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副市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1:49:02
武冈市副市长“被自杀”疑点重重
家属已逃离湖南伸冤

文/周筱赟
杨宽生的妻子刘月红是外科医生,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她断定自杀不可能造成丈夫那些伤痕。卢斌 摄

据本人几个小时前获得的消息,被当地警方认定为自杀的湖南武冈市常务副市长杨宽生,其妻刘月红已经离开湖南,将向公安部及最高检提请重新调查。昨日,刘月红对记者表示:“如果人民政府不能为我伸冤,我只有以死抗争。”为了刘月红的人身安全考虑,我暂时不能透露刘月红的暂住地。

11月26日,湖南省邵阳市下辖的武冈市,常务副市长杨宽生死于寓所楼下。随后,官方认定杨系“精神抑郁自杀死亡”。此事经媒体披露,引起全国舆论的关注。据武冈市公安局局长康文祥称:“杨宽生自杀时使用了菜刀、水果刀和剪刀三种工具;此外,为了了结性命,其采取了触电、割腕和跳楼的方式。尝试了种种自杀方式之后,杨最终从三楼坠下身亡。”

如果真的如武冈市公安局局长所说,那么武冈市常务副市长杨宽生采取多种自杀方式,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的,然而,据刘月红说,出事前的周末,她曾到武冈为丈夫清扫寓所、洗衣服,没发现丈夫精神状态有任何异常,“相反,他的心情很好,因为在10月底邵阳市做的民意测评中,他在武冈市两次排名第一”。也就是说,不出意外,马上就可以升职了。当地因此风传,杨宽生得罪了当地的权势集团而遭到谋杀。

武冈市官方可以说这是他自杀前的掩饰,虽然真的决心自杀者,不可能没有一点迹象,当然,也不排除杨宽生演技一流的可能,然而,最大的疑点在于,据刘月红向记者的最新披露,11月25日晚9时30分,也就是杨宽生“被自杀”前一天,打给她一个电话。“他说有人要合伙害他,他的手机和我的手机都被监控了,后来又说没事,明天他要回邵阳。”

电话记录在运营商全部可以查到,如果刘月红说了谎,马上可以证伪,所以,刘月红在这个问题上不可能说谎。

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关于杨宽生同志死亡结论的意见书》和尸检报告,排除杨宽生排除他杀依据中说,经勘查,现场血迹均为滴落状、流注状血迹、血泊,无喷溅状血迹,血迹滴落自然;地面只有一种血脚印,排除第二人在场。

然而问题在于,这完全是睁眼说瞎话!刘月红向记者展示了他们12月5日在现场拍的照片,完全与意见书所说不符合。照片显示:整个住所,除杨宽生平时睡觉的大卧室,其他房间血迹四处可见,其中电视柜、空调、饮水机、客厅门背后等至少5处有“明显的喷溅状”血迹,另外还有不下十处“涂抹状”血迹。

这与意见书上称现场无喷溅状血迹明显与事实不符。但凡看过凶杀片的人都知道,喷溅状血迹是判断属于他杀的重要依据。

现场除杨死时所穿布鞋留下的圆脚印外,还发现一个尖脚印。这个现场的第二个脚印到底是谁?难道照片也是死者家属伪造的?如果现场遭到破坏,再要重新勘测就不可能了。

此前的报道都没有提及杨宽生妻子刘月红的职业,她是一名外科医生,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她断定自杀不可能造成丈夫那些伤痕。坠楼后最早到现场的目击者称,地面上只有两滴血,尸检过程中也只在尸体上发现很少血,这与坠楼自杀特征明显矛盾,反而更与濒死前被扔下相符。

既然官方认定是自杀,就不属于刑事案件,并称现场发现了遗书,那么遗书就应该交还家属,但刘月红向公安部门多次索要杨的遗书遭到拒绝,武冈市公安局局长必须经过上级领导同意。为什么不敢把遗书给家属看呢?到底想掩盖什么呢?难道怕家属认出笔迹不对吗?

