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出台 12股受益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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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出台 12股受益最大
作者: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0-10-08 17:53:46
中国证券网编者按: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签署的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11月施行,专家认为,此举将对相关受益股带来巨大机遇。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582号

  现公布《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 务 院 总 理  温家宝
  中央军委主席  胡锦涛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武器装备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武器装备质量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武器装备,是指实施和保障军事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
  武器装备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专用元器件、配套产品、原材料的质量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武器装备质量特性的形成、保持和恢复等过程实施控制和监督,保证武器装备性能满足规定或者预期要求。
  第四条 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条 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应当执行军用标准以及其他满足武器装备质量要求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鼓励采用适用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依照计量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实施计量保障和监督,确保武器装备和检测设备的量值准确和计量单位统一。
  第六条 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武器装备质量信息系统和信息交流制度,及时记录、收集、分析、上报、反馈、交流武器装备的质量信息,实现质量信息资源共享,并确保质量信息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第七条 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以下简称总装备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武器装备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武器装备质量,并对保证和提高武器装备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论证质量管理

  第九条 武器装备论证质量管理的任务是保证论证科学、合理、可行,论证结果满足作战任务需求。
  军队有关装备部门组织武器装备的论证,并对武器装备论证质量负责。
  第十条 武器装备论证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论证工作程序和规范,实施论证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 武器装备论证单位应当根据论证任务需求,统筹考虑武器装备性能(含功能特性、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和安全性等,下同)、研制进度和费用,提出相互协调的武器装备性能的定性定量要求、质量保证要求和保障要求。
  第十二条 武器装备论证单位应当征求作战、训练、运输等部门和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使用、维修等单位的意见,确认各种需求和约束条件,并在论证结果中落实。
  第十三条 武器装备论证单位应当对论证结果进行风险分析,提出降低或者控制风险的措施。武器装备研制总体方案应当优先选用成熟技术,对采用的新技术和关键技术,应当经过试验或者验证。
  第十四条 武器装备论证单位应当拟制多种备选的武器装备研制总体方案,并提出优选方案。
  第十五条 军队有关装备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作战、训练、运输等部门和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使用、维修等单位对武器装备论证结果进行评审。

  第三章 研制、生产与试验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质量管理的任务是保证武器装备质量符合研制总要求和合同要求。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对其研制、生产的武器装备质量负责;武器装备试验单位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试验结论的正确性和准确性负责。
  中央管理的企业对所属单位承担的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订立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合同应当明确规定武器装备的性能指标、质量保证要求、依据的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第十八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涉及若干单位的,其质量保证工作由任务总体单位或者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
  第十九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应当根据合同要求和研制、生产程序制定武器装备研制、生产项目质量计划,并将其纳入研制、生产和条件保障计划。
  第二十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应当运用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和安全性等工程技术方法,优化武器装备的设计方案和保障方案。
  第二十一条 武器装备研制单位应当在满足武器装备研制总要求和合同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用成熟技术和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的产品。
  武器装备研制单位对设计方案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当进行充分的论证、试验和鉴定,并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 武器装备研制单位应当对计算机软件开发实施工程化管理,对影响武器装备性能和安全的计算机软件进行独立的测试和评价。
  第二十三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应当对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过程严格实施技术状态管理。更改技术状态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对可能影响武器装备性能和合同要求的技术状态的更改,应当充分论证和验证,并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设计评审、工艺评审和产品质量评审制度。对技术复杂、质量要求高的产品,应当进行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和安全性以及计算机软件、元器件、原材料等专题评审。
  第二十五条 军队有关装备部门应当按照武器装备研制程序,组织转阶段审查,确认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后,方可批准转入下一研制阶段。
  第二十六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应当实行图样和技术资料的校对、审核、批准的审签制度,工艺和质量会签制度以及标准化审查制度。
  第二十七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应当对产品的关键件或者关键特性、重要件或者重要特性、关键工序、特种工艺编制质量控制文件,并对关键件、重要件进行首件鉴定。
  第二十八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和试验单位应当建立故障的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对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和试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应当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二十九条 武器装备研制单位组织实施研制试验,应当编制试验大纲或者试验方案,明确试验质量保证要求,对试验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第三十条 承担武器装备定型试验的单位应当根据武器装备定型有关规定,拟制试验大纲,明确试验项目质量要求以及保障条件,对试验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试验数据真实、准确和试验结论完整、正确。
  试验单位所用的试验装备及其配套的检测设备应当符合使用要求,并依法定期进行检定、校准,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对一次性使用的试验装备,应当进行试验前的检定、校准。
  第三十一条 提交武器装备设计定型审查的图样、技术资料应当正确、完整,试验报告的数据应当全面、准确,结论明确。
  第三十二条 提交武器装备生产定型审查的图样、技术资料应当符合规定要求;试验报告和部队试用报告的数据应当全面、准确,结论明确。
  第三十三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应当对其外购、外协产品的质量负责,对采购过程实施严格控制,对供应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定和跟踪,并编制合格供应单位名录。未经检验合格的外购、外协产品,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条 武器装备的生产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工艺文件和质量控制文件经审查批准;
  (二)制造、测量、试验设备和工艺装置依法经检定或者测试合格;
  (三)元器件、原材料、外协件、成品件经检验合格;
  (四)工作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五)操作人员经培训并考核合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五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应当建立产品批次管理制度和产品标识制度,严格实行工艺流程控制,保证产品质量原始记录的真实和完整。
  第三十六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和程序要求进行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对首件产品应当进行规定的检验;对实行军检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军队派驻的军事代表(以下简称军事代表)检验。
  第三十七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应当建立不合格产品处置制度。
  第三十八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应当运用统计技术,分析工序能力,改进过程质量控制,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第三十九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交付的武器装备及其配套的设备、备件和技术资料应当经检验合格;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当满足使用单位对武器装备的使用和维修要求。新型武器装备交付前,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还应当完成对使用和维修单位的技术培训。
  军事代表应当按照合同和验收技术要求对交付的武器装备及其配套的设备、备件和技术资料进行检验、验收,并监督新型武器装备使用和维修技术培训的实施。
  第四十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对暂停生产的武器装备图样和技术资料应当按照规定归档并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

