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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有西:中國官員為什麼選擇自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9-27 10:35:02  

資料圖片:自縊身亡的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童兆洪(左)昔日到下屬單位視察指導工作。

  中評社北京9月27日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童兆洪,於9月21日中午被發現在其辦公室衛生間自縊身亡。據了解,童兆洪生前患抑鬱症數月。另有消息人士透露,童兆洪之死,或與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原立案一庭副庭長潘華山案有關。
何以近年來自殺官員頻頻出現?著名律師陳有西之文“中國官員為什麼選擇自殺”對此做出如下解讀:

  昨天中秋節,我懷著沉痛的心情寫了《祭兆洪》後,資深刑事律師張友明在其新浪博客中(9月22日)轉發了祭文並加了如下按語: 

  省高院童副院長投環自盡之際,我就想到陳有西。我知道他們曾經應該同事過,他應該對童副院長有所熟悉,如果不避嫌疑,他應該表達自己的情緒或看法。中國的反腐的動機自然是正義的,對此我從來舉雙手贊成,但中國的反腐衍生的異態也是有目共睹的。反腐制度設計的不合理加上人事制度、考核制度與辦案者個人的政治前途、生活待遇息息相關,導致很多冤案的發生,對此我想陳有西更是十分清楚。圍繞著童副院長的死,儘管目前還沒有令人信服的結論,甚至最終也不會有真正的結論,但一時間紛紛揚揚的猜疑必定讓死者的身後人更難以面對(這一點是最為可怕的,甚至童副院長在下定決心的時候恐怕也未必想到這一層的可怕),因此,對童副院長的一般情形進行直觀的表述或許便有必要——儘管這或許並不能說明相關事實的全部真相,甚至還有可能被認為為文者有別的動機,但陳有西還是做到了一個同事、知情者、局外人或許這個時候最應該做的。當然,陳有西畢竟還是有深切的文學情節的,他的一句“有幾人想到今天這個中秋節,他的家人會是在如何的絕望和悲涼中度過?”讓人不禁唏噓嘆惋。我雖俗人,但尊重最普通的人性,所以我在昨天轉載按語中還真的就說到了這一點——我絕對同情他的家人和所有真正關心愛護他的人。能夠拋開所有的權謀觀念和不去擔心本來不必要擔心的猜疑,陳有西好樣的,在此我要為陳有西真誠喝彩! 

  他的按語引起了我的進一步思考。其實,我同兆洪尚沒有深交,只是對他的從政經歷比較了解。能夠在這敏感時期公開寫此祭文,也可以看出我無嫌需避。其實兆洪之死,觸動了我十多年中對那麼多中國官員的自殺,而且都死後成謎,死後“被抑鬱”的思考,覺得這種輪徊,不知何時是個盡頭。後面還會有多少官員,會選擇這樣的方式去一了百了。因為今年以來,無論是人數,還是頻度,都已經是兆洪我對他有了解,又是發生在身邊,一下子再觸動了我的更多的思緒。 

 中國當前的官員非正常死亡後,這樣的後事處理方法已經是常見的,而且已經十多年一貫制了: 

  1、媒體都報導為抑鬱症,因為這個理由各方都比較好接受,逝者也希望各方這樣去理解; 

  2、民間一概解讀為貪腐,已經無須另外解釋,潛台詞比官方報道更讓人作為結論相信,已經沒有人相信官方的公開報道; 

  3、每一次事件都會進一步挑起民眾的更大的仇官心理,導致更大的失望,吊起更大的胃口:希望有更大的官自殺,被捕; 

  4、偵查者、民間輿情,都認為這是逝者為保護利益鏈和家人的一種方式,犧牲自己保全了別人,甚至是別的貪官; 

  5、死者的、死者家屬的好的一面,悲劇的一面,有可能被冤的一面,沒有人去關注,“一死否百善”,一死,這個人就是完全壞的,一無可取的。“自絕於人民”的文革式結論,現在是完全繼承的。選擇這種死亡,往往就是否定了自己的一生; 

  6、這種死亡,在當前中國往往結束一切原因的追查,事件真相往往永遠進入歷史的黑洞。 

  7、大量這樣的事件出現,讓官場更加互相冷漠和自利。他們知道從政是殘酷的,是現世的,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人一走茶就涼的。所謂的一年一月的政聲的積累,都是毫無價值的。因為,官員越來越功利,越來越看眼前政績,越來越看短平快提撥,越來越短期行為。我走之後,哪管你洪水滔天。 

  8、在這樣的反腐敗模式下,所有官員都是膽小無鼠,不敢負責和獨立承擔責任的。他們害怕紀委和檢察院如同孫子,官場一團和氣,虛假的你好我好大家好,在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得點好處。國家危亡、人民苦難,是不會去關心的。庸官昏官會越來越多,幹練有魄力的官會越來越少,整個國家機器會得帕金森氏病。現在其實已經病入膏盲。 