“家属与律师提出的疑点”

    ●本案尸检报告11月28日做出,死亡结论意见书却是11月27日就已做出;

    ●现场有存在第二人的重大线索;

    ●意见书只有武冈市公安局的公章;

    ●意见书上称现场无喷溅状血迹明显与事实不符;

    ●楼下邻居证实,当晚有捶墙、跺地板及挪动椅子声响,但意见书称邻居证实没有异常声音;

    ●既然意见书认定“自杀”,为何不将作为死者遗物的遗书归还家属;

    ●杨宽生死亡前夜,其妻接到他的电话说“有人要害我”,这一重大疑点被警方忽略;

    ●现场只有书房一盏台灯开着,其他灯都关着,一个高度近视者如何自杀后还在黑暗中乱走;

    ●意见书称“左手腕伤口方向平行”,“他人无法完成”,但尸检报告写是“左腕部创口共有7处创缘叉口”,家属看到的是后者;

    ●坠楼后最早到现场的目击者称,地面上只有两滴血,尸检过程中也只在尸体上发现很少血,这与坠楼自杀特征明显矛盾,反而更与濒死前被扔下相符;

    ●尸检报告称死者全身是血,如果切腕自杀,背部血迹又来自何处,死者不可能故意躺在地上将血弄得到处都是,这不符合自杀的逻辑;

    ●死者几处肋骨骨折的方向符合死者死前受外力打击所致,恰恰与认定的面朝上坠楼形成的骨折方向相反;

    ●尸检报告称死者身体见几处片状青紫,但未解释这些伤的原因,意见书认定“自杀”在前,所以法医已经无法再形成独立判断。


以下为记者卢斌的报道

副市长非正常死亡 家属提请重新调查
湖南武冈市警方认定其系自杀,称三级公安联合调查结果“经得住历史检验”