  第四章 维修质量管理

  第四十一条 武器装备维修质量管理的任务是保持和恢复武器装备性能。
  武器装备维修单位对武器装备维修质量负责。
  第四十二条 武器装备维修单位应当落实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如实记录武器装备维修质量状态,及时报告发现的质量问题。
  第四十三条 军队有关装备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武器装备质量评估,将武器装备质量问题及时反馈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单位,并督促其采取纠正措施。
  第四十四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和维修单位发现武器装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当及时、主动通报军队有关装备部门及有关单位,采取纠正措施,解决武器装备质量问题,防止类似质量缺陷重复发生。
  第四十五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售(修)后服务保障机制,依据合同组织武器装备售(修)后技术服务,及时解决武器装备交付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协助武器装备使用单位培训技术骨干,并对武器装备的退役和报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部队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时,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和维修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伴随保障和应急维修保障,协助部队保持、恢复武器装备的质量水平。

  第五章 质量监督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总装备部联合组织对承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任务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认证,对用于武器装备的通用零(部)件、重要元器件和原材料实施认证。
  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总装备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组织对武器装备测试和校准试验室实施认可,对质量专业人员实施资格管理。
  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不得承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任务。
  第四十七条 军工产品定型工作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考核新型武器装备质量,确认其达到武器装备研制总要求和规定标准的质量要求。
  第四十八条 军事代表依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武器装备合同要求,对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的质量和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十九条 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总装备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查处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过程中制造、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查处工作。
  第五十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使用和维修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时,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延误报告。负责武器装备质量监督管理的部门对重大质量事故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向负责武器装备质量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武器装备论证工作中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武器装备论证工作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属于军队的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由军队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一)因管理不善、工作失职,导致发生武器装备重大质量事故的;
  (二)对武器装备重大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延误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武器装备试验中出具虚假试验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交付部队使用的。
  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依法取消其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的资格;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泄露武器装备质量信息秘密的,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属于军队的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由军队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阻碍、干扰武器装备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属于军队的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由军队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为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提供元器件、原材料以及其他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武器装备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与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单位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或者伪造检验、认证结果,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检验、认证资格,并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属于军队的武器装备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由军队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武器装备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武器装备预先研究、专项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六十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的武器装备质量管理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5月2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1987年6月5日国防科工委发布的《军工产品质量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国务院办公厅)

