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异档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14 04:55:13
前言
公安系统内存在着一支鲜为人知的小队,别说寻常老百姓,就连大部分在职的公安干警也闻所未闻。小队直属于省公安厅,但公安厅对外却从不承认小队的存在,因为小队是专门处理一些以现今科技难以解释的不可思议事件,承认小队的存在,不但与政府反封建反迷信的宗旨背道而驰,更可能引起民众恐慌。
小队现有队员五人,三男二女,基于保密理由,不能公开他们的真实姓名,只能以代号称呼,他们分别是:力士、灵犬、鬼瞳、天书,还有我——队长天机。
寻常百姓也许一辈子也就只会遇上一两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甚至一辈子也没遇上。但是在一个人口近亿万的沿海大省中,要是那天没怪事发生,那才是真正的不可思议。所以,我和我的队员们一年到晚都是忙过不停。
前段时间,天书把以前的案子作了一番整理,我又从中把一些最离奇怪异的整理出来……
档案一 火刑
早在1986年,北京市就率先实行强制火葬政策(汉族)。时至今日,殡葬改革已开展至全国,骨灰盒几乎是现今每一个中国人的最终归宿。对比土葬,火葬的确有不少优胜之处,能有效防止病毒传播,更能节省大量土地。但在中华数千年的文化中,为何一直都是以土葬为主,火葬在史书中甚至鲜有提及呢?
祖先的智慧是不容忽视的,现代所谓的科学与数千年的智慧沉淀相比,无异于管中窥豹。
巡警队的小张带来一个老头子,他说这个老头子三番四次地跟火葬场唱对台戏,四处劝说别人不要把先人的遗体火化。这可是跟中央提倡殡葬政策背道而弛,但对付一个顽固的老人,别说使用武力,语气不客气点也不行。巡警队的萧队长跟我有点“交情”,这块硬骨头,他当然得掉给我啃了。
小张挺有礼貌的,给我递烟点火,客套两句就火烧屁股似的溜走了,留下这块老骨头给我慢慢享受。
老人家大多喜欢喝茶,所以我泡了壶十年普洱,打算跟老头子消磨一个下午。反而别的工作已交给其他队员去办,我能名正言顺的偷懒,细想起来,我好像很久也没放过假。当然,我的下属也一样。
我和这位姓林的老头子就对坐在办公室入口处的茶几前,整个办公室就只有我们两人,很安静。这样的气氛很好,很适合聊天。
我给林伯递了根烟,但他说已经戒烟多时了,我笑说:“我爷爷今年九十六了,还每天抽两包烟呢,他已经抽了超过一个甲子了。”
其实我这样说,是因为我想抽烟,但如果对方不抽,我也不方便抽,毕竟现在是我的上班时间。林伯犹豫片刻,还是接过我的香烟,我立刻给他点上,不让他有后悔的机会。
林伯深深地吸了口烟,惬意地闭上双目,仰天吐出长长的烟柱,然后对我说:“你爷爷百年后,千万别火化。”
我真有点想吐血,爷爷已经是个百岁老人了,“百年”这个词实在不适合用在他身上。但林伯显然没注意到这点,接着又说:“对先人来说,火化不是一种殡葬方式,而是一种酷刑。”
“何以见得呢?现在我国有十三亿人口,如果不推行火葬,那以后大部分人都得住到墓地里。”我说。
“我年青时也是这么想。”
“为何现在不这么想呢?”
“如果你在火葬场工作过,你知道火化是一件多恐怖的事情。小朋友,让我告诉你一个故事吧……”林伯闭上双眼,像是回忆很遥远的过去,片刻之后道:“大概二十年前吧,那时北京开始推行火葬,省政府也响应号召出资建了个火葬场。
“因为在火葬场工作终日要与死人打交道,愿意到这里工作的人没几个,而且当时正值经济起飞,是个当乞丐也能锦衣肉食的年代,要找人来这里工作谈何容易呢!
“后来,火葬场好不容易才找来两个人,一个是老陈,另一个就是我。我们俩本来是‘捡骨’的,就是那种替别人把已入土两三年的先人骸骨取出,装入宝塔供奉的人。因为我们本来就是终日与死人打交道,加上火葬场也与政府沾上边,福利挺好的,所以我们就进去工作了。
“当时,火葬是自愿性的,虽然政府有补贴,但是愿意送先人遗体来火化的没几个。因此,虽然火葬场就只有我们俩,但工作还是挺轻松的。我还经常开玩笑说,没有比这份工作更好的活儿。直至那一天之前,我也经常这么说……”
林伯突然沉默起来,从他脸上的表情看来,似乎在回想起一些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回忆。我一直都认为,要让一个男人放松,最好的方法就是给他一根香烟。
林伯吸了口烟后,继续说道:“我记得很清楚,虽然已经过了快二十年,但我还是记得很清楚。那天,天色很阴沉,很压抑,太阳被厚厚的云层完全掩挡住。虽然那时是早上十点左右,但我也得把火葬场的灯全都开着,因为我们需要火化要一具遗体。那是一具老党员的遗体,其实那年头愿意火葬的都是些老党员、老革命。听说他是自然老死的,在和孙子散步时,突然说觉得很累,累得站不起来,就坐在地上睡着了。然而这一睡,就再没有醒过来。
“没有大堆大推的纸扎品,也没有一袋袋的香烛冥镪,只有几束鲜花。我想这位安静地躺在廉价棺木内的老党员,生前一定是个清官,所以我和老陈做事时特别小心,希望他能舒舒服服地走完这最后一程。
“现在的火葬场都是不让家属观看火化过程的,就算看也得隔着厚厚的玻璃。但在当时则没有这样的规定,家属要看的话,我们会让他们派三两个代表看,只要不妨碍我们的工作就行了。
“我们小心地把老党员的遗体搬进火化炉,关紧炉盖,一切都跟平时没两样,只要一按点火键,半小时后,遗体就会化成一堆灰烬。可是,可是可怕的事情就在我按下点火键之后发生了。我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当我按下点火键不久,火化炉里传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吼叫,在这之前,我从未听过如此恐怖的叫声,仿佛是从地狱深处传出来。
“我和老陈都是终日与死人打交道的人,但也吓得几差点没尿出来。老党员的儿子及儿媳当时也在场,儿媳吓得跌坐地上,儿子呆了片刻突然大叫‘爸还活着’,接着就想冲上前打开火化炉的炉盖。
“老陈见状扑上去推开他,大骂‘你不想活了,现在打开炉盖,我们都会被烧死’。他说得没错,火化炉是全自动的,按下点火键就不能停下来,如果强行打开炉盖,炉里上千度的火焰会喷出来,就算不把我们烧死,也得烧成残废。
“但儿子可不管这些,与老陈打起来,不停说他父亲还活着,我们是杀人凶手之类的话。我见老陈有点拗不过他,就上前帮忙把他按下来。直至火化炉里再也没有传出那可怕的叫声。”
林伯双手抚脸,把这段往事说出来,是释放感情,还是往伤口撒盐,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现在需要香烟。为林伯点燃香烟后,他又继续说:“事情后来闹得很大,但最终还是给压下来了。毕竟,这事要是传开了,殡葬改革就不可能再进行了。之后,上面下了规定严禁外人进入火化室观看火化的过程。虽然没有家属在旁,但我和老陈每次火化遗体时,同样是心惊胆战……
“我算过,大概每火化三十具尸体,就出现一次老党员那样的情况。这二十年来,我不知道亲手烧死了多少人,我觉得自己的双手沾满鲜血,我是个杀人魔王,啊……”林伯突然失控,仰天吼叫。
我把失控林伯制服,虽然他精神似乎有点问题,但并没多大攻击性。从医院得来的资料证实林伯三年前因精神病需长期住院,半年前病情出现好转,便回家休养。
从林伯家人口中得知,他的确在火葬场工作了十多年,直至三年前,同在火葬场工作的老陈以自焚的方式自杀之后,他的精神就开始出现问题。
我就此事向一位法医讨教,他说:“知道什么是假死吗?那是低等生物一种自我保护的原始本能,当遇到恶劣环境时,身体机能将会出现接近停顿的状态,跟真正的死亡极为相似。”
“人类也会出现假死状态吗?”我问。
“理论上不会,但是古今中外关于人类假死的记载屡见不鲜,不过总是把原因归咎于返祖现象,我个人认为并非如此。比如林伯所说的那个老党员,他并不是因为身体机能衰退而自然死亡,而是因为脑溢血或者其它突发性病因而引致濒死状态,继而激发出他的原始本能,进入假死状态以保存性命。但假死与真正的死亡从表面上看来,几乎没有任何区别,就算经验丰富的老医师也难以分辨。可是在火化炉内受到高温刺激,老党员立刻就从假死中苏醒过来……"
“唉,可怜的林伯,他因此背负上了错不在他的心灵的罪责!”
我们同时陷入了沉默。
档案二 八棺尸场
某大型综合性商业广场位处寸土寸金的省会城区中心旺地,内有铺位近千,门外车水马龙、人流如鲫,但场内人客却凤毛麟角。广场开业至今已六载有余,但仍有大量铺位闲置,场内之冷清与场外天天如同庆典之热闹相比,犹如阴阳二界之别!
如果场内的冷清只是经营不善,那也没什么特别的,每天也有商场开业结业,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人客稀少的原因是因为场内屡次发生“飞人”事件,那就不一样了。广场虽然占地甚广,但并不算高,而且一般人只能上到五楼,可是这里的四五楼却成为当地的自杀圣地,经常会有人在四楼或五楼跳下广场中央的大堂,当众表演“天外飞仙”。虽然死者都只是从四五楼坠下负一层的大堂,加起来最多也就是六层的高度,但是大堂的云石地板冰冷而坚硬,摔下来的死者基本上都得用铲子来处理。
经常有人在这里自杀,虽然给警方带来不少麻烦,但一心求死的人,就算不死在这里自杀,也会另觅死处,所以警方没对广场作任何处理,只是让保安多些注意在四五楼护栏前徘徊的人。
向老板的出现,使自杀事情蒙上一层诡异的面纱,他是广场的一名档主,生意虽然不太好,但日子还算过得去,可是昨天他却无缘无故地从五楼跳下来,幸好当时大堂正有商家搞速销活动,他并没直接摔到地板上,而是落在一堆杂物中,骨头虽然摔断了好几根,幸亏性命还是保住了。然而,在做笔录的时候,他却声称自己并非自杀,而是被推下楼的,更说推他的不是人而是鬼。
在抵达医院之前,我粗略了解过向老板的情况,他是个普通商人,不炒股不赌博,没负债也没买过保险,家庭关系和睦,近期亦没有与他人发生过争执,的确没有任何自杀的理由。医院方面也表示,他的精神状态良好,不像有妄想症之类的精神病。
我看见向老板时,他正躺在病床上,手脚都打了石膏,但他的思维很清晰,似乎没伤及脑袋。我和他聊了两句,话盒子就打开了,也许生意人大多都这样,他不但告诉我事情的经过,还告诉我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
向老板说:“我是第一批进入广场的档主,开店已经六年多了,虽然广场比较冷清,但毕竟处于黄金地段,破船也有三斤钉,虽然赚不了大钱,但也不至于会亏本。因此,我就熬下来了,不知不觉就熬了六年多。
“广场经常会有人跳楼,开始时我只是埋怨会影响生意,并没往别的方面想。后来,跳楼的人多了,就有人说广场的风水不好,还有人绘声绘色地说,广场在挖地基时挖出八副棺材,说要死八个人才不会再有人跳楼。可是,广场每年都有好几个人跳楼,单是去年就死了七个,早就超过八个了。后来,又有人说广场楼顶上那个牌匾,以草书写的广场名字中的‘广’字,看上去就像个‘尸’字,因此有不少人暗地里叫广场做‘八棺尸场’。
“我们做生意的,对这种事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所以几乎所有档主都在店门口挂上八卦或贴上灵符辟邪,我的店里也挂了个八卦。
“八卦挂了一段时间就会变黑,听说是因为挡住了煞气才会变成这样,如果完全变成黑色还不更换的话,就不但不能辟邪,还会招祸。所以,每隔一两年,我就会把八卦换掉。昨天,我看见八卦已经很黑了,就买了个新的准备更换,可是刚把旧的摘下来,就有客人来了,我只好先去招呼客人,转过头来就把这事给忘了。
“过了没多久,我好像听见有人叫我,当时感觉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跟着声音走。一直走上五楼,当我发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来到五楼的护栏前面,并且爬了上去。我当时吓了一大跳,正想爬下来的时候,突然有只很冰凉的手往我背后推了一下,虽然隔着衣服,但还觉得整个背脊都像结冰一样冷。还没明白是什么回事就掉下大堂里去了,幸好当时大堂有商家在搞速销,那些用来撑场面的空箱子堆得蛮高的,我摔到那堆空箱子上才能把小命保住。”
根据向老板提供的线索,我对此进行深入调查,发现广场在挖地基时的确曾挖出了八副棺材。虽然棺材都是破旧不堪,但上面的木钉却光可照人,并刻有怪异的花纹,崭新得如刚钉上去,没人知道是用什么木做的。棺材内的尸体已经完全腐化,只剩下枯骨。可是除骨头外,棺内还有数道尚未化掉的道符。
建筑商当时通知了派出所,但派出所对此一无所知,既不知道棺材是何时下葬此地,更不知道所葬何人。于是,便当作无主坟处理,直到拉到火葬场火化。
事后,建筑商为求让工人安心工作,就请道士到工地做场法事。但请来的道士在了解情况后,就说一定要将八副棺材放回原来的位置,因为这是一种清代的阵法,棺材一旦埋下,就千年万年也不能挖出,连移动也不行,否则就要死八个人。
建筑商认为道士鬼话连篇,只不过是想把牛皮吹到天上,多骗几个钱罢了。况且,那八副棺材早就烧掉了,想放回原位也不可能,所以就想给道士塞点钱,叫他别乱说话,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好了。道士被建筑商气得瞪眼吹须,二话不说便拂袖而去。
道士走后,建筑商骗工人说已经没事了,可以继续开工。工人信以为真,就继续工程,可是广场还没建成,就有一个工人离奇地死掉。工地死人是常见的事情,所以并没引起关注,只当作一般事故了事。
广场落成后,因其地处黄金旺地,所以招商场面很火爆,没多久就把所有铺位租出,其中还不乏肯德基、必胜客等大户。然而,广场开业不足一年,就发了好几宗跳楼事件,死者当中还有些是广场的档主。随后,广场更成为跳楼圣地,当地人说起广场,第一时间想到的必定是跳楼。因此,不少商户陆续退场,致使广场日渐冷清。
有传闻说,部分参与广场工程的工人,经常会作恶梦,梦见自己在广场被人推下楼,或其它原因死在广场的大堂中。还有一个传闻,就是广场附近有一所中学,其中几个班级的窗户正对着广场。传闻每次有人跳楼时,这几个班级的学生都能看见广场上方出现一朵乌云,乌云的大小比广场面积略小,正好停在广场上方,既不飘走,也久久不散。而附近却是晴空万里,别说乌云,连白云也不多。虽然这些只是传言不可尽信,但挖出八棺一事,派出所里有详细记录,是千真万确的事情,只是政府为免引起群众恐慌,而刻意隐瞒而已。
我询问过一些在广场工作的人,在四楼酒吧工作的小红说:“广场在晚上感觉蛮阴森的,而且经常会听见三楼有很嘈吵的声音,但三楼的商铺晚上都不开门营业,人影也没一个,不知道声音是那里来的。还有,要是从护栏旁边往大堂看下去,就会有一种想跳下去的冲动,所以我们都不敢靠近护栏,尤其是单独一个人的时候……”
广场有问题是肯定的,但是有什么问题却不好说,更别谈解决方法。我们一队人搔穿脑袋也想不出端倪,只好去拜访一位较有名气的道士,听取他的意见。
刚向道士说明来意,他就摇头叹息:“这个广场本来就不该建,现在除非把它拆掉,否则还会继续有人死在那里。”
我请他详细说明,他说:“那一区是龙脉所在,因此人流如鲫,自古就是经商旺地。但广场的位置处于八颗龙牙之上,而龙牙又是暴戾之气最盛的地方,频现血光是必然的。清朝时,有一位高人以‘八棺镇邪’之术,将八具穷凶极恶的死囚尸体入棺,埋葬在八颗龙牙的位置上。原理相当于把安慰奶嘴放在婴儿口里,让恶龙安然入睡,暂不作恶害人。
“然而阵法一成,八副棺材及里面的尸体一千年一万年也不能动,动了必然会使恶龙惊醒,轻则为祸一时,重则祸害一方。现在恶龙不但被惊醒了,还连口里的‘奶嘴’也被抢走,它只是偶尔害一两个人当作打牙祭已经很不错了。”
我问他有没有解决的方法,他说:“除非把广场拆了,再施以‘八棺镇邪’之术,否则还会继续死人。”
我把所有收集到的资料提交给上级,上级的回应只有两个字——保密!也就是说,这事将会不了了之,广场仍会继续经营,继续有人跳楼。
我能理解上级决定,毕竟清拆广场将会触动一大群人的利益,而且也等于承认广场闹鬼的传闻,还可能使众多官员被拉下来,我想这才是重点。
正所谓,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一年多死几个人不算什么,但被拉下马,或政绩上蒙上污点,却是关系自己的一生的大事。孰轻孰重,当权者自有判断,平民百姓除了无奈接受,还能怎样?
倘若在您所居住的地方附近有一个如上文所言的广场,劝君务必退避三舍,免得招来横祸。请注意,本文并非一个“故事”。
档案三 灵魂鸦片
自鸦片战争以来,毒品给我国人民带来无穷无尽的祸害,吸毒者妻离子散有之、家破人亡不乏。虽然政府屡次大力打击毒贩,但利字当头,挺而走险的亡命之徒大有人在。
脸色苍白、双眼布满血丝的刘队坐在我面前,双手颤抖地捧着一杯速融咖啡。他是省公安厅缉毒处最资深的干警之一,终日与心狠手辣的毒贩交手,曾被毒贩用手枪顶着太阳穴依然面不改容。但此刻,却为何如同惊弓之鸟?老实说,我很好奇,但我却不会开口询问。不在不合适的场合说不合适的话,是我的处事原则。
刘队用了十五分钟才能把情绪稍微稳定,但他的口齿仍是不太伶俐,略为含糊地告诉我发现在昨夜的恐怖经历……
“昨晚,全省统一行动抓捕那些瘾君子。本来,这并不是什么重大行动,无非是把那些寄生虫拧去蹲几天,或者踹到戒毒所,但是,但是……”其实,刘队这句话是经我整理过的,他的原话有点语无伦次,而且说了几句就不得不停下来,再次稳定一下情绪。能让一名老练的干警如此不安,绝非寻常事件。
“大概凌晨一点半左右,我带着三名下属搜查一间出租房。间房有灯光,但敲门却没人回应,我就下令把门撞开,房门一开,我就闻到夹杂尿腥的浓烈烟味。房内污烟瘴气,一遍狼藉,衣物、饭盒、烟头烟灰铺满这十来平方的房间。房间内唯一的家具是一张单人床,床上躺着一名瘦得皮包骨的男人,他只穿着一条内裤,我能清楚看见他大脚内则严重发黑,长期注射毒品的瘾君子都是这样。而枕边的一小袋白色粉末,以及床边和地上那些使用过的针筒,还有注射用水及安定等针剂也证实了我的推测。
“我守在门口,叫两名下属进去把男人抬走,另一名下属则用证物袋收起粉末、针筒等证物。就在这时候,这时候……”
刘队说到这里,脸上露出莫名的恐惧,仿佛看见地狱苦境。我安慰了他两句,他没理会我,只是不停地翻自己的口袋。我知道他想要什么,给他递了根烟,并为他点上火。
刘队三两口就把一根烟抽完,我再给他递了根,他的情绪才好点,又继续说:“我当公安二十多年,可以说没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的,但那一刻,我竟然被吓呆了……那个男人,那个瘦骨如柴的男人在我下属拉起他的时候……”
刘队似乎极不愿意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但作为一名资深的干警,他知道必须告诉我当时的每一个细节。经过一轮内心挣扎后,他终于再次开口:“那个男人,不,那个恶魔刚被拉起就发出尖锐的嚎叫,我们都被吓了一跳,那叫声简直就像正坐在电椅上受刑的死囚。虽然他的嚎叫让人感到不安,但我们都是训练有数的警员,立刻就反应过来,准备把他制服。可是,就在这时候……”
刘队顿了顿,内心似乎仍在挣扎着,但很快他就继续说下去:“那恶魔扑向拉起他的警员,张口就咬他的脖子。这样的事情我们经常会遇到,那些瘾君子吸毒后可能会发狂,有时甚至会发挥出比常人更大力量,但不管怎样,一个瘦骨如柴的瘾君子是不可能与两三个强壮的警员对抗的。可是,那恶魔竟然硬生生地把警员的喉咙咬破,鲜血就像喷泉一样喷出来,把整个房间都染血了。
“另一个合力制服他的警员当场就吓呆了,其实我当然时也吓呆了。但恶魔似乎并不当一回事,推开被咬破喉咙的警员,扑向另一个……”
刘队说着语带抽咽,男儿泪悄然落下,死去的是跟他出生入死的好兄弟,能不落泪吗?我递上纸巾,并再次为他点烟。
刘队的情绪稍稳,又开始继续说,我想,他是怕想多了会说不下去,又或者想尽快结束这场“酷刑”。
“恶魔扑向另一名警员,他的手就像匕首一样直插入警员的肚子,然后,然后发疯似的把警员的肚皮挖开,把血淋淋的内脏全掏出来……
“那个收集证物的警员想逃出来,但被恶魔扯着他的左手,拿着装有粉末及针筒等物的证物袋的左手,硬生生地把整条手臂扯下来……
“我到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我感到很害怕,害怕下一个就是我。我慌忙地拔出配枪,把八颗子弹全打在他身上,子弹打完了,我还不停地扣着板机,我怕这八子弹也不能把他打死……”
送走刘队后,我很想亲眼看看这位“恶魔先生”,因为正如刘队所畏惧的,他并没有死去。当然,他已经失去了活动能力,正躺在医院,要不然我也不能在这里见到刘队。
我带着鬼瞳来到医院,病房门外有四名真枪实弹的武警把守,由此可见,上级对此非常重视。这也无可口非的,能瞬间杀死两名训练有数的干警,并使一名重伤至残,而且被54式手枪近距离连轰八枪还死不了,如此危险的人物能不重视吗?
出示证件、表明来意后,我们在主治医师及两名武警陪同下进入病房,武警进门立刻把枪口瞄准躺在病床的恶魔。
年过五十的主治医师给我们解说恶魔的情况:“他一共中了五枪(刘队有三枪打空了),虽然都不是重要部位,但子弹都是贯穿身体的,理应当场就流血不止至死。可是他送院时失血量并不多,而且伤口已经自行止血,我从医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情况。我几乎不敢跟其他医生讨论他的情况,因为那怕是实习医生也会把我当成疯子看待。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犯人什么时候会醒来?”虽然没经过法院审讯,我们只能称床上的恶魔为“疑犯”,但我现在却说不出“疑犯”这个词语。
医生似乎有点犯难,不自觉的扶了扶架在鼻子上的眼镜,说:“他的头部没有受伤,失血量也不多,本应早就能醒过来。但是他现在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就像电视剧说的那样,他随时也可能苏醒,但也可能永远也不会醒来。”
鬼瞳突然走近病床,两名武警立刻警惕起来,集中精神瞄准。她凝神看着恶魔,片刻之后说:“他不会再醒来了!”
哦,对了,我还没给大家介绍鬼瞳。她是个衣着时尚、打扮入时的年轻美女,在外人眼中,她跟普通的白领小资无异。但能加入我们小队的又怎会是个普通人呢?她异于常人之处就是她拥有一双与生俱来的阴阳眼,能看见一些常人看不见的事物。
“有什么发现?”我问。
“他的灵魂正在溶解,已经溶掉一半了。”鬼瞳说。
对病房内的武警及医生来说,鬼瞳像是在说梦话,但受过专业训练的武警只管自己的任务,才不管鬼瞳的胡言乱语,医生也知道这不是个普通的病人或罪犯,所以也没有插嘴。
“知道原因吗?”我说。
“不好说,正常人的灵魂是奶白色的,悬浮于头顶三寸处,与大脑的大小相约,意志坚定者会散出耀目华光,反之则暗淡失色。而他的灵魂不但已变成暗灰色,还只有拳头大小,也许是中了降头术或者诅咒。我估计三天之内,他的灵魂就会完全消散,没有灵魂的肉体不会有苏醒的可能。”鬼瞳说。
既然从医院得不有用的线索,那就只能换个方向了。案发现场就没必要去了,因为那十来平方的房间早就被翻个底里朝天,就差没把墙壁地板铲下来。
我到鉴证科走了趟,取出从案发现场找到的少许白色粉末,根据鉴证科的初步化验,这些粉末有鸦片成份。我向来对鉴证科不抱太多幻想,他们所谓的最终化验结果,往往就是初步化验结果。因此,我要用自己的化验方法来化验这些粉末。
“天书,把这些粉末化验一下。”我所谓的化验方法就是把粉末交给天书,小队的另一名女性。她是个典型的书呆子,眼镜镜片有寸许厚,不戴眼镜的话,十步之内必定会绊倒。正如我之前所说,能加入我们小队的必定有其过人之处,她的长处就是过目不忘。她很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奇闻异志,加上她记性好,久而久之就成了一本活百科全书。这对我们小队的工作有很大帮助。
天书花了一天才把化验结果弄出来,至于她是用什么方法来化验,我从来不会过问,就像我从来没想过拥有一双阴阳眼,我只要知道谁拥有阴阳眼就行了。
“粉末由多种物质组成,虽然只化验出其中四种,但我能肯定它是灵魂鸦片。详细情形我已经写在报告上。”天书递给我一份报告。
报告写得非常仔细,我摘录出其中比较重要的部份:
成份:罂粟花、引魂草、曼陀罗花、荡女经血等。
罂粟花:镇静、镇痛效果超群,是鸦片的主要原料;
引魂草:传说中生长在黄泉路上的诡异植物,但现实中亦真实存在,通过秘法炼制,能作灵魂药引之用;
曼陀罗花:有强烈的麻醉作用,并能令使用者产生幻觉;
荡女经血:即曾与十三名以上的男性发生关系,并尚未生育的成年女性的经血,通过秘法炼制能起蛊惑人心之效,对男性效果尤佳。
单凭以上四种成份分析,此粉末是“灵魂鸦片”的可能性达99%。
灵魂鸦片,古称“极乐勇士的祝酒”,出自千百年前印度某个崇拜湿婆神的部落,近几百年已鲜有所闻。
该部落每年都会祭祀治疗与破坏之神——湿婆。祭祀方式是由两名手持兵器,全身赤裸的成年男子于烈火中撕杀,直至双双被烈火烧死为止。在此过程中,烈炎焚身的勇士不但没有露出半点痛苦之色,反而兴奋得不断欢呼呐喊。而且他们还表现出惊人的力量,往往能在烈火中拼杀两小时以上。其族人认为这是因为湿婆神在他们战斗的过程中,不断给他们施以治疗,所以他们才能在烈火中存活一段相对较长的时间。
其实,这并非所谓的神迹,一切的关键在于祭祀开始之前,巫师给勇士喝下的祝酒。这祝酒就是混合了灵魂鸦片的“极乐勇士的祝酒”,常人喝用后,会在一定时限内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身体机能几乎能发挥至极限。
然而,灵魂鸦片的副作用是极其恐怖的,就是侵蚀灵魂。或者说,它是以燃烧灵魂为代价,让使用者在短时间内得到极大的快感,以及近乎极限的力量。
看完天书的报告,我思考了片刻,便问她有什么看法。她露出一脸厌恶之色,咬牙切齿地说:“肯定是某个毒枭不知道如何得到了制造灵魂鸦片的秘方,把它造出来当作新型毒品贩卖。要戒除海洛英的毒瘾尚有可能,但是一旦沾上灵魂鸦片,至死之前都无法摆脱它。因为它不是肉体的毒品,而是灵魂的毒品。而且它还能使吸毒者在短期内发挥出体能极限,打家劫舍甚至抢银行金库也易如反掌。对毒贩来说,没有比它更好的毒品。”
我点头认可,让天书去干别的事情。至此,我们的工作算是完成了,之后的事情就是把整理好的资料交给缉毒处。毕竟,我们的能力有限,我们还能做的就是把整理好的档案发到网络上,让世人引以为鉴,别走上吸毒这条不归路。
后来,刘队终于揪出那个贩卖灵魂鸦片的毒贩,并把他打成残废。但是他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分销商,真正制造的灵魂鸦片毒枭只能通过国际刑警抓捕。刘队因为此事受到严厉的处分,几乎连职位也保不住。事后,我跟他谈过此事,问他是否后悔。他说:“后悔,我后悔没把那渣滓打死!”
档案四 忍死术
“忍”,在字典上的解释是:忍耐,容忍;抑制,克制等意思。在现在政府所提倡的和谐社会中,“忍”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要是所有人都能凡事忍让三分,那么大部分公安同志都要面临下岗的危机了。然而,天下诸事皆可忍,唯“生”与“死”不能忍。生孩子固然不能忍,那么死亡又能“忍”吗?
有一名姓朵的苗族女孩报案,说自己被男朋友杀死了。一个大活人竟然说自己被别人杀死,谁也会当她是神经病,但是她不停跑到不同的派出所报案,最终案子转到我手上来。
初次见这位朵小姐时,我差点没叫出来,因为她的脸色很白,是那种毫无血色的苍白,甚至连嘴唇也白得像雪一般。这种脸色在死人脸上就见多了,在活人脸上还是第一次见。而且,她拍了非常浓烈的香水,虽说是香水,但气味实在太浓烈了,让人闻了有种恶心欲吐的感觉。
我请朵小姐坐下,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以验证她的精神状态。她的回答与常人无异,并强调自己不是神经病,我想这些问题,之前接案的同僚应该问了好几遍。
在短暂的谈话过程中,我发现朵小姐似乎很焦急,像是很赶时间,经常催促我。
我给她解释道:“朵小姐,我不是跟你打官腔,希望你能明白,警察做事有警察的程序,是急不来的。而且,在没了解事情的始末之前,我们也无法开展工作。希望你能理解,并告诉我事情的详细情况。”
“我没时间了,我真的没时间了,你快点派人去把小高抓回来,不然会被他逃掉的。”朵小姐焦急地说。
“朵小姐,我还是那一句,你不说清楚,我们什么也做不了。”
“好吧,请您留心聆听,我想,我只能说一遍。”
我一向不喜欢做笔录,但也没有需要朵小姐把事情说好几遍的必要,因为我会用录音笔把她的话录下来。
“我是一个苗家女,因为家人反对我和小高在一起,所以我就离家出走,跟小高来到这个城市。”
“小高是什么人?”我问。
“他是这个城市的本地人,半年前,他跟朋友来到我的故乡旅行。他很会说话,很会讨女孩子欢心,与他相识没几天,我就把身体交给他了。”
(现在的女孩真开放,这话我当然没说出来。)
“小高说会照顾我一生一世,叫我跟他走。我想自己已经把全部都交给他了,不跟他走,还能怎样。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母亲,母亲却说这个外来的男人会毁掉我一生,不管我曾经跟他发生过什么也不能跟他走。
“那时候,我心只有小高,就没理会母亲忠告,离家出走跟随小高来到这个城市,并住在他家里。他的母亲早死,又没兄弟姐妹,只是与他当屠夫的父亲同住。刚开始的时候,小高两父子对我都很好的,但是小高一直都没有工作,这也没关系,我出外找了份工作,是当餐厅的服务员,生活总算还能过。可是……”
朵小姐沉默片刻又说:“大概是两个星期前,我发现小高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当时我很生气,但很快我就冷静下来了,我想他只是偶尔在外面逢场作戏,他真正爱的只有我一个……我这样想,是不是很傻啊?”