湖南武冈市常务副市长杨宽生非正常死亡,当地警方认定系自杀,家属不服将向公安部及最高检提请重新调查。昨日,杨宽生之妻刘月红表示:“如果人民政府不能为我伸冤,我只有以死抗争。”
11月26日早晨6时,杨宽生被人发现躺在武冈市武装部宿舍楼下,送医院后不治身亡,武冈市公安局当天即对尸体进行了检验。
共有5名杨的家属见证了尸检,其中包括两名医生,家属据此有足够的自信对目前官方的结论提出质疑。
刘月红本人也是名外科医生,刚开始她除了痛哭外只有沉默,当时其他家庭成员则在抗争,本定于12月1日的下葬因此没有成功,令赶到杨宽生老家新宁为其送行的武冈官员十分尴尬。最终,相关人员做通了刘月红的工作,杨宽生于12月4日入土。
妻子:警方死因认定“错漏百出”
一度有家属称,刘月红或许埋藏了丈夫的隐秘。
杨宽生死得突然,刘月红昨日对记者说,她受打击太大,在头脑混乱情况下同意下葬。“后来头脑慢慢清醒了,发觉不对。”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她断定自杀不可能造成那些伤痕,于是聘请了律师“我下决心为他讨一个说法。”
12月5日,丈夫下葬后第二天,刘月红向公安部门索要了《关于杨宽生同志死亡结论的意见书》和尸检报告,并与亲属去到事发现场拍了照片。随后,在律师的帮助下,他们研究了这两份官方材料,认为警方对死因的认定意见“错漏百出,疑点重重”。
11月27日晚10时许,武冈市公安部门就向家属宣读了这份意见书,湖南省的宣传部门几乎在同时也发布了杨宽生死亡的结论。不同的是,公布的新闻稿中提到杨宽生系“精神抑郁自杀身亡”,但意见书中并未见类似表述。
杨宽生调到武冈后,夫妻平时分居两地,在刘月红看来,丈夫是一个十足的“工作狂”,除了春节之外几乎没有休息过。刘月红说,出事前的周末,她曾到武冈为丈夫清扫寓所、洗衣服,没发现丈夫精神状态有任何异常“相反,他的心情很好,因为在10月底邵阳市做的民意测评中,他在武冈市两次排名第一。”
妻子:他说有人要合伙害他
唯一让妻子感到异常的,是11月25日晚9时30分,杨宽生打给她的那个电话。“他说有人要合伙害他,他的手机和我的手机都被监控了,后来又说没事,明天他要回邵阳。”刘月红说,杨第二天还约了人签字,看不出任何自杀的迹象。
让家属们最不能容忍的是,他们向公安部门多次索要杨的遗书遭到拒绝,“一眼都没让我们看”。家属们从最早进入现场的人员那里得知,遗书大致写道“我没犯错误,没有收他们的红包礼金,我不想死,想搞死我的人是邵东人。”
对此,刘月红的律师滕彪表示,武冈市公安部门的做法相互矛盾,既然认定是自杀,案件便不再属于刑事案件,就没有任何理由不把遗书给家属。
公安局长:我无权给家属看遗书
武冈市公安局局长康文祥告诉记者,遗书有写给组织的遗书,也有给亲属的遗书,杨的遗书属于前者,现在保存在案卷中,就他本人来说,给家属看未尝不可,但是他没有这个权力,必须经过上级领导同意。
通过对照意见书和尸检报告,家属与律师还发现一个十分蹊跷的地方:尸检报告的落款日期为11月28日,但是死亡结论意见书却是前一天11月27日就已做出,即是“先有死因结论,后有尸检结果”。滕彪认为,这至少在程序上极不合理。
杨宽生的家属还称,在公安公布正式结论之前,11月27日中午,武冈市委书记周晓红就已对家属表示,死因“偏向”自杀,当日下午便有当地官员来做家属思想工作,让他们接受自杀的现实,而且还提到现场发现“一些对杨宽生不利的证据”,包括被烧毁的现金和银行卡,之后接连不断来做工作的很多官员都提到此类细节,其中包括杨生前的好友、同学、老领导、老乡。“他们说要顾及杨宽生的形象和对他儿子的影响。”
康文祥解释,尸检报告的落款日期为11月28日,并不等于尸检结论那天才得出。11月27日,调查组已经知道了尸检结果,并认定了死因。家属催得急,所以就先把结论通知了他们,而当时已近深夜,所以尸检报告还未完成一些程序。
至于案发现场是否发现对杨宽生的“不利证据”?康文祥称“这方面的事情不好说,我只能说他的死亡排除他杀。”
意见书排除他杀依据包括,经勘查,现场血迹均为滴落状、流注状血迹、血泊,无喷溅状血迹,血迹滴落自然;地面只有一种血脚印,排除第二人在场。家属昨日向记者展示了他们12月5日在现场拍的照片,表示意见书明显与事实不符。
律师滕彪表示,整个住所,除杨宽生平时睡觉的大卧室,其他房间血迹四处可见,其中电视柜、空调、饮水机、客厅门背后等至少5处有“明显的喷溅状”血迹,另外还有不下十处“涂抹状”血迹,现场除杨死时所穿布鞋留下的圆脚印外,还发现一个尖脚印。
“不相信县公安局,也得信省公安厅啊”
关于杨宽生的死亡过程,警方的推断十分曲折、惨烈,先后使用了菜刀、剪刀和水果刀抹颈、割腕、血流一地之后又触电未果,最后选择了跳楼。
滕彪称,现场血迹要数客厅中的一处人形血泊最大,长1.3米、宽0.5米,杨已经流了大量血,若再加上房内各处血,人不死也是休克状态。“怎么还可能翻越阳台栏杆跌落楼下?”滕彪表示,意见书上的现场勘查描述极为粗略。
“你不相信县公安局,你也要相信市公安局啊!不信市公安局,也得信省公安厅啊!”康文祥昨日再次重申,杨宽生死因是湖南省、邵阳市及武冈市三级公安部门联合调查的结果,“经得住历史检验”。关于现场勘查细节的疑问,他说电话中无法向记者解答,只有到现场实地讲解,不能仅仅根据照片进行推测。“我说一个脚印,你非说两个,这怎么行。”康文祥还强调,现场至今没有被破坏,他们保存完好。
另外,结论为三级部门联合作出,但意见书上却只有武冈市公安局的公章。康文祥解释,因为主办案件的还是武冈市公安局,所以通知家属的意见书自然以该局的名义。
律师:只能寄望于引起上级重视
家属提交申请究竟是否能促成该案重新调查?滕彪表示,因为死因认定为自杀,所以能走的法律程序较刑事案件少得多,本来重做尸检如找到他杀证据,便可以让公安部门立案,但从技术上已无可能,如今只能寄望于引起上级部门重视。
滕彪还表示,国外的经验是,一些国家碰到死因有争议的案件,有专门的死因法庭可以裁断。比如,杨宽生的死亡,家属和刑侦机关都可以在法庭上陈述各自的理由,进行交锋。有的国家即使没有死因法庭,也有类似机制。我国法律在这一方面,需要完善的地方还很多,所以一旦出现“被自杀”事件,老百姓很难找到申诉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