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偶像崇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7:18:09

闲话偶像崇拜

 

雷池月

 

 

在佛教传入之前,中国人的原始宗教或神话传说中没有偶像崇拜这一说,至少迄今找不到它曾经存在的文字或实物的证据。东汉经学大师郑玄在《礼记·檀弓下》的注疏中说:“俑,偶人也。”意思是偶和俑,并无差别,都是用泥、木、石等材料加工成的人形,而古代的俑,专指用以代替人殉的物件——据生者的想法来揣度死者的需要,殉葬的当然都是些僮仆婢女之类执贱役的人,哪里和崇拜两字扯得上关系!最多让一些古代的人道主义者发出些索隐式的同情,如孔子所感叹的“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俑者不仁”等等。而且这份同情还被某些后人提出质疑,以为“孔圣人”是在主张恢复殷商时期的人殉制度。把指责“俑殉”制度的诛心之论理解为鼓吹“人殉”的呼吁,实在是莫大的冤枉!——总之,那时的偶像和崇拜是没有关系的。

 

世界上的主要宗教,除了佛教,都是反对偶像崇拜的。早期的佛教,据说也并不提倡偶像崇拜,对佛的信仰主要表现为对佛舍利的虔诚供奉。佛舍利毕竟是佛的身体的一部分,比任何偶像都更显得神圣和亲切,也便于运送和传播,于是,在新扩展的东方教区,许多名山大刹都拥有舍利子为镇寺之宝,以至难免会令人产生何其太多、孰辨真假的疑问。而且这事也不能这么没完没了地长此办理下去(毕竟理应是十分有限的资源),于是,为佛造像并让偶像流传就自然被提上日程。印度阿旃陀最早的石窟造像出现在公元一世纪,这正是佛教大规模进入东亚大陆的时期,其间应该存在一种因果联系。从二世纪开始,造像运动从西向东逐步推进。四世纪时,高潮到达了中国。不仅是偶像造型越来越丰富,艺术风格越来越成熟,而且,体型似乎也越来越大。阿富汗的巴米扬大佛,两尊各高三十八米和五十五米,远远超过印度神像的个头了,而到了山西,蒙山大佛便高达六十三米。四川乐山大佛更是令人惊叹:七十一米,世界第一!这一路下来,十几二十米高的偶像还多不胜数,当然,时间用去了数百年,待到乐山大佛问世,佛教在印度已经由衰微而至于绝迹了。

 

大型造像对佛教的东传,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不然不会出现偶像越造越多、型号越来越大的状况。至于其中的原委也不难揣度。因为语言的隔阂,早期大多数中国的善男信女们于佛理教义之类不甚了了,与神佛打交道主要依靠感性的认知能力,用偶像来启发形象思维自然最为有效。要和护法的金刚力士的狰狞相呼应,主座的大佛必以其伟岸身躯才能给人以足够的震撼。震撼之后才能慑服。从四世纪开凿的敦煌(366年)、麦积山(384年)、炳灵寺(385年)石窟,到五世纪开凿的云岗(460年)、龙门(483年)石窟,再到六世纪的巩县(517年)、响堂山(550年)石窟,造像运动伴随着佛教的流传逐步在中国达到了兴盛的顶点,始凿于713年的乐山大佛可算是一个差强人意的句号。此后,东亚的大乘佛教、东南亚的小乘佛教和藏传佛教各自分道扬镳,与印度也再无瓜葛。中国的佛教走向禅宗独大,而且和皇权专制政治通过数度博弈之后,达成了一种妥协的共识,控制无序的膨胀,僧尼编制(度牒发放权)由国家掌握,造像运动也随着高潮的终结就此趋于沉寂。

 