朵小姐突然一问,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对都市人来说,她不只是傻,简直就是笨得无药可救。但以纯扑的乡下人角度来看,她是个遇人不淑的可怜人。我怜惜地说:“错不在你。”
朵小姐露出一丝苦笑,又说:“我识字不多,但我知道当两个人的感情出现问题时,绝对不会只是一个人的错。他不再爱我,是因为我做得不够好,没能让他继续爱我。
“前晚,他喝醉酒,搂个女人回来,我和他吵起来,他竟然把我赶出家门……”
“前夜不是下了一夜大雨吗?”我说。
朵小姐点头,说:“是,很大的雨,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大的雨。雨点打在我身上,很痛,很冷,但我的心更痛更冷。”
我仔细地观察朵小姐那张苍白的脸,很悲伤,欲绝的悲伤,可奇怪的是她并没有流泪,也许她的眼泪早已流干了。
朵小姐继续说:“我淋了整晚雨,让我回想起母亲的话,小高会毁掉我一生。那一刻,我很想回家,很想立刻回到母亲身边。我打算等到天亮就跟小高要回我的行李,然后马上坐火车回家,可是还没等到天亮,我就晕倒了。大概是淋雨的关系,所以我病倒了。
“快天亮的时候,在朦胧中我感到小高把我抱进房间,也许我真的病得不轻,一直都迷迷糊糊的,眼睛也没能睁开,直至我感到小高在脱我的衣服才清醒一点。但是,那时候我连睁眼的力气也没有,还那来力气反抗呢?只是有气无力地说了句‘我要告你强奸’。接着,我就感到胸口一阵刺痛……”
朵小姐说着轻按左胸,我说:“那你只能控告他意图强奸……”
朵小姐打断我的话,说:“不是意图强奸,是奸杀!”说着,她解开衫衣的钮扣,把雪白的胸脯展示于我眼前,但我双眼所见的不是高挺酥胸,而是一个深深的伤口,一个位于心脏处的伤口。以我的经历判断,这个伤口是由利器造成,伤口的血液已凝聚,估计受伤的时间已经超过一天。
就在我呆呆地看着朵小姐的伤口时,她有气无力地说:“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说着徐徐倒下,在她的双眼合上之前,她嘴里喃喃念道:“我很想回家,但我身上没有钱……”
本以为只是年青男女的感情闹剧,没想到竟然是宗凶杀案。朵小姐的遗体经法医检验后,证实死亡时间超过三十小时,死因是心脏被利器刺穿。法医在她的阴道内发现残留的精液。
案件转交刑侦科处理,经调查后发现,凶手并非朵小姐的男朋友小高,而是小高的父亲。原来当晚小高在下半夜就带着“新女友”外出继续痛饮寻欢,他的父亲凌晨四五点起床准备外出工作时发现朵小姐晕倒在屋外,就将她抱回家。其间伤身体接触燎起父亲的性欲,他想反正儿子已另结新欢,旧爱便宜一下自己又何妨。在施暴过程中,朵小姐含糊地说了“我要告你强奸”,把他吓倒了。于是他把心一横,拿起锋利的杀猪刀刺进她的胸口。
事后,我问天书对此事有何高见,她竟然给我讲起神话传说:“五千年前,黄帝与蚩尤于逐鹿一役中,史书对黄帝的记载比较详细,蚩尤则有片字只语。如今世人大多知道黄帝得到九天玄女传授《遁甲天书》,却没有多少人知道蚩尤这位苗族圣祖也得到八地魔君传授《叛道离经》。
“如果说《遁甲天书》是天下第一奇书,那么《叛道离经》绝对不出三甲之列。《叛道离经》中所记载的全是旁门左道的诡异之术,其中就有一种异术名为‘忍死术’,施术者在死前一刻,把灵魂强行封印于体内,以活尸形态续命。当年逐鹿之战,蚩尤被黄帝斩下头颅,就是以‘忍死术’续命,与黄帝血战三日三夜才力竭而终。”
“难道朵小姐竟然会这种传说中的上古奇术?”我问。
天书扶了扶眼镜,说:“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别的解释。”
案件审判的结果是小高的父亲奸杀罪名成立,被判以死刑。案子结束后,我去了趟朵小姐的故乡,亲手把她的骨灰交到她母亲朵阿娅手上(苗语中的“阿娅”意为大姐,另外部分苗族仍为母系社会,子女跟随母姓)。阿娅接过骨灰盒时,并没有表现出半点悲伤之色,反而像是喜极而泣地说:“娘终于盼到你回来了!”
从村民口中得知,朵阿娅是那一带有名的巫医,精通占卜、医术。我离开的时候她送了一个很精致的香囊给我,说这个香囊能给我换来多一点时间。
看着这个散发着淡淡清香的香囊,我想起朵小姐身上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香囊,但她那个香囊所散发的气味却浓烈得让人恶心欲吐。
我想,当我要挂的时候,这个香囊散发的气味应该能把我的尸臭掩盖。因为,那天我也没从朵小姐身上闻到尸臭味。
档案五 自燃
一个健全的正常人为何会无原无故地燃烧起来,瞬间即化成灰烬呢?要知道把人投入焚化炉,在数千度的高温中也要半小时之久才能烧成灰烬。人体自燃之迷困扰了科学界好几个世纪,至今仍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刑侦科转来一个案子,案情是一间小型制衣厂发生火警,厂房烧光了,老板的秘书也给烧死了。案子之所以转到我手上,是因为制衣厂的老板声称,起火原因是他的秘书无缘无故地自燃。
我请这位姓周的老板坐下,询问他当时的详细情形。周老板似乎有点紧张,一包中华没多久就抽光了。幸好,我的抽屉里有的是香烟,当然不是什么名烟,只是六七块一包的中南海。
给周老板点上烟后,他猛抽了几口才缓缓道:“那天是五月一号,厂里的工人都放假了,只剩我和张秘书在做账……”
“为何张秘书没放假?”我问。
周老板苦笑说:“她不单只是我的秘书。”
我点头表示明白,示意周老板继续说。他说:“做完账后,我想到仓库看看,张秘书就陪我一起去,一切都跟平时一样……”说着,他猛抽了几口烟,手中的香烟已近末端。我把整包香烟放到他面前,他的手颤抖得厉害,取烟的动作让人觉得很滑稽。
点上烟后,他继续说:“一切都很正常,我没发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我甚至到现在还觉得自己在做梦。当时,我和张秘书正在点算仓库中的成衣,这些T恤过几天就得送到客户手中。点算到一半的时候,张秘书突然说觉得很热,还脱自己的衣服。开始时,我也没在意,因为那天真的很热,而且仓库的空气不太流通,我自己也热得浑身湿透。
“可是,张秘书当时并不是脱衣服,而是在撕破自己的衣服,动作很粗鲁,很狂暴,就像发疯似的。因为我们早就发生过关系,我以为她是跟我那个……所以就站到一旁看她想玩什么把戏。谁知道,没一会儿,她突然尖叫起来,身上随即冒出熊熊火焰,开始只是头部,接着身体其部也同样冒火……”
周老板把手上的烟抽完,再点上一根才继续说:“我当时以为自己在做梦,不,我到现在也以为自己在做梦。她膝盖以上的地方全被熊熊的烈火包裹着,但我仍能看见她在烈火中痛苦挣扎的表情,还有她那像厉鬼一样惨叫,到现在仿佛也在我的脑海里回荡。”他露出痛苦的表情,是当时的情形太震憾,还是张秘书在他心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我不知道。
“她在烈火中挣扎的样子,以及她的惨叫声实在太恐怖了,吓得我连爬带滚地逃出来。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整栋厂房都烧起来了……我的工厂……我几年来的心血全都烧毁了……”周老板说着,把头埋在两手之间。
因为周老板有纵火的嫌疑,所以在谈话后,我把他转交拘留所的同僚。我问天书有关人体自燃的资料,她说:“自十六世纪以来,至今有记载的人体自燃事件超过二百宗,甚至有多人同时目睹人体自燃的过程。虽然这些记载以欧美为主,但在我国的古代文献中也有类似的记载。
“现今的科学界对这种神秘现象有多种解释,其中有脂肪说、酗酒说等,较多人认可的是球状闪电的说法。部分科学家认为球状闪电——一种无色无形的高压电流,能通过细小的缝隙进入室内,人体与其接触瞬间即被烧成灰烬。但是这种假设有一个致命的漏洞,就是大多数自燃事件发生时,事发现场并不具备产生球状闪电的条件。”
“我想听听你的想法。”我说。
天书露出骄傲的笑容,自信地说:“我认为所谓的人体自燃,实际上是灵魂爆炸。”
“愿闻其详!”
天书扶了扶眼镜说:“人的灵魂其实是由于大脑活动而产生的能量体,与我们平日所接触的光、热等能量不同,它是另类的能量存在。或者说,光、热是正能量,与之相反的暗、寒是负能量,而灵魂就属于负能量中的一种。
“活人存在体温,也就是正能量,所以无法察觉自身灵魂的负能量,而在墓地、殓房、太平间等游魂聚集的地方则能明显感觉到负能量的存在,就算没受过专门的训练的普通人也能感到这些地方明显比别的地方要冷一些。
“现今的科学界对负能量的认识就要有两个字——迷信,而我国古代对此的研究却拥有一定成就,比如‘五鬼运财’之类的茅山术,就是利用游魂,也就是‘鬼’的负能量完成隔空取物的工作。
“古人认为人的灵魂所包含的负能量是无穷无尽的,这说法看似有点夸张,但是在美国向日本投下原子弹之前,也没有几个人相信一颗小弹头能瞬间摧毁一座大城市。
“灵魂虽然包含着无穷的负能量,但是它跟肉体一样,虽然奥妙神奇,但却也有不稳定的一面。当灵魂出现异常状态的时候,能量失控,甚至爆炸也是有可能的,只是这个可能性极低罢了。”
我把这个案子交给天书处理,之后就没管了。直至有一天,天书的心情似乎不太好,我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就向我大吐苦水:“我把所有有关人体自燃的资料都交上去了,周老板还是被判有罪。什么世道了,那些法官的脑子是从古墓里挖出来的吗?”
我笑说:“你真是个书呆子。”
天书板起脸:“笑什么,我有说错吗?”
“你没说错,也许法官不相信人体自燃的说法,他的判决很正确,周老板是罪有应得的。”
“为什么?”天书好奇问。
“所有关于人体自燃的记载都有提及,自燃者虽然被烧成灰烬,但他们身边的易燃物品大多都完整无缺,有部分甚至连身上的衣服也没被点燃,更别说把整间工厂都烧掉。”
“你怀疑周老板杀死张秘书后放火?”
我又取笑天书这书呆子:“如果你把档案弄掉了,你会说是外星人偷走吗?”
“当然不会啦!”
“如果周老板把张秘书杀死,那他会撒一个如此让人难以致信的谎吗?”
“但他为何要把工厂烧掉呢?”天书问。
“近年制衣业大多生意惨淡,倒闭的数之不尽。根据刑侦科那边的资料显示,周老板的经济状况似乎不太好,而是在出事之前他还为工厂买了份保险。”
“原来他的目的是骗保。”
“也许当时他跟张秘书趁着五一放假,工厂没人,想放火把工厂烧掉,以收回部分资金,希望他日能东山再起。可是,碰巧张秘书在这个时候莫名其妙地自燃。”
天书感慨道:“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如果不是闹出人命,刑侦科也不会插手,那样周老板也不至于落得现在这个下场。”
我笑说:“因果有报啊!如果周老板没起歪心,也不会弄成这样。”
“你说张秘书是不是因为心怀鬼胎才招来天遣呢?”
我笑而不语。
档案六 不同的时间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
我们所处的世界是惟一的吗?不是,绝对不是。在浩瀚的宇宙中,地球犹如沙漠中的一粒细沙。以此为据,我们所处的宇宙,也只是无数宇宙中的一个。
有个姓宋的女孩到处跟别人说,2012年将会世界末日,为免引起群众恐慌,她被“请”来谈话。而啃这块硬骨头的,当然就是我了。
“宋小姐,你四处散播谣言,会让我们很困扰的。”我说。
“我没有撒谎,我所说的都是事实。”宋小姐说话时有点激动。
“你是不是看了一些预言之类的书籍……”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宋小姐打断了,她说:“不是预言,是我亲眼看见的。”
“宋小姐,我想我得先问你几个简单的问题……”虽然宋小姐不太愿意,但她还是回答了我的问题,当然这些问题主要是为了验证她的精神状态。她的回答很正常,也就是说她不是神经病。
“宋小姐,你说亲眼看见2012年的世界末日,但现在可是2007年,你怎么能看见五年后的事情呢?”我说。
宋小姐沉默片刻,然后很认真地看着我,像下了很大决心才开口:“这件事也许很不可思议,但我能发誓,我所说的都是事实。
“五一放假的时候,我和几个同学去游乐场玩,其实我们主要是冲着这里的镜屋,听说这里的镜屋很大,走进去很容易找不到路出来,据说还有人进去了就出不来。可是,那天镜屋竟然没有开放,真是扫兴极了。
“我们在游乐场转了几圈,玩了些别的机动游戏,最后又走到镜屋前面。镜屋的入口处没有工作人员看守,只挂着一个暂停使用的牌子,我想了会儿,就提议偷偷溜进去。和我一起的都是些胆小怕事的女生,她们怕这样做会惹上麻烦,都不太愿意。她们不陪我,我就一个人进去,这样反而让我觉得更好玩更刺激。
“我跟她们约好一会儿回来这里找我,然后就独自溜进镜屋里。因为镜屋没有正常启用,所以里面没有开灯,漆黑一遍的,我拿手机当手电筒用,勉强能不撞到镜子。我当时没感到害怕,或者应该说只是有一点点害怕,那种感觉就像进鬼屋一样……不,不是一样,而是更刺激,我想只有亲身体验才能感受到那份刺激。在漆黑的镜屋里,虽然没什么吓人的东西,但在手机微弱的光线下,周围的镜子里都映出朦胧的影子,就像被无数幽灵包围一样,加上当时就只有我一个人,四周安静得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我有点享受这种紧张、害怕甚至有点压迫的感觉,心里不断浮现镜中影子走出,或者突然开口说话的情景。我想,这时候如果有只老鼠窜过,或者有个游乐场的工作人员出现,肯定会把我吓得晕倒。
“然而,一切想像中的事情都没有发生,镜屋似乎没有我想像中那么大,我只花了半个小时就找到出口了。可是,当我踏出镜屋的时候,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刚才明明阳光普照的,但只过了半小时就变得乌云密布,而且还刮着大风。
“我想这样的天气还怎么玩啊!就想打电话给同学,早点回去算了。可是,我的手机竟然没有信号,刚才明明是满格的,我重新开机还是一样。我想也许是手机坏了吧,虽然有点不高兴,但也没太在意。我绕到镜屋的入口,等同学来找我,可是等了很久也没见到她们,甚至没见到任何人。
“刚才因为手机坏了,心情不太好,所以没有留意周围的事物。现在认真一看,发现原本挤满人的游乐场,现在竟然就只有我一个人。我惊慌地乱跑,想找我的同学,但却找不到。不但找不到同学,甚至连一个人也没看见。
“我很害怕,很想回家,很想回家投进妈妈的怀里大哭一场。我拼命往游乐场门口跑,虽然我是第一次来,但我记得门口是在南面,可是南面的尽头只有一面墙,并没有什么出入口,那怕一道小门也没有。
“我发疯似的在游乐场中乱跑,那些原本滑稽的小丑画像、可爱的小动物垃圾筒、还有各种已停止运行的游戏设施,甚至一草一木,此刻在我眼中都是张牙舞爪的魔鬼。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只知道自己跑得很累,浑身都是汗水,我不知道是因为奔跑而出汗,还是因为害怕而出汗。
“就在我感到绝望的时候,我发现出口了,就在游乐场的北面。我不明白本应在南面的出入口为什么会出现在北面,心里只是想着必须逃离这个可怕的地方。可是,当我逃出游乐场的时候,却发现外面也一样,没半个人影。本应川流不息的马路上,一辆汽车也没有,来时停满汽车的停车场也空无一物。整个世界,仿佛就只有我一个人。
“我觉得自己快要疯掉了,只想着立刻回家,就算没有公交车,我也要跑回家。我想,只要回到家里,就能见到我的爸爸妈妈,我需要见到其他人,我不想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
“我不停地跑,虽然很累,但我却不敢停下来,因为我害怕。可是我跑了一会,却发现自己迷路了。虽然我是第一次到这个游乐场玩,但我是在这个城市长大的,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难道连回家的路也会找不到吗?
“我很害怕,很迷茫。我已经没力气再跑了,或者说是没勇气再跑。无力地坐在地上,坐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这时,我才注意到四周的商铺全都关上门,地上满是垃圾杂物。风越来越大,闪电划破天空,但却没有下雨。突然一阵劲风把几张报纸吹到我身上,我发疯似的把报纸撕碎。就在我想把这些破碎的纸片扔掉的时候,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这一眼却让我愣住了,我看见报纸的日期是2012年5月4日。
“我想把报纸拼起来,但风太大,不但没拼上,反而被吹走一部分。既然拼不上,我就干脆展开这些碎片,一张一张地看。这些报纸的内容,几乎都是在说同一件事,就是有一块巨型陨石将会在今晚22点左右坠落地球,坠落地点预计在中国的南方,其冲击力将会波及全球。使恐龙绝种的大灾难将会再次重演……
“看完报纸的内容后,我呆了很久,直至我看见远方出现一道连接天地的飓风正向着这边卷过的时候才想起要逃跑。可是,我该逃到那里呢?
“当时我的心很乱,不知该怎么办。突然,我想起了镜屋,一切都是从进入镜屋开始,或者应该说,是从我走出镜屋才开始。虽然我已经很累,但我还是爬起来往回跑。我跑得很快,从来没试过跑得这么快。我跑回游乐场,跑到镜屋,从镜屋的出口跑进去。我在黑乎乎的镜屋里乱冲乱撞,不知道多少次撞到镜子,多少次跌倒,但我还是继续跑,直至跑到入口。
“当我跑出入口时,手机突然响起了,刚才一直都没有信号的手机突然响起来。那一刻,我又惊又喜,正想接电话时,却听有人叫我。我的同学就站在镜屋外面,我哭着冲上去,把她们抱得紧紧,生怕她们会突然不见了。天空依旧万里无云,那些飓风、闪电连影子也没有。
“同学说,我进了镜屋已经一个多小时了,打我手机却说不在服务区。她们正急得要死,想进镜屋找我,但是里面很黑,她们又不敢进去,正商量着要不要报警。我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她们,她们开始时不相信,但我们都是认识多时的好姐妹,她们知道我不是胡乱撒谎的人,就认为我是穿越了时空,到了未来……”
宋小姐一再强调自己所说的都是真话,说五年后就会世界末日。我叫她冷静点,并表示我相信她,谁知道她竟然更激动,握住我的手说:“你相信我就快点把这件事情上报中央啊,让政府提前做好准备,也许能避过这次浩劫。”
我叫宋小姐先别激动,然后向她解释:“天地四方为宇,古往今来为宙。宇宙者,空间与时间也。人们常说的宇宙,即是空间与时间的集合体。同一时间不同的空间,这个概念很容易理解,就是在同一时间里不同的地方,比如中午12点的广州和上海。但同一空间不同的时间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像五年前的广州,现在的广州,五年后的广州。”
我在一张白纸上画了三条横线,继续解释:“一般人都认为时间是单一的,并一直往后。但如果说不同的时间是同时存在呢?就像这三条横线,它们代表过去、现在、未来,它们之间互相平衡,互不干涉,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却又会重叠在一起……”我把白纸斜折,使三条横线交错重叠,“那就会出现所谓的穿越时空了。”
宋小姐听着不断点头认可,我又说:“处于同一时间不同空间的广州和上海,虽然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但它们亦有更多的不同之处。那么,处于同一空间,不同时间的广州又会完全相同吗?答应当然是否定的。正如你看见的,2012年的游乐场和2007年的相同吗?”
宋小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又说:“在另一个时间里,你连回家的路也找不到。虽然现在城市建设一日千里,作一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你认为离开这个城市五年,就会找不到自己的家在那个吗?”
宋小姐低头不语,我笑道:“回家好休息一下,就当作了一场吧!面临末日浩劫的是另一个世界,与我们所在的世界无关,我们管不着,也没能力去管。”
送走宋小姐后,天书问我未来世界的事真的与现在的世界无关吗?我笑说不知道,但五年后肯定不会世界末日。天书问我为何如此肯定,我从抽屉深处取出一本残旧的书给她看。
“推背图?怪不得你如此肯定,根据它的预言,我国的国运还有很长呢!别说五年之后,五百年之后也不会有什么末日浩劫。”天书假装兴奋地说着,偷偷把我那本至少有50年历史的“盗版”《推背图》塞进自己的背囊里。
据了解,宋小姐所说的那间镜屋,在她进入之前的三天内,先后有五个人在进去之后失踪。我把所得到的资料交了上去,没几天那家游乐场就关闭了,对外宣称近年游客减少,以至亏损严重,被迫结业。可是,就在前不久的五一期间,那里还是人山人海的。
游乐场的名字,我就不方便公开了。不过,在南方呆过的朋友,或多或少也有听说过,有一间经营了数十年,甚至堪称某市标志的游乐场,突然间向外界宣布因亏损严重而结业。
内里因由,不言而喻。
档案七 鬼门
人进出房子需要经过门,不论是大门还是房门,甚至窗户也是一种出入口,有一定的空间能让人进出。但有没有人想过,在看似毫无缝隙的墙壁上,也许会有一道肉眼看不见的“门”呢?
有个女同学给我打电话,想请我到她的新居坐坐,谈话间得知,她在两个月前结婚了。结婚也没请我,现在却请我到她家坐,凭我多年的办案经验,不用多想也知道绝不会是请我参观她的新居那么简单。
这位女同学叫小雅,读书时是个小有名气的校花。对于美女的邀请,我想所有男性都难以拒绝。我自问是个正常的男人,虽然对方新婚不久,但是也少不免会产生暇想。
小雅的新居其实并不算新,大概有十年楼龄,她丈夫前不久买下来重新装修了一番,现在看起来也挺新的。
我虽然是在傍晚时分到访,但却只有小雅一个人在家,她说丈夫在日企上班,经常都会很晚才回来。我正琢磨着她这句话是否有什么特别含义的时候,她把婚纱照拿给我看。
一般来说,花上几千甚至上万元换来几本相册,肯定能达到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小雅的相册也一样,照片中的她比本人要好看一点。可是,她的丈夫嘛,实在不敢恭敬了,穿着礼服也像个小偷似的,而且还是个被抓住的小偷,就像某国的前首相,怪不得他能混进日企工作。我突然想到一首诗——巧妇长伴拙夫眠,鲜花插在牛粪上,红杏出墙终有日,君若不采空留恨。
一心想着今晚也许会是激情的一夜,可是小雅却总是跟我保持距离,带我在房子里转了一圈后,就问我:“你觉得我的房子有什么古怪的地方吗?”
我问她为何这么说,她说:“自从搬进这房子之后,就经常发生古怪的事情,听同学说,你是专门处理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所以想请你帮忙一下。”
我感到自己的心在滴血,传说中的艳遇泡汤了。但我并非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能帮上忙的,我还是会尽量帮忙,就问她发生了什么怪事。
小雅请我到客厅坐下,给我拿了罐饮料才开始说:“因为我老公经常要加班,所以很晚才能回来,有时候太晚了,我就不等他,自己先睡。
“那天是老公婚假后第一天上班,因为婚假期间积压了很多工作,所以那天晚上要通宵加班。他给我打电话说不回来了,我就不等他先睡了。大概是凌晨四五点那样子吧,老公把工作做完了,就想回家洗个澡,休息一会。可是他回到家门时,却发现我就睡在门外。
“当时,他以为我是梦游,想叫醒我,却又怕会吓倒我,就把我抱回床上,等到天亮我自己醒来时才告诉我。开始时,我还似为他是跟我开玩笑,因为我之前从没试过梦游,所以也没在意他的话。可是,过了几天……”
小雅稍微停顿了一会又说:“那晚老公又要加班,他打电话给我的时候,特意提起梦游的事,叫我拿条绳子把脚绑在床上,要不然又睡到门口会很危险。虽然我不太愿意,但又不想他担心,就照他的意思办。
“当晚老公一点多就回来了,回来时又发现我睡在门口。他抱起我的时候,我正好醒来,吓了一大跳。他责怪我没按他意思把脚绑起来,可是我明明是绑好的。我们回到睡房,发现绳子还在,绳子的一端系在床尾,而本来应该系在我脚上的另一端却没有被解开,依旧是系在我脚上时的样子。老公检查过我的脚,没有什么特别的痕迹,不像是强行挣脱绳子。但在没解开绳子,又没有挣脱痕迹的情况下,我怎样脱离绳子的束缚呢?”
“那一晚,我整晚也没睡,之后几晚也睡不好。我叫老公以后别加班到那么晚,早点回来陪我。可是在日企中工作,竞争很激烈,你不加班别人加,你做不了的事情,别人会顶上。老公怕会把工作给丢了,所以没有答应我的请求,只是叫我自己小心一点,他尽量早点回来就是了。
“那晚,老公又要很晚才能回来,我一个人窝在床上看电视。我打算等到老公回来才睡,可是到了十二点左右,我就开始犯困了,鸡啄米似的打瞌睡。半梦半醒之间,我感到自己被什么东西抬起,但马上又放下,我想睁开眼睛,却又睁不开。直到老公叫醒我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又睡在门口。
“我很害怕,怕这房子不知道有什么脏东西。本想叫老公搬走,但买房子和装修已经花光了我们所有积累,就算要搬,也不知道该搬到那里。只好暂时住下,以后再作打算。可是后来情况变得越来越坏,只要老公晚回来,就会有怪事发生。
“前几天晚上更可怕,在半梦半醒间,我竟然看见有几颗人头在追我,他们不停地对我大叫滚开,还张口想咬我。我当时就给吓醒,一醒来又发现自己躺在门口。
“我怀疑这房子有鬼,不知道之前是不是死过人还是发生过什么事情。”小雅说完,以求助的眼神看着我。女人长得漂亮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用开口也会有男人主动帮忙。我突然有种掉入温柔陷阱的感觉。
我给鬼瞳打了个电话,告诉她小雅家的情况,并“请”她过来帮一下忙。因为这是我的私人请求,所以就算她不肯过来,我也没有办法。她没有直接答复我,而是问我和小雅是什么关系。我如实回答她,并告诉她,小雅新婚不久,她这才答应过来。
鬼瞳磨磨磋磋了个多小时才来到,而且穿得花枝招展,像准备参加派对似的。她来到后,双眼老是往小雅身上瞧,我问她小雅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她却说没问题。
在房子里转了一圈,来到睡房的时候,鬼瞳突然说这房间的风水布局不好,然后指点小雅睡床和衣柜等家具该怎样摆放,并一再强调原本放睡床的位置要留空,不能被任何杂物阻塞。
在我这个免费民工大挥汗水之后,终于按照鬼瞳的意思把房间的摆设弄得怪模怪样。鬼瞳说这是个什么“夫唱妇随白头皆老百子千孙”的风水阵,并说只要不把杂物放到原来放睡床的位置,就不会再发生怪事。
离开小雅家后,鬼瞳把我拉到一间法国餐厅,看样子是要狠狠宰我一顿。没办法,谁叫我欠她的,只好认命了。
鬼瞳点了些鹅肝之类的食物,又要了支红酒,幸好她还算有良心,没要那些上个世纪的高价货,只是要了支普通的货色。要不然,我可能要留下洗碗。
鬼瞳虽然有一双天生的阴阳眼,但我从未听说她学习过风水之术,而且她那个所谓的风水阵,稍微懂点八卦五行的人也能看出是瞎扯的。不过,我相信她这样做有她的道理,所以我没有在小雅面前揭穿。
“该告诉我是什么回事了吧!”我等鬼瞳喝了半杯红酒才说。
鬼瞳莞尔一笑:“要骗过你挺难的,其实也没什么,小事一宗而已。小雅的房间一点问题也没有,如果一定要说有,那就是‘门’开在不合适的地方。”
“门?你说的不会是‘鬼门’吧!”我说。
鬼瞳放下酒杯,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没错,就是鬼门。每一座房子,每一间房间都会有门,供人出入的是大门、房门,除此之外,还有供灵体出入,常人无法看见的鬼门。只要有供人出入的‘凡门’,就一定会有一道对应的鬼门,在凡门关闭的时候,灵体就会通过鬼门进出。当鬼门受到阻挡的时候,灵体因为出入受阻,就很容易会生气,甚至做些恶作剧,愚弄房子的主人。”
“小雅睡房的鬼门就在睡床的位置?”我问。
“嗯,我看见有灵体围着她的睡床徘徊,要是不把睡床搬开,那些灵体就会等她睡着,自主意识低下的时候干扰她的大脑,让她作恶梦或者梦游。受灵体干扰而梦游的人,能做出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不留痕迹地挣脱绳索只是小菜一碟而已。国外曾经有人因受灵体干扰,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身处两百公里外的一棵大树的树顶。当然,如果有别人在旁,这些灵体是不敢太放肆的,毕竟它们的能力其实很有限。”
送鬼瞳回家时,她对我说:“以后需要帮忙,随时也能找我。”
我记得天书也说过类似的话,不过天书的帮忙是免费的,鬼瞳却要收费,而且还收得很贵。
我发誓以后也不去法国餐厅!
档案八 地狱游
“自古流传下来的禁忌游戏数之不尽,碟仙、笔仙之类的召灵游戏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因为玩法简单,危险程度较低,所以广为人知。但那晚我们玩的不是这些简单乏味的无聊游戏,而是危险程度极高,堪称禁忌游戏之最的‘地狱游’。”
说这话的人是一名十九岁的女孩,名叫燕燕,是一宗离奇的集体死亡案件中惟一的幸存者。以下是她在刑侦科做的笔录——
那晚是升上大学后,第一次中学同学聚会,地点就在这次聚会的组织者小猛家里。因为小猛的父母外出旅行,所以就算玩通宵也没关系。
当时客厅的挂钟显示的时间是凌晨一点,小猛先让大家安静,然后严肃地说:“茅山派有丑时不斗鬼之说,意思是在凌晨一至三点的时候阴气最盛,怨魂厉鬼在这时候力量最强。这说法是否可信,我就说不清楚了,但说这时候最适合讲鬼故事,我想大家都不会反对吧!”
大家都点头,表示认同。在这个时候谈论些恐怖的话题,的确令人觉得很刺激。
小猛又说:“今晚我要说的是一个禁忌游戏,光说不练没意思,反正今晚人多,不如一起来玩这个游戏怎样?”
