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黄争权结果体现市场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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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黄争权结果体现市场之美 2010年09月29日 07:41 新京报 【 】 【打印共有评论9

昨晚,国美董事会与国美第一大股东黄光裕家族之间的利益之争,在公众的高度关注之下揭晓,黄光裕家族“驱除”陈晓未获成功。结果公布后,董事会“代表”王俊洲与黄光裕家族“代表”黄燕虹握手。

从投票结果看,大致可以说,国美之争没有改变上市公司国美此前的状况。国美之争的这一结果,恰恰体现了在充分透明规则之下,市场是理性的,是趋于保护各方利益的。这种理性体现在,竞争并非你死我活,而是可以做到维护各方的利益。

表面来看,从陈晓的角度说,没有被第一大股东驱除,是一种胜利。但陈晓目前无法实现通过增发摊薄第一大股东的股权的目的。其结果就是,黄光裕家族继续作为第一大股东,以陈晓为首的董事会继续服务于包括黄光裕家族在内的国美股东。这样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是陈晓的胜利,但并不意味着黄光裕家族的失败。

股东选择陈晓继续带领国美电器,说明市场认为,目前没有更合适的人可以替代陈晓,也就是更多的股东们认为替代者并不能使国美在未来获得更好的业绩。也就是说,让陈晓为首的董事会带领国美发展,是目前最佳的方案。这个方案对于黄光裕家族同样不是坏事,既然市场认为陈晓未来能给国美带来更好的业绩,那么作为第一大股东的黄光裕家族也必然能从未来的业绩中获益。

相反,假如陈晓被驱除,董事会被改组,必然会给股东们带来更多的未知数和不确定性。因为陈晓的履历为公众所熟知,他此前的业绩也有财报佐证。至于陈晓对于第一大股东的“不敬”、“不忠”,在理性的股东投票过程中,则会被忽略不计。因为股东最关心的是自己的利益,在利益面前,所谓的道德评判往往会被置于第二位。也就说,股东首先选择的是一个他们认为能够为自己带来更多利益的经营者,其他的或许重要,但绝不是最重要的。当然,或许第一大股东黄光裕家族不这么认为,但第一大股东的选择,在所有股东一起投票的时候,服从了多数股东的“理性”。在这样的结果出来之后,如果黄光裕家族不满,仍然可以对董事会提出新的意见,继续“监督”以陈晓为首的董事会。

是什么力量使得出现这样一个“理性”的结果呢?是市场的力量。透明的市场,有规则的市场,是有力量的,是美好的。市场是讲利益的,但利益的实现需要有透明和公开的规则,在规则之下公平逐利,这样的市场才会有恒久的魅力。国美电器作为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在香港完备的证券法规监管之下,国美大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矛盾尽管剑拔弩张、尽人皆知,但最后仍然是通过大家公认的游戏规则来争权夺利。正是在这样的框架之下,市场做出了最佳选择。这个最佳,不是对某一个股东的最佳,而是对于所有股东的最佳。

在国美之争未出结果的时候,曾有人提议政府出面调停双方。值得欣慰的是,有形之手没有介入当然也没有理由介入国美之争。事态的发展也表明,市场是理性的,是聪明的,可以比“有形之手”做出更为合理的安排。“有形之手”需要做的是维护市场公平、公开、透明的游戏规则,而不直接参与到市场利益之中。

王海涛(北京 媒体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