成发科技(600391):拨云见日 定位或许再现曙光

  公司增发方案区别于市场,导致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公司增发方案没有市场预期的成发科能这块资产,股价从峰值跌至“冰点”,随着市场逐渐回归理性,市场重新评估募投的项目,同时公司定位逐渐清晰,公司股价从低点攀升5成。

  公司被定位为发动机传动资产整合平台。作为中航工业发动机板块的三大平台之一,公司被赋予作为发动机转动装臵的整合平台,原属于“二航”的东安集团有望率先于成发集团联姻,东安集团作为中航工业直升机发动机传动供应商,盈利能力不容小视。

  成发集团仍将关注发动机领域。处于国家安全的考量,集团仍将在发动机研发领域进行探索,同时,支撑自身燃气轮机的发展。 美国发动机发展史说明中国的发动机仍然需要保持百花齐放的局面。

  公司业绩探底回升,逐步回暖,给予公司增持评级。预计公司在2010年至2011年营业收入18.14亿元、15.96亿元、18.35亿元,呈现一个V型走势,摊薄后0.494元、0.587元、0.723元。考虑到公司增发后产业发展的巨大空间,给予公司增持评级。(宏源证券 荀剑)

东安黑豹(600760):上半年毛利率略有下降 关注重组进展

  201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6亿元,同比增长47.53%;营业利润1,389万元,同比下降6.68%;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35万元,同比增长15.67%;EPS 为0.06元。

  受益于汽车销量增长。上半年受益于国家“汽车下乡”等政策支持,我国轻卡、微卡销售96.89万辆、28.91万辆,分别同比增长40.21%、16.15%。公司共销售轻卡、微卡40,038辆,同比增长45.34%,略高于行业增速,完成全年计划数6.1万辆的65.63%。我们预计公司能够超额完成其年度销售计划,预计全年销量将达到7.5万辆。

  毛利率和期间费用率均同比下降。上半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1.91%,同比下降约1个百分点。2季度毛利率为11.32%,环比下降1.12个百分点。期间费用率为10.2%,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其中,销售费用率同比上升约1个百分点,管理费用率、财务费用率分别同比下降0.87、0.3个百分点。

  我们预计下半年钢价仍将震荡调整,甚至面临下行趋势,公司综合毛利率将有所提高。随着公司市场开拓力度的增强,预计下半年期间费用率略高于上半年。

  重组获核准,专用车产业链优势明显。8月2日证监会核准公司增发7,149万股:(1)向金城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安徽开乐35%股权、柳州乘龙37.47%股权、上航特100%股权、金城专用车零部件资产;(2)向中航投资购买其持有的安徽开乐16%股权、柳州乘龙13.53%股权。交易完成后,金城集团、中航工业将成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交易资产产业链完整,在华东、华中、西南、华南等地区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领先地位,在专用车市场占有率排名第四。金城集团航空机电液压技术优势明显,中航工业技术研发实力雄厚,借助二者的技术、管理、品牌和营销渠道,公司有望发展成为专用汽车行业的龙头企业,微轻卡行业前五位企业。

  盈利预测。在不考虑定向增发购买资产的情况下,预计公司2010-2012年EPS 分别为0.11元、0.15元、0.20元,以8月27日收盘价8.92元计算,动态市盈率分别为82倍、58倍、44倍,维持公司“中性”投资评级。(天相投资)

洪都航空(600316):国内外航空产品此消彼涨 推荐

  公司 10 年1-6 月收入同比下降4%,主要是航空产品收入下降约6%。具体说来主要是国内航空产品收入下降约70%,国外航空产品收入大幅增长;其他业务收入约下降10%;技术协作收入增长超过100%。公司收入结构中航空产品占比最大,约有69%,其中国内航空产品约占航空产品的28%,国外产品约占72%;其他业务约占收入的24%,主要是材料销售等;技术协作约占6.5%。

  公司上半年综合毛利率 18.62%,较上年同期略升0.67 个百分点。其中,航空产品毛利率提升1.26 个百分点,主要是国外航空产品毛利率提升8 个百分点。公司三项费用率以及资产减值损失率较上年同期数略增0.87 个百分点。

