正好吻合,于是可以初步断定归是馈的错字。查同书《微子》,又有“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之语,归同样当借为馈(意思是说齐国像馈赠美味一样将女乐声送给鲁国)。再查别的古书,还有同类例证。这说明归借为馈,已沿用成习,并非偶然。这是同类例证。另外,古书中往往有不同的书同记一事而用字互异的情况,这也是我们弄清通假现象的好材料。“[阳货]归孔子豚”一句,郑玄注本即“归作馈”。这是异文例证。有了这些同类例证和例异文例证,归为馈的借字就可以确定无疑了。
在辨识通假字时要注意两点:(一)要有古音韵的常识。所谓音同音近是就古音而言的,不是指的今音。古今语音变化很大,古代音近的字,到现在不都还音同音近,有的可能变得完全不同近了;而原本读音不同不近的字,又有可能变得相同相近。所以当我们以声音为线索去辨认通假时,千万不可只据今音作准则。(二)在没有别的例证时,不可只据音同音近而轻言通假。判定某字借用为某,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有的学者过分强调“以声求义”,把根本不是通借武断为通借而将古书解错的例子不少,我们应引以为戒。对于古书中常见的通假字,古今注文中多有注明,《辞源》、《辞海》一类普通字书中也有释例,初学者应该通过阅读和勤查工具书去掌握一批常用的通假字。
三、异体字
(一) 什么是异体字
所谓异体字,是指在某一历史时期音义完全相同、记词职能也完全一样,只是构形有异的字。例如:
① 以彊为弱,在俛仰之间耳。(《晁错传》)
② 执其干戚,习其俯仰。(《礼记·乐记》)
③ 郎中令善媿人。(《龚遂传》)
④ 汝将何以视天地,尚不愧奴隶耶?(《段太尉轶事状》)
以上句中的俛与俯、媿与愧,虽然字的构形不同,但音义及记词职能完全一样,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互换。像这样的字就是异体字。有的同音字虽然在某一义项上同,在一定的场合也可以互用,但记词职能并不完全一样,这种字不能视为异体字。比如遊与游,只在游玩义上相通,可以互用,但游水义古代只用游而不用遊;赞与讚,只在讚义上相通,可以互用,但赞进、赞助义古代只用赞而不用讚。这说明它们的记词职能虽有相同的方面,又有不同的方面,并不完全重合。所以像这样的字不能看作是异体,以免造成阅读的误解。
汉字中的异体很多,这是由于所有的汉字并非由一时、一地、一个所造就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的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着眼,或是选用不同造字方法或是采用同一种造字方法而选用不同的构件、或是选取相同的构件而又置向不同等等,来为同一个词造字,这就出现了同一个词而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形体的字的现象。而社会对这种同字异表的现象又不加整理和规范,人们得以各用其体,于是代代相因,便积存下来许多的异体字。解放以后,为了使社会用字规范化,为了精简常用汉字的字数,减轻人们识字的负担,人民政府在1955年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淘汰了重复多余的异体字1055个。这些被废除了的异体字虽然在现在的一般出版物中已停止使用,但在古书中却依然存在。因此,要读古书仍须认识异体字。
(二) 异体字的形体差异
异体字的形体差异主要有以下六种:
1.所用造字方法不同,一体为形声,一体为非形声。如:嶽-岳、涎-  、耻-恥、淚-泪、磥-磊、黥-    、膻-羴,等。
5. 同为形声,所取意符不同。如:逼-偪、徧-遍、逾-踰、咏-詠、误-悮、溪-谿.榜-牓、暖-煖、糠-穅,等。
6. 同为形声,所取声符不同。如:饋-餽、昵-暱、棹-櫂、猿-猨、梅-    、裤-袴、蒂-    、掩-揜、溯-泝、楠-枬,等。
7. 同为形声,所取意符和声符都不同。如:愬-诉、迹-跡、剩-賸、椀-盌、村-邨.妆-粧、粳-秔,等。
8. 偏旁部首所处的位置不同。如:    -够、峰-峯、略-畧 、惭-慙、概-  、鹅-    、松-枀、秋-秌,等。
9. 笔道形态略有不同。这往往是由于书写的风格、习惯的不同而造成的字体的差异。如:冰-  、册-  、皂-  、吴-  、叙-  ,等。
从以上所举的各类例子字可以看出,形声造字法最容易产生异体,所以形声字中的异体字也最多。
(三) 识别异体字要注意的问题
异体字在历史上不仅为数众多,而且还随着社会用字的发展变化而变化,所以要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它们。有两种情况最值得注意:
1. 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曾经异体字,但后世发生了分化,记词职能有了分工,变成了两个不同的字。例如“咳”与“孩”,在历史上就曾是一对异体字。《说文》:“咳,小儿笑也。从口亥声。孩,古文咳从子。”《礼记·内则》:“父执了之右手,咳而名之。”《史记·扁鹊传》:“曾不可以告咳婴之儿。”《老子》:“我独泊兮未兆,如婴和之未咳。”《释文》本作“孩”。《颜氏家训·教子》:“子生咳  ,师保固明,仁慈礼义导习之矣。”本又作“孩提”。在这些文句中,咳与孩均读hái,用的都是“小儿笑”的本义。后来这一对异体字发生了分化,本义也罕用了。咳读ke,通欬,如“咳唾成珠”。即今咳嗽的咳。孩仍读hai,用为幼童之称。咳与孩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两个字。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喻-谕”,原本晓谕,比喻义都可通用,后来分化,晓谕主用“谕”,比喻义用“喻”。“份-彬”,原本通用,指文质具备的样子,《说文》引《论语》“文质份份”,今作彬彬。后世分化,彬仍表本义,而份改读fen,用作量词。“育-毓”、“徯-蹊”、“讶-迓”、“拓-遮”等等,也有类似的变化。我们在读古书时,对于这一类的异体字一定要作历史的考察,切不可轻率地以今律古而误解文意。
2. 在古代原本不是异体而是意义或用法不同(或不尽相同)的两个字,现在为了精简汉字,在和“异体字整理”时也视同异体字加以合并而成了一个字。例如“炮”,本是一种烹调方法。《礼记·礼运》:“以炮以燔。”注:“炮,裹烧之也。”而“砲”(  )是“机石”,指古代战争中用机械之力发石以攻敌,故字从石。后来发明了火炮,才借“炮”为“砲”。炮与砲原本并非一字异体。现在当作异体字合并后,炮行而砲废。类似的还有奸与姦、核与覈、闲与閒等等。我们在读古书时切不可将它们视为异体字,要从弄清它们的本义入手,分辨出它们在不同场合的不同意义和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