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发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6:20:00
防止物流发展导向性偏颇 问题的提出 在物流领域,由于没有形成和其他经济部门一样的国务院直属机构的管理体制,因此,除了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导向之外,部级联席会议所形成的文件、决定起到了重大的导向作用,包括六部委、九部委关于物流发展的重要文件,对指导我国现代物流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 然而,由于政府管理的缺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社会舆论、相关会议、国家标准等文件,以及领导和权威的个人讲话等都起到了导向作用。物流企业和物流相关组织热衷于参加各种会议,请领导、专家等权威作报告也都是寻求指导的明证。在这些过程中,都发布了大量对物流发展导向性的看法,有一些看法由于对社会的影响广泛,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对物流发展一种导向。正确的固然好,但错误的、偏颇的导向,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以防造成大的损失。 物流导向偏颇的问题指的是已经出现的与中央关于经济发展导向不一致、不协调,甚至相悖,并已造成导向性影响的问题。当前,在物流的发展方面,出现了一些明显导向偏颇。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对物流发展阶段的导向。误导物流已经或者即将进入“成熟期”,从而按照“成熟期”的办法来做物流工作和经营物流企业。 第二、对物流企业评价的导向。把资产多少放在重要的地位,误导物流企业走重资产化的道路。 第三、对“现代物流”与“传统物流”认识的导向。错误地解释现代物流,把现代物流重要的组成部分排斥在现代物流之外。 第四、对物流企业模式的导向。误导物流企业走“大而全”、“小而全”的道路,否定按社会专业化分工构筑物流企业的正确选择。 两个重大的导向偏颇 1、错误地解释现代物流:关于把运输、仓储划归为“传统物流”的导向偏颇问题。 有人将物流概念诞生之前实际存在的货物的运动称之为“传统物流”,并把其内涵定义为运输和仓储,因此得出运输与仓储不是“现代物流”的结论,且将这个看法进一步延伸到企业,形成了对于现代物流企业和传统物流企业导向的偏颇。 把进行系统的构筑和系列化运作的物流企业称之为“现代物流企业”,而把运输企业、仓储企业、货代企业和搬运企业等等一律称之为“传统物流企业”,并称《“十一五”规划纲要》所指的发展现代物流,不包括运输、仓储这些“传统物流”。这种导向,是对现代物流的错误导向,这个导向带来的后果是将运输、仓储排斥在物流之外,影响和封杀了运输、仓储等物流企业的发展空间。 实际上,作为物流系统的组成部分??运输与仓储等单项的功能或单项的活动本身就有传统与现代的区别,不能把运输与仓储一概看成是传统和落后的。对于“现代物流”来讲,运输与仓储也是重要的结构形态和组成部分,这些组成部分有和物流总体相融合的共性,也有本身独立发展和独立存在的个性。运输、仓储在现代物流系统中的生存空间,来源于社会化、专业化社会分工的生命力。当然,我非常不赞同将物流划分成“传统物流”和“现代物流”两种不同层次的形态,尤其反对抹杀运输、仓储等活动和企业形态在现代物流领域中的生存空间,一律让他们向“现代物流转型”,也即把转变成系统的、系列化运作的物流企业看成是发展方向。 如果一定要区分现代物流和传统物流的话,我绝对反对把运输、仓储作为“传统物流”,把系统的构筑和系列化运作的物流作为“现代物流”。现代物流和传统物流的区分在于“现代”和“传统”而不在于“物流”。我免强可以同意但也不太赞同有人主张的将Physical Distribution称为传统物流,而将Logistics称为现代物流。 2、关于否定物流企业专业化发展模式的导向偏颇问题。 我国“大而全”、“小而全”的经济发展及企业构筑模式,是旧的经济增长方式的核心问题,其本质是违背了社会化、专业化分工的社会发展进程。在物流领域,在“系列化运作”的“先进”口号的掩盖下,实际上否定企业选择专业化的发展道路,这已经成为一种导向性的问题。 在物流概念没有引进到我国之前,我们对物流缺乏系统的认识,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我们没有认识物流产业的系统结构,没有看到物流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实际存在的内在联系和系统关系;另一方面,我们缺乏系列化运作的认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在,从理论上这两个问题已经形成了共识。然而,与此同时又出现了另外一个倾向,那就是把对于物流系统的系列化运作与物流企业的构筑和运作相混同,认为凡是物流企业,都应当是按物流全面功能进行系统构筑和能够进行系列化运作的企业。而忽视甚至否定了基于社会分工和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局部的、专业化的运作能力和专业化的企业构筑形态。 把系列化运作、系统构筑的物流企业变成一种导向,必然导致“大而全”、“小而全”的后果。本质上是在“新”的旗号下以旧的增长方式来导向物流业。 物流是产业,有复杂的产业结构和层次,在这方面,我们现在的认识仍然很肤浅。去年,我在物流百强发布会上呼吁认真进行物流产业的研究,但由于各种原因而没能如愿,在此,我呼吁物流界的有志之士,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以使我们能够获取更接近真理的看法。 