在中世纪前期,三大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在亚洲中西部地区产生过不期而遇的冲撞和较长时间的纠缠。总体而言,异军突起的伊斯兰教是占着上风的。它和印度教联手,把佛教挤出了南亚次大陆,又凭借实力把基督教阻遏在地中海以西、黑海以北,“一手持经,一手持剑”,西从北非到伊比利亚和巴尔干南部,东从小亚细亚到新几内亚,无不望风披靡。在中亚地区伊斯兰化的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充当儒释合流的大乘佛教利益保护者的唐王朝进行过抵制。751年爆发了著名的怛罗斯战役,投入的兵力达二、三十万之众,结果以中国的惨败而告终。此后,阿拉伯人虽然没有向东进逼,佛教也再未向西伸展。如此强势的伊斯兰教似乎不需要通过偶像崇拜来推行教义,而且,从一开始它就把崇拜偶像视为“魔鬼的行为”,因为真主是“无似像的”、“不可知、不可见的”,世人根本就不可能接触和认知真主的形象,所以任何描绘和制作真主形象的行为都是犯罪,而且这还是在仿效真主创造生命,但是虽然创造出了形象,却不能真正赋予形象以生命,是不可恕的大不敬的行为,在世界末日,将受到最严厉的审判。

 

基督教则不然,它似乎从佛教的偶像崇拜中受到了某种启发,逐渐地改变了原先的反对崇拜偶像的立场。《旧约》中规定的“十诫”,第二条就是禁止拜偶像。公元五世纪时开始崇拜圣母玛利亚,这是对“十诫”最初的突破,因为“十诫”不许崇拜耶和华以外的神。八世纪出现了教会制作的圣像,到了1562年,梵蒂冈德兰特宫正式发布通谕,明文规定崇拜圣母和十二使徒的圣像,并且将《旧约·十诫》中的第二条删去,将原第十条一分为二,以维持十条总数。基督教这一与时俱进的决定在执行上还是很节制的,始终没有带来教堂内外偶像林立的场面,更没有出现偶像越造越大的风尚。允许崇拜圣像,还催生了文艺复兴时期一批伟大的艺术家(米开朗基洛、拉斐尔等),其代表作品如《草地上的圣母》、《金丝雀圣母》等更是堪称文明的瑰宝。至于巨大的雕塑造型,罕闻其有,唯一的记忆是巴西里约热内卢郊外的山顶上的耶稣立像,该像是上世纪三十年代所造,高达三十七米,可谓壮观之极,不过据说基督教世界里也有些不同的看法,以为天父是仁慈的,以这种违背视觉习惯的形象出现在人间,恐怕只会唤起世人更多的惊悚而不是爱戴。

 

大乘佛教停止了大造像、造大像,也是囿于困难的客观形势而作出的改变。而这一困难正是由它自身的特点所带来的。历史上,任何宗教的发展都离不开政治权力的提倡和保护,而佛教的根本教义决定它只能在某个阶段、某种程度上迎合统治者的需要,成为他们维持秩序稳定人心的工具。试想,一个以出世观念为指导、宣称“尘世一切皆为虚幻”的宗教,如何能够长期配合并服务于统治者富国强民的追求!佛教修行的基本境界既为舍弃尘世的所有浮华,首选一途就是出家,大家都去出家,社会如何维系?小乘佛教设计的两全之计是每个人一生都至少出家一次,从此就算皈依了佛门。大乘佛教却并无此一说,而未入空门,只是烧烧香还还愿并不能就算佛门中人。由于寺庙对于俗众并无制约和管束的能力,一味仰赖布施,财力就毕竟有限。大石窟的建造基本上都是一种政府行为。政府对佛门的财力支持,有时也不是十分名正言顺,笃信佛法的皇帝甚至要巧立名目,比如梁武帝萧衍一生便“出家”了好多次,逼着财政部门拿钱去把他赎出来,否则天下无主,万民失祜,后果严重。

 

 

作为外来的宗教,在文化观念上,佛教难免要受到出自本土的道、儒两家的抵制。在这个冲突的过程中,最高统治者的好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正是在几位对佛教极为反感的帝王治下,佛教曾不止一次地遭受灭顶之灾。

 