当时大家交头接耳,有人面露畏惧之色,也有人跃跃欲试。小枫首先表态:“大家都已经是大学生了,玩个游戏也畏首畏尾的,像什么样啊?我第一个报名。”
小猛趁机鼓励大家:“你们呢?这个游戏,玩的人越多就越有趣,也越安全。”
大家听见人越多就越安全,很多人也心动了,就说要参加,就连最胆小那几个女同学,也在小猛和小枫的劝说下点了头。
见大家都同意参加,小猛就开始讲解即将要进行的禁忌游戏中所需注意的地方:“要玩这个游戏最少要有三男三女,最多是十二男十二女,男女数目必须相等,也必须能被三整除。我们现在有十男九女,正好由我来做守阵人……”
发起人自己反而不参与游戏,让我心里隐隐感到不妥,就问小猛为何不和我们一起玩。他叫我先别急,先听他说完,接着就继续讲解游戏的内容:“地狱游,顾名思义就是让灵魂离开身体到地狱旅游,但是地狱可不能乱去,一不小心就不能回来,所以必须请个鬼导游引路。”
听见小猛这么说,我们几个女生便开始打寒颤,甚至后悔答应参加游戏。
小猛又说:“在大家游览地狱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了什么意外,守阵人必须立刻把大家的灵魂召回。如果没有守阵人,一旦发生意外,大家的灵魂就会被困在地狱。”
当大家明白了守阵人的重要性,就不敢再多言,让小猛继续说下去:“大家的灵魂在游览地狱的过程中,不管看见什么也不要说话。尤其是看见已逝的亲友时,千万别说话,更不要靠近他们,切记,切记!还有游览地狱的过程可能会让人觉得时间很漫长,但千万别急着想回来。因为那其实只是一瞬间而已,如果心情焦急心绪不宁的话,很容易被会恶鬼乘虚而入,抢占肉身……”
小猛说完要注意的事项后,就开始讲解如何进行游戏。游戏的玩法并不难,就是先在一张白纸上写上给鬼导游什么好处,以及对鬼导游的要求,如果不写或没写清楚,事后鬼导游很可能会耍赖,不但不把所有灵魂带回来,还会提出很多过分的要求。但是不管是多过分的要求,参与者也必须满足它,否则会受到报复。而给鬼导游的好处太少,则会没有鬼导游愿意接这宗生意,每个参与者献上三滴鲜血,是一个合适的价钱。
其次,由参与者亲自在白纸上写上自己的“真名”,即大名和生辰八字。不管是条款还是真名都最好用毛笔书写,就算没有毛笔也要用黑色的墨水笔,切不可用原子笔、铅笔或其它颜色的笔。因为这不但是给鬼导游的名单,同时也是与鬼导游签订的契约,所以必须白纸黑字书写工整,否则鬼导游同样会耍赖不认账。
给大家讲解完之后,小猛要大家说出各自的出生日期及时间,替大家算出生辰八字。然后,用一支黑色钢笔在一张纯白色的纸上写上条款,并让大家在条款后面写上自己的真名。
最后,小猛让大家在真名上滴三滴鲜血。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段小插曲,女生天生就怕痛怕见血,都不太愿意滴血,我们几个也一样。男生们的英雄主义立刻展现出来,纷纷主动要求替我们滴血,但却被小猛阻止,他说:“正所谓受人钱财替人消灾,鬼导游只会对献出祭品的人负责,替别人献出祭品只会害倒别人。”
在小猛的劝说下,我们几个女生终于忍痛刺破指头,献出鲜血。检查无误后,小猛也刺破指头,在写条款的地方滴上九滴鲜血。他解释说,这样他的守阵人身份才会被承认,才有权与鬼导游交涉。
契约准备好后,小猛就把灯关上,让大家围着他坐好,吩咐大家看见什么也不要出声,尤其在地狱之旅开始之后。然后取出一张约一平方米的黄布铺在地上,黄布上满是以朱沙墨画成的怪异符号。(笔录中对这张关键的黄布有详细的描述,但是为免读者仿效,本文略过此段。)
小猛盘坐在黄布中央,朝天撒了把黄表纸,喃喃念道:“徘徊于人间的黄泉使者,请聆听我的声音、接受我的召唤……”他念了一会,我就觉得有点寒意,虽然已关上门窗,但是仍然好像有多股奇怪的阴风在屋内徘徊。
小猛念完咒语后,就开始朗读契约上的条款和真名,当他读完的时候,我好像听见一把似有若无的苍老声音说“一言为定”,原本那几股乱吹的阴风刹那间就只剩下一股,缓缓地在屋内徘徊。那怪风突然吹到我的脸上,我立刻感到眼皮无比沉重,昏昏欲睡……
好像只是打了个瞌睡,但当我睁开眼睛的候,却发现处身于一个漆黑的地方。周围都是黑乎乎的,像泡在墨汁里一样。
突然来到一个未知的诡异地方,使我感到很害怕,想张口尖叫,但却被人用手捂着嘴巴。我转头一看,发现捂住我嘴巴的人是小枫,其他女生也一样,都被身旁的男生捂住了嘴巴。我想起小猛之前吩咐过男生这样做,也许这就是男女人数必须相等的原因之一。
小枫把手指竖在唇前,提醒我们不能说话,我们默默点头,表示知道。
突然,有一团惨白的东西冒出,我和其他女生又差点叫出来,幸好又被男生们捂住了嘴巴。那团东西好像距离我们很远,慢慢地飘过来,但只是一瞬间就来到我们面前。这时我才看清楚,那东西原来是一个人,正确来说是一只鬼,一只被朦胧白光包裹的鬼。他的肤色很白,白得很吓人,衣着也很古怪,是一套清朝的官服,还扎着一条长长的辫子。我想,他大概就是我们的鬼导游。
鬼导游飘到我们跟前,没开口说话,只是向我们招手,但是我感觉到他像是说:“跟我来。”没等我们作出回应,他就独自往回走,或者说是往回飘。
小枫向大家挥手,示意跟着鬼导游走,我因为怕会掉队,所以立刻就往前走。可是,我的脚根本就没能碰到地面,感到像是在水底里似乎,或者说是像在太空之中。
其他人也跟我一样,脚不着地,不知该怎么走。惟独小枫,他似乎发现个中玄机,不断挥手让我们注意他。当大家都看着他的时候,他就把上身前倾,身体就缓缓往前飘。我们也学他那样把身子往前倾,果然能往前飘了。而且,倾斜的幅度越大,就能飘得越快。
我们都觉得很好玩,互相追赶打闹,甚至忘记了此行的目的。直至小枫不断向我们挥手,示意我们紧跟着鬼导游,我们才意识到跟鬼导游失散了,也许以后,甚至永远也只能这样子飘着。
我们片刻也不敢耽误,立刻跟上鬼导游,虽然他好像距离我们很远,但我们一追上去,距离就立刻拉近了。可是,追近之后,不管我们怎样把身子往前倾,却总与他保持着十步左右的距离,虽然他看起来飘得很慢。
我们跟着鬼导游飘了一会,就看见前面有光,虽然不是很明亮,但在这黑乎乎的地方却很明显,就像黑暗房间里的烛光那样。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这里这么黑,我们又不像鬼导游那样有白光包裹,为什么我们还能清楚地看见对方呢?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鬼导游突然停下来,他没有转身,但是原来的背后却突然变成前面。那条长长辫子突然不见了,变成一张苍白的脸,那是多吓人的事情啊,吓得我几乎叫出来,幸好我还是忍住了,其他女生的情况也差不多。
鬼导游没开口,但我却能听清楚他所“说”的每一个字:“地狱之旅马上就要开始,请紧记,穿过地狱大门之后,不要张口,更不能说话。因为你们阳寿未尽,一旦开口就会漏出阳气,折寿事小,让饿鬼闻到阳气的话,他们会立刻扑上来把你们撕成碎片一饱口福。要是让狱卒发现,我也会有麻烦。”
(下文将出现大量恐怖情节,可能会引起读者不安,心理承受能力较低者请自重。)
鬼导游“说”完后,就又转身继续往前飘,当然他的“转身”实际上是前后身对调。我们跟着他往光亮处飘,刚才还觉得距离很远,但是只飘了一会就到了。
我看见很多人,应该说是很多鬼魂,男女老幼都有,以老人居多,但也有很多小小的,甚至只有拳头大,我想应该是些还未出生就被流掉的胎儿吧。他们全都像鬼导游那样脸色苍白,死气沉沉,而且谁也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排成一条长龙,缓缓飘入一道有几层楼高的大门里。门的两则插有火把,光线就是由火把发出的。
大门的两则有几个很高大,裸露上身的鬼差把守。他们的样子都很丑,也很凶,很吓人,肤色是暗红色的,有的披头散发,有的头发稀疏。虽然都很难看,但与传说中的牛头马面相差很远,只能说他们长得很怪,甚至有点畸形。
鬼导游让我们停下来稍等一会,他独自飘到鬼差跟前,我看见他塞了些什么给其中一个鬼差,然后就向我们招手,示意我们跟着他。我们跟着他穿过大门,那些鬼差好像没看见我们似的,而排队的鬼魂也只是看了我们一眼,就没有理会我们。
穿过大门后,我们飘了一会,突然听见很恐怖的惨叫声。那叫声不是由远而近,而是突然出现在耳边,就像处身于宁静的教室,身边同学突然一起冲着我的耳朵齐声叫喊那样。而且惨叫的不只是百来几十个,而是很多很多,像是有好几万人一起叫。这种震耳欲聋又撕心裂肺的叫声,差点把我吓傻了。我连忙往四处张望,原本漆黑的四周,现在插满了火把,原本空无一人的地方,现在挤满鬼卒和鬼魂。
那些鬼魂都被绑在柱子上,一个鬼卒把他们的口掰开,别一个鬼卒从火盆中取出一把被烧得通红,正冒着白烟的铁钳伸进他们的口里,把他们的舌头夹住,使劲地拔出来。但他们的舌头并没有被拔断,而是被拉得老长,与铁钳接触的地方还冒着烟,我甚至能闻到一股焦糊的味道。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就是从这些正在受刑的鬼魂喉咙中发出的,我不明白他们的舌头都被拉出来了,为什么还能叫得那么清晰、响亮。
我突然听见有人叫了声“妈”,闻声望去,看见叫的人是小兰。她正往一只受刑的鬼魂飘去,那只鬼魂的面孔虽然已因痛苦而变得扭曲,但是仔细观看,我还是能认出是她半年前去世的母亲。
小兰还没飘到她母亲那里,就被四个鬼卒抓住。鬼卒都一言不发,两个把她按住,一个掰开她的嘴巴,另外那个就把铁钳伸进去夹住她的舌头,拼命往外拉……
小兰的惨叫声把我们都吓呆了,半天也没反应过来。她的舌被拉得很长,比手臂还长,鬼卒突然放开铁钳,她的舌头收缩了一半,但还是垂到胸口以下。其中一个鬼卒用手抓她的舌头,把她拖到一根柱子前,和其他鬼卒一起把她绑在上面,又再开始用铁钳夹她的舌头。
我当时很害怕,想救小兰,但又不敢上前,甚至连动一根指头也不敢。我想,其他人也和我一样。
突然,我听见鬼导游的声音,他叫我们跟他走。我很想问他小兰怎么办,但我又不敢开口说话。然而,他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脑海又再响起他的声音:“自作孽,不可活。”我知道他的意思是小兰没听他的话,开口说话才招来横祸,但小兰是我的朋友,怎能不管她呢?鬼导游的音声又再响起:“你管不了。”
我当时很生气,但更多的是害怕,我想立刻就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可是鬼导游却“说”:“不能完成整个旅程的参与者都必须留下。”
我们眼睁睁地看着小兰的脸因痛苦而扭曲,可我们却无法帮助她。我想闭上眼睛不看,但是就算用双手捂着眼睛,我还是清楚地看见她的痛苦表情。我感觉到她在看着我们,以乞求的眼神看着我们,希望我们能救她,可是我们却什么也做不到。
在我们感到痛苦无助的时候,鬼导游又“说”:“拔舌地狱参观完了,该到剪刀地狱了。”接着,他就不管我们,独自往前飘,虽然我很不愿意继续这趟地狱之旅,但我更不愿意留在这里。其他人也一样,都无奈地跟着他。
往前一飘,眼前立刻变成漆黑一遍,小兰及其他被拔舌的鬼魂,还有那些残忍的鬼卒全都不见了。刚才的惨叫声还震耳欲聋,现在却静得像午夜的墓地。然而,下一刻,另一个地狱又出现在我们眼前。
这个地狱跟刚才的一样恐怖,无数鬼魂被锁住双手,鬼卒用剪刀逐少逐少地把他们的手指剪下。每剪一下,都会伴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叫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然而,这些被剪掉的手指,很快又会长出来,再剪,再长,不断重复。
目睹小兰的惨况后,我们都用双手捂住自己的嘴,不管见到什么也不让自己开口。就这样,我们穿过了铁树地狱、孽镜地狱、蒸笼地狱、铜柱地狱、刀山地狱、冰山地狱、油锅地狱等九层地狱。每一层地狱无不惨绝人寰,也许死亡并不可怕,死后的世界才真正可怕。
第十层地狱有很多个大坑,每个坑里都有数十头壮硕的公牛,鬼卒不断把鬼魂推进坑里。那些公牛把掉下来鬼魂用角顶,用蹄踩,不一会儿就把他们顶得肠穿肚烂,踩得血肉模糊。
在被推下坑的鬼魂中,我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是卖猪肉的张叔,小时候妈妈经常带我到他那里买猪肉,听说他两年前死了。张叔被鬼卒很粗暴地推到坑里,还没着地就被牛角顶中,那牛角就像锋利的铁锥一样,从他肚子插入,贯穿身体,在背后露出角尖。
张叔还来不及惨叫,就被公牛甩掉,其它公牛立刻奔过去,牛蹄无情地践踏在他身上。我只听见他叫了几声,就变一堆肉碎。肉碎慢慢消失,不一会儿,张叔再次出现,再次被推下去,再次被踩成肉碎……
第十一层地狱是石压地狱,在这里受刑的人非常多,而且都是女人。她们各自被绑在一个约两米长、一米宽,被鲜血染红的石槽里,上方吊着一块面积相同但厚数倍的巨石,鬼卒用铁链把巨石吊起,突然松开手,巨石落下压在女人身上。当巨石再次被吊起的时候,女人的眼球要么被压破,要么被压得弹出来,胸腹具裂,内脏全都流出来。然而鬼卒仍会继续放下巨石,直至把女人被压成肉浆,才用铲子把肉浆铲走,绑上另一个女人。被铲走的肉浆,片刻之后就会再次凝聚成人形,再次被绑上石槽。
在惊恐之余,我不禁想,为什么在这里受刑的都是女人?很快,鬼导游的声音就在脑中响起:“人流、弃婴者,死后必须到石压地狱受刑。”
我心想,这并非全是她们的责任啊,使她们受孕的男人,为她们做人流手术的医生难道就不用受刑吗?鬼导游的声音又再响起:“他们也必须受刑,甚至会受到更残酷的刑罚,但并不是在石压地狱。石压地狱是专门惩罚那些没有尽能力保护自己孩子的母亲。”
之后,我开始变得麻木了,或者说是心神恍惚,甚至可以说已经疯了。我不知道已经穿过了多少个地狱,只知道同行的人越来越少,他们都是因为被眼前情景吓得尖叫,或看见已逝的亲友受刑的惨况而不自觉地开了口。我想我再也不能见到他们了。
脑海又再响起鬼导游的声音,说这是最后一层地狱——刀锯地狱的时候,原本的九男九女,只剩下一男一女,就是我和小枫。
在这层地狱受刑的人,都是四肢分别被绑在四根木桩上,整个人呈大字形虚悬半空,鬼卒用锯从他们两脚间开始,一直锯到头顶,在凄厉的嚎叫声中,把他们锯成两截……
我突然感到眩晕,眼前景象变得模糊,接着就失去知觉。朦胧中,我好像听见有人在说话,是小枫和小猛的声音。
先是小枫开口:“没想到燕燕竟然能挺过来。”
小猛说:“没所谓啦,其他人都挂掉了。一个灵魂能换一年阳寿,我们平分了,每人能多活八年。而且鬼导游还说,只要我们答应跟他长期合作,还会给我们弄点横财呢!嘿嘿!”
小枫说:“老实说,我觉得那只清朝鬼挺信不过的,契约可要收好哦!不然他肯定会耍赖,把我们的灵魂也收走的。”
听到这里,我明白所谓的“地狱游”,其实只是他们与鬼导游之间的交易,是拿我们的性命做的交易。我当时很生气,睁开眼睛就发疯似的扑向他们。他们发现我已经醒了,都大吃一惊,就在他们愣住的时候,我从小猛手中夺过契约,并撕破塞进嘴里。
等他们反应过来,我已经把契约吞进肚子了。小猛大叫:“你疯了,把契约毁掉,我们都得死。”小枫不知在那里掏出一把小刀想杀我,可是就在这时候,一阵阴风吹过,我再次听见鬼导游的声音:“呵呵,这次多赚了。”接着,他们就无原无故地倒下,而我却一点事也没有……
(以上为笔录的内容。)
我并没有与燕燕本人接触过,因为案子转到我手上后,虽然联系过她很多次,但是她却像人间蒸发似的,失去了踪影,至今也没有她的任何消息,我甚至怀她会不会成为另一名鬼导游。而这宗案子,除了她留下的这份诡异笔录之外,就再没有其它线索,所以只能以邪教组织集体自杀案处理,最后当然是不了了知。
至于燕燕所说的是真是假已无法验证了,我与天书讨论过此事,得出的结论是:所谓的“地狱游”只是燕燕所说的清朝鬼施展的幻术,案中死者并没有亲临地狱,而是在受术的过程中被吸干了精血,并因此而死亡。然而燕燕为何能够幸存下来,这一点我们始终都想不通,也许她拥有特殊的体质,但这也是我们最为担忧的。
档案九 寄生
近两个月接连发生了六宗凶杀案,所有表面证据都直指一名姓伍的女教师。但是,如果所有案件都这么简单的话,那么警察的工作可轻松了。
六宗凶杀案的死者都是一所中学的教员及学生,均为男性。凶案现场都在学校范围之内,作案时间均为晚上,最值得注意的共通点是死者都认识伍老师。
第一名死者是冯老师,他是伍老师的前男友,两人分手后不到一个星期,凶案就发生了。其他死者包括一名训导主任,三名男教师和一名男学生,生前都与伍老师有密切的接触。
我请伍老师过来问话,她给我的第一次感觉是一个弱不禁风的柔弱女子,谁也不会认为她会是个杀人如麻的魔头。她的样子长得很漂亮,虽然有点瘦弱,但却给人一种清秀的感觉,很有小家碧玉的味道。唯一让我感到奇怪的是,三十多度的天气,她竟然穿着一件高领的衣服,脖子以下的地方都包得严严实实。
我问了伍老师一些问题,例如案发时,她在那里,正在做些什么,是否有时间证人等。她说案发时自己都是在学校的教员宿舍里睡觉。我翻开档案查阅了一会,大多数凶案都发生在凌晨时分,那时候在睡觉也很正常。但是其中一名死者,一名十七岁的男学生,他的死亡时间是晚上九至十点,在这个时段睡觉的,似乎只有小朋友。
伍老师说:“那天晚上,我觉得很累,也许是白天的工作太忙了吧,八点多我就想睡觉了,所以澡也没洗就上床了。”
伍老师的解释虽然比较牵强,但从她的表情语气等方面判断,却不像在撒谎。我又问她关于她前男友冯老师的事情,她似乎不太愿意提及,尤其是分手的原因,只是说是对方提出分手的。
送走伍老师后,我认真地翻查案件的记录。一般的凶杀案是不会交由我们小队处理的,除非案件有怪异之处,而这件案件最古怪的地方是凶手的行凶方法。所有死者都是活生生被掏出心脏而死,法医认为凶手并没有使用任何凶器,是直接用手戳入死者胸口,挖出心脏。但要这样做,需要多大力气呢?受过严格训练的军人能徒手杀敌,但要以上述的方式杀人,也许只有魔鬼才能做到。
很明显,伍老师不可能有这样力量,这也是她没有被拘留的原因。认识她的人,对她的评价基本上都是为人和善温柔文静,杀鸡的胆量也不见得有,更别说杀人。
冯老师的评价则是不好不坏,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中学教师。比较值得注意的是,在他与伍老师分手之后,似乎很刻意避开她,并曾向别人暗示她是个“要不得的女人”。
因爱成恨,又或者受诬蔑而生怨,都可能是杀人动机,但本案最大的疑点是,凶手是怎样徒手挖出死者的心脏。
其余五名死者都与伍老师有密切的接触,难道是某个暗恋她的变态狂魔所为?但她身边的人,大多是教员或学生,就算是体育教师也不见有这样的力气,能徒手挖出别人的心脏。
多想无益,反正案件与伍老师脱不了关系,从她身上必定能得到线索。
我们小队除天书外的四人,分两组日夜在伍老师的学校里守候。经过几天的监视,终于在一晚凌晨一点左右有发现。
伍老师的作息时间很稳定,一般十二点前就会熄灯睡觉。但那晚凌晨一点左右,她房间的灯亮了,通过望远镜的观察,她似乎打了个电话,就换衣服出门。
当时是我和力士在监视,力士是个近两米高的大块头,他的长处就是皮胀肉厚,有很强的徒手搏斗能力,徒手也能轻易制服三四个持刀匪徒。有他在旁就算出现能徒手挖出别人心脏的变态狂魔,也可以应付,所以我下令跟踪她。
伍老师来到校园一处僻静的地方,过了一会,有个男人鬼鬼祟祟地走过来。两人像是在说些什么,因为距离较远,我没听见。两人的态度像是很亲密,经常出现肢体接触,但都是男人主动,伍老师则欲拒还迎。大概过了两三分钟,伍老师突然解开衫衣的钮扣,把胸口展露出来,但如此诱惑的画面却让男人惊恐地大叫,仿佛看见什么可怕的东西,并转身逃跑。
伍老师立刻扑上去,把男人面朝下地按在地上,右手五指并排如刀,直插入男人背上,凄厉的嚎叫在寂静的校园中犹如惊雷。在我和力士赶到之前,她已经把男人的心脏掏出。
发现我们后,伍老师缓缓站起,把手中那颗血淋淋的心脏随手扔掉,就像掉垃圾一样。月光洒照在她清秀的脸庞上,脸上表情一如以往温柔娴静,与沾满鲜血的右手格格不入。我和力士的目光同时落在她钮门大开的胸膛,淡蓝色的胸围包裹着一双不算丰满,但却诱人的乳房。但我们所注意的不是她的乳房,而是左乳上方一块拳头大的人脸。那是一张袖珍的男童脸孔,虽然只是拳头大小,但双眼鼻子嘴巴皆清晰可辨,而且正以一幅狰狞的表情,怒目注视着我们。
我以冰冷的语气说:“伍小姐,我们要拘捕你,因为你涉嫌杀害六名男子……哦,现在应该是七名才对,你可以保持……”
“狗公!”伍老师一声怒吼,挥舞着尚滴着鲜血,比利刀更可怕的右手扑向我们。
力士迎上前,与伍老师打起来。伍老师像个疯子似的对力士又抓又咬,虽然毫无章法可言,但是其力气非常大,让力士狼狈了一阵了。然而力士毕竟是个经验丰富的搏斗好手,最终还是把对方制服了。
把伍老师带回公安局后,我问她为何要杀害那些死者,她却要求我为她解开衫衣的钮扣,因为她的双手被手拷锁住不能自己解开。这样做可能会给我惹来大麻烦,但不解开她又不肯说话。最后,我请一名胆大的女警为她解开,并在女警的陪同下问话。当然,事先我已告诉了女警将会看见一张诡异的小脸,好让她有心理准备。
解开钮扣后,露出乳房上方那张拳头大小的脸,伍老师说:“如果我说我不是伍老师,而是她的弟弟,你信吗?”
“我信,但我想法官不会接纳这种说法。”老实说,我真的没什么是不能相信的,当然要让我相信,必须有充足的理由。
伍老师胸膛的小脸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这张小脸的表情很生动,但似乎不会张开嘴巴,而伍老师本人虽然在跟我说话,但她的表情却没有任何变化。她又说:“姐姐什么也不知道,那些狗公都是我杀的。”
“狗公?能解释一下吗?”我问。
小脸闭上双眼,像在想些什么,一会又说:“那个姓冯的狗公,整天想得到姐姐的身体,那天晚上,姐姐拗不过他,就点头了。可是,当他脱掉姐姐的上衣看见我的时候,他就害怕了,说姐姐是妖怪,见鬼似的跑了。
“姐姐为此很伤心,每天晚上都是哭累了才睡着。之后,那条狗公还到处说姐姐的坏话,姐姐就更伤心了。我恨那条狗公,恨他让姐姐伤心,所以我就趁姐姐睡着的时候,跑去杀死他。”
“那其他人呢?训导主任、三名教师一名学生,还有今晚的死者。”我问。
小脸露出一个凶狠的表情,说:“他们都活该,都是想占姐姐便宜,都是狗公。尤其是那条老狗公,经常叫姐姐到他办公室做这做那,其实只是想揩油。”
我想,“他”说的老狗公应该是训导主任。
既然伍老师的“弟弟”一切都直认不讳,那这案件也可以了结了,后面的事情就交由法院判决。据过往的经验,就算法官心里相信伍老师本人毫不知情,但误杀也是有罪的,而且这宗案子已引起群众恐慌,我想死刑是免不了的,只是看法官以什么罪名定她的罪。
事后,我问天书的看法,她说:“胎儿在怀孕初期,灵魂就已形成,只是非常脆弱,而且极不稳定。在某些因素影响下,灵魂与肉体同时出现分裂,就会形成双胞胎或多胞胎。但如果只有灵魂分裂,而肉体没作出相应的回应,那就会出现伍老师的情况。
“其实,伍老师的弟弟就像寄生虫一样,寄生在她的灵魂里,她的所见所闻,甚至心中所想所受,弟弟都一清二楚。但她本人则感受不到这个弟弟的存在,就像我们不会知道肚子里究竟有多少条猪肉绦虫一样。
“而作为一个不完整的灵魂,弟弟的心理极不健全,在他心中一切皆以姐姐为中心。当姐姐受到伤害时,他能发挥出异于常人的力量,也能不出奇。国外曾有一名母亲为救被汽车压住的儿子,而把汽车抬起。”
“我还有一点不明白,就是伍老师胸口那张小脸是什么回事?”我问。
天书说:“灵魂虽然是能量集合体,但是与肉体的关系是千丝万缕的。而且弟弟虽然以姐姐为中心,但亦本能地想拥有自己的躯体,这种意念强烈而持久,久而久之肉体就作出反应,长出一张小脸。不过,他还挺为姐姐着想的,要是小脸长在露出衣服外的地方,他姐姐可麻烦了。”
我突然想,如果这张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的小脸长在姐姐的脸上,那是多恐怖的事啊!
天书突然又说:“其实,灵魂寄生的现象不算很稀奇,只是宿主没发现罢了,也许你的灵魂中也寄生着一大堆弟弟妹妹。”
档案十 忧伤的刽子手
《一》
似有若无的笛声回荡于闹市的夜空之中,忧伤的旋律仿佛在安抚受伤的灵魂……
有市民报称,看见一个十八岁左右的女孩经常三更半夜偷偷溜上大厦楼顶,不知在干什么非法勾当。
经过调查后发现这位行为怪异的女孩名叫诗雅,我请她过来了解一下情况,因为她这样做,先别说会给别人惹来麻烦,单是她一个女孩子半夜到处乱跑,弄宗强奸案出来也有我们烦的。
我问诗雅没事溜到人家大厦天台干嘛?她温柔地抚摸怀中的那支翠绿色,似乎是由玉石雕成的精致长笛,幽幽地说:“吹笛子啊!”
我又问她到那里吹笛不好,为什么非要那么行为艺术,半夜到溜大厦天台吹呢?她说:“那里有需要安抚的心灵。”
我说:“天台上那来听众给你安抚呢?你不会是吹给幽灵听吧!”
她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说实话,我不以为一个只有十八岁的女孩能露出这种略带忧伤的笑容,这种笑容通只会出现在有一定人生经历的成熟女性脸上。她说:“给你讲个故事,好吗?”
听故事是我其中一项嗜好,更何况是出自一个怪异的女孩口中的故事,我当然不会拒绝。
诗雅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才开始讲故事——
有一个将要面临高考的女孩,一连三晚都听到奇怪的笛声,每次都准时在晚上十一点响起,大概凌晨五点左右结束。她向父母提及此事,但父母却说什么也没听见。她想,也许是高考给自己的压力太大了,所以出现幻听吧!
第四天晚上,奇怪的笛声再次徘徊耳际,女孩急忙翻出手机看时间。又是十一点正,怎么每次都这么准时呢?
那些因高考而疯掉,甚至自杀的新闻报道在女孩脑海中涌现,她很害怕自己会疯掉。犹豫片刻,她合上练习本,披上外衣走出房间。
父母已经入睡,客厅漆黑一遍,为了不打扰父母休息,女孩没开灯,直接摸黑走到门口。她想,今晚一定要弄个明白,免得终日被这奇怪的笛声困扰,虽然心里很害怕。
刚步出家门,女孩就开始后悔了,昏暗的楼梯比漆黑客厅更让人感到恐惧,因为这里随时都可能出现未知的危险。狼人、吸血鬼、幽灵,甚至神经汉、色魔,一个个怪异的念头在她脑海浮现,使她不敢闭上眼睛,生怕再次睁眼的一刻,眼前会出现恐怖的画面。
回去吧!不行,只要往后退一步,就再没勇气向前走了。今晚一定弄明白笛声是怎么回事。经过一轮思想斗争,女孩终决定继续往前走。
上方传来忧伤的旋律,女孩贴着墙往上走,每踏一级楼梯,心脏就跳得更快。在寂静的梯道中,她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和脚步声,还有诡异的笛声。
每上一层,笛声就更清晰,也更让人觉得忧伤,莫名的忧伤,像送别最亲密的好友,又像思念已逝的亲人。
上到顶层时,女孩能听清楚笛声的每一个音符,也能感受到笛声中忧伤。虽然身处顶层,但她仍觉得笛声是从上方传来,她想笛声应该来自楼顶。
楼顶的铁门反锁着,因为已锈迹斑斑,让女孩花了不少劲。突然,一个念头在她脑海中浮现——门是反锁的,那吹笛的人是怎么进去的?难道吹笛的不是“人”么?
门外是怎么样的画面?是正咬着少女脖子的吸血鬼,是手握屠刀浑身鲜血的屠夫,还是一堆冒着磷火的白骨呢?
未知带来无尽的恐惧,女孩感到自己的双脚在颤抖,不只是双脚,全身也在颤抖。她很想扭头往回走,但又怕一转身铁门就会自动打开,一只血淋淋的大手从门外伸入,掐着自己的脖子。
背后,当女孩脑海出现这两个字的时候,一阵寒意从脊骨扩散至全身。她不敢回头,更不敢把铁门推开。
想些别的事情吧,也许就不会觉得害怕了,这是一个男教师教女孩的。她强迫自己不想那些恐怖的事情,而想着这个男教师,成熟英俊的男教师。
心里不再那么害怕了,颤抖的小手轻轻推开锈迹斑斑的铁门。只推开一道小缝,女孩便把手收回,透过门缝能看见月光下的楼顶空无一人,但笛声却格外清晰,格外忧伤。
终于,女孩鼓起最大的勇气把铁门完全推开。勇气的来源不是英俊的男教师,而是强烈的好奇心。她突然觉得,男教师在自己心中其实没有什么地位,虽然他真的很英俊。
镰刀般的新月高悬天上,朦胧的月光勉强能让人看清周围的景象。楼顶什么也没有,除了一个两米多高的圆柱形水塔。
女孩双眼紧紧盯着水塔,目光徐徐上移。没错,笛声就是从水塔中传出,正确来说,是从水塔上面传出。
果然,水塔上面坐着一个人,一个约二十岁的年轻人。朦胧的月光落在他略带书卷气的俊朗脸庞上,给人一种悲伤莫名的感觉。忧伤的旋律正是从他唇前的翠绿长笛中传出。
女孩心中的恐惧从看到年轻人那一刻便飞到九霄云外,对方长得很英俊,虽然一脸忧伤之色,但却掩盖不了那张能所有女性心动的面孔。至于那个成熟的男教师,此刻在她心中已变得一文不值。
女孩完全忘记自己在不适合的时间地点,遇见一个不该出现的人,心里只想着该如何认识对方。娇俏的脸颊不知不觉地红润起来。她轻敲铁门,想值此引起对方的注意。然而,虽说只是轻敲,但所发出的声响在这宁静的时刻却异常响亮。她突然听到一声怒哼,但显然不是出自年轻人之口,因为他仍在吹奏着忧伤的旋律。
年轻人停止了吹奏,无奈叹息一声,从水塔上跳下来,从两米多高的水塔上跳下来,从容着地。
女孩呆呆地看着对方,两米多的高度并不低,对方竟然如此轻松地跳下来,加上时间地点等因素,正常人也往妖魔鬼怪方面想。但此刻,她心中只想着:“他真帅!”
年轻人看似缓步走近,但只是一瞬间,就已来到女孩面前,脸上仍是忧伤之色,忧伤中带着三分无奈。他淡淡说:“你给我添了麻烦,也给自己惹来麻烦,好自为之吧!”说着用长笛在她右手掌心轻点一下。
女孩不明白对方话里含义,正想追问的时候,眼前影像却变得模糊,随后更失去知觉。
《二》
手机响起熟悉而讨厌的音乐,女孩很痛苦地在床上爬起来,心中抱怨,当学生怎么这么苦啊!晚上得复习到半夜,早上太阳刚出来就得起床,什么教育制度嘛!然而抱怨归抱怨,床还是要起来。她伸手去拿外衣的时候,却发现平时放外衣的地方空无一物。她突然起昨晚楼顶的一幕,喃喃自语:“我怎么会穿着外衣睡觉呢?难道昨晚不是做梦?”
门外传来母亲的叫唤,女孩答应了一声,就不作多想,连忙下床到浴室梳洗。她把水泼往脸上,取毛巾时无意瞥了眼洗手盆前的镜子,镜中的影像是一个满脸鲜血的少女,满脸鲜血的自己。
女孩发出惊恐的尖叫,父母闻声冲入浴室。女孩跌坐地上双手捂脸颤抖地说自己满脸都是鲜血,父母对望无言,片刻后父亲上前扶起她,柔声道:“你脸上的全都是水,那有自半点血,不信你自己看。”
女孩轻移小手,从指缝窥看镜里倒影,的确如父亲所说,苍白的俏脸上只有水滴。
母亲关切地上前把女孩搂入怀中安慰:“女儿,是不是学习压力太大了,没关系的,就算考试的成绩不好也没关系,只要你健康快乐就好了。”
女孩突然很想哭,很想在母亲怀里放声嚎哭。
《三》
上课时,老师在讲台上说些什么,女孩完全不知道,她心里只想着楼顶那个一脸忧伤的英俊青年,还有早上那莫名其妙的幻觉。
我是不是得了妄想症了?这个念头不断在女孩心中徘徊。她突然想起昨晚“忧笛”用长笛在自己右手点了一下,“忧笛”是她给年轻人取的名字。
女孩伸出白嫩的小手,掌心有一淡淡的红点,颜色虽然很浅,但却很明显。“难道昨晚不是在做梦?”她再次感到疑惑,喃喃自语:“也许该去找方老师……”
方老师是个刚毕业分配到本校的年轻女教师,为人和蔼可亲,与女生们很谈得来。她懂得占卦算命,刚来的时候经常有女同学缠着她算命,她虽然乐意效劳,但这种迷信活动与她的教师身份似乎大有抵触,起码学校的领导是这么认为。所以她现在已没明里为学生算命,但是偷偷进行还是有的。
课间小息时,女孩直冲入教员室,一把拉住方老师就往校园僻静处走,也不管对方是否愿意。
两人走到一棵木棉树下,百步之内就只有她们俩。方老师问女孩找她有什么事?女孩把昨夜楼顶疑梦疑真的事情,以及早上的幻觉全告诉对方。
方老师听后沉思不语,她并非不相信对方的“胡言乱语”,而是对方所说的事情比较离奇怪异,需要花些时间整理消化。
对方不语,女孩便迫切追问:“方老师,方老师,你说我是不是见鬼了,还是……还是得了精神病……”
方老师回以一个安慰的微笑:“看你急成什么样子了,安静点,不然你早晚会把自己逼疯的。”
女孩颤抖地说:“那你的意思是……我……我真的撞鬼了?”
