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暴力价值观是悲剧的根源——在“崔英杰案、城市治理与和谐社会”研讨会的演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3:19:28
我是北京市委成立的一个依法治市专家小组的成员,这个小组大概有20人,三年来我没有参加过他们的活动,我想做好记录以后你们可以发一份给依法治市办公室。
李教授刚才谈得非常好,我们搞法律的人往往觉得这是一个法律案件,但实际上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它确实是折射出了不同学科都能够发生的有价值的视角、也可以折射出我们变化中的社会综合性的问题。
我自己的角度比较窄,我简单地谈一下我对这个案件的看法。
第一个看法我觉得,的确正如我们现在这个案件所显示的那样,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包括宪法之间相互冲突的问题实在是不得不引起重视。不仅仅说是法律和宪法相冲突,或者是法规和宪法相冲突,而且一部法律内部经常是相互冲突。比如说高等教育法既规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说法,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谁领导谁,到底谁是头,搞不清楚。那么,同时又规定大学自治的某些条文,我总觉得这里面矛盾 很多。宪法里面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同样是宪法规定的人大代表的比例在城乡之间划了一个巨大的鸿沟。法律之间发生许许多多的冲突,正如刚才夏业良教授所提出的那样,就是说这个国家它所颁布出来的所谓看起来像是法律的、大致印出来的东西不是法律,取而代之的是内部的一些规则、一些红头文件。所以批示治国一直是这个国家古老的传统,红头文件就相当于中央的批示,这样就导致了很大的混乱,导致法律不和谐。我们现在已经说得俗套,耳朵都吸收起茧子的所谓和谐社会,如果治理社会的法律制度本身是横七竖八,互相冲突,怎么样能够建立一个和谐社会,依法治国。你们也知道,如果建设这样的一个和谐的法律需要相当大的制度上的努力,需要有宪法审查机制。而在我们国家很明显2003年以来人们都在想方设法地推动宪法审查机制在中国的建立,但看起来是困难重重,我们最多是成立一个法规备案办公室,那样的一个办公室只不过是登记、备案而已,根本没有一种协调法律的功能。再加上我们司法本身缺乏一种协调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努力,所以更使得我们法律之间互相冲突,水火不容,这个问题特别值得我们重视。
北京市的规范性文件叫法规吗?可能连行政法规都不算,而它可以公然改变政府机构的设置,我觉得这是一个最明显不过的冲突。我们没有办法,政府天天都在做这样的事情,地方扩展出130多部以上的地方法规不断地扩张这样的法规使用范围,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在走向车城市的时候面临越来越多的肯定。
第二,治理城市绝对不能单就城市论城市,一定要考虑农村。农村的治理状况直接影响我们的城市。农村在一个国家毫无吸引力,大家在农村在生存不下去了,呆不下去大家就往城市里跑。农村为什么会变得没有吸引力?我们想像一下,包括我们看英国的小说,也许有钱人都喜欢住在乡村,村是最有吸收的的地方,但为什么我们的乡村没有吸引力?我觉得和一个事实有关,就是土地的所有制问题。土地的所有制如果不解决的话,如果它是一个所谓的集体所有,不断地被分割,我们没有办法鼓励和激励每一个土地所有权人去很好地提高土地的价值,夏业良是经济学家,肯定有更好的论证,就是说如果这个土地不是我的话,我为什么要把这个土地上的房子盖得很好?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们是一个农业国家,农业人口占人口的绝大多数,但是我们最重要的一个财产即土地是一个莫名其妙的集体所有制,结果就导致我们的土地不断地被侵占。
