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同工同酬、更要同甘共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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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同工同酬、更要同甘共苦

——再谈教育均衡发展

          陈立忠

农村中小学校的骨干教师主动向城区中小学流动,农村中小学学生“舍近求远”,跑到城区中小学去读书,这是农村中小学存在的普遍问题,这是区域教育发展欠均衡、教育欠公平所产生的怪现象。

要解决这一难题,必须做到同区域里的中小学教师既要“同工同酬”,更要“同甘共苦”。近年来,由于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的投入,加之国务院对基础教育阶段教师们的关心,统一提高了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标准,使同区域里校际之间中小学教师工资基本达到一致,实现了“同工同酬”。为了彻底遏止农村中小学校学生非正常流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从中心城区学校抽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支教”,这既弥补了农村学校师资的不足,也是倡导城乡教师“同甘共苦”的好办法。

“支教”是城乡教师正常流动的一种形式。笔者认为:“支教者”最好是城区学校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优秀青年教师”,派这样的教师到农村中小学去工作两至三年,他们既能在所教学科中起示范作用,更要为临时工作的学校做好“传、帮、带”工作,充分展示其才华,这才是“支教”的最好目的。农村学校并不缺少“站岗”的代课老师,“支教”切忌流于形式。

另一种正常流动形式就是“交流”,即从农村薄弱学校选派中青年教师到城区条件好的学校去工作一至两年,这些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去学习、去感受、去接受熏陶,去取真经。“交流”的教师一定要虚心学习,细心观察。将先进学校好的教学方法、踏实的科研精神、规范的教育管理,带回本校去开花结果。

“同工同酬”是劳动者(基层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愿望,更重要的是“同甘共苦、同心同德”为本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贡献。

 

                               200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