方老师让女孩把手伸出来,女孩立刻伸出右手。她看了一会后,说:“虽然并不清楚这红点是什么回事,但是能肯定不会给你带来伤害,如果我猜得没错,应该是护身咒之类的东西。”
为什么年轻人要给女孩下护身咒呢?女孩不知道,方老师也不知道。
方老师让女孩说三个字,让她用诸葛神数算一卦。女孩也不是第一次找对方算卦,马上就给对方报上“再遇他”三字。
方老师在掌心写出“再遇他”三字,再掐指一算,说:“是二百四十一签,签曰: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天堂地狱,便分荣辱。”
女孩不明白里面含义,焦急地追问对方。而方老师正想解释的时候,上课铃响起了,她就叫女孩先去上课,放学后再到教员宿舍找她。女孩只好无奈地答应。
《四》
放学后,女孩心想方老师有很多事要忙,不会马上就回宿舍,所以先去了躺洗手间。她本来想顺便洗一下脸,但一想起早上的事情,全身就起满鸡皮疙瘩,手也没洗就往教员宿舍飞奔。她在方老师宿舍门外等了近半个小时,才等到对方回来。进门后,她迫不及待地追问签文的意思。
方老师请女孩坐下,并奉上茶才说:“签文的意思是,天堂地狱全在一念之间,但现在的问题是这是谁的一念之间呢?是你,还是你那个他呢?”
女孩的脸悄然红润起来,焦急的心情也有所缓和,嘟起嘴说:“什么我那个他、你那个他啊!说得好像很暧昧似的。”
方老师笑道:“老师也经历过少女怀春的阶段,你的心情我很明白,要是你对他没感觉,你也不会用‘再遇他’三字来卜卦。其实,你心底里就是想着再次遇上他。”
女孩的脸红得犹如晚霞,低下头没有反驳对方,因为正如对方所说自己的确想再次遇上忧笛。
方老师突然收起笑容,严肃地说:“也许再遇他不一定是件好事!”女孩闻言一愣,急问对方原因。
方老师叹息道:“你的心已经完全向着他,所以他的一念会阻佑你的一念。也就是说,你的成败荣辱全在他一念之间。”
女孩心中大慌,不知如何是好,方老师安慰她说:“也不用太担心,他应该对你没有恶意,不然也不会在你掌心下护身咒。”
女孩心中稍安:“嗯,他应该是个好人!”但方老师立刻警告她,他不一定是人。
女孩不解,方老师解释道:“照你所说的,不管他是在梦中向你下护身咒,还是真实的出现在门被反锁的楼顶,也说明他不一定是人,起码绝对不会是普通人。”
女孩问该怎办?方老师说:“只能以不变应万变喽,天地万物皆有定数,要急也急不来。但有一点你得记住,就是你掌心的红点是你的救命符……”
《五》
夜深,女孩在自己房间里胡乱翻着课本,眼睛不时盯住放在桌面上的手机。越接近十一点,女孩就越觉紧张,或者说是越觉兴奋。心里不断想着,今晚能不能见到他呢?
当手机显示出23:00的时候,熟悉的忧伤旋律准时响起,女孩连忙披上外衣,准备上楼顶“再遇他”。至于方老师那“他不一定是人”的警告,早就忘记了。上到顶层的时候,她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什么不对劲,她又说不上。
轻轻推开锈迹斑斑的铁门,一切都仿佛昨夜所见的一样,朦胧的月色下,楼顶中空无一人,只有两米多高的水塔矗立在宁静的夜空下。唯一不同的是,水塔上并没有女孩所期待的年轻人。
既然忧笛不在,那笛声是谁吹的呢?一阵莫名恐惧笼罩着女孩的思绪,此刻她终于察觉笛声不对劲之处,旋律虽然一如以往般忧伤,但是忧伤中却夹杂着一丝过去未曾出现过的愤怒。
一声怒哼在宁静的夜晚异常响亮,笛声随之停止。水塔底部不知何时凝聚了一团黑影,正缓缓升起。这是一团不规则的黑影,不是人形,也不像其它动物的形状,细看之下倒有几分像巨型的阿米巴变形虫。
黑影缓缓靠近,女孩被眼前景象吓呆了,心里只想着自己正在作梦,一定是在作梦。直至怒哼再次响起,才把她带回现实,她急忙捏自己手臂。痛,清晰的痛,绝对不是作梦,眼前的怪异现象是真实的。她想逃走,但颤抖的双腿却无法执行大脑的命令。黑影已靠近三米之内,虽然只是一团模糊的黑影,但在此刻却像暗藏着无数张狰狞的鬼面。
女孩子不由自主地摆动双手,发出惊徨尖叫,大叫着别过来,别靠近我。黑影竟然真的停止了前进,但怒哼却再次响起。
红点,女孩突然想起掌心的救命符,立刻伸出右手,以掌心对准黑影,颤抖地往前踏出一小步,黑影随即后退。
黑影的语言表达方式似乎只有怒哼,但这次明显带有一丝不忿。
已验证了救命符对黑影有一定作用,女孩大胆地再踏前一步,黑影亦随之后退。这回她心中有底了,报复似的向前迈进,黑影后退连连。当黑影退至水塔底部时,发出不忿的怒哼,随即消散。
女孩如释重担地跌坐地上,贴身衣物已被冷汗沾得湿透。抹去额上汗水,不自觉地往掌心一看,心中不禁大骇——红点消失了!
《六》
又是魂游太虚的一课,女孩一脸憔悴之色,呆呆地坐在课室。略显零乱的头发、油光可鉴的俏脸都证明她今早并没有梳洗。她不敢梳洗,甚至不敢进入家中的浴室,因为救命符已消失了,她害怕会再出现昨天早上鲜血满脸的一幕。
课间小息时,女孩冲入教员室拉走方老师,而这次她的动作有点粗暴。再次来到木棉树下时,方老师便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女孩说出昨夜所见的怪事,以及红点消失让她非常害怕。
方老师想了一会,说:“护身咒只能救你一次,要是再遇上那黑影就麻烦了。”
恐惧、无助让女孩的泪水涌上眼眶,连忙问该怎办?方老师轻轻把对方搂入怀中,以使对方能稳定情绪,说:“先别急,我师傅七求真人道法高深,他一定能帮你。”
女孩没有说话,在老师的怀轻声抽泣。方老师轻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别怕,没事的,我现在就帮你请假,马上就带你去见师傅。”
女孩从老师怀中抬起头,抽泣着说:“马上就要高考了,现在请假恐怕不太好吧……”
方老师苦笑道:“难道高考比性命还重要吗?”
《七》
女孩以为方老师的师傅必定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子,没想到对方看起来竟然跟自己的年龄相仿,而且还长着一张娃娃脸,一点也不像老师所说的道术高深。就忍不住偷偷对方老师说:“你师傅很年轻喔!”
方老师笑道:“我第一次见师傅的时候,他也是这么年轻,那时我大概八九岁吧!”
要不是身处庄严的道观之内,女孩一定会大叫起来。脑海中突然出一个怪异的念头——忧笛会不会也是一个外表年轻的老头子呢?
二人尚未表明来意,七求真人已先发话:“琴儿,你的学生似乎遇到麻烦了。”方老师如实说出女孩所遇的怪事。
七求真人听后沉默片刻,对女孩说:“你遇到麻烦不只一个,而是两个。”
女孩不管对方说什么一个两个,只是追问解决的方法。七求真人轻轻摇头说:“受精怪纠缠,我能帮你。但你与他结下孽缘,我就不便插手了。”
女孩紧张地追问:“结下孽缘?你是指忧笛吗?”
七求真人说:“忧笛……这个名字也挺适合他的。”
女孩心中突然有种莫名的激动,问对方是否认识忧笛。七求真人轻轻点头,突然以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语气说:“精怪一事,贫道可为你解决,但牵涉到他的事情,请恕贫道不便插手。”
方老师说:“师傅,他是什么人啊?连你也会有所顾忌?”
“他啊……也许算是个苦命人吧!请恕贫道不便多言了。”七求真人说罢走入内殿。
女孩还想追问忧笛的事情,但却被方老师阻止。方老师说:“不管你怎样问,师傅也不会说的。只有遇到严重的问题,师傅才会自称贫道。”
《八》
随后七求真人给了女孩一个玉吊坠,吩咐她随身戴着,尤其是需要沾水或百步之内有大量液体存在的时候,如有遗失或损坏,必须立刻来道观找他。并吩咐她以后尽量不要到楼顶,尤其是子时至日出之前,即夜上十一时至次日五时。
女孩带着一种患得患失的心情离开道观,脑海中总是浮现忧笛那张既忧伤又俊朗的面孔。回家后,她躺在床上自言自语:“我们还会见面吗?忧笛!”取出手机一看,才五点多,父母没那么快回来,她又没心情复习。再看看窗外,离太阳下山的时间还早,心想不如到楼顶走一趟,说不定能遇上忧笛。七求真人只是说半夜上楼顶会很危险,现在大白天应该没事吧!
主意已决,女孩立刻爬起来往外走,但刚步出房门,马上就退回来。她不是改变主意,而是想换件漂亮的衣服。站在半身镜前,她看见头发零乱、满脸油光的自己,心想,不梳洗一下,肯定会吓倒别人。
往胸口一摸,确定玉吊坠的存在,女孩缓步走入浴室。刷牙洗脸也没发生什么怪事,就干脆“顺便”洗个澡。
虽然没发生什么怪事,但当女孩换上一套漂亮的浅蓝色连衣裙时,已经是六点三十分了。窗外天色已近黄昏,而正在欣赏自己于镜中的漂亮身影的女孩,却毫不察觉。
踏上安静的梯道,推开锈迹斑斑的铁门,女孩期待门外会出现朝思暮想的“忧笛王子”。然而铁门之外什么也没有,除了被夕阳余辉染得金黄的水塔。
女孩在楼顶转了两圈,确定她的王子真的不在这里,才依依不舍地往回走。此时,太阳已下山了,只仅余一丝余辉使黑暗未能吞没大地。
走到楼梯口时,女孩发现铁门不知何时被风吹得掩上。她并没在意,伸手想把门打开。手往后拉,没反应,再拉,也没反应。一个恐怖的念头从她脑海中浮现——铁门要是被风吹得关上,为何没有发出响声?寒意顿时从脊骨扩散至全身,头皮一阵发麻。
天色已全黑,但月亮还没升起。女孩猛然转身,背贴铁门,也不管铁门上的锈迹沾污身上漂亮的连衣裤,双眼紧紧盯着水塔的底部。最不想发生的事情发生了,最不想看见的东西出现了。
一团黑影缓缓凝聚,随即升起。女孩仿佛听见黑影正在发出令人毛骨耸然的冷笑,犹如一头张牙舞爪的猛兽向自己靠近。
掌心的救命符已消失了,应怎么办?玉吊坠,女孩往胸前一摸,幸好玉吊坠还在,她立刻将其翻出衣外。
黑影停下前进的步伐,夹杂着怨恨的怒吼回荡于夜空之中。虽然黑影没有前进,但女孩也无法离开,继续僵持下去,显然对她极为不利。
女孩提起玉吊坠往前踏出一小步,她想像昨晚那样,把黑影迫回水塔。然而,这次黑影并没有后退,而是发出令人心神震动的怒吼。
身前响起一声轻微的脆响,女孩立刻冷汗狂冒,她所依赖的玉吊坠出现了一道幼细的裂痕。
怒吼再次响起,而这次明显带有三分嘲笑之意。随着黑影发出一声声怒吼,玉吊坠的裂痕逐渐扩大,看样子马上就要裂开了。
女孩心中大慌,不知如何是好,后悔没听七求真人的警告。然而,后悔有用吗?玉吊坠一毁,她便是对方的囊中物,对方会怎样对待自己呢?她不知道,也不敢想。
该怎么办?
逃?
能逃去那?
铁门打不开,要逃就只能跳下去。这里可是九楼啊,跳下去的话……女孩不敢想像自己从这里跳下去之后,血肉模糊的样子,如果今天注定难逃此劫,她也想死得漂亮点。
黑影发出一声胜利者般的怒吼,玉吊坠应声裂开两半。女孩无力地跌坐地上,闭上双目,等待恶梦的降临。一幕幕往事于脑海中浮现,她很不甘心,自己又没做什么坏事,怎么会这样。泪珠无声地划过她娇俏的脸庞。
《九》
“好奇心会害死一头猫,同样也会害死你。”就在黑影马上就要扑上来的时候,一道人影挡在女孩身前。是他,是那张忧伤的面孔,是女孩这两天心里一直想着的年轻人——忧笛。
黑影沉声低吼,缓缓后退,退回水塔底部,消失了。年轻人转身扶起不知所措的女孩,以怪责的语气对她说:“你不该再来这里。”
心仪男生就在面前,女孩不禁脸红心跳,对方的怪责在她心中变成了温柔的关怀,低头玩弄衣角,害羞地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年轻人说:“你不是替我取了个名字叫忧笛么!”
女孩心中亦惊亦喜,说:“你怎么知道?”
忧笛说:“我要是什么也不知道,就不会出现在这里。”
女孩往水塔底部指了指:“那你肯定知道黑影是什么回事喽。”
忧笛轻声叹息缓缓道:“水能滋养万物,任何生物都离不开水,但又有谁想过身边的每一滴水,都经历了数亿万年的岁月。在漫长的岁月中,水不断吸收天地间的灵气,因而有了自身的灵性。然而水是善良的,它不会像其它精怪那样戏弄甚至伤害人类,所以在人类数千年文明中,它故意伤害人类的记载屈指可数。
“近年来,工业发展迅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水因为受到秽物影响而变得暴戾。自来水厂虽然过滤了水中秽物,但秽气却依旧残留在水中。
“水塔之类的储水设备在储水的过程中,沾染了大量秽气,并产生了暴戾的灵性。而大多数水塔都像这个一样被安装在楼顶上,每天都吸收着日月精华,久而久之便化出妖身。“我本想以笛声化解其戾气,免使其祸及一方,可惜却被你惊扰了。其戾气不但没被化解,反而更胜从前。”
女孩知道自己做错事,很抱歉地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会弄成这样的。那现在怎么办?”
忧笛无奈轻叹:“妖身已成,又有了害人之心,只能将其封印了。”
女孩心中大喜,催促道:“那就赶快把它封印吧,免得它出来害人。”
“把精怪封印,就等于人类的无期徒刑。人类的寿命也就百年之内,而精怪却比人类长很多很多……”
忧笛无奈摇头,走到水塔前面,吹奏出忧伤的旋律。
女孩突然明白对方为何如此忧伤,因为他是一个刽子手,精怪的刽子手。为了人类的安全,他必须把一切有可能危及人类的精怪封印,把无辜的精怪封印。
忧伤的笛声停止,夜空之下再次回复宁静。两人沉默了片刻,忧笛突然说:“我救了你两次,能替我做件事吗?”女孩想也没想就说可以。忧笛说:“我还没说是什么事,你就答应了?你不怕我会害你吗?”
女孩语气坚定地说:“不怕,我知道你是好人,一定不会伤害我的!”
忧笛露出一个罕见的笑容,也许因为平时很少笑,所以笑很僵硬,很不自然。他缓缓上前,递上长笛,说:“替我保管它,五年后我会取回……”
《十》
翌日,在方老师的陪同下,女孩再次来到道观找七求真人。看着女孩手中的长笛,七求真人摇头叹息,说:“你知道接过这支长笛,代表些什么吗?”
女孩轻抚手中长笛,温柔地说:“代表我接替了他的使命。”
七求真人再次叹息,说:“我给你的法器,主要作用不是驱妖退邪,而是在你意乱情迷的时候能使你的头脑清醒点。可是……也许这一切都是天意吧!”
方老师突然插话,说:“师傅,你上次说的另一个麻烦,难道就是……”
七求真人点点头,对女孩说:“跟来吧,不管他是否会回来,五年之内你都必须接替他的工作,所以你得学些道法护身。”
女孩轻抚长笛,脸露眷恋之色,柔声道:“他一定会回来,我知道他一定会,因为他是个好人。”
《尾声》
听完诗雅的故事后,我微笑道:“那女孩就是你吗?”
她又露出与她的外表极不相符的淡淡笑容,没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问我:“还会阻止我吹笛吗?”
我也没有直接回答,递上名片,说:“需要帮忙的时候,可以打电话给我,就算是深夜也没关系。”
诗雅收下我的名片,说了声谢谢就离开了。她刚走,鬼瞳就以极其不屑的目光盯着我,我问她干嘛,她说最讨厌连小妹妹也不放过的大色狼。
我有种含冤受辱的感觉,不过我并没急着解释,因为天书已开腔了,她对鬼瞳说:“她可不是小妹妹,据我所知,她跟你同年,都是二十四岁。”
“什么?她已经二十四岁了?她是用那个牌子的护肤品的,怎么能保持得那么好。”鬼瞳似乎对美容更感兴趣。
“要保持容颜不老,不一定要靠护肤品的……”天书跟鬼瞳扯了一会美容的话题,突然鬼瞳恍然大悟地说:“她不是说在高考之前就替忧笛保管笛子的吗?现在她已经二十四岁了,笛子还在她身上,那么说,忧笛没有尊守承诺,在五年后回来取回笛子。”
我笑说:“你可以替她保管啊!也许她能容颜不老,就是全靠那支笛子。”
鬼瞳不屑道:“我才不要半夜三更到处乱跑吹笛子,遇上大色狼怎么办?”
天书说:“其实她也蛮可怜的,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还痴情地等待对方回来。男人啊,没一个是好东西。”
“唉,我怎么没能遇上这么好的女孩,她身上有烈女的气味,这种女孩通常一辈子只会爱一个人……”灵犬突然插话,接着他们就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诗雅的事情。
我没有和他们谈论,我在想,忧笛真的没回来吗?还是诗雅自愿接替他的使命呢?我想,总有一天我会知道答案,因为我有种预感,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然而事实上,在日后所发生的事件里,我们不但再次相遇,甚至一再联手对付敌人。在这个过程中,还让我得知到他们两人之间那段闻者心酸、听者流泪的凄美爱情故事。
档案十一 鬼脸
有个姓黄的富豪在半山别墅区买了块地皮,自建了一栋豪宅。新居入伙本是喜庆事,可是他却终日愁眉不展,皆因入住后就有怪事发生。
黄老板没有因为家里发生怪事而报案,这样的案子就算报案也不见得会有人管,这是中国国情。他通过关系,把事情告诉了某名官员,之后案子就压到我头上,这是中国特色。
因为鬼瞳在忙别的案子,所以我只能跟灵犬一起去黄老板的豪宅。灵犬的长处是鼻子特别灵敏,不比受过训练的警犬差。
一踏入黄老板家就知道他是个典型的暴发户,豪宅虽然装修得很奢华,但用料都是只求最贵不求最好。而且风格很杂乱,可说是集世界各地风格于一体,表面看来很有特色,但是实际上却没有内涵可言。
管家请我们到楼高约五米的豪华客厅中等候,客厅建得像酒店大堂,豪华是豪华,但一点家的感觉也没有。在无聊的等待中,我发现这个豪华客厅也不是一无是处,因为我在一个不显眼的地方看见一张人脸。那是一张画在墙壁上的女性面孔,脸色苍白,表情悲伤莫名,双眼似有若隐若现的泪光。这张诡异的人脸,无疑为庸俗的客厅添加了一份神秘的艺术感。
就在我欣赏人脸的时候,灵犬突然说,满身钱臭的人来了。果然,没一会儿,体态肥胖的黄老板就出现了。
黄老板的态度实在不怎么样,但是也没法子,谁叫我们是公仆,每个月发的工资都是纳税人的钱。他指着我正在欣赏的人脸说:“这些鬼脸不知从那里冒出来的,擦也擦不掉,铲掉还会冒出。而且越冒越多,你们给我想个办法把它们弄掉,红包不会少给你们的。”
原来这张人脸是黄老板的烦恼之源,我还以为是他故意弄上去的。至于他那些难听的话,不等我开口,灵犬已代我回答了:“你所谓的红包有多少钱啊?没超过一千万就别拿出来了,收那么一点小钱有个屁用。”
灵犬的话虽然说得难听,但也是我心中所想。要是收下几千元的红包,难保他日落得一个贪污受贿的罪名,倘若一次收个一千几百万,起码能移民国外享受一下退休的休闲生活。但这也只能当是个玩笑而已。
然而,黄老板似乎不把灵犬的话当玩笑看,脸色马上就黑黑的,我想如果不是还需要我们为他解决问题,他立刻就会把我们赶走。虽然他没把我们赶走,但是却把自己赶走了,说还有什么大生意要谈,交代管家招呼我们,然后就溜了。他走了更好,反正我们也不想见到他。
管家是一名年约三十的女人,态度比黄老板好得多,先给我们倒茶上糕点,然后才开始进入正题。她说:“老爷一家自发生怪事后,就搬回原来的住处,今日是为了接待你们才过来的,平时就只有我和另外两名家仆住在这里,所以我比老爷他们更清楚事情的经过。”
灵犬窃笑,悄悄跟我说:“有钱人都那么怕死。”我没理他,继续聆听管家的每一句话。
管家说:“刚搬过来的时候,一切都很正常,没任何不妥的地方。但是过了几天,三小姐就说她房间的地板上有一幅人脸的图画,问老爷是什么时候画上去的。因为三小姐只有九岁,所以老爷当时没在意,叫我们去看看是不是地方弄脏了就是了。
“我走进三小姐房间的时候,被吓了一大跳,地板上真的有一张清晰的人脸。我记得之前打扫的时候,并没看见有这东西。我用布擦它,可是不但没擦掉,反而越擦,它的表情就越悲伤。
“我把事情告诉老爷,老爷自己走到房间看,一看就吓得说不出话。当晚,就全家搬回以前住的地方,只留我们在看房子。
“第二天,老爷就请来装修工人把房间的地板换掉。可是,工人还没离开,人脸又再出现在新地板上,结果把工人也给吓跑了。之后,房间里的人脸越来越多,地板墙壁全都是,清一色是年轻女人的脸孔,张张都是一幅很伤心很不忿的表情,一共有十三张。后来不只是这房间,其它地方也不断有人脸出现,刚才你看的那个,是最近才出现的。到目前为止,整栋房子,一共出现了二十七张人脸。”
管家带我们在豪宅里转了一圈,的确有二十七张诡异的女性脸面出现在不同的地方,每张人脸都各不相同,但都是一幅伤心欲绝的表情。别的地方还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一进入三小姐的房间就感到明显的寒意,我还认为开了空调。
这房间有十三张诡异的人脸,都是伤心欲绝的表情,而且似乎有说不尽的冤屈,欲诉无门。走进里面,看着满布墙壁地板天花的人脸,感觉像被众人围观,让人心里发毛。除此之外,房间里还似乎有一丝微仅可察的异味,不认真闻是不会发觉的。不过这是对常人而言,对嗅觉灵敏的灵犬来说,这气味太明显了。
“是腐肉的气味……”灵犬认真地再嗅了嗅,脸色渐渐变得不太自然,严肃地说:“队长,我想要立刻封锁这栋别墅。刚才在外面气味还不太明显,但在这房间里,我能肯定至少有十个人以上的人体残骸。”
案子后来交由刑侦科调查,调查结果是,黄老板的对头人在火葬场、殡仪馆等地方收获了二十七张女性遗体的脸皮,并在脸皮背面写上黄老板一家的名字以生辰八字。然后收买了替黄老板建别墅的建筑队,把这些脸皮混入建房的混凝土中。
我问天书对此看法,她说:“这是一种降头术,叫鬼脸。俗语说人要脸树要皮,割下死人的脸皮,其灵魂就会跟着脸皮走,并产生强烈的怨念化成怨魂。在脸皮背后写上要加害的人的真名,怨魂就会时刻盯着这些人。
“其实,黄老板也挺精的,要是他没当晚就举家搬出别墅,而是多呆几天的话,那么他全家都会被怨魂盯上。受怨魂的意念干扰,看见幻觉是家常便饭,你在墙壁地板所见的人脸,其实都只是幻觉。无关的人尚会看见幻觉,那黄老板一家会有做麻烦就不用多说了。”
“为什么都是年轻女性的脸呢?”我问。
鬼瞳突然插话:“那个女生不紧张自己的脸啊!”
我想,如果把鬼瞳的脸皮割下来,她肯定做鬼也不放过割她脸皮的人。
档案十二 猫仙
传说古埃及曾经有一段时期是由猫统治人,以现今的实际情况看来,这个传说只能出现在童话故事当中。但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在骄傲自大的同时,是否有想过,在地球数以亿计的物种中,就真的只有人类才拥有高等智慧吗?
有个姓何的独居老人报案说,他养的猫不见了,要求出警帮他找猫。这样的事经常会发生,通常最后也是不了了之。毕竟警力有限,失踪人口的案件还多着呢,谁有空管一头猫的死活。
可是何伯一天往派出所跑六七趟,并声称那不是一只普通的猫,而是猫仙。既然是猫仙,那案子自然就转到我头上。
“何伯,希望你能理解警方的难处,以现时的警力,要把所有失踪人口找回也难以做到,如果还要动用大量警力去找一只猫,似乎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金钱。”我解释道。
何伯气愤地说:“小仙不是猫,他是神仙。”
“小仙是你养的猫的名字吧?”我说。
“我再说一次,小仙不是猫,至少不是普通的猫。他很有本领,很聪明,还会说人话。”何伯怒道。
“会说人话?你确定吗?”我说。
“我知道你想说我神经病,你们这些警察才是神经病,自己没见过,就说别人胡扯。哼!”何伯站起来,似乎想拂袖而去。
我连忙请他坐下:“何伯,我不是不相信你,我自己也亲身经历过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你要是想我们帮你,你起码要把事情说清楚才行啊!”
何伯气冲冲的坐下,我给他倒了杯茶,他并没有喝,只是像在想着些什么,过了一会才开口道:“你可以不相信我的话,但我所说的都是事实。这事应该从十六年前开始说起……”他徐徐道出往事——
那时候,我已经差不多五十岁了,儿女都已经成家立室。那年我的老伴病逝,我一个人独自居住,儿女都有自己的家庭,才没空管我这个老头子。一个人住,寂寞是难免的,尤其是晚上。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睡不着就会到阳台抽烟,一根接一根地抽,直到觉得累了才回屋子里睡觉。
那天晚上,我又睡不着了,就走到阳台点了根烟,双眼漫无目的地往外看。当时的月色不太明亮,但勉强还能看清楚外面的事物。就在我抽第三根烟的时候,有一只黑猫跳到阳台的拦杆上。我是住在老城区的,猫狗随处可见,但这只黑猫却有点与众不同,它身上的毛充满光泽,就像抹了腊似的,它的双眼又格外有神,让人印象深刻。
我当时因为寂寞,所以想逗逗这只猫玩,就跟它说,想不想抽烟,尝一口怎样?然后就往它喷了一口烟,开始时它好样不太习惯,想避开我喷的烟,但我多喷几次之后,它就没避开了,而且还像是在吸我喷出的烟。
我觉得很好玩,就不断把烟喷到它身上。过了一会儿,它好像有点晕乎乎的,小脑袋晃来晃去,差点就掉到楼下。我赶紧把它抱过来,就在抱着它时,我突然听见有人含糊地说句:“这种感觉好奇怪喔!”
我当时吓了一大跳,因为都已经三更半夜了,怎么还会听见有人说话,而且还像在我耳边说,虽然有点含糊,但我还是听得很清楚。我很害怕,以为自己撞鬼了,就抱着黑猫跑回屋里钻进被窝。
钻进被窝后,刚才那声音又响起:“你怕什么?那里有鬼,是我在跟你说话。”听见这话,我就更害怕了,屋子里就只有我一个,但那声音更分明是对着我耳朵说,声音不大,却非常清楚。
我拿被子蒙过头,抱着猫在被窝缩成一团,害怕得全身发抖。这时候,那声音又出现了:“你快把我憋死了,快放开我。”
这时我才意识到,跟我说话的怀中的黑猫,我吓得跳起来,跌到床下面。我想这猫一定是妖怪,就想爬起来冲出屋外。这时候那声音又响起:“你怕什么,我只是一只猫,不是什么妖怪,顶多只会抓伤你,要不了你的命。”
虽然它这么说,但我还是很害怕,就跪下给它磕头,说什么也能给它,只要它放过我就行了。我说完了,黑猫才从被窝爬出来,它似乎花了很大劲才能从被窝中爬出来。它看着我,嘴巴没有动,但我却清楚听见它在“说话”:“我什么也不要,只要你把烟喷过来就好了。”
我双手颤抖地点了根烟,不断把烟喷到它头上,因为手抖得厉害,好几次差点把烟掉到地上。它似乎觉得很享受,闭着眼睛趴在被子上吸我喷出来的烟。我把剩下的几根烟全部喷完,它还是趴着一动不动,我想它是睡着了。我出了一身冷汗,也觉得累了,就睡在地板上。
早上醒来,发现它已经走了。之后每晚它也会来找我,让我喷烟给它吸。来多了,我就不怕它,还跟它聊天。我问它叫什么名字,它说人才有名字,猫那来名字呢!我认为它既然能说人话,肯定就是猫仙,就帮它取个名字叫小仙。
小仙陪我度过了许多个寂寞的夜晚,直到我儿子出了车祸,我终日愁眉不展,它就问我有什么要帮忙。我当时没想过要小仙帮忙,只是想诉诉苦,就告诉它正为儿子的医药费烦恼。小仙当时没说什么,但是第二晚就叼来了很多戒指手镯等玉器。我问它这些东西那里来的,它只是说是没人要的东西,摆着也是摆着,不如先拿来换点钱解决医药费的事。
当时我真的很需要钱,所以就把这些玉器拿去典当。典当行的三柜拿着玉器左看右看,看了一会又给二柜和头柜看,后来老板也出来了。他们拿着玉器又看又闻又舔,弄了半天才问我,是从那里弄来的。我当时心虚,就说我家的老爷子留下来的。
他们又商量了一会,然后头柜就跟我说,一口价十万断当。当时我认为自己听错,就多问了一句。谁知道,他们竟然认为我嫌钱少,就说十二万,不当拉倒。我当然当了,本以为只能换几千块来应急,没想到能换十二万。要知道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就算是现在十二万也不是个小数目。我怕他们反悔,马上就答应,他们似乎更怕我反悔,立刻就给我开当条,头柜跟老板还亲自和我到银行转账。
我把事情告诉小仙,它却说典当行的人太黑了,那些玉器转转手卖个四五十万绝对不成问题。我问它为什么,它说玉器是从死人墓里拿出来的,因为怕我不敢要,所以之前没有说。
老实说,当时我很不高兴小仙这样做,但后来想想,要不是那十二万救命钱,我儿子肯定会没命。因此,我跟小仙的关系就变更好了,好得像亲人一样……也许,比亲人更亲,起码我的儿女不会像小仙那样每晚都来陪我。
十六年来,小仙每天晚上都风雨不改地来陪我,使我不再感到寂寞,甚至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快乐。当我遇到不开心的事情时,它会安慰我,要是我遇到什么麻烦事,它总有办法为我解决。可是,可是从一个星期前开始,小仙就再没出现过,我到处找它也没找到……我,我好害怕,怕以后再也见不到它……
何伯说着竟然在我面前老泪横飞,哭得像个小孩子一样。
我犹豫了一会,终究说出了我自己也不知道该不该说的话:“面对现实吧,何伯!你的小仙已经陪伴你十六年了,就算它当初是一只刚出生的小猫,现在也已经十六岁了,这对猫来说这已经是很高龄了。它是不想你伤心才不辞而别,找个隐蔽的地方度过最后的时刻,难道你要它死在你面前吗?”
