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波:中国人是如何轻贱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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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波:中国人是如何轻贱商人的? 作者:胡萝卜大侠  发表日期:2010-8-11 10:33:00     中国的历代统治者都把最能够产生利润的工商业收归为国家经营。这种统治艺术冠绝全球。
  与欧洲列国相比,那里的治国者从来只知道从税收中获得收入,在中世纪,一些国家真的穷到没有办法了,连一根烟囱也要征税,结果弄得天怒人怨,他们没有想到,其实只要把煤炭专营起来,每一斤煤多加一点钱,远远比征烟囱税更能增加收入。只有中国,想到了从国营工商业中直接取得利益。
  所以,一些有见识的史家便提出,中国的治国者是世界上最早意识到“工商富国”的一拨人。 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一方面知道“农不如工,工不如商”——这是司马迁先生在《货殖列传》中的原话,可为什么另一方面又要拼了命地压抑和蔑视商人呢?
  道理在于:当国家直接进入到产业经济之后,国家资本集团就与民营资本集团构成了竞争之势,后者自然就应该遭到打压。所以,轻视商人与重视工商,正是一体两面的结果。
  这种颇似矛盾,实则一体的观念会造成怎样的景象呢?下面一段故事,在历史上一再发生—— 汉朝初建之时,国力极度赢弱,皇帝要出巡,居然配不齐四匹肤色一样的骏马,而一些列卿大夫和诸侯,穷窘得只好乘坐牛车。国贫民穷之际,朝廷一改管制政策,“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经过七十年的“文景之治”,出现前所未见的盛世,“民则人给家足,都鄙禀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国家储备的钱财以亿计,用以串钱的绳子都朽掉了。与此同时,商人阶层也崛起为一个强大的势力。司马迁的《史记中》记载了二十一位当时的富豪,个个都神采飞扬。可是到了景帝的儿子汉武帝时期,再度实行管制政策,盐铁等重要产业重新收归国有化,所有盐商、铁商、流通商、金融商几乎全部一一破产。 让人叹息的是,这样的景象在此后的两千年里一再地重演。
作者:胡萝卜大侠  回复日期:2010-08-12 10:03:57   统治者对待工商业,最简单同时也是最笨的方式是,把有大利可图的行业拿过来自己垄断。
  汉武帝时的盐铁行业即是如此。汉初的冶铁行业,应该是民营的。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秦时被从赵国发到四川。到了四川之后就办起了冶炼企业。当时战争频仍,钢铁需求旺盛,很快卓王孙就富甲天下了。直到汉武帝时代,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私奔时,卓家的日子还过得相当好。冶铁能有这么大利益,官家当然不会袖手旁观。
  官家把盐铁拿到手后,企业马上就会出现低效、腐败等现象,由大利变成亏损。此时,民间力量就有机可乘了。他们会想方设法收买官员,分得一杯羹。官员被收买之后,整个社会的实质就变了   冶铁官营之后,镰刀割不动草,价格却很高,没人买就摊派。企业为了完成指标,就制造大件,卖不出去就堆着生锈。
  早在汉武帝时事实就已证明,工商业官营是行不通的。然而这种争论一直在翻版,只是每次的争论用词都不一样,大家都自以为碰到的是新鲜事。历史的经验教训就这样被忽略了。
  比如宋朝,王安石时代类似争论又出现了。汉武帝时代的悲怆,重蹈覆辙就会具有闹剧色彩,而反复重蹈覆辙就让人哭笑不得了。   盐铁官营,把专制集权扩大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以杀鸡取卵的方式聚敛财富。事实证明,这些政策造成了灾难性后果,流民四起,人口减半。  食盐垄断体制内的蛀虫:绝对权力引起绝对腐败_历史_凤凰网
    西汉的盐铁之论,奠定中国封建社会政府管制经济的基石,从唐代到明代,盐业专卖收入一直占据了国库岁入的一半。如影随形,专卖制下的官场贪污也达到了天文数字。

□梁小民 谷雨/图
