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书案”:一印刷厂职工因《大迁徙》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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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承印谢朝平所著《大迁移》一书,河北省廊坊市九洲镇一家印刷厂员工赵顺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河北一家印刷厂的职工因谢朝平书案,被陕西渭南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日前,经临渭公安分局要求,谢朝平辨认了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印刷厂员工赵顺。”9月15日下午,谢朝平的律师周泽告诉《财经》记者。当日上午,周泽成功会见了羁押中的谢朝平。据了解,赵顺系河北省廊坊市九洲镇某印刷厂员工,是《火花》杂志增刊《大迁徙》的印刷负责人。导致作家谢朝平被捕的《大迁徙》一书,即由该印刷厂印刷。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谢朝平于2010年8月19日被警方羁押至今。辨认是一种侦查行为,是指为了查明案情,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辨别、确认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这意味着,赵顺已被陕西省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采取了强制措施。 赵顺被抓的消息,亦经谢朝平妻子李琼证实。“三四天前,《火花》杂志的人告诉我印刷厂的赵顺被抓了”,她在回复给《财经》记者的短信中称。接近印刷厂的人士透露,自从《大迁徙》增刊以“非法出版物”的名义被渭南警方查封的消息在媒体上传开后,作为这项业务主要负责人的赵顺一直就没怎么正常上班,手机也经常处于关机或无法接通状态。厂方与赵顺家人联系,得到的消息是:赵顺已被渭南警方带走,但带走的理由目前尚不明确。 印刷厂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厂一些员工也先后被渭南警方调查,并做了笔录。临渭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希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谢朝平一案的办案人员仍在河北廊坊搜集证据,完善证据链。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公布的《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违反国家规定,印刷、复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可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根据该司法解释,如同谢朝平,承印《大迁移》的河北省廊坊市九洲印刷厂及其相关员工亦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9月15日,在北大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主办的“记者权利保障机制”研讨会上,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刘仁文表示,上述司法解释对《刑法》作出了不恰当的扩大解释,违法了罪刑法定、保障人权的刑法基本原则,使得“非法经营罪成了刑法中的‘口袋罪’”。如今,除《大迁移》作者谢朝平外,这个口袋正装入更多的人。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0年09月16日 俗语:狗仗人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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