佛教所经受的第一次沉重而几乎致命的打击是在公元五世纪中期。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在一班汉臣(代表人物是寇谦之、崔浩)包围下,崇奉道教,斥指佛教为“胡教”,所谓“西戎虚诞,妄生妖孽”——他忘记了或者说不想承认自己就是“胡人”,不断制定政策打压佛教。公元444年,他宣布,豪门大户将私养的僧人限期献出,违令者全体处死。公元446年,盖吴占据杏城举旗造反,据查有的寺庙与他勾结,私藏大量兵器,准备响应。拓跋焘早就不能容忍日益壮大的沙门(僧众)不承担赋税徭役,自视为法外之民,这回总算有了给予严厉打击的由头,立即下诏,查封佛寺并处死所有“附逆”僧人。被屠教众数以万计,所有寺院焚毁殆尽。庙都没有了,偶像还能留得住么?不过那时云岗和龙门尚未开凿,而敦煌、麦积山等处的石窟是前秦和后秦这些前朝异国所造,地处偏远,而且刚被统一不久,一时想必未曾进入拓跋焘的视野,于是得以保全。

 

拓跋焘的极端政策只维持了不到七年的时间,452年,他被刺身死,被拥立的南安王拓跋余不久又被杀,拓跋焘的孙子拓跋濬被推上皇位,这就是有名的文成帝,这位文成帝和他的孙子——比他更有名的孝文帝拓跋宏(元宏),都是铁杆的佛教信徒。在一系列拨乱反正的政策引领之下,佛教快速复兴,几十年间,迅速达到一个空前繁荣兴盛的历史高度,寺庙达四万所,僧尼多至三百余万,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以上,云岗、龙门以及稍后的巩县、响堂山等大型石窟都是开凿于这一时期。

 

公元六世纪中期的北周武帝宇文邕,尊崇儒学,有志于统一华夏,做一代圣君。他不能容忍佛教(还有道教)占有大量社会财富给国家造成沉重的负担,于567年下旨废止佛教,三百万僧人勒令还俗,财产全部充公,四万座寺院尽数赐给王公大臣。过了几年,又下一道旨,除了重申禁佛的严厉措施,还宣布对道教也按上述原则一并处理。两大宗教“一勺烩”的结果,自然是国家财力得到充实,三年之后,他灭了北齐。宇文邕的反宗教政策,似乎主要着眼于经济,目的是充实国库,为此,他没有采取拓跋焘那样极端的烧杀手段。僧众编入民户,寺庙改为人居,总之没有造成大规模的破坏性后果,也正由于这一原因,尽管这次的运动对佛教又是一次灭顶之灾,众多大型石窟却并未因此而被毁。

 

对于上述两次灭佛运动的效果,人中子王通有两句总结性的评价:“真君(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的年号‘太平真君’)、建德(北周武帝宇文邕的年号)之事,适足推波助澜,纵风止燎耳。”

 

这话确实不错,打压越凶,反弹越猛。宇文邕三十五岁就死了,儿子宇文赟(周宣帝)刚上台就恢复了佛教的合法地位,他虽然比他父亲更短命,但三年之后篡立的隋文帝杨坚及其家族笃信佛教,各项扶持政策连续出台,佛教的发展真如燎原之火,迅猛达到甚至超过原有的规模。南北朝时期灭佛的皇帝只有拓跋焘和宇文邕这么两位,而信佛并大力倡导佛教的皇帝却可以开出一个长长的名单,其中最卓有成效的便有后秦的姚兴、北魏的拓跋濬(文成帝)、元宏(孝文帝)、梁武帝萧衍、隋文帝杨坚等等。

 

佛教的强大生命力,没有这些崇佛的君主们手握的行政权力做后盾,是根本不可想象的。极其耗费财力的石窟造像工程只有在他们治下才能形成高潮并持之以恒。也正是由于同样的道理,佛教方面通过两次灭佛运动也深切认识到,中央集权的皇权专制体制绝非自己的力量能够轻易撼动,所以,他们就此不再抱有在中国实现政教合一的图谋,而且从此基本上也不再积极地介入政治。

 