  公司收入下降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0 年上半年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94%。10 年上半年投资收益有4,880 万元,约占中期利润总额的77%。如果扣除这部分收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3%。

  按照公司订单情况,我们预计公司 2010 年K8 飞机交付量较09 年大幅增长,国外产品增幅将超过50%;L15 目前仍处于研制试飞阶段,预计2011 年开始小批量。

  考虑到公司此次增发收购资产完毕后,作为关联交易的材料销售将进一步减少,原来与洪都集团的受托加工业务将减少,公司的飞机制造业务链将趋于完整,国内航空产品收入将有增长。

  我们根据中报情况调增了公司的盈利预测,预计10-12 年EPS 为0.57、0.60、0.73元,EPS 复合增长率约为12%。我们看好公司业务长期发展前景和中航防务板块的整合机会,维持“推荐”评级。但由于近期股价涨幅较大,短期内有估值压力。(中投证券 真怡)

西飞国际(000768):资产注入预期基本兑现 业绩提升利好有限

  公司发布2010年半年报。201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3亿元,同比增长34.72%,毛利率10.74%,同比上升3.21个百分点;实现营业利润1.13亿元(上年同期营业亏损7505万元),同比增长250.88%,营业利润率4.04%,同比上升7.65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7亿元(上年同期净亏损5333万元),同比增长337.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1.07亿元(上年同期净亏损6214万元),同比增长271.89%,净利润率4.52%,同比上升7.08个百分点;摊薄每股收益0.051元,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0.4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9%。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43.92%,每股净资产3.66元,存货周转率0.34次,应收账款周转率1.01次,流动比率2.00倍,速动比率0.91倍。

  二季度业绩同比和环比大幅增长。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7.12%,仅实现微利,但二季度业绩同比和环比大幅增长。2010年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67亿元,同比增长112.78%,环比增长70.50%,毛利率12.14%,同比上升5.82个百分点,环比上升3.79个百分点;实现营业利润1.15亿元(一季度营业亏损209万元,上年同期营业亏损34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4亿元(一季度净利润仅为263万元,上年同期净亏损3969万元),净利润率7.02%,同比上升11.80个百分点,环比上升6.76个百分点;摊薄每股收益0.050元,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0.11元。

  坏账损失影响消退。2009年,控股子公司西飞铝业预付山西振兴集团公司铝锭采购款余额1.26亿元未能按期收回,计提坏帐8820万元,导致公司2009年上半年资产减值损失高达9422万元。2010年上半年坏账计提冲回917万元,也是导致公司业绩同比大幅上升的重要原因。

  资产注入预期基本兑现,业绩提升利好有限。尽管公司业绩同比大幅提升,但主要是上年同期基数较低所致。由于中航工业运输机公司整体上市方案已经公布,市场对公司的资产注入预期已基本兑现。参照备考盈利预测,资产注入后公司摊薄每股收益为0.179元,2010年PE仍然高达59倍。考虑到短期内公司股价上行缺乏催化剂,因此我们下调公司投资评级为“中性”。(海通证券 方维)

哈飞股份(600038):资产注入渐行渐进 成长空间广阔

  业绩总结。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4,549.60 万元、营业利润2,888.90 万元和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4.87 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4.33%、43.99%和44.95%;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0731 元,与去年同期高出0.0227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2%,比去年同期提高0.52 个百分点。

  收入增长源于非航空业务大增,利润增长源自期间费用降低和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从收入结构看,航空产品实现营业收入52,281.31 万元,同比减少1.57%,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0.99%,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源自非航空产品的大幅增长。

  报告期公司综合毛利水平为11.46%,同比下降1.07 个百分点,其中航空产品毛利率为10.75%,同比下降1.14 个百分点;公司营业利润和净利润的大幅增长主要源自期间费用率的降低(同比下降0.9 个百分点),以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大幅减少,本期冲回坏账损失39.74 万元,而上年同期计提了577 万元的坏帐损失。

  实现年初收入计划并无大碍,维持稳定增长。由于航空产品确认收入模式的特殊性,一般情况下收入确认量大部分集中于年底,从公司过去三年单季度收入来看,从一季度到四季度收入规模是逐季递增的,尤其是四季度,过去三年展全年总收入比重平均接近50%,三四季度占全年收入的比重接近75%,所以我们认为实现公司年初设立的2010 年计划收入22.69 亿元并无大碍。来自安博威公司的投资收益也将于年底确认,过去两年这块投资收益均为1,800 万元,估计今年不会有太大变化,如实现年初计划1.61 亿元费用,那么预计年底利润规模仍将同比大幅增长。

