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的五大保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8:39:27
五大保障分别指:

  1、劳动权利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是不容剥夺的。若干年前工厂的厂长书记都不能开除国家职工,在八十年代有个词形容这样的现象,就是“铁饭碗”。这个保障的指的具体现象就是,劳动者不会面对失业的压迫,从而保障了劳动者劳动自由的权利。

  2、健康保障。我们在谈五大保障的时候,一再强调谈的是保障,而不是保险。因此我们说健康保障,就绝对不是指简单的医疗保险。举例说明什么是健康保障,就是如果国家职工的孩子生病住院,那么在整个治疗过程,甚至会包括治疗前后的往返医院的过程,不会对国家职工造成额外的经济负担。不仅仅是孩子的治疗费全额由国家出,并且包括在期间国家职工到医院照顾孩子,不会被扣工资,甚至还有补贴。还可以举例说明,比如某工厂的职工生病住院,从决定送他去医院开始,全程都由工厂负担所有成本,甚至在其住院期间的陪护,都是由工厂派出的他的工友承担,这些承担陪护工作的工友不仅不扣工资,而且还有发补贴。我们说的健康保障,是惠及国家职工直系亲属的,以健康为目的的保障制度。这种制度不仅体现在医疗事件中,同时也充分体现在劳动过程中。

  3、衣食住行生存环境保障。且不去解释过去粮票,布票等等票据实现的分配保障功能,就看到今天最凸出的就是住房保障。居者有其房。

  4、子女的抚养、教育、就业保障。在今天最凸出的问题就是劳动者子女的教育、就业保障。在若干年前,只要进入技校,就开始计算工龄,也就意味着已经成为了国家职工。在技校,不仅学费低廉到能够保障绝大多数人读得起,同时在期间每月都有津贴发放,学生不仅可以依靠津贴解决自己的生活问题,甚至还能富余到可以补贴家庭。而读中专、大学更是如此。不仅保障绝大多数人的教育能够进行,而且保障了教育之后的就业问题。更重要的是,这个就业是享有五大保障的就业。

  5、养老保障。我们一再强调我们谈的是保障,而不是保险。在这点上举例说明,养老保障就是,你不需要用你的养老金负担你子女的教育、就业问题;你不需要用你的养老金负担你的住房问题;你不需要用养老金负担你的健康问题;你已经退休,更不需要担心失业问题。

  
首先确认五大保障是保障社会人在社会生存中最基本的需求。因此当这些需求得到满足的时候,作为人主观道德力量将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五大保障所保障的五大生活基本需求,就像五座大山一样压迫着人民。因此推翻这五座大山,是人民得到解放的最基本前提。也是解放人民要实现的最基本的要求。

  许多人在确认五大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之后,会强烈的表达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实现?这是个重大的问题。但是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了解到,对这个问题的提出,事实上和对五大保障的理解有密不可分的关联。如果没有对五大保障理解到一定深度,是不可能正确的提出这个问题。对于五大保障如何实现,既有实现过程前的方式方法的问题,又有实现过程中方式方法的问题,还有实现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需要考虑的方式方法的问题,等等。最后,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实现五大保障的目的。

  对五大保障的理解,关键问题就出在对五大保障实现的目的的理解。首先五大保障是否是工人阶级最基本的并且目前没有的需求?显然这是确定的。那么实现五大保障,应该说就是工人阶级斗争的最重大的目标之一。不说是什么主义什么制度,主义也好制度也罢,这些都不是工人阶级直接的需求。而我们知道,满足工人阶级最根本最直接的需求,恰恰是工人阶级斗争的实质目标。如果我们的工作和工人阶级斗争的目标没有一致性,那么我要说这是脱离群众的。高谈阔论什么主义什么制度,而脱离了阶级群众的实质需求,那么都是空谈,瞎扯淡。

  而如何实现五大保障,和对五大保障的理解,有深刻的关联。五大保障虽然分列出五个项目,但是这五个项目是事实上不可分割实现的项目。比如说养老保障,其他四个保障项目不具备的前提下,还没到退休年龄就失业了,怎么享有养老保障?或者说退休了还在还巨额房贷,还要负担随着年龄日渐增加的健康危机,还要承担孩子教育就业乃至成家的前途风险,那么又哪来的养老保障呢?同样再比如劳动权利保障,如果失去了其他四项保障的实现,那么要提供的劳动权利保障从劳动者主观上就是不可能实现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试图单独实现的保障,都无法克服其他四项保障不实现所形成的客观的不可逾越的障碍。

  只有对五大保障的整体性有比较透彻的理解,才可能正确提出关于五大保障如何实现的问题。在没有对五大保障所蕴含的深刻意义有所理解的时候,五大保障只是一个要求,而没有实现方法。而事实上在讨论五大保障具体内容的时候,就已经初步给出了现实方法。没有看到或者意识到实现方法就包含在五大保障具体内容中的人们,就无法找到正确的实现五大保障的方法。说到这个问题,我们就需要更进一步分析五大保障的内容。

  提出五大保障的顺序是否有内涵?为什么是劳动权利保障第一,健康保障第二,基本生存环境第三,子女保障第四,养老保障第五。

  我们说五大保障是面向全人类社会的,不是面向某个个人或者某个地区或者某个年龄段的人。那么对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建设,劳动是不是创造社会价值的最基础条件?那么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是不是一切社会保障的第一前提?如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得不到保障,我们拿什么来保障其他四项保障的实现?