  9、法制化反腐敗越來越衰竭。《刑事訴訟法》被擱置和破壞,官方相信按現在的刑事訴訟程序不可能破案,需要用紀委的不受刑訴法制約的辦法才有用。所有指使這樣做的官員,對法律程序都是不相信的,對法庭審判也是不相信的,對律師作用都是不相信的。他們更相信內部的單方面的匯報,相信內部的批示。等到他人自己一犯事,他知道即使有冤,法庭也不可能為他查明澄清事實,請律師辯護只是演戲多化錢,不如冤枉全認還可以從輕。成克傑、劉方仁、王昭耀,都是這樣看待法院和律師的。所以他們出事根本不想請律師,因為他們知道中國的法庭完全是虛假的,請律師是根本沒有用的,判決方案早就討論好了。在這樣的情況下,越是了解中國司法內幕的人,越會選擇自殺來一了百了,可以避免偵查中的被折磨和屈辱,避免害了家人,避免害了親屬,避免害了朋友(中國受賄案抓證人幾乎已經是百分之百),同時還可以包住贓款,保住其他的貪腐同僚和上級,為自己的家屬求得一個將來的相對較好的生存環境。    10、所以,中國的有問題的官員,一旦事發,只有稍有勇氣,都會選擇自殺,而不願接受公開審判。因為我們的審判已經太虛假了,太堅持不了公平正義了。權力人在決定抓人的時候,一切都已經內部定局。不是中國的法院法官都是聾子瞎子,真的查不明案情真相,真的發現不了冤案,而是在法官大面積腐敗的中國現實環境下,法官自己經不起查,他們是被綁架的,他們不敢得罪紀委和檢察院,他們只有遷就這些機構的要求,明明有冤也要判掉,犧牲個案的公平正義,犧牲個別人的後半生,來維護威權人物和“國家機關”的威信。這就是一些明顯的冤案,法院查明了也不敢依法判無罪的原因,這就是今日中國大量冤案會連續不斷產生的原因。因為如果法院、法官敢不按紀委、檢察的意見辦事,他們隨便找個抽鬥里的檢舉書控告書,就可以到法院來抓法官。而且往往一查一個准。在中國這種模式下,不可能有真正獨立的審判,“三權制約”的理論問題談都不用談,只要“權力反腐”模式不改變,中國不實行“法制反腐”,有了“三權分立”也同樣是這個下場。 

  11、可悲的是,這是一個“蛇頭尾自相食”的定律。一直在堅持、鼓吹這種“有效的反腐模式”的有權人物,往往自己也是這種模式的犧牲品。已經有不少紀委官員、檢察長、反貪局長同樣受到了這種模式的報應。有的也是選擇了直接自殺。因為他們自己太明白法庭審判的虛假了。一旦權力的角逐已經注定自己“要進去”了,他會選擇自行了斷,而不會選擇上法庭接受審判。基於此,他們有問題後為了“不進去”,會調動一切權力因素,會拉幫結派,會你好我好,會尋求權力線上的保護傘,會用金錢拉同行下水一起貪結成團夥互相保護,會用更多的金錢去買通上級鞏固自己的官位和權勢。這一切完成,他的腐敗經過其實也完成了。一個有抱負想幹事的好官,這時候已經是個不折不扣的庸官、貪官、眼前只有自身利益的寄生蟲官。 

 明白了這些平常無人點破,其實官場特別是司法界官場人人都知道的潛規則,我們就知道中國的以紀委主導的封閉的不受《刑訴法》制約的反腐敗模式,其實已經走到盡頭,只會越反越腐敗,同時也是會真正搞垮共產黨幹部隊伍的一種反腐敗模式。說出這一點,其實對紀委、檢察院幹部也是有好處的。因為,“權力反腐”大網之下,無人能夠幸免這一新的“血酬定律”。紀委幹部、檢察院幹部,同樣難以逃脫。中國只有回歸“法制反腐敗”,真正發揮檢察院的獨立檢察作用,堅持公開的司法程序,堅持公開的輿論監督,堅持法院的依法獨立審判功能,堅持聽取律師的理性分析和抗辯,中國司法才能回歸理性,才能保障國家的長治久安。(來源:財新網 2010年09月27日)    新聞鏈接1: 祭兆洪 (作者:陳有西) 
 
  天國中秋,今年多了一個極謹慎很有抱負也有學問的法官。

  中國的以“抑鬱”為名而死的官員已經太多了。

  不敢想象兆洪會貪,更不敢想象兆洪會是這樣的人生結局。昨天上午我聞訊簡直懞了。我擔任院長秘書的時候,兆洪是那樣一個勤奮、好學、刻苦、謙和、有才華的審判員,一個個台階是那樣的穩健而不失分寸。

  記得他派任寧波海事法院當院長,調回高院當副院長的時候,院里配給他一台標誌車,他經常騎自行車上下班。我問他為什麼不用車?他說這樣好,別搞特殊,家也不遠,騎車挺方便。