  产品处于新老交替阶段,新一轮快速增长寄希望于新机型。公司现在主要产品直9,是我国陆军航空兵的主力机型,已装备多年,销售占公司收入的80%左右,该产品订单在未来两年内将保持稳定。总体看来,公司目前正处于产品的新老交替阶段,预计新产品进入和批产前,公司将维持平稳发展的态势,不会有爆发式的增长。未来新一轮的高速发展还要看哈飞集团正在研制的直15 等新一批机型的定型和量产。据了解,哈飞集团与法方合作研制的EC175-Z15的首架直升机日前成功首飞,已接到来自北美、亚洲、欧洲及中国15 家公司的150 家启动订单,而且填补了我国直升机谱系中6~7 吨级的空白,“十一五”后有望成为我国军方直9 机型的替代产品,市场前景广阔。我们预计直15 定型后,批量生产的任务还是由股份公司来承担,将取代直9 成为公司新的主要利润源。

  估值与评级。我们估算公司2010 年可实现每股收益0.28 元,目前股价28.77 元/股,对应2020 年动态市盈率为103 倍,估值过高。考虑到公司整合中航工业直升机板块资产预期明确,最快下半年就有动作,新型产品研制的快速进展,以及通飞产业巨大市场机遇,但鉴于前期股价涨幅过快,短期有调整需要,调低评级至“增持”。(西南证券 庞琳琳)

中航精机(002013):中期业绩稳步增长 资产注入预期犹存

  公司业绩受汽车市场的影响大:公司主要产品是汽车座椅调角器、座椅滑轨、变速箱拨叉。2010 年上半年中国汽车市场持续繁荣,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8亿元,同比上升45%。下半年汽车市场增速或将下降,预计公司的收入增速也将低于上半年。公司希望通过积极开发新产品和新的市场领域抵消传统市场下滑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预计全年收入增速可以维持在40%左右。

  利润增速低于收入增速的主要原因是期间费用率上升: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28.08%和20.74%,低于公司营业总收入的增长,主要是今年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同比分别增长147.54%、875.44%,销售费用增长主要是因为运费大幅增长所致;财务费用增长主要是去年同期发生汇兑收益200万元,而今年上半年由于澳元持续贬值,产生汇兑损失85.65 万元。

  中航机电公司成立明确了公司资本平台地位:2010 年上半年中航系统公司被分为中航航电系统公司和中航机电系统公司。中航机电系统公司旗下的主要资产包括:南京金城集团,河南新乡集团,陕西庆安公司,襄樊航宇公司。

  主要业务涉及飞机机载电源传动和机电综合控制系统、飞机环境控制系统、飞机第二动力系统、飞机液压操纵系统、飞机燃油系统等。目前,中航工业旗下的绝大部分机电系统资产还没有注入上市公司。公司作为中航机电系统公司的资本平台地位逐步明确。

  风险提示:汽车市场增速放缓、汇率变化导致汇兑损益、资产注入低于预期。

  维持“审慎推荐-A”的投资评级。公司是中航系统为数不多尚未实施资产注入的上市公司,并且中航机电系统公司的成立和成飞集成的案例增强了公司资产注入的预期,应该享受一定的估值溢价。我们预测2010、2011、2012 年EPS 分别为0.24 元、0.30 元、0.39 元。按航天军工板块的平均估值水平测算,未来6 个月目标价为16-18 元。维持“审慎推荐-A”的投资评级。(招商证券 王轶铭)

贵航股份(600523):资产整合仍值得期

  公司发布2010年半年报。201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7亿元,同比增长47.11%,综合毛利率22.27%,同比基本持平;实现营业利润9554万元,同比增长30.21%,营业利润率8.19%,同比下降1.06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037万元,同比下降13.7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4793万元,同比基本持平,净利润率4.32%,同比下降3.05个百分点;摊薄每股收益0.17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0.106元;存货周转率2.03次,应收账款周转率1.75次。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每股净资产4.93元,资产负债率35.69%,流动比率2.08倍,速动比率1.50倍。