  劳动权利能否得到保障,有主观和客观的条件,现在人们想到劳动权利保障的时候,往往只考虑到客观的因素,比如不能开除或者辞退劳动者。那如果劳动者主观原因无法继续劳动呢?那么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比如劳动者健康出问题了,劳动者主观上要求劳动,但客观上不具备条件,这个时候要保障劳动者劳动权利,则必须先保障劳动者的健康,这就是保障了劳动者主观的劳动权利。任何时候讨论到劳动者劳动权利保障,都不能只从主观或者客观单方面去考虑。保障之所以称之为保障,就应该是全方位的。也就是说,不仅在客观上为劳动者提供不能被剥夺的劳动权利,同时在主观上,也要提供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利的保障。

  保障是方向上的绝对值,不是个别现象上的绝对值。就例如我们说到健康保障。是提供实现健康所需要的一切可能的条件,而不是保证一定能够解决个别的具体病症。很多人在想到健康保障的时候,往往都直观的联系到了医疗。而忽视了一个问题,之所以要提供健康保障,不仅仅因为这是人的生存最基本需求,也是和劳动权利保障的实现有密不可分联系。为什么要联系到劳动权利保障,因为全社会的健康保障所需要的一切物质条件,都肯定来源于劳动者的劳动。因此,健康保障在顺序上排到劳动权利保障之后,是有原因的。

  那么在健康保障和劳动权利保障产生联系的同时,我们也可以发现,健康保障的含义绝对不仅仅在医疗问题。劳动者的劳动保护问题,也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同时,和劳动者息息相关的家属,也同样必须享有健康保障,这就和前面说到保障劳动者主观的劳动权利的道理一样。健康保障,不仅仅是客观因素的保障,同时也必须是是主观因素上的保障。全面的健康保障就是,被保障的个体,不会因忧虑家庭成员的健康问题而产生健康问题,不会因劳动过程而产生健康问题,同样不会因生存环境和年龄等等因素而产生健康问题。这里指的健康问题,不是指伤病的绝对值,而是问题的绝对值。这里指的保障不是指现象上的绝对值,而是指方向上的绝对值。

  哪怕仅仅是谈论到个体的健康问题,我们都不可避免的联系到生存环境的因素。这在前面也有提及。生存环境因素和劳动者的健康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在考虑健康保障的时候,衣食住行等生存基本环境的保障也就自然而然被提到。健康保障是全方位的保障,基本生存环境的保障是实现健康保障的必要条件,当然也是实现劳动权利保障的必要条件。

  我们说的保障对象是全人类社会,那么基本生存环境就成了一个很庞大的问题。衣食住行,这是生活最基本方面,大多数人都认为到今天最凸出的就是住房。其实结合最近几年的食品健康问题来谈,吃何尝不也是个凸出的问题呢?仅仅就住房问题而言,如何去保障大多数人都拥有住房保障?那么这就涉及一个社会资源分配的问题。有可供分配的资源,就必须有劳动者的劳动。然后分配劳动成果最基本的标准,就是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衣食住行基本生存环境的保障,就不简简单单是个住房分配的问题了,这其实涉及到了全社会资源的分配问题。也因此我们在公开谈论这一项保障的时候,往往会刻意忽略解释其中更多的含义,而仅仅抓住现今最凸出的住房问题来谈。通常认为,居住问题是劳动者组成家庭实现安定生活的必要条件之一,但其实衣食住行基本生存环境的各项要素都是劳动者安居乐业的必要条件。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的历史让大多数人自然而然的讲衣食住行基本生存保障误以为了人类唯一的最基本的生存需求。而事实上要实现这些基本生存环境的保障,就如我们前面说的,必然需要有物质条件具备的前提,而物质条件具备与否取决于劳动者的劳动。有了劳动者的劳动才能产生可供分配的劳动价值,才有可能实现大多数人的基本生存环境保障。

  回过头来说,没有健康保障的时候,我们又何谈基本生存环境保障呢?保障劳动者主观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环境的实现,健康肯定是前提。有了基本生存环境保障和劳动权利保障和健康保障的这些联系,我们知道了这三项保障的不可分割性,和提出顺序的含义。那么仅仅这三项保障中所涉及的根本性问题包括哪些?

