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中朝高层的矛盾分歧及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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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美援朝:


中朝高层的矛盾分歧及其解决     

彭德怀在停战协议上签字

5月2日,朝鲜停战谈判五项议程中的四项已经全部达成协议,但在第四项议程,即关于战俘安排问题上,美国方面提出了自愿遣返的原则,而中国方面坚持应全部遣返,双方的谈判由此陷入僵局。朝鲜领导人原指望不晚于5月份与美国人签订停战协定,并依此来计划安排1952年下半年的经济工作和政治工作,没想到谈判因战俘问题产生争议而拖延下来,“这使朝鲜领导人感到莫大的失望。金日成建议中国同志在战俘问题上做出让步,并争取签订停战协定”。 或许是考虑了朝方的意见,7月3日,中朝代表团提出了新建议,除非朝鲜籍战俘仍需全部遣返外,同意朝鲜籍战俘无须全部遣返,“即其居住地在敌对方的朝鲜籍战俘应返回敌对方领土;在应召入伍前居住于俘获方领土上的朝鲜籍战俘,应全部留在原处并应被释放遣送回家”。 但是美国方面不顾中朝方面的一再退让(包括已不再坚持遣返全部被俘人员),于7月13日提出了总共遣返83000人(包括人民军被俘人员的80%和志愿军被俘人员的32%)的概数,并声称这是最后的、坚定的、不可改变的方案。 中朝方面被迫做出最后选择。

对此,中国领导人的态度十分坚决。毛泽东在7月15日给金日成的电报中说,在敌人狂轰滥炸的军事压力面前,接受其挑拨性和引诱性而并非真正让步的方案,对中朝方面在政治和军事上都是极为不利的。战争继续下去,固然会给朝鲜人民和志愿军带来进一步的损失,但中朝人民也在战争中愈战愈强,鼓舞着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去反对侵略战争,并推动了全世界保卫和平运动的发展。战争使美国的主要力量陷在东方继续遭受损失,而苏联的建设得到了加强并影响着各国人民革命运动的发展,因而也就推迟了世界大战的爆发。毛泽东保证,中国人民愿尽一切可能帮助朝鲜人民解决困难。总之,“在现时形势下,接受敌人这一方案必然要长他人志气来灭自己威风”。最后,毛泽东不无用意地告诉金日成,中方的看法和方针,“当转报菲利波夫同志征求他的意见,得复再告”。 同日,毛泽东也致电斯大林,“主张坚决拒绝”“敌人这种挑拨性和引诱性方案”,并表示准备战争扩大。毛泽东还通报说,“金日成同志对此有不同看法”。 尽管金日成在回电中表示赞同毛泽东对当前局势的分析,并感谢中国将全力提供援助的承诺。 但在同一天给斯大林的电报中,金日成抱怨说,由于消极防御的方针,敌方轰炸给朝鲜的城市和平民带来了极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拒绝接受敌方的条件。虽然他表示同意毛泽东的意见,但还是希望尽快停战:“我们必须坚决力争尽快签订停战协定、实现停火和根据日内瓦公约交换所有战俘。这些要求会得到所有爱好和平的人民支持,并使我们从被动的局面中摆脱出来。”

中朝之间在谈判中的战俘问题上持有不同立场,除了政治上的考虑之外,还有一个更为实际的原因,即双方的战俘政策完全不同。由于受国内战争传统作法的影响和缺乏国际斗争经验,中方从一开始就未曾想过扣留战俘。1950年11月17日彭德怀致电军委,拟在战役发起前释放100名战俘。18日毛泽东复电,“释放一批战俘很对。今后对战俘应随时分批放走,不要请示。” 这样,中方掌握的战俘即相应减少。此外,1951年11月中朝商定,为便于释放战俘工作,以后南朝鲜战俘交由人民军管理,而志愿军只管理其他国家的战俘。 这样,中方实际看管的战俘人员十分有限,没有多少谈判的本钱,这大概也是中国主张“全部遣返”的原因之一。而朝方出于战后经济建设需要劳动力的考虑,则暗地里扣留了大量战俘。据苏联大使苏兹达列夫的报告:“朝鲜同志认为将大量的南朝鲜的战俘扣留下来,让他们在北朝鲜从事各种繁重的体力劳动比较好,而无须去考虑他们要求返回自己家乡的愿望”。因此,他们扣留了13094名李承晚军队的战俘,其中6430人在人民军中服兵役,其余的人则在内务部和铁道部从事不同的工作。此外,还扣留了战争前期从南朝鲜被“动员”加入人民军的42262人。 在这种情况下,朝鲜领导人当然不可能理直气壮地坚持“全部遣返”的原则。

问题最后还是在莫斯科得到解决的。7月15日毛泽东电告斯大林,美方提出的方案,“两者比例极不相称,敌人企图以此来挑拨朝中人民的战斗团结”。“在敌人的压力下屈服,对我极为不利”,并表示即使谈判破裂,也绝不让步,“因为这个问题是个政治问题,不但对朝中两国,而且对整个革命阵营都有影响”。 第二天斯大林即复电:“你们在和平谈判中所持的立场是完全正确的”。  

