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别的角度看驻看看京办“撤庙留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23:20:37
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规定在6个月之内,撤销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县级驻京办,市级驻京办经所在省人民政府审核后可予保留。然而,部分驻京办“撤而不退”,大多转入“地下”。据四川某县驻京办主任黄德讲:“当地有几百农民工在北京干活没有拿到工资,我们正在出面帮他们和对方交涉,给家乡农民工维权也是我们走不了的主要原因之一。”(9月3日《宁波日报》)

 

 

    时至今日,关于“驻京办”存留的争议也一直没有停止。有人认为,“存在即为合理”,“驻京办”能在这么长的历史阶段中存在,就有其存在合理性,如果说有问题,也是国家的资源分配政策有问题,而不是“驻京办”机构本身的问题。也有人认为,“驻京办”集中暴露了在上级政府驻地设立办事处带来的问题,除了“驻京办”,有些地市、县在省会城市也设有“驻省办”,同样存在着“驻京办”所有的腐败沉疴。

 

    其实,在上级政府所在城市设立办事处,并非中国所独有,不同的是,国外的驻都办从设立到职能上都受到严格规制。比如在印度首都新德里,各邦政府都有以各邦名称命名的建筑物为办事处,办事人员不多,分别负责经济、旅游、媒体公关等活动,根本没有“跑项目、要拨款”的职能。日本的“驻东办”主要负责吸引投资和招揽人才,不设招待所,也从不接待地方来的官员。俄罗斯的“驻莫办”在计划经济时代,也主要以“争取计划指标”为职能,后来职能逐渐转变,除了向联邦政府汇报地方情况外,主要是搜集对地方有用的信息,宣传地方经济、文化及旅游资源等,但不参与任何商业经营活动。

 

    与之对比,我国的“驻京办”功能异化严重,花纳税人的钱拉拢上级政府官员、接待地方官员,弊多利少,这也是中央决定撤销各地驻京办的原因所在。要解决“驻京办”的痼疾,可以借鉴香港驻京办的做法,利用办事处来招揽人才,招商引资,推广地方资源,服务当地乡亲,促进经济发展。为在北京遇到困难的父老乡亲提供帮助,把办事处办成家乡人的“服务站”,离公权越远越好,离服务越近越好。

 

    拉拢上级官员为地方谋取不正当利益,历代皆有,方式各异,绝非一个“驻京办”所能涵盖,而以“长期出差”为名,行驻京办之实,就目前的法律与制度来说,也很难找个办法把这些人“驱逐”出京。如果真如那位黄主任所言,驻京办“撤庙留人”未必就是坏事。关键是这部分人从“地上”转入“地下”,会不会使以前“跑部钱进”的“潜规则”更加隐蔽,那就得在“掌权”与“掌钱”的中央机关非正常的“亲和力”上找问题了,毕竟,建立拒腐防变的“隔离带”绝对不是把“趋利”之人赶得越远就越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