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贲:“优胜”者未必“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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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优胜”者未必“优秀”

2010年07月10日06:54新京报徐贲我要评论(1) 字号:T|T

徐贲 知名学者

以优胜为导向的择优制度容易诱发一种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社会心理,也容易在多种人际关系中形成恶性竞争。

每年高考后,各地都会出现一批高考“状元”。“状元”也就是第一名。状元当然是考分优秀的学生,但所有考分优秀的学生却不都是状元。状元因此是用一位特别优秀的学生,把其他优秀的学生“比”下去的说法。状元这个说法,集中体现了一个主导中国教育的不当观念,即优秀者,尤其是最优秀者,是“竞争”出来的,只要“优胜”了,便能体现优秀,至于优胜是根据怎样的优秀标准产生的,或者到底有没有合理的优秀标准,那反倒是不重要的。因此,便可能在这样的竞争中出现其实未必优秀的优胜者。

先前有一些关于“状元”未必成才的报道,说“1977年到2006年的30年全国各省状元全军覆没,没有发现一个在从政、经商、做学问等方面的杰出人才”。当然,什么是“杰出人才”,这本身就需要有合理的优秀标准。

每个社会都需要优秀的人才,但确定和选择优秀的价值观和机制却并不相同。例如,美国是一个注重择优选拔(meritorious)的社会,除了在体育竞技领域中,美国的择优更看重的是优秀而不是优胜,学校招生也是如此。优秀学生是按最佳5%或10%的阶梯分层来大致划分的。一方面,从来没有听说哪个名校用招收了多少名“状元”来夸耀的。另一方面,就算一个学生在世界别的什么地方获得了“状元”的身份,如果不符合一个学校自己设立的优秀标准,还是照样不能录取。今年的北京高考理科状元在申请美国高校时,被11所名校拒绝录取,便是一个例子。

注重优秀比优胜更需要设立统一的标准,而且需要避免把竞争当作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或“拼杀”。注重优秀必须是一种设有合理优秀标准的竞争机制,这就好比是体育中的达标制,一百个人达到体育健将的标准,一百个人都是体育健将。如果要限制人数,那就不妨把健将的标准再提高一些。注重优胜的机制就不同了,它可以完全没有合理的优秀标准,看起来是一种竞争机制,但却未必与真正的优秀有关。它可以是一个花拳绣腿的锦标赛,参加者可能人人都很差,“优胜”不过是矮子当中拔将军而已。

在美国,评教授和终身制、教授升等也都是采取达标制的择优选拔,不会出现5个达标者中只有3个名额,弄得候选者们非要勾心斗角、争个你死我活不可的情况。单以“科研成果”一项的要求而言,评教授只要有一定数量即可,不需要是所有候选者中发表论文最多的,这样也就免去了教授许多压力,不至于为了把别人比下去,压下去,不惜自己去造假剽窃,当一个并不优秀的优胜者。

以优胜为导向的择优制度容易诱发一种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社会心理,也容易在多种人际关系中形成恶性竞争。小说家刘震云的《一地鸡毛》中,多个副职争一个正职提拔的机会,于是使出各种龌龊手段,互相心怀嫉恨,你的胜利就是我的失败,我不说你的坏话就无法显示出我的好来。

这种情况,由于优胜择优制的流行,在小学、中学里就已经种下了根苗,助长了学生相互之间有你无我式的竞争方式。他们在学习中常常不是互相交流,而是各留一手,不是互相帮助,而是背后使坏。这种竞争机制形成的人际关系会长远地影响一个社会文化的品质,使得人与人之间总是相互戒备,不信任,甚至幸灾乐祸、落井下石。

一个原本要用来择优,产生优秀者的制度,结果却产生了许多品质低下、并不优秀的“优胜者”,效果适得其反。这样的竞争制度,不是得改一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