何伯突然跳起来,大声吼叫:“不会的,小仙不会死的,它是神仙,它能长生不老……能长生不老……”他的声音渐渐小下来,但是仍然不断喃喃说着长生不老,神仙不会死之类的话。
之后,何伯就再也没来过派出所了。半个月后,他在深夜时分从住处的阳台跳下来,头部着地当场死亡。
我问天书,小仙的情况能否以科学角度解释,她说:“有两个可能,第一,小仙只是何伯幻想出来的产物。他的伴侣去世对他的打击很大,在漫漫的长夜中,寂寞难奈,因而诱发精神分裂一点也不稀奇。”
我笑说:“说第二个吧,精神分裂只是政府用来敷衍百姓的词语。”
天书也笑了:“另一个解释是,小仙是一只拥有强大精神力的猫。不论是佛教、道家还是其它宗教派别都有修炼精神力的法门。当人修炼到一定程度,拥有较强的精神力时,就能与隔空与他人作精神交流,这种能力叫‘神交’。拥有神交能力的人,除了能与人还能与其它动物甚至植物进行精神沟通。佛祖曾说,凡有七窍都皆可成佛。也就是说,只要有眼耳口鼻,不管是人还是动物甚至妖精,都能通过修炼获得大智慧,成佛成圣。”
“你也像何伯那样,认为小仙是修炼多年的猫仙?”我笑道。
天书说:“当然不是啦,要是小仙的能力真的是自己修炼出来,它也不会掉下何伯不管啊!我想它应该是因为基因变异,拥有比人类更发达的大脑,因而天生就拥有神交的能力。可是,像诸葛亮那样的半仙也敌不过岁月的流逝,更何况是一只猫。”
现代科技发展一日千里,不知道是否会有一天能打破生老病死的定律呢?如果有那么的一天,那人类不就是神仙了吗?
档案十三 故居
(在收录这个档案时,我有点犹豫,因为档案中提及的事情与我的工作并无关联,但是这个档案很有意思,而且真实性很强,因为是我年幼时亲身经历,绝对值得一看。)
一名活跃于上世纪初抗日时期的蒋姓陆军上将,死后留下了一栋洋房,洋房加上外面的花园约有一千平方。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就不断有关于这栋洋房闹鬼的传闻,最初是从一对守房的老夫妇开始。
蒋上将于67年病逝于北京,其儿女亦移民至香港、加拿大等地,所以他的故居曾经空置了一段很长的时间。后来一对无孩无房的老夫妇入住,美其名曰守房,但这跟强占也没多大分别。只是当时当地尚未发展起来,地广人稀,也没多少外来人员,加上老夫妇的情况也令人同情,所以也没人提出异议。
老夫妇入住后不久,就有怪事发生,首先是丈夫得了奇疾,全身也动不了,并一个劲叫痛。但是问他那里痛,他却说不出来,大概过了一个月就死了。
丈夫去世后,妻子就终日胡言乱话,说丈夫在下面很寂寞,想去陪他。没过多久,她也死了。
老夫妇死后,故居又空置了一段时间。在故居旁边有一所小学,乡村里的野孩子都贪玩,经常在课间小息溜进洋房里玩耍,而洋房最好玩的地方要数底层的地道。
故居的建筑风格挺诡异的,不论是花园的围墙,还是洋房的外墙都是用红得很鲜艳的石砖所建,远看很醒目,但近看却感觉怪怪的。更怪的是,底层地基有很多边长约半米的方形洞口,通过这些洞口能钻进小洋房下四通八达的地道。对小孩子来说,这些地道无疑是最好玩的游乐场。
白天钻进地道里挺好玩的,晚上钻进去也许会更刺激,但是之前谁都没从尝试过,毕竟地道在晚上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小学四年以上的班级都必须上晚自修,有一晚停电了,校长不在,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电,所以老师们不敢随便让学生放学回家,就让他们到操场上玩耍。要知道当时的通信极不方便,固话也不多见,手机就更别说了,要找人只能靠吼。
一群野孩子围在一起疯,当然是什么事情也做得出来。闹了一会,他们就打起洋房地道的主意。不知是谁先提出在地道里捉迷藏,反正就是一拍即合。当时一共有九个人,我也是其中一个。
我们用剪刀石头布的方式来决定谁当鬼,我小时候的运气很差,或者说是反应比较迟钝,所以差点就要当鬼了。幸好还有一个比我更笨,名叫小庄的女孩,她只会出剪刀,每次都是这么出,我再怎么笨也不会输给她。
小庄刚趴在墙开始从十数到一,我就往洋房里面跑,其他本来想钻地道的男孩看见我跑进洋房,也跟了过来。虽然之前约定是在地道里玩,但我们耍赖也不是第一次,只是没想到这次耍赖却救了我们的命。
跟着我跑进洋房的一共有四个男孩,其中两个和我一口气跑到楼顶,就坐在顶楼的一个暗角里聊天。另外两个是小勇和小乔,小勇胆子大是出了名的,所以他没跟上来,拉着小乔在洋房里“探险”。
我们三个在楼顶聊天,聊着聊着就把捉迷藏的事忘了,直到放学的钟声响起,我们就各自回家。补充一句,上下课的钟声是人手敲的,停不停电也没关系。
直到第二天上学时,我才知道昨晚出了事。小勇和小乔在洋房“探险”时,竟然碰见一只长舌鬼,因为小孩子的形容能力有限,只说是一只舌长得掉地上的长舌鬼。小乔当场就吓晕了,小勇胆子大,咬着牙眼睛只看地板硬把小乔拖出来。
而小庄到底看见了什么?谁也不知道,因为她的父母只在地道里找到她的尸体。尸体的脸色发青,死前应该受了惊吓。另外三个女孩子见男生都跑进洋房,所以她们也没钻进地道,只是躲到花园的荔枝树后面。也就是说,昨晚只有小庄钻进地道里。
之后,校长就禁止我们到故居玩,其实用不着禁止,也没人敢去玩。这是我印象中第一件亲身经历的不可思议事件。
后来,随着经济发展,管理区有了点钱,就为小学兴建新校舍,地址远离故居所在。经济好了,外来人员也多了,管理区的小官私自把小学的原校舍,其实就是几间破平房,还有空置了很久的故居改成出租屋。
旧校舍没什么事情发生,但故居却怪事不断。租房的基本上都是民工一类,白天工作劳累,晚上一躺上床就打呼噜那种。可是租住故居的人,还没住上一个月就全搬走了,连押金也不要。对收入微薄的阶层的来说,两三百元的押金可不是个小数目。
民工搬走的原因,传说是因为老夫妇的鬼魂作祟。不管是真是假,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在晚上走进故居。
大约十年前,镇政府开始重视文化遗产,把破旧不堪的故居修整翻新。翻新后,原来的红色外墙被弄得更加鲜红,远看就像一副大棺材。
本地人是不敢在故居里过夜的,所以镇政府安排了一名外来工守夜。但第二天,这名外来工就不干了,他说夜里,放在一楼大厅的蒋上将半身石像,眼睛竟然会动,他走到那里,眼睛就转到那里。
直到现在为止,故居晚上仍然无人看守。虽然里面摆设了不少蒋上将生前用过珍贵文物,但从来没被盗窃过。
我带天书到故居参观过,她说底层的通道应该为了使洋房里面凉快点而设计的,原理就像电脑芯片上的散热片。的确洋房里面明显要比外面凉快得多。我又问她闹鬼事情,她说:“这洋房建成这样,不闹鬼才怪。外墙红得像血,形状又四四方方,活像个大棺材,最容易招惹游魂野鬼了。花园里又全是百年以上的荔枝树,阳光都照不进来,对鬼魂来说没比这里更舒适的。
“最要命的还是底层的地道,里面终年不被阳光直接照射,加上花园里花多树多,使得里面湿气重阴气盛,就像磁铁一样把周围的鬼魂吸引过来,鬼魂多了,自然就会影响活人的大脑,看见幻觉最正常不过了。”
“为什么蒋上将在生时没有闹鬼的传闻呢?”我问。
天书说:“蒋上将戎马一生,意志肯定比常人坚定,对游魂来说,他就是一团火,遇到他逃也逃不及,还那敢招惹他呢?有他呆在家里比高僧开光的佛像还管用,但他一走,这里马上就变成鬼窝了。”
蒋上将的全名我就不方便说了,他在中国近代史上占有一定位置,不但是位抗日名将,建国后还当选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有兴趣的朋友百度一下就知道了。至于他的故居至今尚保全完好,并对外开放,但是只限白天。
白天到故居参观没什么意思,除了洋房的建筑风格比较怪异之外,也没什特别,就算钻进底层的地道也不会发生怪事。晚上就不一样了,单在外面看就觉得阴森恐怖,十数棵百年以上的荔枝树把洋房包围,看起来像鬼影重重的。
胆大一点可以爬上围墙往里面看,从一楼窗户看进去,正好可以看见蒋上将的半身石像,认真看一会就会发现石像眼睛似乎真的会动。不怕死的话,还可以爬进去,没人会抓你,那怕你把里面的东西拿走也没人妨碍你,因为周围早就没有人居住了,故居方圆百米之内的房子基本上都是空的。不过,虽然近年治安越来越差,但是故居却从没掉过东西。
档案十四 苦行僧
有个叫小宇的高中生在父母陪同下前来报案,报称自家的出租屋闹鬼,案子转到我手上。
初见小宇时,他一副惊惶失措的模样,捧着纸杯的双手,抖过不停。要从他口中问出些什么,似乎不太容易,所以我先问他的父亲梁先生。
梁先生说:“我们家也许是老祖宗积下阴德,家里有七栋楼房,除一栋是自住之外,其它的都租了给别人。所以光靠租金的收入就已能丰衣足食了,用不着外出工作。我们两夫妻都爱搓麻将,堆起四方城来,雷打也不动,所以租务上的事情,经常会交由小宇处理,毕竟我们只有他这个儿子,房子以后都是留给他的。”
梁先生的论调,让我觉得小宇其实挺可怜的,有这样的父母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当然,这是他们的家事,我是不会去管的,就算要管也管不了。
梁先生又说:“我有栋房子在平安路,那里以前闹过鬼,房子都很难租出去,而且那房子的门牌还是倒霉的424号,所以虽然租金很便宜,但也无人问津。直至五年前,才有个古怪的老头子租下,而且是把整栋房子租下来。
“因为老头子是用银行转账来交租,而且从来也没投诉过房子有什么问题,我们一家也不会闲来无事往那鬼地方钻。所以这五年间,我们双方也没见过面,甚至没通过电话。”
梁先生所说的平安路以前是一遍乱葬岗,后来被建成住宅区,取名“乱岗路”。曾经有段时期,那里传出闹鬼的传闻,因为当时闹得人心徨徨,政府暗地里请来道士作法安抚民心,随后更名为“平安路”。这些往事,上年纪的本地人都知道。
虽然平安路现在已经没有闹鬼的传闻传出,但是一朝被蛇,十年怕井绳,知道这段往事的本地人是绝对不会住那里的,所以这一带的房子全都是出租给外来人员。
外来人员也不是全不知此事,只是这里的租金比其它地方便宜,而且近年来也没有遇到闹鬼的事情,所以也有人租住,只是数量并不多。
梁先生继续说:“这样的租客挺好的,准时交租,又没什么要求。本来一直都是这样平安无事的,可是最近两个月他都没把租金转到我的户口。所以昨天小宇放学回来时,我就把钥匙交给他,叫他过去看看是什么回事。”
之后的事情因为是小宇亲眼所见的,所以我想让他自己说。也许是受惊过度,他的口齿不太伶俐,以下他所说的内容都是经过整理的——
我接过钥匙后,跟爸爸讨了一百元才出门。去到平安路时,太阳已经下山了,天色有点阴暗。那房子虽然已经好几年没去过,但毕竟是自家的房子,要找也没花多少劲。
来到房子跟前,我就觉得怪怪的,房子像是荒废了很久,房前的台阶落有不少枯叶,肯定已经有一段时间没人出入过。我按了会门铃,发现门铃已经坏了。敲门叫了一会,也没有人回应。
虽然我算是房东,但是也不能随便闯进房子打扰租客,所以我想先确定房子里是不是没有人。房子对面有间小卖部,我走去买了瓶绿茶,顺便问老板,有没有见过住在对面房子的人。老板却反问我那房子有人住吗?他说在这里开店两年多了,但是从来没见过有人在那出入。因为附近也有不少房子空置多时,所以并没在意。
我当时觉得很奇怪,既然没人住,那还每个月交租干嘛呢?但这个念头只在脑海一闪而过,反正他现在没交租,我打算到里转一圈,见人就催租,没见到人就在门外贴张招租纸。
房子的前门似乎真的很久也没人动过,我花了很大劲才能打开。房子里没什么家具,而且遍地灰尘,我想那老头子已经搬走了一段时间。我想开灯再看清楚,却发现所有灯都开不了,我想应该是爸爸忘了交电费,所以被断电了。
因为刚才和小卖部老板聊天时,我已经把整瓶绿茶喝光,有点想上厕所。反正已经来了,上趟厕所再走也不迟,明天再来贴张招租纸就行了。虽然房子里的电灯都开不了,但毕竟是自家的房子,房子的格局我还记得很清楚,借助窗外的街灯,要上趟厕所并不难。
我没有到客厅的厕所方便,因为我觉得卧室的厕所应该会比较干净。虽然卧室里的厕所的确不太脏,但是灰尘味很重,还是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我用脚挑起马桶的盖子,正想拉开裤链的时候,往马桶里面瞥了一眼。这一眼就让我当场呆住了,因为我看见马桶里有一颗人头,一颗没有头发眉毛的人头正睁大眼睛盯着我。
我不知道自己呆了多久,一直到那颗人头哼了一声,我才吓得跌倒,还把裤子尿湿了。跌倒后,我看见人头慢慢从马桶中升起,脖子手臂慢慢从马桶中伸出来,不一会儿,一个全身赤裸的老头子就从马桶里钻出来。他很瘦,瘦得像一副披着人皮的骨架,但双眼却很明亮,在昏暗的厕所里简直就像两盏灯一样。
我坐在地上面向他往后爬,直至爬到墙角我还想继续往后爬。我想起关于这里曾经闹鬼的传言,眼前的肯定就是一只饿死鬼,所以我不敢站起来逃走,我怕眼睛一没看着他,他就扑上来把我撕碎吃掉。
他刚爬出马桶时,并没理会我,而是做了几个很奇怪的动作,那些动作绝对不是人能做出来的。他做了几个动作后,就保持着一个很诡异的姿态,整个身体缩成一个肉球,脸陷在肉球中间,一只手从下方伸出撑地。
他保持着这个姿势跟我说话,声音比蚊子还小,但我却能听得清清楚楚。他说:“你不是房东的儿子吗?找我何事?”
他这一说,我才认真看清楚他的脸,虽然之前只见过一次,但我也能肯定他就是那个租房的老头子,因为他的样子实在太古怪了。虽然我认出他是租客,但小卖部的老板不是说,两年多来也没见过有人进出这栋房子吗?那么说,他不就死了两年以上?
我当时很害怕,勉强才从牙缝里挤出“交租”两个字。他闭上眼睛像在想些什么,过一会就问我,他在这里呆了多久。我说大概五年吧,他突然惊叫原来过这么久了,接着整个人弹起来,身体在空中翻了两圈,回复正常人的形态。我怕他会扑上来,就连爬带滚地逃出屋外……
这件案子的关键就是那个诡异的老头子,所以我和鬼瞳立刻陪同小宇一家来到平安路424号。从屋外观察,鬼瞳没发现异样,只说这里阴气有点重,但凡死人多的地方都会这样,这里以前是乱葬岗,阴气重一点并不出奇。
经梁先生同意,我们让他们一家在门外等候,我们则进入屋内一探究竟。我们把整栋房子翻个底里朝天,也没发现小宇所说的老头子,只发现一封信,是写给梁先生的。
信是用毛笔书写的,字迹苍劲有力,仿佛出自老书法家之手。信的内容大概如下——
小僧本来打算在此暂居三年,没想到一眨眼已是五年光阴,要不是令郎的打扰,还不知会呆到何时。房租方面,虽尚欠两月,但算上初次见面时交纳的押金,应再无拖欠。如今小僧欲另觅他处修行,未能亲自上门拜别请恕小僧无礼。
信后面写着“老球儿”三个字,应该是小宇所说的怪老头的名字。
我问天书对此事的看法,她说:“老球儿应该不是什么妖魔鬼怪,而是一个修炼瑜珈术的苦行僧,这一点从他能钻进马桶里,并能做出多种诡异动作就能得到证明。
“他应该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修炼,所以才租下梁先生的房子,没想到这房子真的安静至极,在没受到骚扰的情况下,他钻进马桶里冥想,一晃已过了五年之久。要不是银行里的存款耗尽,使得梁先生叫儿子前来催租,他也许会呆上更长时间。虽然对常人来说,五天不进食死也性命难保,但苦行僧不同,他们只追求精神上的强大,而对于肉体几乎是以半舍弃的态度对待。强大的精神力使苦行僧能任意支配肉体,并激发出肉体部分未知的潜能。老球儿应该是激发出肉体的假死潜能,使肉体处于假死状态,才能五年也不吃不喝。
“史上最有名的苦行僧,莫过于乔答摩·悉达多,也就是现今世人所知的如来佛祖。佛祖年青时是古印度迦毗罗国的王子,享尽人间富贵,不闻世间疾苦。后来走出王宫,得见万民苦况,心中顿起慈悲之心,便决心寻求解脱世人生老病死之法。佛祖以苦行僧的方式修行六年后,在享乐与苦痛两个极端之间,终于在菩提树下悟出大智慧,并创立佛教。
“至于瑜珈术,是现今保全得比较完整的修炼方式,不少修炼正宗瑜珈术的高僧,往往会拥有某些异能。钻进马桶里其实只是小儿科,曾有一名高僧能用生殖器把牛奶、火水吸入膀肛,混合尿液后排出。排出的液体一沾明火,就会立刻爆炸。”
“鬼瞳不是经常练瑜珈吗?怎么她不会吸……”鬼瞳睁大双眼死死地瞪着我,使我不敢说下去。
天书笑说:“鬼瞳练的经过简化的现代瑜珈术,能强身健体和增加身体的柔软度,与正宗的古瑜珈术完全是两回事。正宗的古瑜珈术是一种近乎自残的修炼方式,没有坚强的意志是练不了的。”
我突然有种预感,就是某天当我揭开某个马桶盖时,会发现老球儿就躲在里面。要是有那一天的话,我一定会问他身为一个苦行僧,怎会有钱租房子,而且还懂得用银行转账来交房租。
档案十五 减肥疫苗
一名苗条婀娜的年轻女护士,在上班期间突然狂性大发,袭击病人及医护人员,造成一死七伤的特大惨案。
据目击者称,这名女护士本来正为一名卧床病人打点滴,但突然扑向病人,咬住病人的脖子。同房的病人立刻呼叫求救,并与前来的医护人员合力制止女护士的异常举动。但女护士的力气奇大,众人不但没把她制服,反被她咬伤抓伤。
最后,医院的保安用短棒重击女护士头部,将她打晕才能制服她。但此时,最先受袭的病人因颈部动脉破裂,没得到及时的抢救,最终失血过多而死。
因为女护士的精神异常,并有明显的狂犬病病征,这对一个有一定医学常识的医护人员来说,似乎有点难以理解。所以,我请来了女护士的母亲罗女士,希望能了解一下情况。
“罗女士,对你女儿的事情,我深表同情。但我有一些不明白的地方,希望你能提供线索。她有被猫狗咬伤或爪伤过吗?她有注射过狂犬病疫苗吗?身为一名医护人员,她应该知道被猫狗所伤必须及时注射疫苗,但她怎么会……”我知道有些话是没必要说得太清楚,所以我没把后半句说出来。
罗女士一脸迷茫的表情,双眼满布痛哭过后所留下的血丝,我想她此刻的心情,只能用欲哭无泪来形容。她略带呆滞地说:“是我,都是我的错,是我害了小娟……”她的情绪非常低落,话语并不连贯,我把她的话作了一番整理——
小娟小时候长得又白又胖,很讨人喜欢。可是长大以后,她还是那么白,但变得更加胖。节食做运动,针灸推拿,吃减肥药喝减肥茶,反正所有能减肥的事情都尝遍了,但她还是瘦不下来。认识她的人,都暗地里叫她做猪精。她之所以上卫校,也是因为她的体型,她希望能从医学方面找到令自己瘦下来方法。
在实习期间,小娟认识了一位叫小亮的实习医生,因工作的关系,他们朝夕相处,久而久之,她就爱上了他。可是因为自身的条件,她并没有向对方表白心意,但是从她对对方的态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那些好事的三八就把这事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后来自然就传到小亮耳中。小亮的回应辗转又传到小娟耳中,那句话让她一辈子也忘记不了:“我虽然谈不上大富大贵,但好歹也是个医生,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用不着讨头猪当老婆吧!”
小亮这句话将小娟的心彻底粉碎,往后的日子里,她就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直至小亮实习完毕,调到别的医院,她还是那样。
女儿变成这样子,当妈的怎么能不心痛。因此,我四处打听能让人瘦下来的民间秘方,但大多都没什么效果,就算有也只是短暂性的。但我没有放弃,依然继续搜集各种偏方秘方。
后来,我听别人说,打过狂犬病疫苗的人都长不胖,不管吃多少补品还是那么瘦。我把这事告诉小娟,她在医院工作,经常会接触到被猫狗咬伤而前来打狂犬病疫苗的人。有部分人后来的确胖不起来,有些本来长得很胖的,但是打过疫苗后,不出半年就会瘦下来。当然,也不是全部人都是这样,但是比例并不低。
小娟当时很兴奋,第二天就打了一支狂犬病疫苗,随后一个月又打了四支。之后过了两个月,她的体重也没有明显减少,就在我们开始感到失望的时候,奇迹发生了。从第三个月开始,她的体重就明显下降了,半年后,原来超过160斤的她,瘦得只乘90来斤,几乎瘦了一半。
小娟的样子本来长得不错,皮肤又白,以前因为太胖所以没交上男朋友。现在一下子瘦下来了,变得像仙女下凡似的,追求她的人多得要排起队来。就连以前看也不看她一眼的小亮,也拼命地追求她。
虽然小亮以前说过伤害小娟的话,但她心底始终还是喜欢他,所以就跟他一起。他们的关系发展得很快,小亮还打算等过两年,储够钱就买房跟她结婚。可是……
可是就在小娟憧憬着美满的婚姻生活时,她的体重又开始增加了。而且一发不可收拾,不管她怎样做运动,怎样节食,那怕只喝水,体重照样不断上升。她很害怕,害怕小亮会无情地抛弃她,害怕会打回原形,再次成为众人口中的猪精。如果从来也没瘦过,没漂亮过,她还能默默忍受,但是尝试过成为众人焦点,整天被倾慕者包围,耳朵所听的全是赞美之声的日子后,谁还愿意再过那种终日受尽白眼,嘲笑声不断的日子呢?
小娟再次想到狂犬病疫苗,悄悄地为自己注射,在一个月内打完五支后,她的体重又降下来了,并保持在90斤左右。可是,她高兴了没多久,体重又开始反弹,她只继续给自己打疫苗。然而,疫苗维持体重的时间似乎越来越短,从三个月前开始,她几乎每个星期都要给自己打一两支疫苗。
我怕她打得太多迟早会出事,就劝她别再打了,就算胖点也没关系,也许别人会有话说,但是父母永远会在你身边。可是她却流着泪对我说:“妈,我没别的选择了,要是让我变回以前的模样,我宁愿现在就死掉。与其做一头活着的猪精,不如当一个死去的仙女,这样起码在小亮心里还会永远记住我最美丽的一面。”
送走罗女士后,我问天书的看法,她说:“狂犬病疫苗都是经过灭活处理的,理论上不存在活的病菌。但是生命是很神奇的,这些看似渺小的病菌也许拥有人类无法理解的神奇力量。
“小娟这样的情况其实已经属于病态了,她为了不使体重反弹,疯狂地注射疫苗,而这些被注入体内的狂犬病病毒,也许通过变异或假死等方式潜伏在她体内。虽然表面看来没什么异样,但经过日积月累,当最后一根稻草压下时,她终究会被压夸的。”
我突然想起一句话,好像是出自某名医之口——决定药物是否有毒的关键是用量。事实的确如此,不单是药物,就算是人类不可缺少的食水,要是在短时间内大量饮用,也会有性命危险的,尤其是在炎热的夏天。
高贵的女士们,在减肥瘦身前,请谨慎考虑,不要为求美丽的外表而断送宝贵的性命。
档案十六 阿花的故事
名字叫阿花摇著尾巴
它只喝牛奶那日跟我在喝茶
陪我读书偷懒从来无责骂
夜晚阿花专爱梁上爬
然后我变得强又高
花猫却没有变胖只有换了毛
元旦母亲祝我年年进步
但永没对阿花讲句长寿不老
从未忘记那天淋著雨水
当天我独个上学只有六七岁
而我终於知道为何眼泪
在那日阿花消失世间里
…………
…………
一位姓袁的女孩静静地唱着这首这粤语儿歌,她是一宗强奸未遂案的受害者,因为施暴者反被弱质纤纤的她打致重伤,所以案件交由我来处理。然而,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却是问我人死后会化作鬼魂,猫死后是否也一样。接着,就向我讲述她的故事——
小时候,爸爸妈妈每天都很忙,没有时间陪我玩,就养了只花猫陪我,我帮它起了个名字叫阿花。
我小时候很乖,只要阿花在我身边,我就不会哭闹,那怕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我也会很安静。因为有阿花陪我,我就不会觉得害怕。阿花也很喜欢我,我走到那里,它就跟到那里,甚至吃饭也一起吃。虽然爸妈不喜欢它跟我一起吃饭,但不让它陪我吃饭,我就不肯吃,所以爸妈也没我办法。它最喜欢就是钻进我怀里睡觉,我经常会坐在地上抱着它,它睡着了,我也会很快睡着。
在我六岁的时候,要去上学了,我想带阿花一起去,但是妈妈不给,我哭了一整天也没用,妈妈就是不答应。不能和阿花一起,我就不想上学了,可是妈妈硬是把我送到学校里。当我哭着要回家找阿花的时候,突然听到它的叫声,原来它偷偷跟着我们来到学校。虽然我抱着它上课,会被同学嘲笑,但我不在乎,只要有它在身边,别的事情我都不在乎。
有一次,我抱着阿花到街上玩,过马路的时候,它突然叫了一声,我就停下问它什么事。可是我刚停下脚步,身前就有一辆汽车呼啸而过,吓得我跌倒在地上,呆了好一阵子才哭出来。我哭了很久,直至阿花爬到我身上,舔我的脸,舔干我的眼泪,我才没哭。
我所有的童年记忆,几乎都与阿花有关,也许只有与它有关的事情才能让我记住。后来,阿花的年纪越来越大,也渐渐变得没有精神,我当时还小,以为它生病了,就吵着要带它去看医生。但是妈妈却说阿花没有生病,只是经常陪我玩,所以有点累,休息一下就没事了。我没有怀疑妈妈的话,就整天抱着阿花,让它安静地睡觉。
突然有一天,我一觉醒来,发现阿花不见了,就问爸爸妈妈,他们也不知道。见不到阿花,我就不肯去上学,不停吵着要去找它。爸爸妈妈没我办法,只好帮我找,可是当他们找到阿花的时候,它已经永远不会醒来了。
那天下着大雨,我亲手把阿花埋在花园的大树下。在那一刻,我终于知道什么是悲伤,知道了眼泪的真正含义,也知道以后再也不能见到阿花,不能和它一起玩,一起吃饭,一起睡觉。
大人常常说小孩子很快就会把事情忘掉,但是在阿花离开后一段很长的时间里,我也没有忘记它,不管是开心还是不开心的事情,我都会第一时间走到花园的大树前告诉它。我总觉得它并没离开我,仍然时时刻刻陪伴在我身边,让我感到温暖,感到安全。
十来岁的时间,我跟随爸爸妈妈来到现在这个城市生活,离开了原来的地方,认识了新的朋友,使我不再整天把阿花挂在嘴边,但我并没有把它忘记。而后来发生的事情,更让我不可能忘记它。
那天,我和两个同学一起逛街,在一间精品店前的橱窗里,我们看见了一些很精致的饰物,于是就停下来观看。我们边看边讨论着那件饰物应配那类型的衣服,谈得兴致正浓的时候,突然听见一声熟悉的叫声,我立刻就想起阿花,连忙掉下同学往声音的方向走,寻找它的踪影。
然而,我什么也找不到,不但没找到阿花,甚至连猫的影子也没看见。当我失望地回头时,正好看见一辆货车失控撞上行人道,就撞在我刚才待的地方。我的两名同学被货撞车倒,撞击的冲力使她们撞碎了玻璃,嵌入橱窗里面。锋利玻璃碎片在她们身上留下无数可怕的伤痕,鲜血就像潮水般涌出,把橱窗附近的地面染红。
我不知道自己呆了多久,眼前的景象把我吓傻了,一分钟前还和我讨论着衣着打扮的好同学、好朋友,在一分钟之后却变成两具冰冻的尸体。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不是我的同学,而是阿花,我知道一定是它救了我,如果不是它的叫声,我还会继续和同学一起待在橱窗前,和她们一样被货车撞倒。我发疯似的不断叫着它的名字,可是却得不到任何回应。阿花死了,很多年前就已经死了,我无力地坐在路上哭泣,直至警察到达……
这件事让我知道阿花并没有离开我,它其实一直都待在我身边,只是我没有发觉而已。之后,每当我有心事想找人倾诉的时候,就会跟它说,虽然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但我知道它在静心聆听。
上大学后,我还像之前那样文静,除了几个关系比较亲密的室友外,就再没别的朋友,但是我并不会因此而觉得寂寞,因为我知道阿花无时无刻都陪伴在我左右。室友一再叫我加入学生会,希望我能结交多些朋友,别再整天独自发呆。本来我并不想参加,但室友也是一番好意,我不好意思拒绝。
昨晚,学长约我去湖边谈入学生会的事情,没想到他竟然会对我……就在他撕破我的衣服时,我突然听见阿花的叫声,接着感觉到它闯进我的身体,那种感觉很温暖,很舒服,就像小时候抱着它入睡时一样,让我不再感到恐惧。当我醒来的时候,警察已经来到了,学长则遍体鳞伤,整块脸都被抓破了,耳朵也被咬掉一只。他一看见我就害怕得浑身颤抖,而我却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讲述完事情经过后,小袁又再问我猫死后是会变成鬼魂的问题,并说事发之后,似乎再也感觉不到阿花的存在。
我安慰她说:“万物皆有灵,猫离世后同样会化为鬼魂。其实,阿花还陪伴在你身边,只要每次显灵都会消耗它大量元气,所以你才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只要你以后事事小心,不用它再为你费神,它就会永远伴随你左右。”
小袁得到答案后,满意地离开,离开前还说以后一定不会再让阿花操心,只要它在自己身边就好了。她走后,鬼瞳走过来说:“小女孩还真好骗哦,她的阿花恐怕已经魂飞魄散了,因为我在她身上什么也没看见。”
我无奈苦笑,问天书对此有何看法,她说:“虽然猫同样有灵魂,但是与人类相比,要稍微弱小一点。而且阿花的鬼魂跟随着小袁来到这个城市,远离了尸体埋藏的地点,与肉体的联系几乎完全被切断。失去了肉体的支持,就算是人类的鬼魂也会因为能量消耗而撑不了多久,阿花能撑上十多年已经近乎极限了。
“阿花为了保护小袁,不惜拼上最后的一点力气,附在她身上把侵犯她的学长击退,这足够耗尽它的所有能量,就像力竭而亡一样,它已经永远消失了。”
人类之间的友谊,往往能用四个字来形容——互相利用,也许有人会认为自己与身边朋友没有任何利益关系,不存在“利用”一说。但平心而论,当你感到寂寞的时候,是否会“利用”朋友来消磨时间,当你满腹心事的时候,是否会“利用”朋友来当倾诉对象呢?
而动物与人类之间的友谊却要纯洁得多,就像小袁和阿花。当阿花离世后,它与小袁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但它还是默默地守护着小袁,甚至不惜拼尽最后一点力气。
您做得到吗?
档案十七 婴怨
有一位姓夏的朋友给我送来请帖,说他太太为他生了个女儿。他们夫妻二人都是公务员,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只能生一个孩子。以我对他的认识,他是那种传宗接代观念很重的人,怎么会不生个儿子呢?