  点评:

  二季度业绩分析。二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2亿元,同比增长26.45%,环比增长10.26%;综合毛利率22.83%,同比下降0.27个百分点,环比上升1.17个百分点;实现营业利润5929万元,同比增长5.37%,环比增长63.56%;营业利润率9.69%,同比下降1.94个百分点,环比上升3.16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550万元,同比下降20.45%,环比增长138.73%;净利润率5.80%,同比下降3.42个百分点,环比上升3.12个百分点;摊薄每股收益0.123元;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0.187元。分季度来看,公司毛利率与净利润率水平保持平稳。(海通证券 方维)

新华光(600184):业务结构优化 业绩持续好转

  资产重组业务结构优化:新华光主营光电材料与器件、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重组完成后,公司业务将扩展至防务、太阳能、光电材料与器件三大领域,业务结构优化。

  军工业务注入业绩新动力:拟注入的精确制导武器系统、精确制导导引头、航空显控信息装备和地面显控信息装备等四大系列产品,技术成熟,业务盈利能力稳定。目前我国的国防力量亟待发展壮大,防务资产收入预计将占到未来公司收入的50%以上,成为公司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源。

  太阳能业务发展潜力无限:重组后,新华光对天达光伏的持股从41.22%上升至87.93%。2010 年全球光伏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在国内外政策的刺激下,预计未来五年全球光伏装机容量保持25%的增长率,太阳能电池、组件的需求扩张。新华光通过扩产和引进先进生产线,以实现产量和转换效率的提升,太阳能领域业务发展潜力无限。

  光电材料和器件业务持续增长:2010 年上半年,光电材料业务实现收入1.3 亿元,同比增长73%,毛利率提高约6 个百分点,回到23.37%。未来公司将继续走技术研发,产品升级路线,将业务逐步转向高利润的中高档光学玻璃,同时通过发展镧系玻璃、红外玻璃,打造民用、军用和军民两用的光电材料与器件产业链,预计业务收入和利润率能持续增长。

  投资评级:假设新华光在2010 年底前完成重组,我们预测公司2010-2011 年每股摊薄收益分别为约0.55 元和0.79 元。以55 倍、47 倍市盈率计算,公司2010 年、2011 年的估值为30.18元和37.06 元,给出 “买入”评级。(国海证券 张晓霞)

江南红箭(000519):公司资产重组走出第一步
  江南集团是国家重点保军企业之一,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具有军品科研、生产双重资质。江南集团作为国内制导武器研制生产企业,产品涵盖陆、海、空等多个军兵种。本次资产置换置出的成都银江机电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5,694.85 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值溢价0.50%。江银机电的主要资产为非经营性资产,每年摊销费用126 万元;置出的湖南华天铝业有限公司28.24%的股权评估值为687.21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值减值8.24亿元。华天铝业长期亏损,2009 年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64.53 万元,公司承担亏损695.98 万元,2010 年1 至7 月份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13.15 万元,公司承担亏损370.83 万元。公司置入的江南工业11%的股权评估值定价为人民币6,542.39 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值溢价23.08%。江南工业主营业务为军工产品,客户和市场相对稳定,产品盈利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本次置换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的赢利能力,且公司为尽快提高公司赢利能力,有将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较强赢利能力的军工资产进一步置入公司的意图,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司下一步资产注入的进程。(方正证券)

中兵光电(600435):资产收购大幅提升业绩

  盈利预测和投资评级。公司2010年上半年毛利率和净利润率均处于上升通道,我们认为随着公司收入结构的改善以及军品利润的提升,未来三年毛利率水平有望维持在目前的高位。在这一假设前提下,我们调整公司2010年、2011年、2012年EPS为0.34元、0.42元和0.49元,最新股价对应动态PE分别为41倍、33倍、28倍。考虑到大股东中兵导航控制集团目前尚有部分资产未注入上市公司,市场对公司未来仍有资产整合预期,维持“增持”评级,6个月目标价15.00元。(海通证券 方维)