两百多年以后,迷信道教的唐武宗李炎,决心对盛达极点的佛教进行一次彻底的打击。845年(会昌五年),他下令将全国的四万多所寺院尽行毁弃(仅在长安保留四所“样板庙”,不知是不是专供外国人参观的),僧尼三十万全数遣散回家(总数只有周武帝时的十分之一,因为此时已经执行了较严格的度牒制度,不按规定缴纳费用并通过考试,就得不到度牒,也就没有合法的僧人身份——当和尚跟当官的程序差不多了)。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会昌佛难”。和前两次比较起来,这次似乎更多地反映了文化观念上的冲突。道教和儒家采取了反对外来宗教的一致立场,因为强调意识形态的论争的色彩,手段好像比较文明,各方面都留有一点余地,没有前两次一般破坏偶像的激烈行为,而且,奉行自耕自养原则的与本土文化相结合的禅宗还得到某种程度的保护,后来才成为中土佛教的主流。

 

又过了一百年,后周世宗柴荣又领导了一场打压佛教的大规模强制行动。不过这位“五代明君”没有制订什么过分激烈的方案,基本执行了“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政策,在诏令中只是概括提出了两条原则要求:

 

第一,所有“天下无敕额寺院”一律废除;所谓“无敕额”即指寺门匾额无“敕建”字样,也就是该寺庙的建造未经皇帝批准。其时名山大寺一般都办了报批手续,“无敕额”者,犹今之无照经营,应该不占大头。

 

第二,毁禁铜像,而且没收所有钟、磬、钹、铎等法器;这一条很严厉,目的却并非禁止做法事,而是为了铸造钱币,以利商贸流通。对于毁像造钱,柴荣在进行政策说明时有一段逻辑很精彩,他说:“吾闻佛说以身为妄,而以利人为急,使其真身尚在,苟利于世,犹欲割截,况此铜像,岂有所惜哉?”(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典范,而且是深得其中精义的黑色幽默。)

 

“三武一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周世宗)之后,一千年来,没有再出现过类似的全面而系统的镇压佛教的政治行为。这主要是因为佛教从此已走出了它最辉煌的历史阶段,一步步地趋向于衰落。在政治上,它不再构成对统治者的威胁;在经济上,则不仅不再造成国家税赋的损耗,相反还能给国库带来极大的收益(南宋政府出卖度牒所得最多时达到当年财政收入的一半)。本土化的禅宗佛教,在文化观念上也和儒、道两家实现了某种程度的和平共处的关系。在政治上,儒家已经占据了意识形态的制高点,虽然宋、明两朝还有几个迷信道教的皇帝(如宋真宗、宋徽宗、明武宗等),但一心向佛的皇帝却再也没有出现过了。营建大型石窟、造大佛,经济方面不具备条件,而且与禅宗教义也多有扞格。元、清两代的统治者,崇奉藏传佛教,但也并未确定其定于一尊的地位,更多的是出于一种建立统战关系的战略考虑。藏传佛教从未进入中土,而且他们也并不热衷于造像。极为壮观的佛教石窟造像似乎只是一种历史陈迹了。

 

然而到了二十世纪末,中国竟突然又迎来了一个营造巨型佛像的热潮。全国各地,用石材或金属材料制作的巨型佛像(身高至少在十米以上)先后涌现了数十座,最著名的有河南鲁山大佛(高达一百五十三米,号称世界第一);无锡灵山大佛(高达八十八米,世界第二);烟台南山大佛(高三十九米,重三百八十吨,世界第一青铜坐佛);香港大屿山大佛(重二百五十吨,世界第一青铜立佛);云南弥勒大佛;新疆红光山大佛……东西南北中,全面开花,目不暇接,美不胜收。那种规模与声势,那种制作工艺和科技含量,不仅绝对是前无古人,而且也堪称独步于当今世界。这难免会被人以为是沉寂已久的佛教又迎来了法光普照的春天。然而,这和人欲横流的现实世界却很难对上号,不过反映了如下的两个原因而已:

 