  他的法律專業素養和能力都很強,十多年前就為最高法院經濟庭主編了《簡明經濟審判手册》,是全國法院系統的暢銷書。他有很強的組織觀念,我對他的一個不太好的印象,是太重視上邊的意見,對省委、省政府、省人大一些領導批示交辦的案件,他總是特別的重視尊重。這導致他在執法中過於重視調解和稀泥。因為有時兩邊的領導意見都會到他手中,兩邊都得罪不得,越拖越沒有辦法判。但是他總是能夠謹慎地解釋、把握、協調。盡量想讓各方滿意。

  以我的觀察,這樣一個謹慎、業務能力強、又聽從領導要求、嚴於律已的人,應該是前途無量的,是能夠為浙江司法作出更多的貢獻的。十多年前我堅決辭職離開法院,為了避嫌我很少回去,因律師身份關係同他也少有接觸。數年沒見,只知他謹慎依舊,謙和依舊,還在職讀出了法學博士學位,怎地就會出了這樣的事?

  兆洪主管浙江的民商審判、海事海商審判和執行工作十多年,連經濟庭長任上長達二十多年,浙江經濟發達,高院審理的案件動輒數億,二審又是終審法院,因此他是眾多的企業界人士圍追的對象。也是他的部下奉為師長和權威的對象。權力是多少男人追求的東西,但是也許恰恰是權力害了他,是這個封閉的缺乏制約的系統害了他,是制度使創造和維護這個制度的人成了其共同的祭品。今有始者,其無後乎!

  中國的反腐敗是有功績的,也是得民心必須反的。但是,冷靜觀察一下中國的反腐敗模式,需要反思的地方太多了。不反思,這個石頭隨時會不斷地砸向自己的腳板。這是需要我們的紀委、檢察機關的人士好好思考的。反腐敗收獲了更多的社會仇恨和冷酷。對自己自動交出生命、拋妻別子的,我們都已經不會寬容、不會原諒了。但是反腐敗的正確道路,腐敗為什麼在今日中國越反越多,我們根本沒有搞明白。其實是根本不願意去搞明白。

  我們只寄希望於紀委和檢察院。“反腐敗製造著更多的腐敗”,這真是一個新的“血酬定律”。我們總是把原因歸為這個個人自己的變質墮落。其實真正的根源,是制度。

  錯位的制度能夠讓大量的好人去學壞,而讓壞人更壞,好人被一步步淘汰。誰能保證現在在嚴厲審訊、審判別人的人,有一天自己不會被同一個罪名弄成這個下場?

  有誰會想到他昨天上午寫遺書、最後投環的時候的絕望和悲涼?對他的人生軌跡,那時的他一定會有更深的感悟,一定能夠再寫一篇更為精彩的博士論文。

  有幾人想到今天這個中秋節,他的家人會是在如何的絕望和悲涼中度過?

  願兆洪安息,一路走好,天國不會再有人間的煩囂......

  我不管你生前做過什麼,作為曾經的同事,我為你痛惜,為你而慟哭。

  原杭州今年的丹桂,你在天國也能再次聞到它的馨香.......     

       陳有西祭於庚寅中秋節.上海    新聞鏈接2:浙江高院副院長童兆洪自盡 

據說留有遺書

2010年09月22日 01:53新快報

    新快報訊 記者從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副院長童兆洪於9月21日中午被發現在其辦公室衛生間自縊身亡。據了解,童兆洪生前患抑鬱症數月。

  據介紹,法院方面獲得童兆洪的一份遺書,其自述近期的抑鬱狀態。該遺書經法院有關人員在內部小範圍宣讀。

  童兆洪,男,漢族,1954年11月出生,浙江省蘭溪市人。現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正廳級)。1980年1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是最後一屆工農兵大學生;同年進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五年後成為經濟庭副庭長。2004年6月取得吉林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歷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副庭長、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寧波海事法院院長,2000年前後,任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至今,在數位副院長中排名第三。有消息人士向《財經》記者分析,童兆洪之死,或與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原立案一庭副庭長潘華山案有關。

  9月21日上午,潘華山案一審開庭。據有關人士稱,潘認罪態度良好,多次糾正審判長的法律用辭錯誤。

  據聞,在潘華山案發後,除童兆洪外,還有多位浙江省司法系統人士先後被帶走協助調查或“雙規”。浙江檢察系統有關人士亦向《財經》記者確認,潘華山被批捕後,的確檢舉招供了不少浙江司法系統人士涉嫌犯罪的事件。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童志興也已被“雙規”,曾在此前接受調查的高院執行局副局長樓旭萌已於近日辭職。

  同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一位官員向《財經》記者證實,下周浙江省人大將召開常委會會議,討論表決包括潘華山在內的人事任免案。(綜合財經網、浙江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