航天通信(600677):非经常性收益将在未来2年力撑业绩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军品、通信服务、商品流通、纺织等,09 年总收入同比减少2%,其中军品减少16%,商品流通业务减少23%,纺织业务减少2.74%。公司军品收入约占收入总额的15%,商品流通业务约占47%,纺织业务占19%,通信服务占占14%。公司军品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军品交付延迟,预计2010 年交付将会有所恢复,商品流通业务收入的减少主要是经济环境的影响使出口业务下滑较大。

  公司 09 年全年的综合毛利率水平为8.93%,较上年同期下降1.34 个百分点,公司军品业务毛利率远高于通信服务、商品流通及纺织业务,09 年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高毛利率的军品业务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尽管公司军品业务收入约占收入的15%左右,毛利约占50%,是公司利润的主要贡献者;通信服务、商品流通业务及纺织业务毛利率均低于10%。我们认为军品仍然是公司重点发展的方向,对于贸易和纺织业务,公司将逐步采取多种灵活的机制进行经营,仍不会放弃。

  公司 09 年净利润未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的营业外收入较大。其中,杭州中汇公司收到拆迁补偿等费用4295.95 万元。按照前期公告,预计杭州中汇公司将获得共计约5.6 亿元拆迁补偿等费用,拆迁工作将在2 年内完成,其余的补偿费每年平均将收到2.6 亿元,这将对公司现金流和利润带来很大影响。中汇公司后续建厂将会重新购置土地建造厂房,具体需要投入金额目前尚不明确。

  公司在年报中提出了 2010 年将进行“改革调整、苦心孤诣、精细管理、固本貌新”。

  并计划10 年收入40 亿,成本费用率98.7%。这样的目标将建立在军品业务交付回升、其他业务稳定的基础上。公司08 年增发融资未能完成,影响了公司军品项目的进一步拓展,巨额补偿费将是雪中送炭。

  假设 10-11 年公司平均每年收到2.6 亿元补偿费,这对于公司业绩影响较大,预计公司10-12 年EPS 为0.51、0.34、0.07 元;公司虽然是航天科工集团直接控股公司,但目前的定位尚不清晰,我们给与公司未来6-12 个月的目标价为12.00元,维持“中性”评级。(中投证券 真怡)

航天机电(600151):光伏进入全面投入期 收获尚需等待

  公司确立了“十二五”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新能源光伏业务,稳定发展汽车零配件业务,适度推动新材料应用业务。计划到2015年,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其中光伏产业销售收入140亿元、高端汽配产业50亿元、复合新材料应用产业收入10亿元。

  配股融资的12.9亿元全部用于发展光伏产业,构建了从“多晶硅-切片-电池片-电池组件”的完整产业链。其中内蒙古神舟硅业主要生产多晶硅原料,目前已经开始量产,根据生产计划,要求硅业公司今年产量不低于800吨,明年争取达产,公司多晶硅成本在40美元/kg附近,随着工艺成熟还有进一步下降空间。神舟新能源主要生产电池片,目前产能为50MW、年底可以扩充到200MW,明年计划再新增200-300MW,到明年年底产能有望达到500MW。

  公司光伏产业目标瞄准海外出口市场,以终端光伏应用项目拉动公司内部的整个产业链。目前公司除了28.6MW意大利项目,还在积极储备大量海外项目。其中意大利项目前期的1MW已经并网,预计今年年底结算,现在正在做第二阶段11.6MW,预计明年结算。

  对于光伏组件出口海外的汇率风险,公司采用和具有多年海外运作经验的上海申航进出口公司合作,以规避风险。

  近期公司的控股公司航天八院与上海实业集团签订新能源的合作协议,协议中上实集团提出未来两年将根据航天光伏电站项目进展情况提供约50亿元人民币资金支持。上实集团是上海市政府最先扶持的对外窗口公司,一直起着中国企业走出海外的桥梁作用,目前上实集团在各大洲都有海外总部。此次航天机电和上实集团的合作,除了资金面的支持,对公司海外业务市场的拓展也是潜在的助力。

  公司对原有的国有企业激励机制进行了有效改革,逐步释放了管理层的活力,目前各个分子公司管理层的进取精神增强。

  我们预计公司2010-2012年EPS为0.28元,0.24元和0.38元,对应目前的价格而言估值偏高,但综合考虑公司产业链全配套能力、技术水平和央企背景,首次给予公司 “谨慎推荐”评级。(国信证券 皮家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