周恩来随后于8月访苏,并与斯大林举行了多次会谈。中途赶来的金日成、朴宪永和彭德怀参加了后期会谈。除了讨论中国经济建设的问题外,会谈的重点在于确定以后战争的方针。周恩来介绍了战场上中朝力量的情况,认为“现在我们有足够的把握,可以进行更长时间的作战,并且因为建立了坚固的坑道工事,也经得住轰炸”。关于战俘问题,斯大林首先指出,美国人想按自己的主张解决战俘问题,而根据国际法,交战各方必须遣返除罪犯以外的所有战俘。斯大林问,毛泽东对战俘问题是怎样考虑的:是让步还是坚持自己的主张。周恩来简要地介绍了在这个问题上中朝之间存在的分歧,并表达了毛泽东“必须坚持遣返全部战俘”的看法。周恩来说:“朝鲜人以为,继续打下去不利,因为每天的损失要超过在遣返上有争议的战俘人数,而停战对美国不利。毛泽东则认为,战争打下去对我们有利,因为这打乱了美国对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准备。”斯大林当即肯定说:“毛泽东是对的。这场战争伤了美国的元气。北朝鲜人除了在战争中遭到牺牲以外,并没有输掉任何东西。美国意识到,这场战争对他们是不利的,必须结束它,特别是当他们知道仍有我军驻在中国以后。需要的是毅力和耐心。”斯大林还提出了一个更能触动中国领导人神经的问题,他提醒周恩来说:“对美国必须强硬。中国同志必须了解,如果美国不输掉这场战争,那么中国永远也收复不了台湾。”关于解决战俘问题的具体方法,周恩来谈到,如果美国人做出某些让步,那么可以按以下方案之一继续谈判,第一,在美国仍然坚持遣返部分战俘的情况下,宣布扣留同样比例的美韩战俘;第二,战俘问题交给中立国(如印度)进行调解;第三,先签订停战协定,战俘问题留待以后解决。在交谈中,斯大林倾向第一方案,而周恩来重点谈的是第二方案。不过,他们一致赞同的前提是首先坚持全部遣返战俘,并要美国先行表示让步,而不能在美国的恐吓面前退缩。

对于平壤的说服工作,自然还要莫斯科出面。在9月4日与金日成会谈时,斯大林问到,朝中之间在谈判问题上是否存在某种分歧。金日成回答:“我们之间不存在原则上的分歧。我们同意中国同志提出的那些方案。但是,由于朝鲜人民目前处于的严重状况,我们更愿意尽快缔结停战协定。”斯大林立即说:“我们在此已经与中国代表团讨论了这一问题,并表达了这样的建议:不同意美国人提出的关于战俘问题的条件而坚持自己的条件”。“如果美国人不愿意遣返20%的中朝战俘,……那么他们的那20%的战俘也不能返回,一直到他们不再扣押中朝战俘为止”。斯大林最后以肯定的语气结束了这一话题:“这就是我们对此问题的看法”。

此后直到斯大林去世以前,金日成没有再提立即停战的主张,而是关注于如何更多地取得苏联援助物资的问题。不过,在战争即将结束之前,中朝之间在是否立即签署停战协定的问题上又发生了争论,这是战争期间的最后一次分歧。1953年3月以后,苏联的对外政策及战争方针发生改变,从而促进了朝鲜停战谈判的进程。 但李承晚不想停战,并以擅自释放战俘的做法破坏协定的签字。为此,中方主张再发动一次战役,借以争取更好的停战条件。而朝方则要求马上在停战协定上签字,对李承晚释放战俘的行为不必追究。彭德怀没有理会金日成的主张,在毛泽东的支持下,按自己的意愿发动了一次较大规模的阵地突破战,并取得成功。

显然,在停战问题上,金日成考虑的是朝鲜的实际利益,既然无望在战争中取胜,那么最好在维持现状的前提下尽早结束战争,转而进行经济建设,巩固对北朝鲜的统治。而毛泽东因其对亚洲革命负有的领导责任,则必须着眼于两个阵营之间对抗的总体形势,着眼于在东北亚乃至整个亚洲的安全利益。惟其如此,在中朝之间发生分歧时,毛泽东才屡屡得到莫斯科的支持。

总之,上述中朝领导人之间矛盾和分歧发展及其解决的过程,除了历史因素以外,反映了阵营内部国家关系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即当国家主权利益与整个阵营的共同利益发生冲突时,必然是前者服从后者。总体说来,中朝之间的问题,并不单纯是各自利益的对立,而是阵营全局利益(往往由中方代表)与当地局部利益(一般由朝鲜提出)之间存在着差异。所以,苏联立场的偏向,也并非仅仅是考虑到照顾中国的意见——尽管相对来说莫斯科处理同毛泽东的关系时更加慎重,而更多地是因为中国的主张比较符合斯大林认定的社会主义阵营在亚洲冷战中的总体利益。但这里的问题在于,所谓共同利益或总体利益,一般是依据在阵营中占主导地位的国家领导人的认识和理解确定的。因此,一旦某一主权国家不再认同这种共同利益,或阵营中的主导地位发生了变化,这种局部服从全局的逻辑就不再发生作用,他们之间的同盟关系也就面临着终结。中朝关系是如此,中苏关系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