偏颇的不良影响及来源 现在,这种导向的偏颇已经产生一些影响,我们大体可以列举出其“七宗罪”: 物流发展阶段的初期,导向偏颇影响方向的选择。 物流发展阶段的初期,导向偏颇影响物流结构体系的构筑。 导向偏颇给物流企业的发展和运作带困惑。 导向偏颇封杀了中小物流企业发展的空间。 导向偏颇影响了物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打造。 导向偏颇使“大而全”、“小而全”的幽灵在物流领域找到了附体。 导向偏颇大大降低了物流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重要程度。 对于一个企业或者一个人,偏颇本不足怪,但是偏颇变成一种导向,就会影响到多数企业和多数人,变成一种潮流,这就具有了危险性。 本人对于目前产生的导向偏颇进行分析,认为有以下几个来源: 一是由于政府管理的缺位,行业协会及有关组织承担了重要的指导物流发展的职能,由于运作的不规范以及认识水平、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出现了偏颇的导向,由于行业组织承担指导企业的责任,这种偏颇很容易被企业所接受,从而放大导向的偏颇。 有一些文件、标准和办法出台的比较仓促,或者受制定者水平的影响,将一些偏颇的认识传播到了社会上,也影响了舆论,从而形成了偏颇的导向。 我国物流理论及学术基础比较弱,学术著作和论文创新较少,互相引用和拷贝比较多。因此,一旦有一些偏颇性的认识,很快就会被放大变成一种舆论。在学术领域往往又受到“不争论”的中庸之道的左右。有一些媒体,实际上受旧体制的左右,只发表倾向性的文章。所以,即使出现了偏颇,也不能通过争论和研究进行纠正和解决,而是通过引用和传授逐级放大,这就给依赖于学术界的企业形成了实际上偏颇的导向。 一些兼有领导身份的学者,混淆学者和领导的不同地位,把一些本来应作为学者在研究过程中不成熟的看法在各个场合、各种会议上广泛发表,实际上变成了领导讲话,人们误以为这是领导经过深思熟虑的政策性看法,从而变成了偏颇的导向。 当然,通过媒体、记者和社会上相互的消息传递,也使得一些偏颇的认识变成一种舆论,这也自然起到了导向的作用。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导向性偏颇? 一个非常重要原因是,我们物流领域没有认真学习和贯彻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问题。对于中央提出的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问题,在物流领域所开的大大小小的若干次理论讨论会和工作会议,很少进行研究和探讨。一个重要的主导思想是,物流本身就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产物,不存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问题。 旧的增长方式虽然受到我们的抛弃,但是,由于这种增长方式过去曾左右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运作,左右我们的认识,深入到了很多人的思想和行为之中,像幽灵一样附着在我们的身上,一有机会就顽强地表现出来,所以,物流领域的一些偏颇导向,有他内在的原因。 有一点必须指出的是,出现导向偏颇还有一些人为的、主观的原因。例如不良政绩观主导的一些单位和个人的行为,急于出成果,急于取得主导地位,急于压过竞争对手而抢先一步,这些都导致了工作的浮躁、不细致和不精确,我们应当引以为戒。 我国对物流宏观管理的缺位也是重要原因。政府对物流管理方面的缺位,表现形式之一是,仍然把传统工业和经济领域放在发展的重点。对于物流,虽然口头上重视,却很少有实际的体制性举措。对于占国民经济权重五分之一的巨大的物流领域,缺乏重视特别是缺乏物流发展方面的调控体系。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只做大而化之的工作,而缺乏甚至放弃对非常重要的问题做方向性的导向。这些都导致政府对于物流发展已经出现了的偏颇或者一些有倾向的问题缺乏灵敏的反应,乃至许多偏颇不能洞察预防和及时纠正,这也是原本为偏颇的认识变成偏颇导向的重要原因。 解决之道 解决物流导向性的偏颇,首先需要物流领域对这个问题给与特殊的关注,需要学术界、企业界和管理界在认真探索之后,求得共识,从而共同努力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关键还在于政府,尤其是明确政府在物流发展中的定位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我认为要引导物流发展的方向,就必须解决政府在物流发展中的越位和缺位问题。这个问题在其他领域的表现我们已经有所认识,但在物流领域我们几乎还没有给予重视。 所谓越位,主要指各级政府用行政命令方式对对企业和经营管理和微观运作进行干预,这个问题现在似乎并不严重。所谓缺位,则是指应当由政府办的事情政府没有办,或者办得不好,这恐怕是物流领域政府定位问题的主要矛盾方面。这也和其他经济领域不同,其他经济领域之中,政府往往是越位问题为主,而在物流领域,政府则主要是缺位问题。 政府需要建立物流发展的调控体系,占国民经济五分之一权重的物流,应当有一个统一管理和协调的部门。物流联席会议制度虽然已经发挥了作用,但是,由于缺乏行政职能和管理职能,也难以进行具体的调控和协调,因此,客观地说,政府虽然给予了重视,并且有所创新,但作用有限,而且在物流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必将使国家在管理上缺位的矛盾日益突出甚至激化。 来 源: 物流时代 作 者: 王之泰 发表日期: 2007-8-3 11:35:45 阅读次数: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