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目睹妻子跳车见死不救被控故意杀人-跳车 妻子 荆楚网 丈夫 刑法 发生口角 救助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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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目睹妻子跳车见死不救被控故意杀人

2010年9月21日 07:01

来源:荆楚网 作者:余皓 王灵聪 实习生 张琳丽 洪纲 选稿:赵菊玲

  东方网9月21日消息:驾车接妻子回家的丈夫,目睹妻子负气跳车后绝尘而去,妻子经抢救无效身亡。昨日,蔡甸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命案。

  现年33岁的王某家住汉川,2000年他和妻子熊某在老家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去年4月,王某公然将情妇带回家中同居,还向熊某提出离婚。熊某无法忍受如此屈辱,遂搬回蔡甸娘家居住。

  今年大年初四,情妇嫌弃王某家贫口阔,离家出走。此时,王某才想起结发妻子的好处,遂提出复合。3月25日上午,王某驾驶一辆面包车,接妻子熊某回汉川老家。当车行至武汉市蔡甸区张湾街野生动物园附近路段时,王某再次与熊某发生口角,并有言语攻击。熊某情绪激动,后从高速行驶的车中跳下。

  王某在目睹熊某跳车后,未停车采取任何救治措施,径自驾车驶离现场。后熊某被路过群众发现并报警,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次日,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蔡甸区检察院认为,王某在驾驶车辆途中,因与乘员发生口角,致使他人跳车,有义务进行救助而不实施救助行为,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2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某当庭认罪,辩称自己并非想搞死妻子,当时只是负气驶离现场。对于岳父母提出的11万余元索赔,王某表示无力赔偿。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