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失业率超过美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5:02:17

3月22日,温家宝总理会见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0年会的外方主要代表,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并就中美贸易摩擦所涉及的一些问题与大家进行了深入和充分的交流。

谈到失业问题时,温家宝总理说:“我知道美国有200万失业人口,这让政府十分焦急,但中国失业人口有2亿,中国绝不盲目追求贸易顺差,相反,中国想方设法实现国际收支基本平衡,这是我们长期努力的方向。”

而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1月22日上午召开的2009年度四季度新闻发布会,明确表示2009年中国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超额完成。2009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102万人,为全年目标900万人的12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14万人,为全年目标500万人的10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64万人,为全年目标100万人的164%。年末,全国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9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

4.3%的失业率,失业人口绝不可能有2亿之多!如果按照温总理公布的数字,中国的失业率已经远远超过了10%以上,绝不可能是人保部多年宣称的4%左右。这意味着,中国有数亿失业人口没有得到政府的承认或救助,也意味着低失业率是对国际社会和国内老百姓的一种欺骗和糊弄。

事实上,对中国失业率统计的诟病由来已久。最近的一次争论似乎发生在2008年底,中国社科院当时发布的《社会蓝皮书》称中国城镇失业率已经攀升到9.4%,而人保部2008年第三季度末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仅为4.0%。与GDP莫名其妙地要保“8”一样,中国的登记失业率似乎一直在保“4”,因为2002年以来失业率一直维持在4%-4.3%之间,最高的年份不过是4.3%,由此也可以知道为何有关部门判定目前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因为现在4.3%的登记失业率已经达到了1998以来的最高水平。

然而,近几年有些学者估计中国的真实失业率远远高于官方的登记失业率(最低估计为8%,最高估计甚至达到30%)。2006年,上海社科院副研究员曾燕波认为,如果把农村富余劳动力算入,我国失业率就要高达20%。如果把“下岗”和“失业”实现并轨,失业率的数字将更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教授是国家统计局“调查失业率”的专家组成员。曾教授透露,3年来统计局的“调查失业率”均超过20%,去年第四季度更高达24%。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城镇4%登记失业率的5至6倍。在此之前,台湾经济学家测算中国大陆失业率在30%以上,亚洲开发银行测算在34.3%。

诚然,由于人们进入和退出劳动力市场十分频繁,以及对失业者和非劳动力的界定十分困难,导致失业率统计存在高估或者低估现象,但如此悬殊的差距无法用正常的统计误差来解释,只能说明现行的中国失业率统计存在重大遗漏和缺陷。这个缺陷就是目前中国仅仅统计和公布城镇登记失业率,没有统计和公布国际通行的调查失业率,而城镇登记失业率不仅已经与时代脱节,同时又存在着严重偏差和低估。

长期以来我国把失业看成是资本主义的罪恶,社会主义不会有所谓的失业。从而避谈“失业”,不承认我国有失业问题,只接受并一直沿用“待业”这一概念。直到1993年,为了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适应,我国才开始正式用失业的概念取代了待业的概念,并于1995年1月3日起开始试行了新的失业调查统计方法。1996年开始将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宏观调控指标之一。但是由于仍然受到传统思想的束缚和“稳定”“和谐”的大背景下,使该指标受到各种“特色”“国情”等规定的限制,并被“专营”掌控起来,根本不可能把高失业率和穿越国际警戒线的情况公布于众,使中国失业率长期在4%左右,成为世界上就业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这完全是一种搞笑的、自欺欺人的做法。

比如,现行登记失业率统计指标体系仅有登记失业人数和登记失业率两个指标,除了有按省份和城市分组的数据外,几乎难以获得按性别、年龄和职业等分类的结构性失业数据。

更严重的还是登记失业率的低估现象。一方面,它没有包含农民和进城农民工,无法反应大量农村人口的失业状况;另一方面,它仅包括城镇本地户籍的失业人员,遗漏了下岗失业人口、未就业的大学生以及外来城镇人口等等,而且登记失业率将统计的年龄上限界定为男50岁、女45岁,这也将漏掉一部分人口。登记失业率的低估带来了看似自相矛盾而令人啼笑皆非的结果。

按温总理的说法,我国真实的失业率其实早已远远高于陷入经济危机的西方发达国家。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美国和欧盟的失业率为10%左右。然而,西方发达国家在失业率上的统计和救济等方面与我国截然不同。以美国为例:失业率是美国人民衡量政府业绩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美国政府对失业率的重视,绝不亚于我国政府对GDP的重视。美国的失业率统计有三种口径。第一种为“入户调查失业率”,将全部的16岁以上人口包括在内全面调查。这是统计口径最宽泛的一种。根据这个标准,美国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共增加失业人数275万人,共有1038万人失业。第二种为“单位调查失业率”。是指从单位(雇主)那里获得聘用和解雇信息,从IRS获得工资发放数据,算得失业率。这种失业率一般作为对“入户调查失业率 ”的补充说明。这种失业率统计口径比上一种小得多。因为有些自由职业者常常被排除在统计之外。根据这个标准,美国自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共增加失业人数193万人,只有第一种的70.4%。第三种就是我国常常听到的“登记失业率”。即从失业救济部门登记表中获得失业人数而算得的一种失业率。这种失业率基本不被美国社会认可,也几乎不出现在官方的报告中。因为这种失业率是极其失真的失业率。因为一是高收入失业者一般不向救济部门登记;二是短暂失业者很少向救济部门登记;三是大量的超过失业金领取期限的失业者不在失业部门掌握之中。2008年12月的登记失业人数为452万人,只有第一种的44%。如果也像中国的统计口径一样,那么金融危机中美国的失业率只有2.94%了!

在美国失业了,单位会给予一定工资数额的补偿。如果没有就可以向政府领取失业金,按照规定,失业金可以领到半年以上。半年以后,依然找不到工作,就开始享受低收入(或无收入)的社会保障金,这样在住房、医疗和子女上学方面可得到相应的福利。2008年美国贫困标准为年收入10400美元以下(中国为683元人民币)。在美国针对低收入群体的福利有十数项之多,比如单人的年收入不到13524美元者,就可以享受领取食品券了,单人年收入在15600美元(单人贫困线的150%)以下的,也可享受一系列的福利。2008年,美国的平均失业救济金大约为每月1700美元,而2007年美国的人均月平均工资为3368美元。这就是说,美国失业救济金相当于上一年的平均工资50%。而欧洲要比这个比例高,大约相当于中国的三倍。2008年,北京的失业金为502-611元:上海为410-550元;天津480-520元;重庆为260-470元人民币。分别为200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北京)15-19%;(上海)14-19%;(天津)22-23%;(重庆)14-24%。况且,在我国并不是你登记失业了,你就可以领到失业金,而是要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一是要有城镇户口;二是要缴纳足量足够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三是要能提供可靠的理由正当的“失业证明”;四是地方的失业保险帐号要有钱支付。现在虽然一些地方投保的农民工也可以领取失业金了,但其金额仅为城镇人口的30-40%,大约每月只有一两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