一、对以“文革”为极致的极左势力摧残的一种反弹。“文革”几乎铲断了通向人类文明传统的一切纽带,佛教当然不能幸免,且受害至深。所有僧尼除极少数留守者外,全数赶回了农村原籍,寺庙被封,佛像遭毁。回乡僧尼结婚生子者所在多见,文革后“落实政策”又抛妻别子重新出家。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有一位名寺住持(副处级)和我有过“工作上的联系”,我曾看到六十来岁的他,僧服笀鞋,在烈日下为儿子的升学事宜奔走,汗流浃背,那画面令我至今难忘。我有幸读过他的一些诗稿,我只记得其中还有“太上难忘舐犊情”这么一句。正由于那一代佛门中人遭遇的独特性,决定了他们情感世界的复杂和坚韧,时代拨乱反正以后,光大佛门的宏愿像火一样燃烧着他们的心灵,推动着他们忘我的拼搏。这位法师在几年的时间里——其间经历的艰辛外人很难设想——竟募得了数百万元巨款,最后完成了他为如来重修大殿再塑金身的志向。

 

二、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提供的契机和能力。当市场让人们(特别是各级官员)认识到,旅游业竟可以作为支柱产业带动经济发展,那效果就几乎可以用得上一句老话: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造出来。大家都要发展,旅游又是捷径,竞争之激烈不言而喻,而胜利者必是那些既具有资源优势,又能想出奇谋高招的人。重要的是抓准切入点:自然风光,现成者少,经营之功,缓不应急;名人故里,毕竟有限,且往往聚讼纷纭,不胜其烦;唯有建庙,立竿见影,效益较为直接。有庙必有佛像,大家都造像么?那就比比谁的更大!然而,造大像如此“宏伟的系统工程”,绝非一般人都敢问津。试想,工程的诸多要素,如资金(动辄以亿计,有号称投资二十亿者)、土地(这条比较好办,只要有地方政府支持)、图纸(眼高两米,手厚五米,一般院所怕是无此设计能力)、原材料(最多者用铜三千三百吨,黄金一百零八公斤,特种钢一万五千多吨)等等,哪一件不是需要特殊的背景、特殊的能力才能促其实现?只有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雄起的资本精英中的佼佼者能够承担起这种历史的重任!

 

 

偶像崇拜还有一层引申的意义,即崇拜的对象并非用各种材料制成的神、佛的化身,而是历史和现实生活中的人类——当然,仅限于人类中的精英。所谓精英大体分两种,即权力精英和文化精英。当代语汇中的偶像主要指后一类精英中的部分市场宠儿,即投资方蓄意制造出来用以谋取最大利润的一些特种商品(明星)。他们虽然一般没有用金石泥木制成偶像供人膜拜,但有时在大众中产生的轰动效应却并不输给一场虔诚的宗教仪式。已经有不少人指出过这种现象的荒谬,并且从社会的经济、文化、教育和人性的弱点诸多方面去分析原因,也提出了匡救的办法。我再来饶舌,也无非是些人云亦云的废话。不过我想表示一点遗憾:有学者指出:“偶像崇拜既源自个人内心的心理需求,又是从历史发展进程中产生的社会需要。”那么应该用不着做假。然而,现代社会这种偶像(明星)崇拜却充斥着大量的骗局。这些骗局的揭露者就是它的制造者——电视媒体。

 

有个小品节目爆出,偶像崇拜的主力军——“粉丝”已经职业化了,而且进入了规模化标准化的公司营运模式。受雇的职业粉丝提供的服务,明码实价,听凭顾客一方根据需要选择。比如:列队,五元;招手,十元;欢呼,二十元;尖叫,三十元;晕倒,五十元;献花拥抱视情况另行议价等等,诸如此类。这只能算是一种假冒伪劣的偶像崇拜,不过,既然已经走向“规模化标准化”,想必不是个别现象,而且根据不规范的市场条件下“劣币驱除良币”的原理,这类假冒伪劣“偶像崇拜”的滥觞,其必然会带来的结果就是文化艺术的堕落和真正人才的埋没。在社会风尚方面,它只怕也会造成不良的示范效应。记得两会期间,年轻的女记者们看到某市委书记出场,也发出“职业粉丝”们一般的尖叫,似曾相识的场景,真令人叹为观止。

 