因为我和小夏的交情不错,所以就跟他开玩笑,问他是不是在外面有私生子。谁知道随口一问,竟然从他口中问出一个诡异的故事——
我老婆其实在大学的时候就已经跟我在一起了,那时候我们还小,不懂得避孕,结果让她做了两次人流。毕业后,又有一次不小心怀上了,本来想干脆结婚好了。可是那时候我们都刚刚踏入社会,经济状况还不太理想,所以又流掉了。
自此以后,我们俩都会偶尔作些与婴儿有关的怪梦,之所以说是怪梦,是因为我们每次都是同时梦见相同的梦境。我们虽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但这种情况只是偶尔发生,而且对我们也没什么影响,所以也没多加理会。
后来,我们俩夫妻都当上公务员,有一定经济基础,房子的事情也解决了,就决定结婚。结婚后,双方父母都不断催我们生孩子,我们也认为是时候添个孩子了,就没有再避孕。
虽然老婆之前做过三次人流,但她身体好,没多久就怀上了。怀上四五个月的时候,我通过关系,给老婆的肚子照了个B超,发现怀的是个女儿。
我是独生子,父母日夜唠唠叨叨,说一定要给他们生个男孙。我和老婆也很想要个儿子,所以又做了一次人流,这已经是第四次了。医生说老婆的子宫壁已经很薄,不能再做人流,要不然以后也生不了孩子。
医生的话让我们沮丧了一阵子,但很快我们就想开了,因为我们起码还有一次机会。虽说是想开了,但是当晚我们俩都睡不着,不断安慰对方直至深夜。
大概是凌晨一点钟左右吧,我们突然听见婴儿的哭声。印象中,附近的邻居好像没那家有婴儿,所以我们都觉得很奇怪。哭声越来越响亮,也越教人于心不忍,老婆提议起床去看看是什么回事,说不定是有人弃婴了。
我想,反正也睡不着,出去看看也好。于是和老婆一起披上睡袍,随声走出屋外。门外果然有个女婴,她的个头很小,身上不挂寸缕,甚至连一块包裹的毛巾也没有,赤裸躺在冰冷的地上。而且,她身上还沾满血污,看样子是刚生下来。
女婴闭着眼睛嚎哭,不比拇指粗多少的手脚胡乱地摆动,此情此景,只要是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也会于心不忍,更何况我们刚刚才失去一个婴儿。老婆看着女婴,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她刚做过人流,身子很虚弱,但还是忍不住蹲下把女婴抱起。
一把女婴抱起,她就不哭了,这时候,我们才认真地看清楚她的脸。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她跟老婆几乎是一个模子做出来的,鼻子嘴巴都非常像,但老婆却说她长得很像我。
屋外风大,老婆身子虚弱,女婴也不适宜呆在这里,我们便想抱女婴入屋,再考虑该怎么办。就在我们准备进屋的时候,女婴的小脑袋突然180度地扭向后面,脸贴着老婆的手臂。老婆还没反应过来,就觉得手臂很痛,像咬了一口。双手一松,女婴就掉到地上,化成一滩血水。
我当时吓得说不话来,不知该怎么办,呆呆地站着。突然,我觉得有东西爬上我的左脚,低头一看,看见满身血污的女婴正用幼小的手脚缠着我左脚,她的脸不再是刚才那副天真无邪的面孔,而是像魔鬼一样狰狞。更可怕的是,她嘴里长满长短不一的獠牙,正张口想咬我的脚。我很想甩开她,但她就像长在我脚上一样,怎么甩也甩不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咬我的脚……
我和老婆一起从尖叫中醒来,原来刚才是做梦,但是这个梦实在太真实了,吓我们全身的衣物都被冷汗湿透,于是我们便起床换衣服。然而换衣服的时候,我们却发现刚才在梦中被咬的地方都瘀了一块。
第二晚,我们又听见婴儿的哭声,这次我们不敢出去查看,拿被子盖过头,在被窝里抱成一团。但是哭声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凄厉,哭得我们心也慌了。
我们不断安慰对方,说这只是做梦,睡醒就没事了。然而,哭声渐渐靠近,近得就像在房间里发出。我忍不住探头出被子外查看,竟然看见女婴就在房间的地板向我们的睡床爬过来。
女婴还是昨夜那样满身血污,血污沾到地板上,使她爬过的地方留下一道血痕。她的脸仍是昨夜那样像魔鬼般狰狞,血红的双眼不断流出鲜血般的眼泪,长满獠牙小嘴正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凄厉哭声。
我被吓我跳起来,想拉起老婆逃出房间,但老婆却躲在被窝里不敢动,只是不断哭泣。女婴爬上床,看了我一眼,就爬向老婆,爬向她两脚之间。我仿佛听见女婴在叫妈妈,老婆突然不哭了,掀开被子看着女婴。这时,女婴的面孔又回复最初那样天真无邪,也不再哭,不但没哭,还像在笑,笑得很可爱,很好看。
老婆看着女婴也笑了,把两脚张开,对女婴说:“回来吧,我的好孩子。”女婴笑了,我清楚听见她笑出声音来,她爬进老婆的肚子,消失了……
当然这一切还是一场梦,但是却异常真实。第二天一早,我就和老婆去请教一位高人,他说:“你们上辈子负了这个女婴,她这辈子是来讨债的。谁知道,你们竟然三翻四次拒绝她的降生,没把你们整死已经算她有菩萨心肠了。”
我们问高人该怎么办,他说:“命中注定要还的,绝对不能欠,别再想生儿子了,你们注定只会有个女儿。把她生出来吧,不要再作孽了,都给你们杀了四次,要是再杀第五次,就算是佛祖也来火了。”
高人给了我们一个泥偶,叫我们带回家,每天向它忏悔,并许诺一定会让它降生人世。百日之后,女婴的怨气自会消散,到时候就可以考虑生育的事情了。
我们照高人的教导,每天向泥偶忏悔,果然没再发生怪事了。四个月后,老婆再次怀孕,之后就生了个女儿。女儿跟我们之前见到的女婴简直是一模一样,很可爱,也很像我们。
喝喜酒的时候,我见到小夏的女儿,白白胖胖的很可爱,怎样也联想不到满口獠牙的魔鬼。不过,我相信小夏没有骗我,作为一名父亲,谁会拿自己的儿女开这种玩笑呢?
祝愿他的女儿永远健康快乐!
档案十八 极速空间
一群飙车族半夜在公路上上演生死时速,结果造成七车连环相撞的特大事故,七名驾驶员皆伤重死亡。交警大队全体总动员,才把惟一一辆参与非法赛车而又没有撞车的宝马拦下。从测速点中得到资料显示,这辆宝马的最高时速竟超过250公里,更不可思议的是,拦下宝马的交警发现驾驶员的双眼竟然用黑布瞒住。
我请来了宝马的驾驶员贺先生了解情况,我说:“开那么快,还用黑布瞒眼,想自杀吗?”
贺先生轻蔑笑道:“自杀?我还活得挺好的,用不着自杀。”
我说:“那为何要用黑布瞒着眼睛呢?”
贺先生:“那样会比较刺激。”
我说:“只是为了刺激,难道不怕出事吗?”
贺先生说:“不会出事的,至少我是绝对不会出事。”
我说:“是吗,最出色的赛车手也不敢说这句话,为何你能肯定自己不会出事呢?”
贺先生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说:“因为他们还没发现‘极速空间’。”
我说:“极速空间?请恕我见识浅薄,不明白你的意思。”
贺先生含笑道:“这不怪你,就算是一级方程式车手也不见得知道什么是极速空间。”
骄傲自大的人总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炫耀的机会,既然贺先生有这个意思,我当然不会让他失望,说:“愿闻其详。”
贺先生说:“这事得从我读书的时候说起,那时我表哥经营一家汽车美容店,店里经常都放着几辆好车。在客户取车之前,这些车我想怎玩就怎玩,只要不弄坏就行了。
“那时候,我还没有驾驶执照,但我的驾驶技术绝对不比驾校的教练差。几乎每个周末的深夜,我都会从表哥那里弄来的好车参加比赛……”
我问:“非法赛车?”
贺先生笑而不答,又说:“我几乎每个周末都会参加比赛,虽然我的技术不差,但和比赛我的人都是高手,而且我还不能让车子有任何损坏,那怕划花一点点也不行。所以开始时我总是输,只赢过几次。
“但是我没有气馁,我相信自己的实力,知道总有一天能把所有人甩到后面。有一天晚上,下着小雨,路况很差,但在这种情况下比赛,却更加刺激。平时一般都是两辆到四辆车比赛,但那晚一共有八辆车,于是有人提议增加赌注,大家商议了一会都点头了。
“那晚,我开的是一辆保时捷,是表哥一个大客户的。我开走时,表哥还千吩咐万吩咐,说今晚要是输了,输多少也由他给,但是车子要撞坏了,以后也别想跟他要车子了,因为他的店子肯定会给人砸了。
“路况不好,赌注又大,再加上不能让车子有任何损伤,这一切都让我感到很大压力。但是压力越大,我的斗志就越强,紧张夹杂兴奋,让我的双手也颤抖起来,我期待一切的挑战,不是挑战别人,而是挑战自己。
“保时捷的性能非常好,加速度异常快,从起步到时速一百公里只是几秒间的事情。加上路况不好,其他车手都格外小心,所以一开始我就把他们甩得远远。但他们也不是酒囊饭袋,跑了大概一半路程时,有两辆车子跟上来了,一辆是标致,另一辆是宝马。
“天上下着小雨,对飙车来说是最坏的情况,因为小雨会使公路上的油污浮上来,一不小心轮胎就会打滑。标致和宝马都追了上来,正找机会超越我。
“在一个拐弯处,因为标致贴得很紧,宝马趁机巧妙地过了我。被别人超越,激起我的斗心,我马上就踩尽油门追上去。那是一段窄路,只有两条车道,要超车就必压到逆向车道。
“我甩开标致压到逆向车道,准备在下一个拐弯处超越宝马。就在入弯那一刹那,我眼角瞥到一点灯光,远处正有一辆马自达驶过来。虽然马自达与我还有点距离,但以我当时的速度,不马上换回原来的车道就一定会撞个正着。而且标致已经追上来了,这时候换线也会撞上标致,我只好把命也拼上,冒着轮胎打滑的危险在拐弯处加速。
“最不想发生的事情发生了,轮胎打滑,车子打转,眼见就要撞上宝马的时候,突然眼前一遍漆黑,耳朵也听不见任何声音,甚至触感也消失了。身体的所有感官仿佛都在刹那间全消失了,但是我却清晰地感受到周围的一切事物,感受到引擎的每一下转动,感受到轮胎与地面的每一寸接触,感受到落在车身上的每一滴雨点,甚至感受到路面上每一滴浮上来的油污。
“虽然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但是一切仿佛都在我心里,都在我掌握之中。时间就像停顿了一样,让我有充足的时间换档,稳定车身。我甚至知道下一刻将会发生什么事情,马自达会因为慌张而乱扭方向盘,在公路中央打转,宝马会紧急刹车,标致因来不及减速而撞上宝马。
“而我的保时捷则会加速至极限,从拐弯处像火箭一样冲出去,间不容发地越过正在打转的马自达。然而事实的确如此,一切都在石火电光之间发生,但是这个过程在我心里却是非常缓慢。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输过任何比赛,因为只要车速够快,我就能进一个奇妙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我闭上眼睛也能感受到周围的一切事物,甚至能预知下一刻将会发生什么事情。要让我出事,几乎是没可能的事情。这就是我所说的极速空间,当你能掌握它的时候,你就会发现250公里的时速其实比骑自行车还要慢。”
因为无法证实贺先生是否参与了非法赛车,也证实不了他与车祸有直接关系,所以只能以超速驾驶罚款700元并吊销驾驶执照处理。
我问天书对极速空间有何看法,她说:“人在神精高度集中的时候,会进入冥想状态。贺先生所谓的极速空间,很可能是他在驾车时,注意力高度集中,从而不知不觉间进入了冥想状态。在冥想状态中,他失去了身体的所有感官,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在失去五大感官的同时,却激发出第六感官,使他与身边的一切事物融为一体,甚至能预知下一刻将会发生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对他来说飙车比散步还安全,要撞车就等于自己把头撞到墙上。”
“所有人都能触及极速空间吗?”我问。
天书说:“这对集中力要求很高,要是人人都能做到,赛车就变成最安全的运动了。”
三个月后,贺先生在另一场非法赛车中丧命,是他当时没能进入极速空间,还是他的坐驾出了故障呢?没有人会知道答案,因为他的宝马已和他融为一体,成为一堆废铁。
我突然想起贺先生说的一句话:“不会出事的,至少我是绝对不会出事。”然而,世事无绝对。
档案十九 赌孽
一个沉迷赌博多年的无业游民,在赢得巨款后,竟然把钱退还庄家。更离奇的是,庄家在一星期后便坠楼身亡。
因为不能排除庄家坠楼有他杀的可能,所以我请来赢钱后退回巨款的吴先生,了解过中的情况。
我问吴先生是否知道庄家经已离世,他说:“从他收下那八万块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一定活不长。”我请他把事情的始末说清楚,他很合作,详细叙述了事情的始末——
不瞒你说,我以前是干走私的,家电汽油手机什么都走过。那时候,钱来得快,走一趟起码能分到两三万。钱多了,花起来一点也不手软,所以并没有多少积蓄。后来,政府严打走私,般被扣了,人差点也要坐牢。幸好,最后还是保出来了,但也为此背上了一身债务。
(上世纪末,沿海地区非法走私极为普遍,而且大多都涉及政府官员,所以后来严打时,基本上是封船不拉人,只要肯花钱,人通常能保出来,这是个公开的秘密。)
习惯挥霍的人是不能安分守己的,我也不例外,每天都想着东山再起。可是,船被封了,又没有资本,要东山再起谈何容易呢?因此,我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私彩上,总想着一盘就把失去的全赢回来。
我每天都拿着码报,从早看到晚,想从码报上的每张图、每个字,甚至每个标点符号中看出玄机。不过,要是真的从中能看出玄机,那么还会有人做庄家吗?所谓的码报,只是庄家自己弄出来骗人买码罢了,四十六个号码都能从内面找到,开奖后说那个号码都准。内里最大的玄机就是运气,谁运气好,谁就能看出所谓的玄机。
人有时候是挺愚蠢的,虽然知道这明显是个骗局,但还是深深地陷进去。因为我没有工作,我女人的收入也不多,维持家里的开支还很勉强,所以我要买私彩就得自己想办法。以前混得开的时候,结识了不少朋友,只要死皮赖面一点,要借一千几百还不太难。但是,后来大家都知道我借钱是用来赌私彩,而且借来的钱也从来没还过,所以大多数人都故意疏远我。
花无百日红,人也不会倒霉一辈子,终于有一天,我买中了一个特码,赢了八万块。当时我快要乐疯了,以为我的运气终于回来了。
我有个八岁的儿子,自从出事以来,我也没给他买过什么。现在有钱了,想给他买些好玩好吃的,但一时间又没想到该买什么,就随手塞了张一百块给他,让他自己去买。他接过钱的时候,表情很呆滞,一点高兴的表现也没有,也没说什么,拿着钱就往外走。
当时我也没怎么留意,心里只想着该怎样花这些钱,是不是该再玩几次私彩,让钱多翻几十倍。然而,当儿子回来的时候,我的兴奋就一扫而空。因为他买回来的,不是玩具和零食,而是几大袋香烛冥镪。
我呆若木鸡地看着儿子,半晌才反应过来,问他买这些东西干嘛。他没有回答我,双眼有点痴呆,只看着前方,就像没看见我一样。我叫了他好几声,他才回过神来,再问他干嘛买这些东西。他说不知道,接过钱后,就一直都迷迷糊糊的,直至我叫醒他,他才知道自己买了一堆冥币回来。
我女人知道后,叫我马上把钱退回去,一分不少地退回去。虽然我好赌,但是我更怕死,而且还关系到家人,再多的钱我也不敢要。所以,当晚我就把钱退给写单的小华。小华是个机灵的人,知道事情的经过后,也不敢私自把钱扣下,连夜把钱送到庄家手中。
很多人知道这事后,都笑我傻,笑小华笨,但庄家跳楼之后,他们谁也笑不出来了。现在我对赌博已经提不起半点兴趣,就算赢到的钱再多,把命给输了,还有什么意义呢?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过几天就正式上班了,虽然不是什么好差事,但能够糊口就已经足够了……
吴先生离开后,我问天书对此事的看法,她说:“其实赌本身就是罪,赢更加是一种孽。别以为赢钱是运气来了,赢得小钱的人,必定会输掉大钱。赢得大钱的人,早晚会输掉性命。正所谓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命中注定大富大贵的人,当乞丐也能发财,注定穷困的人,若妄想以赌博翻身,输掉还好,赢了必定会折寿。
“钱财本身就是万恶之源,就算命中带有富贵之气,如果不多做善事,也会招来天谴。但凡富商巨贾,不管他们的财富是否来自正途,没那个不是散财积德的,先不论他们是否心存善念,起码他们已经做了善事。至于那些为富不仁的,要么就是壮年遭受横祸,要么就是老来不得善终。
“吴先生的钱是赌私彩赢来的,换句话说,是从私彩庄家手中得来,而庄家的钱自然是来自赌徒手中。十赌九输,赌徒输钱必然心生怨恨,赌徒家人甚至朋友亦会对赌博生怨,而这些怨念全部通过钱财汇集于庄家手中。所以他赢到的不是钱,而是那些因为赌博而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的人的怨念。即使命格过硬的人也不一定能法消受这些不义之财,更何况他那副倒霉相。”
我说:“那庄家的真正死因,是因为作孽太深,而招来横祸吗?”
天书说:“十不离八九了,这种靠偏财吃饭的人,大多都死于非命。”
庄家的案子最后以自杀案处理,虽然案子还有一些疑点,但这种人死掉,除了家属会为其落泪之外,还有谁会在意呢?
档案二十 孟章秘宝
(有不少读者对本档案的真实性表示怀疑,但为了全文的连贯性,我决定将其收录,若读者认为档案中的内容不可信,就当作玄幻小说看待吧!)
《一》
诗雅给我打电话,问我能不能帮她一个忙。我问她是向警察求助,还是请朋友帮忙。她思考了片刻才幽幽地说:“是向一个值得信任的朋友求助。”
我和诗雅约好在一间咖啡厅见面,她以一身素色打扮出现在我面前,脸上没有化妆,身上也没佩戴任何饰物,飘逸的长发无风摇曳,给人一种清丽脱俗的感觉。
诗雅没要饮料,只让服务员给她一杯清水。我突然觉得周围的人都在注视着我们,这时我才意识到,若单看外表,我们似乎相差近十年,虽然我实际上只比她大四岁。也许周围的人都像鬼瞳那样,认为我是那种连小妹妹也不放过的大色狼吧!
“有能为你效劳的吗?”我说。
诗雅缓缓点头,轻抚怀中玉笛,温柔道:“我知道他在那里了。”
“你是说忧笛吗?他遇到了麻烦?”我说。
诗雅再次点头,说:“他被困住了,需要我帮他找一样东西。”
“是什么东西,方便说吗?”
“他需要的是‘孟章秘宝’。”
“孟章秘宝?”我不解问道,等待对方解说。
“是一颗鸡蛋大小的青色宝珠,只要能够得到它,忧笛就能回到我身边了。”话语间,诗雅流露出一脸憧憬之色。
“知道这颗宝珠的下落吗?”
“嗯!”诗雅点点头,犹豫了一会才说:“在一个活人不该去的地方。”
“你怕我会有危险吗?”
诗雅幽幽说:“其实,你可以拒绝,毕竟这不是一个合理的请求。”
我笑道:“要拒绝你这样的美女,大概没那个男人能做到。”
诗雅露出淡淡的笑容,说了声谢谢。
《二》
我以工作为名,把灵犬拉来帮忙,而实际上他是自愿跟来的。他也见过诗雅,知道她与忧笛之间的故事,而更主要的原因是,他说从诗雅身上能闻到贞烈女子的气味,如果不让忧笛回到她身边,世间上肯定又会再添一个老处女,一个容颜不老的美丽老处女。
出发时,诗雅穿着一条淡蓝色连衣裙,印象中每次见到她都是穿着连衣裙,不知道是她喜欢穿,还是为了她喜欢的忧笛而穿。
跋山涉水老半天后,我们来到了目的地,是一遍小小的槐树林,大概只有三四百棵槐树,可是每一棵都生长得非常茂盛,诂计都是百年以上的老树。此时太阳已下山,天色开始阴暗,我提议先休息一会,再继续前行,但诗雅却不赞成:“不用担心我,我能支持住。我们要去的是一个活人不该去的地方,只能子时进丑时出,并且必须在日出之前离开这遍槐树林,耽误了时间就不好了。”
老实说,我和灵犬都经常要接受警队的训练,体能比常人要好一些,但走了大半天路,还是觉得挺累的。而诗雅却一点疲惫的迹象也没有,甚至连身上的衣物也没弄脏。反观我和灵犬,此时的造型不比流浪汉好多少。
人家女生也不说累,我们也不好意思休息,啃了几片饼干巧克力,再灌几口功能饮料就继续前进。而诗雅却只喝了一点矿泉水,什么东西也没吃,问她要不要吃点东西,她却说不饿。
这遍槐树林很奇怪,除槐林之外什么也不长,连根草也没看到。也不见雀鸟昆虫,走进林里就只能听见鞋子踩在干燥的枯枝败叶上发出的声音。
从外面看,槐树林并不大,但走进里面却像怎么走也走不完以的,走了半个小时,似乎还在林中打转。我就问诗雅,我们是不是迷路了。她说:“我们不是迷路,而是进入了迷阵。你们一定要跟着我,不然走散了可麻烦了。”
我和灵犬跟诗雅走,虽然像是在小小的槐树林中转来转去,但却没走过回头路。因为一路上,我并没发现地上有人行走的过的痕迹,也没看见我故意掉在地上的饼干包装纸及空饮料瓶。
天色越来越昏暗,因为这里是荒山野岭,所以没什么光源。我从背包中取出强力电筒,诗雅却说:“没用的,待会会升起浓雾,手电筒在这里不起作用。”
诗雅的话很快就得到证实,槐树林突然被浓雾包围,而且来势非常快,没几秒钟雾就浓得让人觉得处身云海之中,双眼只能看见一遍灰蒙蒙。至于强力电筒,我怀疑它是否已经坏了,因为我把它放到面前也看不见光。
一只冰冷嫩滑的纤手牵着我,前方传来诗雅的声音:“握住我的手,千万别放开,在迷阵中走散可麻烦了。”
我猛然一拉,把手的主人拽过来,急促的动作使浓雾稍微散开,但已足够让我看清楚身前的并不是诗雅,而是一张血肉模糊的腐烂脸孔。对方突然张开淌血的大口,想借势扑到我身上,一股腐臭气味扑面而来。我身形轻转,手臂再添三分力,脚略往前伸,把这具活尸绊倒往后方甩去。
甩开活尸后,我立刻蹲下屏息闭气,取出半点信号也没有的手机,播放了一段只有二十五岁以下的人才能听见的铃声。片刻之后,我就看见前方浓雾中有一朦胧的光点向我靠近。
《三》
光点靠近,我先看见一盏油灯,然后看见诗雅的脸庞,我一言不发地牵她的手,她娇躯轻移不让我得逞。我笑道:“你才是真正的诗雅。”
诗雅脸颊略红:“你刚才看见幻觉了吗?”
“嗯,是一具假扮你的活尸。”
“快找灵犬先生吧,被幻觉迷惑了,会出意外的。”
我笑道:“没关系,他是以鼻子认人的,一般幻觉迷惑不了他。我们在这里等他好了,虽然雾很浓,但他能靠气味找到我们。”
果然,灵犬很快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但他一面疑惑之色,似乎有很多问题要问。我说:“有什么想问就问吧,我想诗雅不会有所隐瞒的。”
诗雅略为尴尬地点头,灵犬说:“这里本来很干燥,随便掉个烟头也能引起大火,为什么突然会起大雾?雾升起后我就闻到很浓烈的尸臭味,附近应该至少有三百具尸体。还有,刚才有一具活尸袭击我,我能肯定那绝对不是幻觉,因为它身上的尸臭味实在是太真实了。”
诗雅面露歉意,说:“对不起,我之前没有说清楚是我不对,希望你们能原谅我。其实,我们现在正处身于‘八死八悲隐龙阵’之中,这个槐树林一共有三百八十四棵槐树,以五行八卦方位排列,每棵槐树下都埋有一具尸体。此阵只能在日落之后进入,日出之前必须离开,否则将会永远困在阵中。
“当天色全黑的时候,阵法就会启动,我们看见的浓雾,其实是被埋在树下的亡灵所生的怨气。怨气形成了结界,使这些被埋葬了上百年,腐而不化的尸体能以幻象的形态在结界中自由活动,袭击闯入阵中的任何生物。虽然它们只是幻象,但在怨气结界里却与实体没有什么区别,受到它们袭击一样会受伤,甚至死亡。”
我说:“怪不得你说这是个活人不该来的地方,其它事情以后再说吧,我可不想一辈子都困在这里与活尸作伴。”
我刚说完,又有一具活尸向我们扑来。在诗雅油灯照耀下,我能看见五步之内的事物,所以有充足的时间作出反应,而灵犬凭借灵敏的嗅觉,老远就能知道有活尸靠近。活尸的外表虽然腐烂不堪,非常吓人,力气也大得出奇,但行动却非常缓慢,以借力打力的方式,对付起来并不困难。但是,如果普通人闯进来,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浓雾中,发现活尸时,已是眼对眼面贴面,不被活活吓死才怪。
在诗雅的引领下,我们继续前进,一路上冒出几具活尸,但都被我们轻易甩掉。纵使如此,我们
在诗雅的引领下,我们继续前进,一路上冒出几具活尸,但都被我们轻易甩掉。纵使如此,我们还是花了不少时间才来到阵法的中央,一个隐蔽的石冢前。
所谓的石冢,其实就像一个地下室的入口,是一个米许高的洞口,没有门,也没有其它阻碍物,像是欢迎任何人入里似的。石冢前有一块石碑,借助油灯微弱的光线,能看到石碑上刻有苍劲有力的碑文。我仔细观察碑文,上面赫然刻着“青龙道圣孟章仙冢”八个大字,旁边还有一段字体较小的碑文,内容是“既已至此,何不入内与本仙结缘。子时迎客,丑时送鬼,缘获仙器,死路自寻。”
我笑说:“这位青龙老道也挺幽默的,刻个墓碑也欲擒故纵,是想吓退盗墓者,还是过于骄傲自大呢!”
灵犬走近入口嗅了嗅,说:“这个真是坟墓吗?里面空气流通,而且没有尸体的气味。”
我笑说:“也许青龙道圣已驾鹤成仙了,尸体当然不会在这里……”
诗雅打断我的话:“请不要说不敬的话好吗?”
我只笑不语,心想都准备到人家的墓穴里翻箱倒柜了,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吗?
《四》
诗雅看了看时间,说:“还有五分钟就到十一点,也就是子时,我们进入仙冢后必须抓紧时间,要是凌晨三点之前还没来得及出来,那就麻烦了。”
灵犬说:“这个破坟坑有多大啊,到里面逛一圈需要四个小时吗?”
我说:“这个林子也不太啊,但我们却花了三个多小时才能来到这里。”
灵犬闻言不再说话,诗雅说:“是时候了,进去吧!里面会有什么危险,我并不知道,所以进去后一切都要小心谨慎。”
冢穴入口非常狭窄,只容一人弯腰通过,诗雅执意要带头进入,我们只好跟在后面,我在中间,灵犬断后。进入冢穴后,虽然没有雾气,但里面黑得伸手不见五指,而已强力电筒在这里似乎失去了作用,只能靠油灯的微弱光线照明。我想诗雅这盏油灯应该有符咒之类的东西附在上面,所以才能在这种诡异的地方使用。
进入冢穴后,有一条似乎很长的梯道,45度角往下倾斜,我们走了很久也没走到尽头。诗雅挑着油灯走在前面,灯光一晃一晃的,映她那身轻薄的连衣裙上,就像一只幽灵飘在我身前,感觉很怪异。
越往里面走,梯道就越宽阔,我们能把腰伸直,不用老是弯着那么辛苦。然而,虽然能直起腰让人感觉很舒服,但我心中突然生出一个怪异的念头——正常的隧道不是应该越往里就越狭窄的吗?为何这条隧道刚好相反呢,前段狭窄后段宽阔,挖掘时不就很麻烦?难道……
正当我脑海闪现出一个怪异念头时,灵犬似乎也有相同的想法,说:“我们是不是变小了?”
我正想回应的时候,诗雅把头扭过来,但她的身体并没有动,只是头部180度地扭往后面,面向着我。油灯在她身前,所以此刻她背光的面孔,理应只能看见一团漆黑。然而,我却能清晰地看见她的脸,不应该称之为脸,只能称之为头,因为我看见的是颗披着长发,腐烂不堪的巨大蟒蛇头,蛇头只有一只眼睛,正冒出苍白的磷火,仿佛鬼火一般,血红的信子不断吐出来。
我还没来得及理解是什么回事,蛇头连接诗雅身体的脖子突然伸长,蛇口大张,让人嗅之欲吐的腥臭气味扑面而至。由于事出突然,我没理会身前的是诗雅还是蛇妖,条件反射地往对方屁股踹了一脚。
一声惨叫随即响起,但不是由诗雅发出,也不是什么妖怪,而是我身后的灵犬。刚才那一脚似乎踹在他的屁股上,他惊叫一声,就扑在我身上。我的脚还没来得及收回来,给他一扑,失去重心就撞向身前诗雅,三个人一同滚下梯道。
《五》
灵犬呻吟着,说头快要撞破了。我破口大骂:“我们还被你压住呢,你要死也先滚到一边去。”
我站起来后,被压在最下面的诗雅缓缓站起,她并没抱怨什么,只是轻轻拍去衣服上的灰尘。虽然我们从梯道上滚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但她手中的油灯并没有熄灭,这更让我相信油灯上附有符咒。
灵犬回头死死地盯着梯道,疑惑道:“刚才我被踹了一脚,但我能肯定背后什么也没有。”
我有点尴尬地说:“也许踹你的是我。”
灵头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怎么可能,你明明是在我前面。”
诗雅说:“在这里所有不可能都会成为可能,所以必须加倍小心。”
经刚才的一滚,我们已来得梯道的尽头,往走几步就看见一道大门。是真正的大门,似有五米高,三米宽,由整块大石造成,站在门前让人感到自己很渺小。
灵犬看着石门说:“我们会不会真的变小了,这道门除非是天然而成,否则怎么可能从狭窄的通道中运进来?”
诗雅说:“不要被表象迷,孟章真人精通奇门遁甲,要以五鬼运财之术搬运巨石并不困难。而且,你现在所看见的也不一定是真的。”
灵犬似懂非懂地点头,然后和我一起研究这道石门。石门似乎是由整巨石造成,没有任何缝隙,门上刻有浮雕,是一条腾空的巨龙,龙头上站着一个老头子,眉长垂胸,身穿八卦道袍,背负长剑,右手拿着一支长笛,左手握住一颗鸡蛋大的珠子。我想,他就是这个墓穴的主人——孟章真人。
诗雅突然跪在石门前的石板上,连磕了九个响头,每一下都异常响亮,让人以为她是想把石板磕穿。她磕完头后,额前已流出鲜血,但她似乎并没感到痛楚,双眼闪现坚定的光芒,对着石门上的孟章真人像说:“师祖,若非迫不得已,弟子诗雅万万不敢打扰师祖休息,请师祖见谅!”
诗雅的话让我和灵犬愣了半晌,敢情她是来盗自己师祖的墓!
《六》
诗雅磕过头后,任由鲜血划过她娇艳的脸庞,落在淡蓝色的连衣裙上,取出随身携带的长笛,跪在石板上吹奏出忧伤的旋律。笛声凄惋动人,抚魂慰魄,如撒落至亲坟前的花瓣,安慰着未寒的尸骨。就连我和灵犬这两个大男人,也有种落泪的冲动。
一曲过后,诗雅徐徐站起,用手帕擦去脸上血污,幽幽地说:“走吧!”
此刻,仍沉醉于笛声余韵的我们才发现,那道不下万斤的石门竟然消失了,消失得不留半点痕迹,仿佛从来也不存在。灵犬呆呆地看着前方,喃喃自语:“要是犯人用这种方法打开银行的金库,我们可有忙的。”
我拍拍灵犬的肩膀,说:“你是想说,要是你有这本领,就不用整天都忙个半死,对不?”