  前三项保障在现实中其实并无先后实现的顺序问题。他们基本上是同步的。而第四项,子女抚养、教育、就业保障。多了个和前面三项保障不同的前提,是劳动者必须是有了子女的前提下,才出现的保障。在这项保障中,部分内涵在前三项保障中已经提供。比如健康保障,比如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环境保障,都是惠及家庭的。这部分主要集中体现在子女的抚养权利上。

  那么现如今谈论这一项保障的时候,更多人关注的和引起共鸣的是,教育和就业保障。而这两个问题,都直接有关一个问题,那就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问题。或者说,这其实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延续问题。教育是提高劳动者劳动素质的必须途径,教育的根本目的服务于劳动权利保障的实施,也服务于五大保障其他各项保障的实现。而就业保障则是更直接被包含在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保障中。同时在后代的教育和就业保障中,还包含了解除劳动者现阶段家庭责任的负担。

  同样的道理,要实现子女的抚养、教育、就业问题,则必须具备一些客观条件。抚养问题上,必须具备可供保障大多数人公平分配的资源,教育问题上不仅仅是可供分配的资源,还包括教育的目的,为什么需要教育,也就是教育的方向问题。那么就业问题,最直观被理解的必须具备的客观条件,那就是岗位,或者说是劳动需求。

  关于教育保障除了资源分配的问题,为什么需要教育可能才是真正需要重点理解的问题。通俗的说法,教育是为了就业。而今在现实中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接受教育的目的在于获得一份较好的工作,也就是就业目的。我们知道就业也可以说是劳动,那么,劳动的目的是为了什么?显然我们认为大多数劳动者的劳动目的是为了获得五大保障。这样说可能还有些人不容易理解。换个说法,大多数劳动者的劳动目的是为了解决生存需要,当然最直观的就是所谓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环境的需求。在还没有五大保障的时期,大多数劳动者不可能有更高的劳动目的。因为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他们都还没有解决,怎么会又超出现实的更高的劳动目的呢?因此,教育的目的就是劳动的目的,就是为解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而对社会大多数人而言,亟待解决的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不就是五大保障么?

  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就业。那么就业的保障自然也是教育保障的延续。同时,新的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保障,也就是就业保障。因此,理解就业保障的时候,必须回过头来对劳动权利保障有深刻的理解。如何保障大多数人的劳动权利,保障大多数人的劳动权利的目的是什么,大多数人的劳动权利得到保障的后果是什么,这些问题都必须思考到。

  教育的目的或者方向是为了就业,那么就业的目的和方向我们也谈到了,归纳说是为了获得五大保障。而如果保障就业,可能是许多人有疑问的地方。随着适龄人口的增加,有没有那么多岗位提供?这个问题其实在我们劳动目的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答案。劳动者的劳动目的,是为了需求。因此,随着需求的提高,劳动的要求也随之提高。这也是为什么说,教育保障必不可少。不断增加的新劳动力的就业保障是依托于整个五大保障实现的环境下,才能够得到保障的。为什么要下这个结论?因为我们这里谈的就业保障,是指具有五大保障的就业,而不是大多数人通常概念里的没有五大保障的就业。

  因此回头说,在讨论子女抚养、教育、就业问题的时候,我们都将不可避免的回顾到前面谈及的前三项保障内容。并且需要加深对前三项内容的理解。这样,我们才可能理解子女抚养、教育、就业保障的更具体含义。因为抚养、教育、就业这三个具体对象,都是有丰富内容的,什么样的抚养,什么样的教育,什么样的就业。分别是有健康保障和基本生存环境保障的抚养,有就业保障的教育,有五大保障的就业。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关性,都有必然联系。

  最后一项,养老保障。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之前已经提及一些具体的内涵。也就是说,养老保障是指,劳动者退休后不需要用养老金负担子女问题,不需要用养老金负担住房等最基本生存环境保障问题,不需要用养老金负担健康问题,这一切的前提都是,他作为劳动者已经完成了社会化生产的劳动义务,退休了。

  而养老保障要实现,同样是具有必备前提的。没有劳动者的劳动,就不可能具有可供分配的养老保障所需的资源。这里面涉及的一个根本问题,其实前面也曾谈到,那就是资源分配的问题。资源产生,到分配,所依据的原则性问题。我们一再强调,保障的对象是社会大多数人们,这就决定了资源分配的原则,是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原则。因此回到第一个保障项目,那就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保障。只有在劳动者劳动权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实现五大保障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同时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保障,必须是和其他四项保障同步实现的。否则根本体现不了“保障”的真实内涵。

  说到这里,五大保障的实现办法,是不是呼之欲出了呢?

  然后还有一个问题可能是相当多头脑复杂的人们会提出疑问的。就是如何保障这五大保障的贯彻实施。我想这个问题留到以后再谈吧。因为我的观点是,我们在阐述五大保障内涵的时候,就已经间接的回答了这个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