至于权力精英们的情况,似乎便有很大的不同。除了极少的例外,对他们的崇拜大都是以权力为依归的,因而难免表现得很势利——拥有权力时那崇拜很真诚,焚香顶礼,山呼万岁;失去权力时往往是人走茶凉、树倒猢狲散的闹剧,即使有人继续鼓吹膜拜,那也多半是从中还有利可图的缘故。如果落在敌对者的手中,则结局大都很悲惨,往往生不如死,就算死了,有的还难逃挫骨扬灰的命运。这类权力精英中颇有人喜欢为自己造像,而从这些偶像的遭遇变化便能看到上述现象是很具规律性的。不要去列举那些臭名昭著的反面人物,比如墨索里尼、萨达姆之类,虽然他们的铜像那可怖的结局通过新闻图片留给了人们最深刻的印象,且看几个也曾留下正面评价的大人物的例子吧!

 

1951年,苏共中央政治局在斯大林主持下通过决议,在伏尔加-顿河运河的河口上,为斯大林建造巨型铜像,像的具体高度记不清了,反正当时绝对是世界第一,行船至此,数十里外便能看见,无疑是“英明领袖”和“伟大国家”的荣誉和成就的光辉象征。到了斯大林死后第三年,苏共召开二十大时,赫鲁晓夫在秘密报告里便将它列举为个人崇拜的物证之一。斯大林在苏联各地的大小塑像,多不胜数,反个人崇拜的气候一到,自然都在拆除之列,这尊铜像更是首当其冲。虽然是无生命的偶像,那被“肢解”的场景还是很动人心魄的。他的故乡格鲁吉亚人有些接受不了,梯比利斯和戈里两地的斯大林巨像保留下来了,直到前不久当局才利用夜色掩护着手拆除,据说又引起了部分人的抵制,结局不详。在摩尔达瓦的基石涅夫,三十多年前放倒的斯大林像,早两年又被重新树起来。乌克兰的塞瓦斯托波尔也已拟定了重建斯大林巨像的计划。今年六月,美国弗吉尼亚州贝特福特镇二战纪念公园里也新建了一座斯大林像,不过反对者的意见也很激烈。建了推,推了建……与其这样翻来覆去地折腾,何如不建?因为人不是神,众生对于神,尚且有各自不同的信仰,何况对于人呢?即使是真心爱戴他者,也应不难明白这道理。

 

亡灵暂厝在海峡对岸的蒋介石,早年在大陆并无建造偶像的记录,去台湾后,想是缺了底气,也乐此不疲。年复一年,从北到南,岛上各地,蒋氏铜像到处可见,其中以台北和高雄两尊最为巨大。陈水扁掌权后,推行了一系列“去蒋化”的措施,拆除各地蒋氏造像为其中之一。当大型切割设备在众目睽睽下把最大的铜像大卸八块的时候,人群中欢欣雀跃者有之,掩面涕泣者有之,唯独不见那些天天念叨“勿忘在莒”的“义士”有什么作为。不知是不是因为场面太“刺激”,后来又决定大小偶像一律整体搬迁,集中到慈湖蒋氏陵园。于是出现了陵园的树林间、草地上,到处摆满蒋氏塑像的滑稽景象。好在表情各异(有沉吟,有期盼,有台湾人记忆中的怒容,有大陆人很生疏的微笑)、姿势不同(有坐,有立,有戟指远方,有扬鞭揽辔),虽嫌拥挤,倒也别有情趣。只是长此以往,终非了局。据信台北的大铜像曾有过重新拼装的计划,然几经切割搬运之后,原件已经散乱,施工难度太大,终于只好作罢。国民党当局至今没有想出万全之计。语云:“身后事非谁管得”,话是不错,可是,蒋先生如果地下有知,看到奉化的故居维修得十分完善,而台湾的偶像却落得如此结局,不知会作何感想!

