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上有什么隐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7:25:26
重庆、西安、南昌等地的出租车陆续安装了摄像头。大部分司机表示欢迎,称可以遏制和威慑犯罪行为。乘客担心隐私受到侵犯。律师认为,出租车内安装摄像头需要有完善的制度来监管图像的保存和使用。
  
   应该说,注重个人隐私权,这是一个好现象,这是一个社会整体走向成熟的表现。人们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利,知道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且不管这种觉醒的权利和能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至少这种意识是值得称赞的。法治社会的建成需要健全科学的法制本身,更需要全体社会公众成熟、理性的法制意识。只有二者同步发展,共同进步,法制建设的进步才能成为可以预见的期待。
  
   但是毫无疑问,具体到隐私权而言,在国内,很多时候,仍不过只是一个概念而已。一方面,一些权力机关和掌权者者本身并没有切实把公众的隐私权当做一回事,尤其是在一些国字头的企事业单位,比如医疗机构、通信机构等等,肆无忌惮地泄露公众隐私,甚至恶意出卖兜售公众隐私以从中牟利从来不是什么偶发现象,而是一种常态。比如说,我爱人生完小孩之后,留在医院有关文案中的家庭地址和电话,就不知被散布到了哪里。一时之间,推销奶粉的,卖尿布的,兜售保险的,甚至婴儿胎毛做画笔的之类的野广告就铺天盖地而来,电话也有,信件也有,总之是让人不胜其烦。
  
   另一方面,由于普法本身的滞后,很多人仅仅只是知道隐私权这个名词而已,但并不知道所谓的隐私权所指究竟是什么。比如说,前段时间,某违章司机把自己和交警吵架的照片和视频上传到网上,很多网民,甚至不少所谓的法律专家就站出来大呼什么隐私权,说是把警察的照片发在网上是侵犯了警察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毫无疑问,一切的执法行为都应该是阳光下的透明行为,唯有透明才能平息争议与谣言。现场视频的播放更容易让理性的网民去判断孰是孰非,恰恰相反,如果不公布视频的话,仅凭某人单方的说辞,则只能添乱子,引发更多的争议与猜疑,也可能让有关部门有了“维稳”的借口和由头。所以把其与所谓的隐私权扯在一起实在牵强。
  
   出租车是公共交通工具,所以对于出租车的界定应该属于公共场所。这与某些法律专家所谓的“特定时间、专属时段”实在是八竿子打不着。你花钱去博物馆,博物馆就要因为你花了钱而把所有的监控设备关掉?你去商场购物,商场就要因为你的花了钱把所有的监控设备都关掉?而所谓的专属权不过只是使用专属权而不涉及其他。你在银行开户记账,账户是你的专属权,银行就不要做监控、做记录了?银行登记你的信息就是侵犯你的专有权?事实不是这样的。专有权本身没错,你开户银行可以知道你的账号,你坐车司机可以看到你的外表和言行(即使不装摄像头),那你是不是可以以所谓隐私权把出租车司机也赶下车去?因为他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观察对外描摹你的外形和行为。所以这个逻辑实在扯淡。
  
   这个话题,有人提起其实也不无道理,担忧是有必要的。也就是如果监控视频一旦被外泄咋办?比如说,在出租车上两个小情侣搂搂抱抱忘情热吻,有人就担心一旦这些信息被外泄,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咋办?这是牵扯到一个信息保护的问题,而并不是隐私权的问题。你有勇气在广场上照样可以亲亲我我,那么,你的举动会不会被人拍下来去“别有用心”呢?一样可以。一方面,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你不在出租车上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它爱咋拍就拍去。问题的关键是,这些信息会不会被外泄,出租车公司和有关部门能不能保护好这些涉及到私人的信息,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别人在车上露了一下脸,明天就被改头换面嫁接到AV片里去成主演了,那你出租车公司和有关部门就必须得负责。
  
   也就是说,所谓的出租车隐私权,其实不过是无稽之谈。你在出租车上当着司机面可以干什么,在大庭广众的广场上一样可以干什么。牵扯到信息保护,是有关部门的事,我们呼吁归呼吁,人家该咋做就咋做,尽管我们还是希望能做得更好一些。当然了,除了这种期望,如果有人真的还不放心,那么只有一个办法:下次出门时,建议自带面纱,把脸包起来,想干啥就干啥,随便它怎么拍。因为不光出租车上,大街小巷,超市药店和宾馆,到处都是摄像头。否则的话,就千万别动辄就说什么隐私权,毕竟大多数人的正当权益更需要阳光透明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