    有权力垄断,就有腐败。绝对的权力引起绝对的腐败。中国盐业专卖史证明了这句谁都会说的至理名言。    盐业专卖就是国家实行垄断经营。这种做法始于春秋时的齐国,始作俑者是管仲,但到秦朝和西汉初年,盐业专卖实际上是废除了。汉武帝想增强国力征服匈奴,于是采用大盐商东郭威阳的意见,从元狩四年(公元前118年)起在全国实行盐业官卖制度。在产盐的28郡和36县设置盐官(均由原来的盐商担任),招募百姓由政府提供“牢盆”(煎盐之锅)等工具制盐,成品盐由政府定价收购、设官贩运,实行专卖。    这种做法当然引起商人及代表他们利益的官员不满,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政府召开专卖政策研讨会,有“贤良文学”(地方商人、学者)60余人、御史大夫桑弘羊及丞相田千秋参加。桓宽的《盐铁论》正是这次会议讨论发言的记录。这次会议仅仅取消了酒的专卖,保留了盐铁专卖。尽管主张专卖的桑弘羊在辩论中胜利了,但当时主政的大将军霍光要消除异己,在次年(公元前80年)就以谋反之名杀死了桑弘羊。不过这种盐铁专卖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结束,之后这种制度也没有完全废除。    各个时代的盐业专卖做法并不相同。管仲的做法是私人生产、国家收购,进行垄断性专卖。西汉时的垄断程度最高,生产、批发、零售都由政府排他性地经营。以后对盐业的垄断经营逐渐走向政府授权的商人垄断性经营。唐肃宗宝应六年(762年),盐铁使刘晏进行改革,生产和零售都交给商人,政府只控制批发这一环节,即政府收购成品盐并加价批发给商人送到各地零售。宋代之后又逐渐形成了盐引制,即商人花钱(或支付其他实物,如明代开中制下就是送运粮食到边关换取盐引)购买盐引(食盐的专卖证)到指定盐场取盐,并运到指定地区零售。这种盐引制在不同时期做法也不完全相同,但明清时代一直在采用。    无论采取什么形式,政府对盐业的垄断本质并没有变。应该说,盐业专卖对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增强国力还是有积极作用的,齐国能成为“春秋五霸”之一,汉武帝一改“文景之治”时代民富国弱状态,击败匈奴保护国家安全,管仲和桑弘羊倡导并实施的盐业专卖是功不可没的。在以后的封建社会中,盐业专营的收入成为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在唐代,刘晏任盐铁使之后,盐业专营收入达600万缗,占政府收入的一半,直至明代,仍保持这一比例。    盐业专卖当然是由盐铁使、盐政之类官员控制的。这些官员也是人,他们的人性中也有贪婪的一面。在缺乏监督、又没有权力制衡的情况下,贪婪的人性恶性膨胀,在盐业专卖体制下就出现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甚至愈演愈烈的贪污与腐败。    明代在实行开中制时,为了防止官员腐败,规定禁止“监临官员”、权势之家、公、侯、伯及四品以上文武官员本人及家人、奴仆从事盐商业务。但利益的诱惑太大了,在宣德、正统年间,这项禁令就成了一纸空文。成化年间,原在禁止之列的达官显贵竟直接奏请皇帝取得巨额盐引,转卖给盐商谋利。到了弘治年间,盐业专卖已为这些人所垄断了。官商勾结,其间腐败不言自明。    到了清代,盐业专卖下的腐败更为严重,盐政官成为天下第一肥缺。尤其是统辖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六省的两淮盐政更是肥缺中的肥缺。发生在乾隆33年(1768年)的两淮盐引息银特大贪污案,正是一个突出的案例。    案件的起因是,乾隆13年(1748年),两淮盐商要求朝廷增加每年盐引的发放定额,以满足市场需求。时任两淮盐政的吉庆收取了盐商送的5万两银子后,将盐商的要求上报皇上。乾隆皇帝听取户部的意见后,同意在不增加当年盐引定额的基础上,将次年的定额提前使用,同时要求盐商对提前使用的盐引向政府另支付一笔“预提盐引息银”。盐商们又向吉庆行贿5万两银子,吉庆同意先支付部分息银,余额做欠交处理,以后再结。盐商接受了这种妥协办法。后继的盐政普福、高恒仍接受贿赂允许欠交息银,分别贪污10多万两和20多万两银子。    乾隆33年,尤世拔继任盐攻,无法改变这一陈规,盐商们有恃无恐。尤世拔向乾隆皇帝告发。经查证,三任盐政和其他官员历时20年贪污应缴国库息银1000万两。吉庆、普福、高恒被抄家,除吉庆已死外,普福、高恒斩首,历任盐运使(盐政的下属)7人受革职、降级处分。    在封建专制之下,盐业专卖引起贪污、腐败是普遍规律,被作为典型案件查处则是个别偶然。如果盐商们不与尤世拔对抗,这件事恐怕也不了了之了。在中国历史上,盐政官员贪污腐败,足可写一本大书。最近出版的以写徽商为主的《大清徽商》描写了两淮盐业专卖各级官员的腐败。虽然是小说,但也如实再现了当年的历史,让人读后不寒而栗。    其实任何一个社会都面临这种两难困境:有些政府的管制还是利国、利民、利社会的,但在管制中的实施中又难免出现官员腐败。即使在美国这种民主法制的国家也难完全消除。比如,美国对垄断行业实行指导定价,原则是在平均成本之上加一个社会平均利润。但这种企业却可以通过贿赂官员把成本加大,仍获得高额利润。经济学家提出了“管制俘获论”,即行使管制的官员被企业“俘虏”,为被管制企业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失灵”大于“市场失灵”。经济学家还研究了原来实行管制的民航、公路卡车运输等行业在20世纪80年代取消管制而利润率下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