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国土资源局——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初始、变更、抵押登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4 23:40:26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初始、变更、抵押登记
发表时间:2006-3-1 16:57:33     信息来源:五峰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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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1、受理;
2、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3、县人民政府审批。
申报材料 一、转让(办理《入市交易通知书》)
1、用地单位申请;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涉及法院判决的土地使用权和破产的,提交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6、涉及房屋转让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及复印件及房屋转让协议;
7、转让合同(协议转让);
8、宗地图。
9、其他。
承诺时限 5—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由乡镇各所收取工本费5元/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