灵犬嘿嘿一笑,跟着诗雅继续往前走。在消失的石门后,是一个宏伟的殿堂,我们刚踏进来,哧一声微响,整个殿堂都亮起来。我和灵犬警惕地把诗雅围在中间,环视四周,发现这个约两个篮球场大的殿堂内竟空无一物,照亮殿堂的是墙壁上的十六盏油灯。
看着油灯上的火苗,我心中不禁疑惑,油灯为何会自动点燃?难道是灯芯末端涂上了白磷,之前因为石门隔绝了空气流通,所以没能点燃,石门消失后,大量新鲜空气流入,便自动点燃。那么说,石门是真实存在,而不是我们的幻觉?如果不是石门是真实存在,又凭空消失,那如果解释油灯为何自动点燃呢?多想无益,既然一时半刻想不出答案,那不如不想,也许正如诗雅所说,在这里所有不可能都会变成可能。
殿堂虽大,但既空无一物,四周的墙壁上都刻有精致的浮雕。浮雕的内容大致讲述了墓穴的主人孟章真人的生平事迹,幼年上山学道,少年伏妖降魔,中年创宗立派,老年得道成仙。
我们在殿堂里仔细搜索每一个旮旯,但除了四面石墙就什么也没发现。轻敲石墙,声音很沉,四面都
我们在殿堂里仔细搜索每一个旮旯,但除了四面石墙就什么也没发现。轻敲石墙,声音很沉,四面都敲遍,结果也一样,不像有暗道。就在我和诗雅一筹莫展的时候,蹲在殿堂中央的灵犬突然叫我们过去,他指着地板说:“里面有点怪味。”
我轻敲灵犬脚下的地板,声音也很沉,但他坚称里面有怪味传出,我问他是什么怪味,他却说不出,只说气味很淡,有点像腐臭味,也有点像血腥味。
诗雅低头思索片刻,取出长笛再次吹奏出忧伤的音符。笛声于空旷的殿堂中回荡,犹如百人同时吹奏,荡气回肠,感人肺腑。
因为有之前的经历,我和灵犬没把心神专注于凄惋动人的笛声之中,而是环视四周,留意周围的变化。
地板突然泛朦胧的幽光,虽然已有心理准备,会看见怪异现实,但我和灵犬还弹了起来。仔细看清楚地板的情况,发现幽光组成了巨大的八卦图案,而我们就站在八卦的中央。
我突然想起天书曾经告诉我,道家的奇门遁甲术中有“生死门”一说,生门能进不能出,死门能出不能进。看样子,我们现在正站在生门的位置上。
地板上的光芒越来越亮,亮得让人睁不开眼,突然,我觉得双脚踏空,像被抛上半空,又像往下坠落。然而只是一瞬间,双脚又踏在坚硬的石板上,只是眼前已变成漆黑一遍。
《七》
突然处身于黑漆之中,心底泛起本能性的恐惧,但在此时,乱叫乱喊只会使自己更加危险,所以我没出声,蹲下身子默默等待。我相信灵犬要是在附近,一定能找到我。
果然,身边很快就出现动静,然而这动静并非我所期待的。我先听见左则传来“咝咝”声,接着是物件磨擦地面的声音。虽然周围黑得什么也看不见,但是单凭声音判断就知道正有一条蛇向着我爬过来,而且似乎是一条体型巨大的蛇。
逃走是徒劳的,在黑暗中要逃脱巨蛇的纠缠几乎是没可能的事情,因为我什么也看不见,而对方却能凭借细微的动静判断我的位置。但我也不会坐以待毙,等待成为巨蛇的夜宵,轻手轻脚地从背包中取出一把伞兵刀,能否活命就全靠它了。
就在我等待与巨蛇一决生死的时候,凄惋的笛声响起,眼前突然一亮。原来我还处身于殿堂之中,灵犬和诗雅就在我身旁。
“怎么回事啊?刚才我明明闻到你们的气味,可是怎样也找不到你们……”灵犬说着嗅了嗅又道:“这里不是刚才那个殿堂,虽然表面上看来是一模一样,但这里没有我们留下的气味,而且还有一股怪怪的味道……没错,就是在之前那个殿堂中央闻到味道。”
诗雅停止了吹奏,幽幽说:“走吧,时间不多了。”说罢独自往外走,我跟上前并示意灵犬跟随。
殿堂只有一个出口,原来应该连接我们进来时那条长长的梯道,但当我们走出殿堂时,却发现走进了一个巨大的天然洞穴。洞穴大小超过三个足球场,洞顶高逾七米,周围长满一种类似青苔但却能发出微光的植物。
青苔发出的光线虽然微弱,但因为数量众多,所以能让人看清楚周围的景物。灵犬突然说:“有蛇,那怪怪的气味是从它身上发出的!”
一条人腰粗的巨大蟒蛇出现在我们前方,严格来说,是一条腐烂不堪的巨大蟒蛇。它的眼睛已烂掉了一只,剩下那眼睛散发出苍白的光芒,就像一团磷火,跟我之前在梯看见的幻象一模一样。蛇身千疮百孔,残缺不堪,但它仍能活动,而且行动非常快,迅速向我们爬过来。
我紧据手中的伞兵刀,对灵犬说:“烂成这样子,肉肯定不好吃,不知蛇胆怎么样?”
灵犬亦从背后取出一把开山刀,双眼紧盯巨蛇:“宰了它不就知道呗!”
诗雅突然冲上前,背向巨蛇挡住我们,焦急地说:“不能伤害它,它是护冢神兽,把它杀死就不能得到孟章秘宝。”
巨蛇已来到我们身前,但它没有袭击我们,只是睁着一只如鬼火般的蛇眼,注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灵犬以蚊子般的声线道:“怎么办?”
诗雅柔声道:“要进入墓室取出孟章秘宝,必须给护冢神兽贡献祭品,这就是我需要你们帮忙的原因……”
“活人祭品?”我问。
诗雅轻轻点头:“进入墓室后,请尽量不要打扰师祖休息,取得孟章秘宝后务必立即离开。离开后,把孟章秘宝交给我师傅七求真人就行了。大恩不言谢,只愿来生能为两位恩人效犬马之劳。”
言尽,诗雅转身面向巨蛇,说:“青龙神兽,弟子诗雅为救他人才不得已打扰师祖休息,现弟子愿献出肉体,以祭师祖圣灵。”说完,便低头下跪,一滴晶莹的泪珠无声划落。
巨蛇似乎能听懂人语,稍稍点头便张开血盘大口,欲一口把诗雅吞下。
《八》
诗雅低头闭目,泪水悄然落下。我想她并不是害怕死亡,而是为不能与她的忧笛白头皆老而感到悲伤。
身为警察,我不能见死不救;身为男人,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一名柔弱女子葬身蛇腹;身为朋友,我更不能让苦等六年的诗雅就这样离开。在公在私,我也必须救她,而救她的唯一方法就是代替她作祭品。
我正欲跃身上前时,灵犬先我一步,显然他知道我的想法,而他的想也跟我一样。他扔掉开山刀,一个箭步上前用肩膊把我撞倒,并借势推倒跪在地上的诗雅,取代她的位置。
一切都发生在一瞬之间,当我爬起来的时候,灵犬已被巨蛇吞下了一大半,只剩双腿露出蛇口外。现在要救他也没有意义,从外露的双脚并没有挣扎来判断,他的头骨应该已被巨蛇的腭肌压碎,也就是说,他已经死了。
我呆呆地看着灵犬的双腿,在它们被吞入蛇之前,庄严地敬礼:“你是一个出色的警察!”
诗雅倒在地上,久久未能爬起来,她在哭,哭得很伤心,嘴里喃喃自语:“为了我,值得吗?”
我走近诗雅,安慰道:“值得,因为他是一个警察,而你是一个需要警察保持的市民。”
有一件事我不敢告诉诗雅,其实在她告诉我们她与忧笛的故事之后,灵犬就经常在我面前有意无意地提起她。灵犬在工作上是个精明的干警,但对于感情却非常单纯,终日憧憬着遇上一个用情专一的痴情女子。在认识诗雅之前,我经常对他说现在这年是没这种女孩的,后来我又对他说,虽然这种女孩还没绝种,但你也别痴心妄想自己能遇到。
我能肯定灵犬像诗雅一样,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也同样愿意为所爱的人献出生命。因此,我才故意强调他的警察职业,目的是不想诗雅太难过。我想,他也不愿看见诗雅伤心落泪的样子。
诗雅坚强地站起来,抹出脸上泪水,对着尚未尽入蛇腹的灵犬说:“我会永远记住您的。”
我说:“我们这些当警察的,随时都准备好殉职,就算能活过今天,也难保明天后天不会出事。只要是牺牲得有价值,就死而无憾了,我相信灵犬一定不会感到后悔。”
诗雅轻声叹息,幽幽说:“你不用隐藏自己的情感了,我能看见你的心在淌血。”
正如诗雅所言,我的心在淌血,灵犬与我出生入死多时,对于他的死,我能无动于衷吗?当然不能,但此时绝非能悲伤痛哭的时候,如果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我也不能成为他的队长。
此时,巨蛇已把灵犬完全吞入腹中,它再次张开大口,但并非袭击我们,而是吐出黑气,把我们包裹。
《九》
巨蛇吐出的黑气腥臭无比,而且黑如墨液,迅速把我们包围,使我们仿佛堕入黑暗的深渊。
片刻之后,身旁出现一点微光,是诗雅的油灯,借助微弱的灯光使我发现自己身处一个狭小的密室之中。
密室中央有一副石棺,除此之外再无他物。诗雅跪在石棺前不断磕头,我数不清她磕了多少个响头,我想大概是八十一个。当她停下的时候,从前额流出的鲜血已把她的脸染红了。
诗雅对着石棺说:“弟子诗雅一心救人,迫不得已才来冒犯师祖,不敬之处,敬请师祖原谅!”说罢,又吹奏出凄惋动人的笛声。
在凄美的笛声中,石棺悄然出现变化,先是棺盖泛起朦胧的青光,接着现出“与尸结缘,身亦半尸”八个字。
一曲过后,诗雅站起来,咬破食指,以鲜血在棺盖上写上“弟子愿与师祖结缘”。
写完后,棺盖再次泛起青光,与此同时,诗雅的手臂迅速枯干,片刻即变得如干尸一般。光华一闪,棺盖打开了一道仅容手臂探入的缝隙,诗雅的右手已坏死了,我便想代她探手入棺里搜索。但她却不答应:“我已欠了你们太多了,不想再让你受到任何伤害,还是让我来吧!”
诗雅把油灯交给我,用她仅余的左手探入石棺缝隙。我想借助油灯的光线,窥探石棺内的情况,然而只能看见一遍漆黑,光线仿佛无法照进去。
诗雅摸索了片刻,突然呆住了,我问她怎么了,她怯弱地说:“师祖抓住了我的手……”
我立刻顺着诗雅的手臂探手入石棺内,果然在她的手臂上摸到另一只手。我还没来得及惊讶,更可怕的事情就发生了,我的手臂也被抓住了。
《十》
那是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我能感受的它的力量,要硬拽回手臂不是不行,但受伤是必然的。印象中,殿堂墙壁上的浮雕所刻画的孟章真人,身形清瘦而飘逸,他的双手理应干瘪枯瘦。但此刻,抓住我们的双手,充满肌肉的弹性,显然不是一个老者或是一具尸体能拥有的。
就在疑惑之时,身后传来一把苍老的声音:“你想的没错,石棺里面的不是本仙,而是你们的朋友。”
我和诗雅一同回头,发现身后站着一名道骨仙风的道士,他正是墓穴的主人——孟章真人。
诗雅惊讶之余,想给对方磕头,但手臂被扯住磕不了。孟章真人笑道:“凡世礼仪可免则免,就算你把头磕穿,我也不会高兴。”
诗雅颤抖地说:“祖师,弟子诗雅一心救人……”
孟章真打断她的话:“你心中所想,我知道得一清二楚,无须多言。要取秘宝可以,但有个条件。”
诗雅说:“弟子愿听从师祖吩咐。”
孟章真人说:“你们的朋友已化成尸魔了,我打算留下他护冢,但只有他一个未免太寂寞,多一个伙伴相陪就好了。”
“让我留下吧,有我相伴,灵犬一定不会觉得寂寞。”我说。
诗雅急道:“不行,让我留下吧,我已欠你们太多了。”
“你留在里,那忧笛怎么办?”
诗雅沉默了,片刻后才说:“也许,在他心目中,我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女子……”
我骂道:“别欺骗自己了,你要是在他心中没有地位,他会把贴身的玉笛交给你吗?”
诗雅再次沉默,我对孟章真人说:“就让我留下吧!”
《十一》
孟章真人淡然一笑:“好,七尺男儿就该这样不畏生死,勇于承担。石棺里的仙器,你们可以随意带走,当然还得把你们的朋友也带走。时间已所剩无几,不想留下就迅速离开吧!”
孟章真人的身影渐渐模糊,消失。我对诗雅说:“刚才的是幻觉吗?”
诗雅没回答,而是示意我看石棺。石棺的棺盖消失了,灵犬就躺在里面,虽然他的双手分别握住我和诗雅的手臂,双眼却是闭上的,呼吸很平稳,似乎是睡着了。我甩了他几巴掌,把他弄醒,他一睁眼就说:“你们也死了?”
我把他拉起来,骂道:“再不走,就得饿死在这里。”
石棺里除了灵犬,还有四件物件,分别是一颗鸡蛋大像夜明珠一样散发幽光的宝珠、一套有八卦图案的道袍、一支跟诗雅手中长笛很相似的玉笛、一把看上去没什么特别的桃木剑。
诗雅第一时间就拿起宝珠,看样子这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孟章秘宝。我则把其余三件东西收入背包,反正放在这里也没用,就当送给我的纪念品好了。
灵犬问接下来怎办,这个密室并没有任何通道,要怎样才能离开。诗雅说玉笛的笛声是仙冢的钥匙,只要在正确的位置吹奏,就能离开。可是,她的右手已经废了,吹不了笛。她让我和灵犬吹,可是我们都不会吹笛,更别说吹出她那种凄惋动人的曲调。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距离凌晨三点已没多少时间了,就在我们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凄美的笛声突然响起,与诗雅的笛声不同,这笛声凄美中带有一份浩然正气。
笛声是从我的背包传出的,我翻开背包,从中取出在石棺里找到的玉笛声,声音就是从玉笛中传出。我们还没弄清楚玉笛为何会自动吹奏,地面突然泛起幽光,我想这个密室大概就是“生死门”中的“死门”。
华光闪耀,眼前一黑,又是那种不知被抛高还是堕下的感觉,接着我发现我们处身于梯道尽头的石门前。我用手触摸石门,以确定它是否真实存在,感觉很真实,真实得让人不敢相信它曾经凭空消失。
然而,不可思议的事情不单止石门,诗雅那像干尸一样的右手,竟然回复到原来样子,而她因磕头而变得血肉模糊的前额也完全复原,甚至没留半点伤痕。
我们没有因为这些诡异的现象而耽误时间,因为再过一会就是凌晨三点了,丑时一过,会发生什么事情,谁也不知道。
我们几乎是用爬行的方式通过梯道,这次并没出现异象,而且梯道似乎比进来时要短很多。我们刚爬出石冢,身后的入口就消失了,倘若稍慢半分,只怕必须留下与孟章真人作伴。
在槐树林中依旧有活尸的幻象出现,但都被我们轻易甩掉。在清晨第一缕阳光出现前,我们终于冲出了槐树林。而就在此时,槐树林在我们眼前渐渐变得模糊,当太阳完全升起,树林就消失了。
《尾声》
回来后,我和灵犬一直争论在墓穴中的所见所闻是否幻觉,我认为如果不是幻觉,那实在太不可思议了。灵犬却坚称绝对不是幻觉,因为他闻到的气味异常真实,幻术绝对不能造出这样的效果。
是真是假已无法考证了,因为我们可不想为证实此事而冒着生命危险再次去骚扰孟章真人。然而,不管我们所见的是幻象还是真实,能肯定的一点是,这个孟章真人一点也不简单。
两个星期后,我收到一封信,是诗雅寄来的。信中说她已把忧笛救出,但她没有把玉笛还给他。信中还附带一张照片,是诗雅与一个忧伤而帅气的年轻人的合照。
在我认为诗雅终于苦尽甘来的时候,鬼瞳突然指着照片中的诗雅说:“她的脸上有股黑气,近期可能会发生意外。”
正所谓好事多磨,有情人要终成眷属并不容易啊!在之后一段很长的时间里,诗雅也没有与我们联系。当她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便是她与忧笛之间那段凄美爱情的无奈结局。
档案廿一 虚构的世界 来自远古的记忆
创造生与死的起源
世界的所有元素在此重现
光明与黑暗在此会合
由想像中所诞生的世界
让虚构的生命翩翩起舞
建构不同的世界
迈向不同的自我
开启旧世界的大门
通往新世界的通道
让我进入建构的虚构世界吧……
“如果我说我是神,你会相信吗?”说这句话的是我跟认识了十多年的好朋友,他的名字中有个“伟”字,所有我平时都喜欢叫他“伟哥”。
伟哥很喜欢玩电子游戏,星际、魔兽、拳皇、CS,几乎所有流行的游戏,他都无一不精,如果出生在韩国等地,也许能成为一名出色的电子竞技高手。然而,生长在中国的他,不管在电子竞技方面的表现有多出众,也只能得到一顶“玩物丧志”的大帽子。
现实生活中的伟哥,与其游戏中的出色表现截然不同,不管是事业、家庭还是爱情皆不如意。因为沉迷电子游戏,所以踏入社会后,他没有一份工作能做上半年。家人对此非常不满,责骂之声总是此起彼伏,没完没了。年近三十的他,依然一事无成,跟随他七年之久的女朋友亦黯然离去。
因为我很了解伟哥,所以当他说自己是神的时候,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会否因为生活压力过大而患上妄想症。我们的交情深厚,并没有太多顾忌,所以我直接说出心中所想,并建议他咨询一下心理医生的意见。他的眼神闪过一丝失望之色,苦笑说:“我以为你会相信我,毕竟你接触的诡异事情比较多,跟一般人的想法不同。”
伟哥说话的语气及表情让我感到疑惑,他真的是我所认识的伟哥吗?过去的他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也是一副嘻皮笑脸的面容,但此刻的他不但不苟言笑,而且话语间还带有几分能让人颤抖的威严。
伟哥点起一根烟,深深抽了一口,说:“前段时候,我在地摊上买了一本很奇怪的书,虽说是书,但实际上是一本笔记,一本很残旧的笔记。我本来打算把这本笔记当成古书放到网上拍卖,看那个凯子会给我点钱花,但当我翻开这本笔记后,就被里面的内容深深吸引住。
“笔记内容是讲述如创造和管理一个虚构的世界,在虚构世界里,创造者就是神,是上帝。他的意志就是真理,所谓的常规也许只是随意的一个设定,如果他说虚构世界只有黑夜,那么太阳就永远不会出现。虽然匪夷所思,但是所有记载都非常详细,不禁让我想尝试创造一个新世界……”
伟哥充满憧憬的双眼,让我不由冲口而出地说:“你成功了?”
伟哥轻轻摇头:“失败了,我想除了留下这本笔记的人,不会再有人类能创造出新世界。”
我惊疑道:“你的意思是,笔记的主人成功创造出新世界?”
伟哥点头道:“没错,他成功了。”
“你怎么知道他成功创造了新世界呢?”我问。
伟哥露出神秘的笑容,一口抽尽手中的香烟,徐徐说出三个字:“我去过。”他似乎乐于欣赏我因惊讶而说不出话的样子,也许是因为我从没在他面前露出这样的表情,正如我也从没见过他像现在这般神秘莫测。
待我从惊讶中回过神来,伟哥已点起另一根烟,向我讲述他在虚构世界里那段让人难以置信的的经历——
创造新世界对我来说,几乎是没可能的事情,因此我尝试运用笔记所记载的方法进入笔记主人所创造的虚构世界。我失败了很多次,但我没有放弃,并从失败中吸取经验,渐渐掌握到当中的窍门。最终,我成功了,我成功地进入了笔记主人所创造的虚构世界。
在虚构世界里,我就是神,是上帝。凭着笔记上所记载的方法,我几乎能随心所欲地控制一切。可惜虚构世界并非我想像中那么完美,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简陋。在这里,没有日月星辰,甚至没有光,也没有天空和海洋。在黑暗之中只有一片土地,一片荒凉的土地。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着一种叫“螟人”的生物,它们虽然长相丑陋,但却是虚构世界的主宰,就像现实世界中的人类。
螟人的样子就像头颅巨大的婴儿,头部与身体的大小差不多,它们的四肢像蜘蛛那般弯曲,不能直立行走,只能以爬行的方式移动。
除螟人外,这个世界还存在少量其它生物,但它们的数量不断减少。因为螟人就像蝗虫一样,把一切能吃的东西吃掉。至于植物,也许之前曾经存在过,但早已被螟人吃光了。
因为虚构世界里能供螟人食用的食物已经不多,它们找不食物便会以同类为食,群起攻击弱小的同类,之后又会在争夺食物的过程中互相攻击。它们会吃掉自己的亲人,甚至自己刚刚生下后代。
对于螟人的行为,我从厌恶渐渐变成愤怒,但当我想运用笔记上所记载的方法消灭所有螟人时,却发现我无法直接伤害这个世界的任何生命。正确来说,我无法伤害笔记主人所创造的生命,这是笔记主人设定的规则,我对此感到很无奈。
除了这条规则外,笔记主人还设定了很多规则,这些规则都是我不能更改的。我发现大多数规则都是对螟人有利的,譬如螟人怕光,所以在虚构世界里不存在光。也许是因为笔记主人钟情于螟人,所以给予它们更多的眷顾,但过多的眷顾却影响了物种的平衡。螟人的数量过多,而且为饱腹什么事也能做出来。如果继续这样下去,虚构世界最终必定会成为一个供螟人互相残杀的战场。
我不想看见这种情况,所以我决定创造属于自己的生命,创造属于自己的世界。我在虚构世界的尽头,一片螟人比较少的土地上创造生物,我运用笔记所记载方法,按照人类的形态创造出新的生物,我称他们为“完人”,意为完美的人类。我赋予完人美丽的相貌、强壮的躯体,还赋予他们在黑暗中能看清楚百米外一颗沙子的眼睛。
为了保护完人不受螟人的伤害,我还创造出忠诚的猎犬,把所有闯入完人居住地的螟人咬死。因为这个世界不存在光,所以也不存在火,而没有火就不能煮食。因此,我创造出能在黑暗中生长的果树,为人类提供食物。
我还为完人创造出各种各样的动植物,又教会他们文字及其它各方面的知识,让他们幸福快乐的生活……
(说到这里,伟哥突然停下来,脸上闪过一丝怒意,但很快就平静下来,继续讲述他的经历。)
安逸的生活让完人变得懒惰,他们习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后,就不断要求我给予他们更多好处。他们整天跟我说些狗屁不通的理由,让我满足他们贪婪的心灵。
终于有一天,一群完人跟我说,想吃保护他们的猎犬,他们认为猎犬的肉一定比果树上的果实好吃,而且吃猎犬不用像摘果实那样要爬上树上那么累。当时我感到非常愤怒,我创造出来的完人竟然会如此忘恩负义,连保护他们生命的猎犬也想吃,更荒唐的是,原因之一是他们觉得爬上树上摘果实很累。
愤怒让我决定给完人一点惩罚,一点教训,于是我同意他们把所有猎犬吃掉,并让猎犬毫不反抗地成为完人的腹中肉。当猎犬从虚构世界中完全消失的时候,螟人便开始袭击完人,没有了猎犬的保护,完人就像羔羊一般任其俎割。
完人感到恐惧,感到惊慌,他们向我求助。虽然我想给予他们惩罚,但毕竟他们是我创造出来的孩子,我不想让他们在虚构世界中消失。所以,我赋予他们利爪及獠牙,还赋予他们勇往直前的勇气。
我赋予了完人强大的力量,因此他们能轻易地击退螟人。然而,在杀戳的过程中,我赋予给完人的勇气变成了野心,他们想扩大地盘,想杀死所有螟人。我对他们的想法给予表扬,因为我非常讨厌螟人,但我又不能直接伤害他们,让完人为我完全消灭螟人的工作是个不错的主意。
为了尽快消灭螟人,我赋予完人近乎疯狂的繁殖能力,使完人的数量瞬间膨胀,而我之前所赋予他们的力量,更使他们杀死螟人犹如掐死蚂蚁般容易。疯狂的杀戳过后,螟人从此消失,当我以为可以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完美的时候,新的问题出现了。
疯狂的繁殖能力使完人的数量不继膨胀,甚至比过去的螟人还要多出数倍,他们吃光了一切能吃的东西,那怕我不停为他们创造食物,依然无法满足他们。饥饿使他们变得堕落,他们像螟人一样残杀同类,以同类为食。
我再次感到愤怒,决定收回赋予给完人的一切,并把大部分完人消灭。然而,在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并非万能的,我无数收回赋予给完人的一切,也难以杀死大部分完人,因为在我杀死一个完人的同时,已经有两个完人诞生了。
于是,我只好以宗教的形式教育完人,让他们克制性欲以减少增长速度,并教导他们耕作等技能,让他们自力更新。然而,他们拒绝劳动,要求我直接给予他们食物,甚至依仗我给予他们的强大力量反抗我。
怒火让我失去了理性,为给予完人最大的惩罚,我触动了虚构世界的核心。大地因此而龟裂,整个世界都在颤抖,遍地的裂缝犹如蛮荒巨兽的血盘大口,几乎把数之不尽的完人如数吞噬。我以为这次浩劫不但能给完人一个沉重的教训,还能给这个世界一次重生的机会,但事实并非我想像中那么完美。
因为我触动了虚构世界的核心,使其变得不稳定,空间出现扭曲、撕裂,继而崩溃。我用尽所以方法都无法使其稳定下来,就在其毁灭的前一刻,我无奈地逃回现实世界……
我知道伟哥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不是谎言,但我又难以相信他所说的都是事实,因此我希望他能拿出证据,而最好的证据就是他所说笔记。然而,当我提及笔记时,他却无奈地说:“那本笔记已经消失了,就在我返回现实世界的时候,它就已被黑色的火焰包裹,片刻就被烧毁,连灰烬也没剩下。”
自从这次见面之后,伟哥就再也没有主动联系我,也没有联系其他朋友,他变得沉默寡言,经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然而,奇怪的是虽然他没有外出工作,但却每个月都能准时给家人一笔为数可观的家用。而且,他的家人跟我说,他有时候整个星期也不出房门,连饭也不用吃,甚至水也不沾一滴。
我与天书聊起此事,她认为笔记的主人所创造的世界是一个纯粹的精神世界,创造者在这个世界里无所不能。他以自己喜欢的形态创造了螟人,并给予螟人过多的眷顾。然而,螟人并没有按照创造者的意愿发展,它们变得贪婪,变得堕落。当创造者发现问题时已经无法挽救了,因为他给予了螟人过多的眷顾,破坏了物种的平衡。
当创造者对这个已经变得一塌糊涂的世界感到厌倦时,他决定离开。在离开之前,他把创造和管理虚构世界的方法记载在笔记上,也许他保留记载的目的是为了让得到笔记的人无法创造出新世界,只能接管他所创造的烂摊子。因为他没有把完整的管理方法记载下来,所以接管者的能力受到限制,只能在他的规条下对他的世界进行管理。可惜创造者没想到,伟哥这个接管者最终竟然把虚构世界毁灭。
我最为不解的是,虚构世界毁灭后,为何笔记也会自动毁灭。天书认为,虽然虚构世界是一个纯精神形态的世界,但也必须得到实物的支持,而笔记很可能就是支撑虚构世界的实物,所以当虚构世界毁灭时,自然就会波及到笔记。
至于伟哥的怪异行为,天书认为他必定是从笔记中领悟出某些真理,也许从某个角度看,他真的成为了“神”。举个例子说,如果你在不会生火的原始人面前,以钻木取火的方式生火,那么对原始人来说,你就是“火神”。如果伟哥真的从笔记中领悟出人类未知的科技,那么在某种意思上,他也能称之为“神”。
我突然有个想法,我们所处的现实世界是否与虚构世界一样,都是被创造者遗弃的世界呢?如果没有被创造者遗弃,那么我们的“神”在那里,为何不在他的子民面前出现呢?如果创造者真的把这个世界遗弃了,那么当接管者出现的时候,他会不会像伟哥那样,为了给自己创造的生命更多眷顾,而不惜屠杀旧有的生命?他会不会因为愤怒而毁灭这个堕落的世界?
档案廿二 神的仆人
刑侦科的姚队长打来电话,说出了宗凶杀案,凶手的杀人方式很诡异,要求我们小队立刻到凶案现场协助。
我带着天书来到凶案现场,是一间廉价旅店的其中一个房间。这种地方最容易出事,因为人员流动量大,而且店主都是只认钱不认人,所谓的登记也只是做做样子。
天书做事向来都是风风火火的,一到步就立刻冲入房间,接着又立刻冲出来,抱着个垃圾桶就吐,也不管那垃圾桶比里面的垃圾更肮脏。天书的反应让我觉得很好奇,因为她是那种看人体解剖也能看得津津有味的书呆子,是什么样的情景能让她反应如此大呢?
我先与姚队打个招呼才走进房间时,刚踏入房门的时候我差点滑倒,因为地上流满了鲜血。而房间里的情景,我想只要是正常人,看了也一定有呕吐的冲动,那怕整天也没吃东西,也会把昨天吃的都吐出来。
廉价旅店的房间,污秽脏乱是肯定的,这没有什么需要特别说明。踏入房间后,双眼就只能看见一种颜色——鲜艳的红,地面全是鲜血,血液几乎把整个房间的地面染得鲜红。房间中央有一张凳子,凳子上躺着一条身赤裸的女尸,以一个很古怪的姿势的躺在凳子上,背压凳子,乳房朝天耸立……如果那还算是乳房的话,而头和四肢则垂下来。头部和四肢都没受伤的迹象,但身躯却血肉模糊,因为身躯的皮肤被剥下来了。左胸肋骨之间有明显的伤口,仅凭肉眼观察就能发现她的心脏被粗暴地挖掉。女尸倒垂的头部正对着房门,露出一面痴迷之色,就像服食了过量的迷幻药一样,双目半睁似乎仍在享受着终极高潮的余韵,血液顺着她的脸流到头发,再顺来头发流到地上,感觉诡异至极。
尸体周围有六支蜡烛,以六边形排列,仔细查看能发现被鲜血覆盖的地板上画有一个圆圈,圆圈内是一六芒星图案,蜡烛就是插在六芒星的六个角上。图案内还画有很多诡异的符号,大部分但都是我从未见过的。
很明显,这是一宗邪教杀人案件,但这案件诡异的地方并非死者的恐惧死法,而是案发时,死者并没有挣扎的迹象,也没有呼叫求救。
发现死者并报案的是旅店的老板,在我们到来之前,姚队的下属已问过他及其他旅客的口供。他们都声称没听见案发房间有争执打斗或求救之类声音传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一个大活人被活生生地挖心剥皮,怎会连声惨叫也没发出呢?
法医验尸后,说死者是个处女,没有受到性侵犯的迹象,但其血液中含有高浓度的血清素与多巴氨,浓度之高足以让人连续高潮数十年,如果要以吸食毒品来达到这种效果,得一次性吸食一吨以上的海洛因。
综合已知的资料,死者极有可能不是因为失血过多,或心脏被掏出而死,正真的死因很可能是因为经受不起超越极限的快感,而在高潮中兴奋至死。
通过排查,我们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迅速申请到搜查令,到嫌疑人家中搜查。在搜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包产沾有血污的衣物在内的一大堆证物,单凭这些证物就足以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因为案情诡异离奇,尚有很多疑点未能解开,并已引起媒体暗中关注,虽然上头已下令封锁消息,但是如果不把案子查个清楚,过中的乐子可不小。因此,我们必须对犯罪嫌疑人萧某作一次仔细的审问。
审询室内,两位名真枪实弹的武警正把枪口对准萧某,虽然他在被捕后没作出任何反抗,现在双手也被手铐反锁在椅背上,但对待一个以如此诡异的方式杀人的变态狂魔,实在不能有丝毫大意。
我先说一些程序上的话,就是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记录在案之类,再问一些如案发时身在何方,是否有不在场证据云云。平时我并不太在意这些程序,但今天所面对的并非善男信女,所以这些门面功夫一定要做足。然而,萧某表现却异常轻松,与我们如临大敌的态度截然不同,让人觉得不是我们在审问他,而是他在审问我们。
萧某说:“不要再问些无聊的问题了,人是我杀的,但她是自愿把身体奉献给主人。”
“主人?是你所信奉的神吗?”我问。
萧某发出阴险的笑声:“对你们这些蝼蚁来说,主人就是法力无边的真神。”
我说:“政府允许公民拥有宗教自由的权利,但绝不允许借此为杀人的借口。她是否自愿已难以查证,但你把她杀死却是事实。”
萧某冷笑着问了奇怪的问题:“你饿了会吃饭吗?
“当然。”
“你要吃饭,那厨子就要宰鸡杀鸭来给你做饭,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如果神饿了呢?”
在场所有人的脸色略变,我们都明白萧某想说什么,他又说:“我并不是杀人犯,我只是神的仆人,是神的厨师。我的主人饿了,要吃东西,我就得为主人寻找合适的食物。如果我有罪的话,所有厨子都该死。”
我严肃道:“你未免太强词夺理了,怎能把人当成食物呢!”
萧某冷笑道:“人又凭什么把其它生物当食物呢?是因为它们比人低等,还是因为它们无力反抗?对于全能的主人来说,人不也像蝼蚁一样,为何不能把人当食物呢?”
我沉默了,其他人也沉默了,萧某所说的话,看似歪理,但仔细一想也的确如此。弱肉强食是大自然的定律,人类可以把其它生物当作食物,是因为人类有主宰世界的能力。但如果某种生物拥有超越人类的智慧和力量,那么它们把人类当作食物又有何不可?