 

 

造像的事,古今有之,不好以简单的标准论定其是非,因为各有各的说法,而且都必然是言之成理的。有学者指出,从将神灵制成偶像加以崇拜,到人类中的精英分子被偶像化而受到崇拜,反映了社会的进步。这就是尼采曾经表达过的观点:“上帝死了”,“难道我们不能使自己成为上帝”?不过,再把被崇拜的对象又去制成偶像,则无疑是一种倒退的行为。但在一个多元的社会,有些人有条件有能力通过制造偶像来实现个人的愿望,或者从中得到慰藉、鼓舞和引导,这都是很正常的情况。《闲话》就是闲话,我对偶像崇拜这种现象,既没有深入的研究,也不准备作出评说,只是想提出三个字的希望:

 

1.诚。意思是动机一定要真诚。无论那偶像是神灵还是人类,都是你发自内心崇拜的对象。你必须真诚地信仰他的教义或学说,真诚地景仰他的业绩,真诚地追随他的事业。制造偶像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像你一样信他、崇拜他,而绝不可以从中图谋个人或少数人的利益。这方面,往大里说,比如先考虑作为发展旅游业的契机能带动经济增长多少个百分点?旅游经营是实行责任承包还是收入提成?……往小里说,只盘算建一个堂皇的功德碑,突出地镌刻上自己的名字,或者安排三姑六婆承包香烛和餐饮生意之类……凡此种种,都是对于被崇拜对象的一种亵渎。说这些并非是危言耸听,某地毛泽东巨像尚未完工,媒体热议中,便有相关人员提出要将伟人生日定为旅游节,每年在此举行大型节庆活动。伟人睿智,生前便已预料到此种情形的出现,也做出了一些防范,如口头指示中说:“我不能天天为你们站岗放哨”,然而终究是防不胜防,如今更兼幽冥殊隔,纵然地下有知,也只能徒唤奈何了!

 

2.爱。意思是对你崇拜的对象应时时怀有敬爱之心。这一点,自认为信众者,口头上是莫不做到了的。只是当起真来,却有不然。比如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人人犹知爱惜,而独忍将其崇拜的偶像置诸旷野,任凭“风刀霜剑严相逼”,实在有悖常理。虽然材质无非金石泥木,但一旦制成偶像,便具有了神的灵性,无论加以有无主观故意的伤害,都是一种残忍的亵渎行为。古代佛教的大型石像,开凿时都是先有洞,后造像,无论洞口向外敞开到何种程度,偶像一般总是处在洞顶的遮护之下。乐山大佛依山而凿,没有洞,但研究文献中指出,大佛的头上原来建有砖木结构的顶,宋代时毁于兵燹,现遗迹尚存。露天的石像或许还有,但终归很少。“文革”造像高潮中,有群众反映过这个问题,好像没人搭理,因为当时热心于此事的多半怀着借此上位的私心,而并非出于对伟人的真爱。

 

3.谅。意思是要体谅他人的不同感受。现代社会是多元的,人群中存在各不相同的信仰、情感和认识,十分正常,不能强求一律。“文革”中到处都是大喇叭,重复着分贝极高的连篇废话,大众习以为常。现在如果还有谁使用大喇叭做宣传,则一定会被人以制造噪音扰民为由而提出控诉。其实,视觉也和听觉一样有理由提请公权保护。如果是在你的私人空间里,你想造多大的像,想怎样焚香顶礼,别人当然是无权干预的。可是在旅游景点这样的公共空间,你的一切作为,就可能令所有他人都处于无可回避的境地,这是否算是强制他人接受你的信仰和情感呢?说来恐怕只会带来和谐社会的隐患。类似的现象国外也有,情况各别。欧洲国家公共场所塑像甚多,但那大多是纯粹的艺术品,与崇拜无关。又如巴西,因为是信仰单一的天主教国家,山顶神像不会引发对立情绪。再如著名的美国四总统像,施工之前,南达科他州议会专门进行讨论并通过了决议,对于西奥多·罗斯福总统是否可以和其他三位(华盛顿、杰斐逊、林肯)并列,当时还有过一番争议,最后少数服从多数。这是在正常社会条件下达成的共识,如果处在由于政治或宗教的原因社会被撕裂的状态下,公共视野里任何一点有意或无意的冒犯,都可能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换句话说,如果把里约热内卢郊外的巨大神像建在耶路撒冷的圣殿山上,谁知道会出现何种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