自己的土地才会格外珍惜,我要是到农村买30亩地的话我会格外珍惜,所以不相信农民,而信大家的,只有他可以管你吃好住好。而事实呢?我觉得这样的一种私有财产保护的观念也涉及到我们城管。城管的人根本不会尊重一个人对于他那架三轮车、那个锅的所有权,你看他们横征暴敛的样子,真的像当年的国民党或者是日本鬼子,他不尊重所有权,我说一句可能有点儿不大受欢迎的话,对贪官,贪官我们经常讲没收他所有的财产,你就样没收,私有财产怎么样去保护?最可怕的是这个国家的国民天天在朝不保夕天天不知道这个房子明天会不会是我的,天天不知道明天警察会不会跑到我的房子里把我看黄碟的机器给没收了。
另外还有法律设置的稳定性问题。我们说一个国家法制非常重要的标志恰好是依法所设置的政府机关的编制,和机构的名称有稳定性。罗斯福总统曾经想把最高法院的法官增加到6名,但是在最高法院遇到了阻力,但是即使他这样具有崇高声望的总统也没有实现这样的目标,因为法官的人数不是一个行政首脑能够决定的,联邦法官是822名,这是确定的数字,不可以随便改。而我们国家有一个老传统,就是往往设立临时机构,军机处后来就成为了最有权力的机构。机构的混乱,包括机构里面的聘用人员的混乱,到底谁是公务员,谁是这个国家的机构的人员,可会发现有正式人员也有临时人员,临时人员不断地增加。我了解了法院的情况,许多法院的实际人数比编制都要翻一番,都是这样的。他们靠什么来生存?我觉得这个混乱至少能够造成下面几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增加了人们的负担,国家财政也负担不了,朱总理讲的吃饭财政,全国那么多的人,一人一张嘴多大的一张饼顷刻之间就化为乌有。所以这样的一个机构会使本身的职能变得日益混乱,你不知道他管什么东西,结果什么都能管,使得政府变得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混乱越来越多,危害也越来越大,我想这是政府机构设置的稳定性和法制性的问题,我们看到这种城管制度也许本身就是违反这样一个法制原则的行为。
接下来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是整个社会的暴力化倾向,弥漫着一种对暴力的张扬。前一段时间袁教授因为一篇文章导致了中青报的事件,我觉得这个文章的主题有一个非常好的主题,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不能在消灭了阶级斗争后还要仇视某些人,比如仇视有钱人,比如仇视外国人。我们可以看到这个社会中间的城管所张扬出来的暴力倾向,那是国家的公职人员吗?是国家的公仆吗?怎么都像一批批恶狼一样,现在北京的法制电视频道已经变成了警察频道,而且就是讲刑事案件,而且刑事案件就是讲五个警察在人家睡得好好的,然后就冲进去,四五个人压住,然后捆绑起来,记者就拍进来。我问记者,你们为什么要进去拍?他们说不是的,是第二天再重新拍的。
李楯刚才经常说警察比城管好,其实警察在屋里干的,老百姓看不见,而城管都是屋外看的,大家都看见了。所以这让我们在思想上恐惧,我们不敢自由地思想,我们不敢自由的表达,我们说一句话都要小心翼翼,赵国君有时候跟我说贺老师你要保护一下自己,你说的这个话太过分。我说不过分吗?我按照宪法说话,你凭什么管我?
我觉得让我们都生活在恐惧中的状态是社会暴力化倾向的极其严重的后果。贵族政体的基础性的要件是荣誉,专制政体最基础性的要件是恐惧,那就是恐惧,所以社会当中到处张扬着暴力,那种暴力化的倾向仅仅是导致我们这样的案件发生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前提。所以,看这个事件,我周边有人说杀得好,城管应该多杀几个。现在网络的语言也特别地可怕,所以你看这个国家几十年来阶级斗争搞来搞去就搞到今天,怎么样逐渐地使得我们这个国家真正尊重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价值。我自己发现中国和外国最大的差距现在可能不是城市建设的规模和楼的高层,而是全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发现到西方国家去,甚至前不久我到日本去,每个人都在小心翼翼,走路的时候会注意小心翼翼地会不会妨碍到别人,我在爱尔兰看到一个老司机开车,他估计后面的人的速度比他快的时候,他会稍微地往旁边靠一靠。而我们的社会呢?我们是五千年文明的社会,天天说自己如何的优良传统。也许我们可以从历史上找一找原因,但另一方面要从我们社会本身的基本的价值观念、基本的意识形态方面去寻找原因,去推动一个合理的解决,以便使崔英杰先生和李志强先生这样的悲剧不再在这个社会上发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