我说:“别再跟我胡扯这些鬼话,杀了人就得伏法,不管你有多冠冕堂皇的借口。”
“不是借口,而是事实。也许你们并不相信主人的存在,就让我告诉你们一个故事吧……”萧某露出阴冷的笑容,向我们讲述一个荒诞不经的诡异故事——
小时候,我在所有人眼中都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孩子,大人们都很喜欢我。在我家附近有个独居的老爷爷,他几乎不与任何人来往,我妈是个善良的人,经常叫我带些好吃的东西给他,因此我和他很熟络。
老爷爷的脾气很古怪,对别人都是不理不睬,惟独对我特别好,经常给我讲一些有趣的故事,所以我一有空就往他家里跑。可是人总有升天的一日,我最后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躺在床上奄奄一息。在离开之前,他给了我一个精致的木盒子,叫我替他保管,但一再吩咐我千万别打开。
老爷爷去世后,我一直把木盒子留在身边,但我从没想过要打开它看里面有什么东西,正如我之前所说,我是个很听话的孩子,这也许是他把木盒子交给我的原因。
我把木盒子放在衣柜顶上,之后就把它忘记了,直到几年后我想把衣柜搬到房间的另一边时,它从上面掉下来,我才记起它。木盒子掉到地上就打开了,里面没什么别的,只有一本书,一本残旧的手写书。
我当时想,既然木盒子已经打开了,看一看这本是什么书也没所谓吧!于是我把书翻开,这是一本神奇的书,里面所记载的内容都是我从未听闻的,它讲述了与神沟通的方法,还有如何才能讨得神的欢心,如何得到神所赐予的力量,以及如何运用这些力量。
我被书的内容深深吸引,并尝试以冥想的方式与神沟通,可是我失败了,失败的原因很简单,神不屑与我这种低等生物交流。我没有放弃,依照书中的记载,以另一种方式与神交流,那就是祭祀。没有人不喜欢送礼的人,神也一样,但神所喜欢的礼物与人不同,神喜欢的是鲜血与内脏。
某天深夜,我偷偷在自己的房间里杀死一只母鸡,以它的鲜血、心、肝等祭祀神。这次果然成功了,但接受我召唤的神并不喜欢这份祭品,不但没有现身,甚至不屑于说出其尊贵的名字。
第二天,我弄来一只出生没多久的小狗,用它来祭祀神。这次神比较满意,不但告诉我其尊贵的名字,还允许我当他的仆人。
我请求我的主人赐予我力量,但主人却要我拿出勇气表示忠心,命令我亲手杀死自己的父母,用他们的鲜血和心脏表示忠诚。
我犹豫了,但只犹豫了片刻,因为主人在我面前展示了伟大的力量。主人只要动一根指头,就能让我感到无比的痛苦,身体仿佛被投入巨大的搅伴器,我能感受到骨肉被逐寸绞碎的痛楚。再动一根指头,痛楚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无与伦比的快感,是让人欲仙欲死的美妙感觉。
我被主人的力量完全驯服了,冲进厨房拿起刀,把熟睡中的父母杀死,并挖出他们的心脏,剥下他们的皮肤,让主人尽情享用。
主人相信我的忠诚,赐予我力量,并许诺只要我发誓永远效忠,就赐予我永恒的生命。我毫不犹豫地发了誓,并把灵魂交给主人,换来了不可思议的神奇力量。我用这些力量四处为主人寻找美食,这些年来,我记不清奉献了多少个处女给主人,应该不少于一百个,她们都是自愿的,我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只要见识过主人的力量,任何人也会愿意把身体奉献给主人的。
主人对我的表现很满意,赐予了我更强大的力量,只要我继续为主人效力,永生是随手可得的事情,哈哈哈……
萧某突然放声大笑,身体莫名其妙地喷出火焰,把自己包裹在烈火之中。炙热的火焰使审询室变成一个大烤箱,我们的头发眉毛几乎要点燃了,但处于烈火之中的萧某竟然笑声依旧,丝毫没有表现出痛苦。
因为事出突然,两名武警没管萧某在玩什么把戏,把枪口对准他猛扣扳机,其中一枪打掉了他半个脑袋,但他疯狂的笑声依然回荡于审询室之中。
火势越来越猛烈,已使我们受不了,再呆下去恐怕要给烤焦,于是我们都夺门而出。一步出审询室,炙热感全消,再头查看,发现火已经消失了,而萧某也消失了。仔细搜查审询室的每一个旮旯,根本没发现任何起火的痕迹,只发现椅子尚有一丝余温,但并非火警引起,而是萧某留下的体温。
地面及墙壁上的血液及脑浆证明了萧某头脑中枪的事实,但他为何会突然消失,谁也不知道。因为萧某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所以案子只能以嫌犯潜逃来处理。
我问天书对此事的看法,她说:“其实这个世界有很多事情是人类不能理解的,例如萧某所信奉的神,也许是存在于四维空间的高等智慧能量体或生物体。
“或者我可以用个简单的比喻来解释四维空间,蚂蚁是一种典型的二维空间生物,它们生活在平面世界,对它们来说,只有前后左右之别,没有上下之分。当它们爬在墙壁上时,也许有人认为它们在往上爬,但对它们来说只是往前爬。
“当一片放在地面上的树叶被生存于三维空间的人类拿起时,生存于二维空间的蚂蚁就会觉得,这片树叶离奇地消失了,因为它们不能理解三维空间的立体概念。同样道理,当生存于四维空间的高等智慧把某事物“拿起”,那么对人类来说,同样也是离奇地消失了。
“对人类来说,蚂蚁只是一种低等生物,它们不能知道人类的存在,大部分人类也不屑于与它们为伍,除非是专门研究它们的专家学者。但这些专家学者会怎么对待蚂蚁呢?一些专家为研究蚁窝形态,会把凝胶灌入蚁洞,待凝固后将其挖出来做成模型,这个过程中会杀死多少蚂蚁根本没人会在乎,甚至有些人有意无意踩死一群蚂蚁也不会有人在意。
“把角色对调,生存四维空间的高等智慧就等于人类,而我们则是蚂蚁。这些高等智慧虽然不屑于与我们为伍,但为了研究或者纯粹为了娱乐而杀死成千上万的人类,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如果某只蚂蚁能与人类沟通,并听从人类的命令,以杀死其它蚂蚁来取悦人类,那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吗?”
也许萧某突然消失,是他的主人把他“拿起”,但在他消失之前头部已经中枪了,他的主人有办法救活他吗?或者说,他的主人愿意救活他吗?将心比心,如果我遇上一只这么有趣的蚂蚁,当它遇到危险时肯定会把它“拿起”,但“拿起”之后发现它的头也掉了,我会随手把它扔掉,因为蚂蚁还多着,犯不着为这只而花费力气。
对人类而言,“神”这种高等智慧也许很可怕,但对其它生物来说,人类同样也是可怕至极。
档案廿三 梦的解释
(决定收录这个档案时,我有一番犹豫,因为本档案并非离奇诡异的案件,而是一些与梦有关的常见现象。然而,正因为这些现象较为普通,所以我认为本档案会对部分读者有一定帮助。)
梦,每人一个人都做过,有些人甚至声称梦境成真,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我想,得先从一个生理现象“信息传递延时”说起,这是一个得到科学界认可的的现象。当人看到、听到、闻到、摸到、感觉到某些事物时,身处于某个陌生环境时,或经历某件事情的时候,这些感官信息会分别传递到负责思考的大脑,和负责记忆的小脑,注意是分别传递,而不是同时传递。
如果大脑先于小脑收到信息,或大小脑同时收到信息,那很正常,不会有任何特别的感觉。但如果小脑先收到信息呢?那么大脑收到信息时,会再从小脑中提取记忆,因而造成似曾相识的假象。
在此,我不得不再说一个现象,同样是得到科学界认可的,那就是“记忆修补”。储存于小脑中的记忆并非完整的,而是非常零碎,就算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也不可能记清楚每一个细节,因为人脑不是电脑,时间会使部分细节变得模糊不清。
曾经有人做过一个有趣的实验,过通伪造照片,串通测试者的家人及朋友,告诉测试者一段发生在他小时候的虚假往事。甚至蒙骗男性测试者,告诉他小时候是被父母当作女儿养大的。测试结果是,几乎所有测试者都把虚假的内容当成事实,甚至在知道这只是个测试之后,仍然坚称这段虚假的往事真实发生过。
读者亦可自行做个测试,方法很简单,和朋友聊起往事时,你可以自己编造一些虚假的细节,例如那天某某穿怎么样的衣服之类,甚至是之前某次聚会中一个朋友没有出席,你硬说他有出席。只要你态度肯定,又说得合情合理,并能说出每一个细节,大部分当事人都会信以为真。
综合以上两种现象,得出的结论是:当人遇到某些事情时,如果小脑先收到信息,大脑便会误以为这件事情曾经发生过,但又想不起是何时发生,而且在合理的情况下,这件事情在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例如初次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这时候,大脑就会对不完全的记忆进行修补,修补的结果往往就是曾经在梦中发生过。
由于个体差异,某些人是特别容易出现“信息传递延时”的现象,因此这些人经常会以为自己梦境成真,这是科学界比较认可的解释。
另一个解释比较悬,但也有科学界的支持,只是支持率不高,并有不少质疑的声音。
大灾难出现之前,大多数动物都会做出反常行为,例如之前的南亚海啸,在灾难发生前很多动物都往高处跑。这也许是动物的一种原始的本能,它们能预知灾难发生,并逃到安全的地方。
人类也是动物中的一种,因此人类也有可能拥有这种预知能力,只是在进化的过程中,人类过于依靠工具,因而包括预知在内的众多原始本能都退化了。但某些人却仍然在某程度上保留了这种能力,并以梦境的方式表现出来。
然而,有人对此提出质疑,认为动物之所以能知道即将发生灾难是因为它们拥有敏锐的感官,能从大自然的细微变化中洞识异象,例如地震前的微震,风暴前的气象变化等。因此,所谓的动物预知本能,其实只是敏锐感官的一种具体表现,人类通过科学技术也能做到预知天气地震等事情,这并不算什么神奇力量。
还有一个说法——前世记忆说,这个说法太悬了,而且没有科学证据支持,所以就不作讨论了,当然我对此也不作否定。关于梦境成真的解释就只说到这里,到底那种解释才是正确的,只能由读者自行判断了,下面说一个我亲身经历关于梦的故事。
我家族的先人遗骨是安放在政府规划的坟场内,父亲与伯父们出钱买了个坟位建阴宅。阴宅不是密封的,而是建得像袖珍庙宇,装有先人遗骨的宝塔就放在里面,拜祭时能钻到里面上香。
虽然现在实行火葬,但当地政府的政策是强制殡葬改革前入土的先人,只要安放在政府的坟场内就不用再折腾,所以我家的先人大多都能保住遗骨。
每年清明重阳,所有家族成员都会去拜祭祖先。前两年的清明,大伯娘说前些日子经常梦见我奶奶,梦中看见奶奶泡在水里,不停说很冷。这样的梦做多了,她就来祖坟看看,打开宝塔后,发现里面很潮湿,祖先的遗骨都能擦出水。南方清明前后是霉雨季节,发生这样情况并不稀奇。
大伯娘是快七十岁的人,都能闻到棺材的味道了,所以并没有太多忌讳,等到天气转好,就把祖先的遗骨都取出来晒干,然后放回宝塔里。之后,她就没梦见奶奶了。
首先,我要说明一点,这些都是大伯娘自己说的,不排除有邀功的成份,但说全部都是她胡扯出来的似乎有点过分。毕竟以她的辈份及年纪没必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所以我认为这件事多少有点可信性,虽然她可能有点夸大,但奶奶报梦的事情应该是真的。
鬼魂在肉体死亡后,依然与肉体有一定联系,并且非常留恋肉体,如果肉体受到外力影响,而让鬼魂感到不适,寻求后人帮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当然这种不适只是一种心理上的不适,但对鬼魂来说,所谓的“心理上”与活人的“实际上”没多少差别。
鬼魂需要寻求帮助,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干扰人的大脑使人看见幻觉,而白天因为受太阳辐射的影响,鬼魂的影响力非常有限,要干扰人的大脑比较困难,所以只能在晚上。阴雨天也可以,但一定要云层非常厚,因为不但可见光能影响鬼魂,肉眼看不见辐射能量也会产生影响。
可是,晚上见到鬼魂,就算亲人的鬼魂也会把人吓坏,所以奶奶没有用这种方式向大伯娘求助,而是在她睡着的时候干扰她的梦境,也就是所谓的“托梦”。如果只是偶尔一两次梦见已逝的亲人也许不会让人在意,但是次数多了,谁也不会什么也不做吧?
做梦是一种很奇妙的现象,虽然我们经常会做梦,但内里的玄机却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弄懂,也许你今晚的梦境中会暗示明天彩票的开奖号码,但隐晦的暗示,你能领悟吗?能的话,后天你就百万富翁了。
既然说开了,就顺便再谈一个常见的现象,虽然这个现象与梦的关系不大。我要说的是“鬼压床”。
很多人都有鬼压床的经验,通常是一觉醒来,全身都弹动不得,甚至连眼皮也睁不开,就像被什么东西压住似的,部分人还会感觉到身旁有某些“东西”存在。经历鬼压床后,大多数人都会往鬼怪方面去想,其实这种现象是能以科学的角度解释的。
人的大脑不但负责思考,还能通过中枢神经控制身体。如果遇上譬如车祸之类的意外,中枢神经受损,那么就算大脑没有受到任何损伤也会出现全身瘫痪的情况。
如果在睡觉的过程中,大脑苏醒了,中枢神经却还在“睡觉”,那么会是怎样的情况呢?那就是所谓的“鬼压床”了。
因为中枢神经还没有苏醒,纵使大脑醒来了,也跟全身瘫痪的病人没两样,身体当然不能弹动。而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人都会感到恐惧,幻觉也随之而来,所以就会觉得身旁有某些“东西”存在。
看完本档案后,当您遇上鬼压床时,请不要惊慌,因为此时只需一个声音、一点动静,您的中枢神经就会“惊醒”,传说中的鬼压床也就这么一回事。
档案廿四 还我乳房
(在故事开始之前,我得先解释一下,本故事原发生在俄罗斯,是一位到莫斯科出差的朋友告诉我的,我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场景改为国内,并修改了部分细节,而故事主要的内容未作改动。当然,故事中“正小人”及“倒小人”的情节是我加上去的,俄国人才不懂这个。)
“她天天都缠着我,我每时每刻都能感觉到她就在附近,她一定是想害我,想找我做她替死鬼。”说话的是一位姓左的时尚女性,她报案说自己被厉鬼缠身。
第一眼看见左小姐的时候,怎样也想不到她会说出这种神经亏亏的鬼话,因为她的衣着打扮十分时尚,身材虽然苗条婀娜,但胸脯却十分傲人。像她这种都市女性,也许会偶尔看些恐怖小说,但一般都比较倾向无神论,为何会这么惊慌呢?
左小姐脸上的化妆很浓,这让我感到很奇怪,现在是大白天,就算出席派对也没必要化这么浓的妆,更何况是来报案。我仔细观察了一会,终于发她化浓妆的原因,原来是为了掩盖黑眼圈。化这么浓的妆,仍能让人发现黑眼圈,可见她近日的睡眠状况堪差。
既然左小姐说厉鬼就跟在她身边,我就叫鬼瞳来看一看是否真的有鬼,这是最省功夫的方法。鬼瞳集中精神看了一会,在我耳边小声说:“真的有东西缠着她,而且怨念很重,肯定跟她有深仇大恨,说不定是宗凶杀案。”
老实说,单看外表真的难以想像左小姐会与凶杀案沾上边,像她这种女性,杀鸡大概也会手脚颤抖,杀人更几乎是没可能的事情。难道她是帮凶?但是如果是帮凶的话,那死者的鬼魂为何要缠着她,而不是凶手呢?多想无益,我请她把撞鬼事情说清楚,希望能从中察觉端倪。
左小姐说:“一个星期前的晚上,我突然觉得家里好像多了个人似的,虽然我是一个人住,但我住的是高级商住大厦,治安很好,所以并没太在意,关好门窗就上床睡觉了。在半梦半醒间,我觉得好像有人摸我……摸我的重要部位……”
左小姐有点不好意思,但在我追问下,她还是告诉我重要部位是指她高挺的乳房。然后又再继续讲述她的可怕经历——
开始时,我还以为是做梦,毕竟我住在二十三楼,而且大厦的保安做得不错,外人出入必须登记,所以没可能有人窜入我房间。但是慢慢地我就觉得感觉很真实,而且对方越来越用力,像要把我的乳房摘下来。我因此惊醒,但睁开眼睛的同时,我又几乎被吓得晕过去,因为,因为眼前的情景实在太恐怖了……
我看一个女人趴在我身上,是一个很恐怖的女人,她没有穿衣服,裸露的身体残缺不全,胸脯臀部大脚,很多地方都像是被挖掉了,鲜血从伤口中流下来,流到我身上。更可怕的是,她正张开口想咬我的乳房。
我当时被吓得尖叫,她抬起头看着我,我看见她的脸,一张可怕的脸,眼睛没了,鼻子也没了,甚至连脸皮嘴唇都没了,牙齿全都露出。她想扑上来咬我的脸,我很怕害怕,随手抓起床头的闹钟砸她的头。但闹钟没砸到她,而是穿过她的头砸到墙上,并自动响起来。
闹钟响起后,她就突然消失了,我马上把房间所有的灯都打开,发现自己的睡衣和床单都没有血污,但我明明记得刚才整张床都流满了鲜血。
我很害怕,不敢一个人待在家里,就想换衣服先到酒店暂住一夜。可是,当我换衣服的时候,从镜子里又看见她,她就站在我旁边,正张口想咬我的乳房,我吓得衣服没穿好就冲屋外。在家门口正好撞到住我隔壁的张小姐,她见我衣衫不整地冲出来,连忙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把事情告诉她,她说跟我到房子里看一下,可是我不敢回去,就跟她借了套衣服,再让她送我到楼下。
因为我冲出来时什么也没带,又不好意思开口问张小姐借钱,于是就在楼下的保安室呆到天亮。第二天,我让一个保安陪我回到家里,收拾些衣服就搬到朋友家里住。可是她还是缠着我,不管我走到那里,只要是晚上,只要是我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她就会出现,要咬我的乳房,我快被她逼疯了。
我仔细观察左小姐的胸部,虽然她的身材很苗条,但胸部却异常高挺。我曾经看过一些关于面相的书籍,对此略懂一二。面相中有“正小人”和“倒小人”的相法,前者用于男性,后者则用于女性。
“倒小人”相法的理论是女性的身体特点会表现在脸上,口为头、鼻为身、眉为腿等。曾经有相士以此相法为依据,指某位在上世纪名噪一时的叶姓艳星曾经做过隆胸手术,因为如果这位艳星的胸部是真材实料,那么鼻子的两则必定非常丰满。这件事最后当然是不了了之,在艳星淡出影坛后,更鲜有人提及,是真是假已难以查证。
左小姐鼻子两则并不丰满,套用“倒小人”相法,理应胸部瘪平,绝不可能如此傲人,于是我便说:“左小姐,我需要问你一个很私人的问题,你可以不回答,但你不回答的话,我很难给予你帮助。”
左小姐焦急地说:“只要你能把她赶走,想问什么也可以。”
“你做过隆胸手术吗?”
左小姐脸色略红,尴尬地点头。我说:“也许问题就出自你的乳房。”
约半个月前,左小姐在某间大型医院里做了隆胸手术,而她见鬼就发生在出院当晚。我们对这间医院进行调查,竟然发现他们不但盗取得尸体的器官贩卖,更从尸体身上提取脂肪组织,用作制造一种生物凝胶,并把这种生物凝胶用在隆胸手术上。
姑且不论道德观念,单纯从医学角度出发,这种由人体脂肪造成的生物凝胶几乎是一种完美的隆胸材料,不但造价低廉,而且植入人体后,能与身体组织完美结合,并成为身体的一部分。手术后,只要过一段时间,待生物凝胶与自身的乳房脂肪完全结合后,一双完美的乳房就诞生了,不论外观还是内在都与真正的乳房无异。
医院最后被查封了,毕竟这种事情要是传开了必定会引起群众恐慌。左小姐后来做了乳房切除手术,虽然对一名年轻貌美的女性来说,这是一个可怕的手术,但有比每时每刻都被恶鬼缠身更可怕的事情吗?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美丽背后需要付出多少代价呢?有隆胸整容意愿的朋友,请三思而后行。
档案廿五 情定万世
天书最近有点奇怪,做事心不在焉,经常一边发呆一边傻笑。以前一个月也没通几次私人电话,现在一天就通十数次,而且每次都是用蚊子般的声音来说,有时甚至躲到厕所里面聊。
这样的状况,谁也能看出她在谈恋爱,作为她的上司,只要不影响正常工作,我是不会多说什么的。但是作为朋友,关心一下她也是人之常情,可是当我问及此事时,她总是避而不答,也许是小女生害羞吧,我并没太在意。
我不在意,并不代表其他人也一样,灵犬和鬼瞳就整天琢磨着怎样才能把天书的男朋友揪出来,起码也得敲一顿饭吃。
然而,“严刑逼供”对天书是不起作用的,我之所以让她管理档案,不单止因为她记忆力强,更因为她嘴巴严,不会对外人泄露机密。所以,灵犬和鬼瞳瞎搞了老半天,甚至扬言要把天书视为命根的几本古书烧掉,也一无所获。
“一计不成又一计,既然盘问不成,那就跟踪吧!”灵犬与鬼瞳躲在一角商量,平时办案又见他们这么积极,这也许就是兴趣与工作之间的分别。
拥有阴阳眼的鬼瞳与拥有狗鼻子灵犬可算是最完美的跟踪组合,起码在以往众多跟踪任务中,他们也没把目标跟掉。虽然天书并不是疑犯,跟踪她似乎不太适合,但下班时间下属想干什么我可管不着,而且我也想知道是那傻瓜看上了天书这个书呆子。所以,我对此事的态度是:既不支持,也不阻止。
翌日,上班时灵犬跟鬼瞳一左右地把我夹到外面,神色严重地跟我报告昨天的跟踪情况。他们说天书下班后就跑到图书馆,跟一个图书馆的管理员聊天,等管理员下班后,她们一起去吃饭,还看了场电影……
我不解地说:“这样很好啊,以天书的性格,找个图书馆管理员做男朋友挺合适的,你们那么紧张干嘛?”
鬼瞳严肃地说:“如果是男朋友就没有问题,可是那个管理员是女的。”
我突然有点头晕,敢情天书是同性恋?这可是严重的问题,虽警队没有明文规定警员必须要有正常的性取向,但同性恋在警队中是很忌讳的,一但被媒体发现并大肆炒作,会严重损害警队的声誉。所以,当发现这种情况时,当事人大多会被扣上私生活腐败之类的罪名而被辞退。
因此,不管是在公在私,我都有必要跟天书聊上几句。
灵犬和鬼瞳像押戒疑犯似的把天书按坐我身前的椅子上,现场气氛非常严肃,大家都神色凝重,就连平时比较“不问世事”的力士也伸长耳朵靠过来。
我对天书说:“你跟图书馆管理员的事,我们已经知道了,身为一名警员,一些不成文的规矩,你应该知道的。”
天书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说:“那我辞职好了。”
“你认为自己走的路正确吗?”我问。
“是否正确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这条路已经走了千百年。”
我们皆脸露不解之色,天书无奈苦笑,给我们讲述一个犹如神话传说般的故事——
千百年前,南疆苗族有一对情侣,男的是族中最强悍的勇士,女的是族中最善长蛊术的巫女。他们本来应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惜适逢苗汉交战,作为族中最强悍的勇士没有任何退缩的理由。
汉人拥有先进的武器铸造技术,完善的军事策略,士兵数量亦比苗人多出数倍,苗人战败几乎是必然的。战争过后,勇士身受重伤,巫女用尽一切方法也不能把他治愈,只能勉强延长他的性命。
眼看自己深爱的男人即将离世,巫女心如刀割,打算与爱郎共赴黄泉。但她又觉得不甘心,人死如灯灭,走过奈何桥,喝过孟婆汤,今生的一切记忆将会荡然无存。月下密林相聚、日出溪边戏水、夕阳山巅拥吻,这些刻骨铭心的回忆都会与身体一起化作尘土。
巫女想保留这些记忆,甚至利用这些记忆于来世再续前缘。她争分夺秒地研制一种新蛊术,希望利用这种蛊术把过往甜蜜的回忆刻画在灵魂的深处,即使经历轮回也不会消失。后来,她成功了,在勇士离世前的一刻成功了,她通过蛊术把所有的回忆刻画在双方的灵魂深处,以期求来世再续前缘。
巫女的蛊术不仅能使受术双方保存相爱的记忆,更能在两者之间形成无形的联系,引领二人隔世重逢。一旦二人相遇,这些记忆就会立刻激活,从灵魂深处涌出。这样就算经历多少次轮回,两人也能不断相爱下去。可是,由于时间紧迫,她研制的蛊术并不完善,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
缺陷就是受术者不能保持原来的物种及性别,或生为同性,甚至一人沦为犬马,一人沦为牛羊。这是一个可怕的缺陷,受术者无法抹去灵魂深处的记忆,也无法改变现状,每一辈子都注定会相遇相恋,然后在痛苦中度过一生。
听完天书的故事,鬼瞳已流下眼泪了,以颤抖的声音对天书说:“你就是巫女吗?”
天书默然点头,我说:“既然你已经恢复了巫女的记忆,为何不完善这种蛊术,使悲剧不再继续呢?”
天书黯然泪下,语带抽泣地说:“要把记忆隐藏在灵魂深处已经是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还要不受轮回影响。轮回就像洗涤碗碟,而记忆则是碗碟上的污泥,只有极隐蔽的缝隙才能藏下少量污泥。因此,巫女只能把一些甜蜜的回忆收藏于灵魂深处,而其它记忆早已在轮回的过程中被抹去。”
所有人都沉默了,直至天书起身返回自己的位置开始打辞职信时,我才开口:“你走了,我找谁替代你的位置啊!”
天书无奈叹息:“我的情况要是让外界知道,上头肯定会找你麻烦。”
“知道又怎么样,反正上头对外也不承认我们的存在。但如果你走了,我们的麻烦马上就来了,光是把档案资料输入电脑就有我们忙的。”
天书低下头,怯怯地说:“你们不会歧视我吗?”
鬼瞳他们一同摇头说不会,我说:“老实说,当知道你不可能喜欢我之后,我反而觉得自己更安全,啊……”天书甩出一个茶杯,砸在我头上。
其实,前几年中央已对同性恋的定义作出修改,从“心理异常”改为“性取向异常”,也就是说,同性恋者也是正常人,只要不做违法的事情,同样是良好的公民,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也许,在你我的灵魂深处同样隐藏着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只是在轮回的过程中,这段记忆被抹去了一部分,但残留的记忆仍然会引领我们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真爱。
一见钟情亦莫过于此!
档案廿六 窥降
董老板的生意越做越大,最近还把公司搬到高级写字楼。本以为搬到这栋位于城市中心旺区的商业大厦里,能把生意拓展到一个新台阶,可是搬过来没一个月就怪事连连,职员都终日提心吊胆,难以专心工作,生意自然一落千丈。
董老板是无神论者,不信鬼神之说,虽然不少怪事就发生在身边,但他仍坚持自己的信念,认为是生意上的对手暗中搞鬼,所以就报警了。
像董老板这种过于主观的人,从他口中是不能了解到事实的真相,因为他会添加一大堆自己的推断及猜测。幸好,他的秘书和他一起前来报案,所以我注意力全集中在这位姓吕的秘书上。
为免受董老板的影响,我特意请吕秘书到另一个房间问话,我说:“吕小姐,现在董老板不在场,请你放心把所知道的情况告诉我。”
吕秘书点点头,详细道出最近遇到的怪事——
公司近两年的生意比较好,所以老板就想搬到市区中心,一来方便业务发展,二来换个大点的地方也方便多聘些人手。
老板找过好几间地产代理,才找到满意的地方,就是现在公司所在的商业大厦。这座商业大厦位于市中心的旺区,交通很方便,租金也很合理,而且上一手租客把地方装修得不错,老板只是添置点椅桌就行了,根本没为装修花了多少钱。可是,搬进去之后,怪事就不断发生了。
首先,我们一走进写字楼就觉得有人在背后盯着我们,可回头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感觉很奇怪,不是偶尔一两次,而是每时每刻都是这样,只要呆在写字楼里就会有这种感觉,但走到外面,这种感觉就消失了。
开始时只是有这种怪怪的感觉,虽然让人很不舒服,但我们都是打工的,所以不敢多说什么。可是,后来情况就越来越坏了……
因为公司生意好,有很多工作要做,加上刚搬迁到新地址,人手也未招聘足够,所以加班是无法避免的。就在搬迁后第一次加班的那个晚上,我忙到九点多也没把工作忙完。虽然有很多工作,但人有三急,总得上厕所。
上厕所时,我总觉得有人在背后盯着我,虽然白天也经常有这样感觉,但在晚上这种感觉却让人心里发毛。而且当时厕所里只有我一个人,所以特别让人害怕。上厕所之前,我觉得挺急的,但因为觉得有人在盯着我,所以怎样也尿出不了,这样使我心里更焦急。
我当时想只是心理作用而已,背后什么也没有,没什么好怕的。虽然这么想,但心里总是毛毛的,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谁知道,这次回头竟然看见背后有一双眼睛,正确来说是两个眼球。
我吓得尖叫,想冲出外面,但却忘记把裤子提起,因此绊倒了。当我从地板上爬起,提起裤子想冲出去的时候,又忍不住回头看一眼,一回头就发现那两个眼球几乎贴着我的鼻尖,差点把我的魂儿也吓丢了。我发疯地跑回去,看大家才平静下来,我甚至连拉链也忘了拉上。
之后,我病了好几天,请假在家里休息。再上班的时候,发现问题已经更严重了,男同事的情况还比较好点,女同事却全被那两颗眼球吓倒过。女同事要是穿裙子上班,肯定会在桌子底下发现那两颗眼球,上厕所也是。我们都吓得不敢穿裙子,上厕所要么大家一起去,要么走到楼下商场的厕所。
虽然我们都很小心,但那双球眼却越来越放肆,害得我们都无法专心工作。前几天晚上,就更加可怕了……
那晚我们又得加班,而且加班到很晚,大概十点钟左右,突然停电了。本来大厦配有自己的发电设备,我们的写字楼里也装有应急灯,但当时却瞎灯黑火,大厦的发电机似乎没有启动,应急灯也好像全部坏了,而且窗外的光线竟然也没照进来,我们就像掉进黑洞里似的,什么也看不见。
我当时很害怕,不由自主地尖叫,但我叫了一会,却发现竟然只听到自己的声音。我惊慌地叫其他人的名字,但却没有人回答,甚至连一点声音也没听见。我想冲出外面,但因为太黑了,撞到不少椅桌,使自己跌倒在地上。
我实在是太害怕了,就闭着眼睛在地上爬,凭着记忆爬向门口。没爬多久,我就摸到一个有点像皮球的东西,睁开眼睛看,竟然是一颗大眼球。
我吓很整个人弹起来,这时候才发现周围全是篮球大的眼球,有些在地上,有些浮在半空。我不知道周围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为何仍然能清楚地看见这些怪物,只知道自己很害怕。我想往外跑,虽然我已经分辨不到方向,但我还是想跑。可是,不管我往那跑,眼球都会把路挡住,根本逃不了。
更可怕的是,那些眼球突然裂开,露出一张张长满锋利牙齿的大口,一起扑到我身上撕咬我的衣服。当把我所有衣服都撕碎时,眼球就围着我转,一边转一发出可怕的笑声。
我被吓得晕过去了,醒来时,同事告诉我,所有女同事都跟我一样看见可怕的事情。但男同事却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只是看见我们突然一起尖叫,然后乱跑乱钻,之后就哭着晕倒。至于停电,衣服被撕碎的事情则完全没有发生过。
我跟灵犬一起来到董老板的公司,一进门口,灵犬就说闻到异味。溜了几圈后,他就肯定是福尔马林的气味,是从天花板里面传出来。
我们费了一番功夫,从天花板里面取出一个被画满符咒的黄布包裹的玻璃瓶,瓶里装满绿色的液体,浸泡着两颗眼球。
经过调查后得知,搞鬼的不是董老板的对手,而是上一手租客。上一手租客是个香港人,经常要往返本市及香港两地,因为怕自己不在的时候,员工会偷懒,所以他请了个降头师在公司里下了“窥降”监视员工。结果弄巧反拙,员工都被吓得人心惶惶,倒闭当然无法避免。
这位香港老板在公司倒闭后,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没有对藏在天花板里的“窥降”进行处理。而新搬来的董老板见这里的装修还不错,所以就没有再装修,因此也没发现天花板里的秘密。
天书说:“窥降本来只是用作窥视他人,但这个藏在天花板里的窥降却因为失去了操纵者的控制,而胡乱吸收他人精的气,已经出现成妖的特征了。”
“那把它消毁吧,反正董老板也不会追究什么。”我说。
“也不是一定要把它消毁,留着也挺有用的。”
“有什么用?”我不知道天书想到什么鬼主意。
天书露出神秘的笑容:“它能把鬼瞳的阴阳眼变成千里眼。”
天书这个主意是不错,但执行起来却不容易,我想鬼瞳一定会把这对泡在防腐液里的眼睛掉进垃圾桶,再砸上一块板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