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部管理标准及岗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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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技部管理标准及岗位工作标准管理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技部的管理职能、管理权限、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生技部的管理工作。
二、管理职能
1、负责牵头制定公司年度月度生产计划、有关目标责任的制定与考核。
2、负责本厂生产技术、环保、节能、科技进步、计量、更新改造工作等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生产统计管理。
4、负责仓库日常管理。
5、负责物资采购工作的日常管理。
6、负责机组对外检修维护、大修、小修、临修、事故抢修等外包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验收。
7、负责备品备件的申报工作。
三、管理权限
1、有权对公司各部室、单位的相关工作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
2、有权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提出考核及奖励意见。
3、有权对所管理的大修、更改、基建、及科技专项资金进行协调、控制、监督、指导。
4、有权对违反上级法规、条例、文件的行为提出考核意见。
5、有权对违反标准化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或向上级报告。对不符合有关标准化法规要求的技术文件、有权不予签字。
6、有权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提供统计数据及资料。
7、有权对本部门工作范围所涉及的专业人员的进修、培训提出建议。
8、有权对本部门编制的各类文件进行解释。
9、有权对生产管理体制提出改进、完善的建议。
10、有权代表本厂审查、鉴定承揽工程项目单位的资质并择优作出选择。
11、有权对公司工程技术、生产管理人员晋级(职)、调动、职称评定提出建议。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以经济效益为龙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并结合本厂的具体情况编制有关生产技术管理细则并监督执行。
2、从技术上对安全管理负责,参与调查、分析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异常问题,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3、负责职责范围内各专业例会的筹备和组织,并对会议效果进行监督。
4、负责建立健全技术责任制。
5、技术监督管理
(1)    负责金属监督、化学监督、环保监督、高电压监督、热工仪表监督、电气仪表监督、锅炉及压力容器监督等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大小修及日常的金属监督测试工作。
(2)    负责各类技术标准措施并监督实施。
(3)    负责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技术标准购置、发放意见。
(4)    负责技术标准的宣传工作,并监督执行。
6、设备管理
(1)    负责组织落实设备全过程管理工作。
(2)    负责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均达到国内同类设备的先进水平。
(3)    负责分析设备的物质寿命、经济寿命、技术寿命,并及时提出设备更改、完善的意见,保证在用及备用设备状况完好。
(4)    负责设备、材料、备件购置的技术管理。
(5)    负责设备维修维护、消缺管理。
(6)    负责设备报废、退役、调拨的鉴定及审核。
(7)    负责地下管网及隐蔽工程的技术管理。
(8)    负责设备异动、设备分工及设备评级管理。
7、检修管理
(1)    负责编制设备检修月度、季度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大修资金的管理。
3)    负责大、小修计划的编制、审核、并组织实施。
(4)    负责检修质量验收,质量检查监督的管理。
(5)    负责综合平衡各单位检修工作进度,协调、指导解决检修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6)    负责检修文件的管理,并配合档案部门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7)    负责与承修单位签订设备检修承包技术协议,接受厂长委托签订合同,并核实合同或协议执行情况。
(8)    负责检修工程的总结,组织进行冷热态验收。
8、设备更新改造管理
(1)    负责编制更新改造可行性报告及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更新改造资金的管理,定期对更改费用情况及预测资金进行平衡。
(3)    负责对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控制监督、组织验收、施工中严把质量及进度控制,协调指导解决工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4)    负责更改工程的文件管理,并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5)    负责与承揽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或协议。
(6)    负责编制及修订技术改造规划,并组织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
9、节能管理
(1)    负责编制节能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定期对节能工作进行总结,将总结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    负责节能全过程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
(4)    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变化进行分析,并根据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提出奖罚意见。
(5)    负责节能技术、成果的推广、研究和应用。
(6)    负责编制节能措施,建立健全各类奖罚制度,并监督实施。
10、      科技进步管理
(1)    负责编制科技进步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科技专项费用的管理。
(3)    负责科技成果的研究、推广、申报、评审、鉴定和奖励工作。
(4)    负责科技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利用以及技术交流活动的组织。
(5)    负责专利事务管理工作。
(6)    负责组织开展计协活动。
(7)    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审理及实施工作。
11、      环境保护管理
(1)    负责尘、毒、废水、废渣、噪声、工作场所的温、湿度及生产、生活水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2)    负责污染问题的调查、分析以及污染治理方案的研究与实施。
(3)    负责落实完成厂长的“环保责任书”。
(4)    负责指导厂环监站技术业务工作。
(5)    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6)    定期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环保各类指标。
12、      计量管理
(1)    负责监督、指导各计量室的技术业务工作。
(2)    负责编制审核计量器具的鉴定计划。
13、      设备可靠性管理
(1)    负责设备可靠性定理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及指标的测算。
(2)    负责控制各类影响等效可用系数的因素,保证完成省局核定的指标,力争使等效可用系数达到国家一级企业的水平。(
14、      计划、统计管理
(1)    负责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基建计划及月度计划等,并监督执行。
(2)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电力工业统计指标解释》等有关统计法。
(3)    负责各项生产经营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领导汇报。
(4)    负责建立各类统计台账。
15、      备品配件的管理
(1)    负责事故备品定额的修编,并了解事故备品专项流动资金使用情况。
(2)    负责备品配件综合技术管理,组织处理备品配件购置、加工、配制保存、调拨及报废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3)    负责健全备品配件图纸等技术资料。
(4)    负责完善备品配件全过程管理程序,并监督执行。
(5)    参加事故备品及其他重要备品配件的验收、鉴定及定期试验。
(6)    审核购置、加工、配制事故备品的图纸等技术文件或技术要求,核定调拨及报废的备品配件。
五、检查与考核
1、本标准执行情况接受公司监督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每月进行检查与考核。
3、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管理内容和要求部分。
4、检查结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