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房价:普通人一年收入够买一套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6:05:08

清朝房价:普通人一年收入够买一套房

清朝时的房价是多少

清朝末年人口大约4至5亿,是现在的1/3。那么,清朝房价是现在的多少呢?

最靠谱的比较,是用普通人的年收入来比,看到底多少年的收入可以买一套房。

七个例子

由于清朝人不研究房价,所以查不到系统的材料,只能找几个例子,不知道是否能全面反映出当时的情况:

例一:乾隆十六年(1751年),天津丁予范在刘家胡同二道街买了一块地,盖了一处四合院,这四合院占地近一亩,盖了10间房,连买地带盖房,花了180两银子。

例二:道光十八年(1838 年),天津任秀坡花200两银子,把丁予范在刘家胡同二道街开发的这套四合院接了下来,加盖一间客房、一间门楼、三间书房、三间板房,总共投资了350两,最后卖了600两。

例三:乾隆十二年,北京内城西北角太平湖东(新街口),七间半85两,相当于现在12750元。

例四:乾隆十三年,北京内城新帘子胡同(长安街南,新华门与和平门之间),四间瓦房70两,相当于现在10500元。

例五:康熙五十七年(1718),北京大兴县北城日南坊(坊名“日南”,相当于某某街道)有一所楼房出售,该房临街,下面两间开店,上面两间住人,楼后加盖厢房一间,合计5间房,卖了210两(参见张传玺《中国历代契约汇编考释》)。

例六: 乾隆五十八年(1793),安徽休宁县二十一都二图(“都”相当于乡镇,“图”相当于行政村)也有一所楼房出售,不临街,但宅基较大,房子共4间,卖了270两(同上)。

例七:咸丰七年(1857),浙江山阴县三十六都三图有人卖房,共计平房3间,卖了60两(同上)。

(备注:下面按每间大约15平方比较)

当时米价

大米与稻米

为了能与现代可比,按大家常用的粮价来做衡量。

在清朝米价的波动比较大,按最太平盛世的清乾隆年间算,粮价大约15文钱/升。一升米据说大于1斤,不到1.25斤,按照最多1.25斤来算,现今超市的米价1.8元/斤,则一升米价格为2.25元/升。1两银合1000文,1000/15×2.25=150元,清乾隆的1两银子相当于现在150元。

房价与米价比较

1两=1000文,则新街口的房子(七间半)换算=85000文,新帘子胡同的房子(四间)=70000文,分别相当于5667升米和4667升米。

如果每间房子按照25平方米计算,新街口房子面积187.5平方米,新帘子胡同的房子面积100平方米,则新街口的房价为30.23升米/平方米,新帘子胡同的房价为46.67升米/平方米。

一升米据说大于1斤,不到1.25斤,姑且按照最多1.25斤来算。超市的米价1.5元/斤,则一升米价格为1.88元/升。目前,新街口的二手房单价在3万元/平方米。

用升米来衡量,今天的房价就是15958升米/平方米。

今天的房价粮价比,是清代的528倍!也就是说,今天要想买同样的房子,得用比当年多527倍的粮食去换。

房价与收入比较

房价与收入

《大清会典》卷二一“文职官之俸”条:“一品岁支银180两,二品150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八品40两,正九品33两有奇,从九品、未入流31两有奇”。此为基本工资,称“正俸”;而“京员(中央机关和京城地方官员)例支双俸”,即在基本工资之外加发同样数目的津贴,称“恩俸”;此外“每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加倍支给”,称“俸米”;三者相加,就是清朝公务员的工资了。

一个七品知县工资45两加45斛米,年收入约合56两银,相当56×150=8400元(1斛相当100升)。

清五品郎中何刚德《春明梦录》云:“余初到京,皆雇车而坐,数年后始以24金买一骡,雇一仆月需六金;后因公事较忙,添买一跟骡,月亦只费十金而已。”一只骡子24两×150=3600元,一个仆人月工资6两×150=900元,比现今的标准略低。

从以上可以看出,清代的官吏收入是很低的,一个七品知县的工资抵不上一个仆人,所以清代的官员贪污是必然的,所谓3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实在与工资不成比例,所以实际收入高得吓人,相当于年收入500万元。

清代无论官吏还是仆人,在北京市区范围内买得起一套四间瓦房(草民买差一点的),相当现在100平方米的房子,需要多少银子呢?

答案是:普通人一年的收入就够买一套房子了。

(现在说的一人多少年收入买一套房,也是取普通人。不要拿一个穷困农民的收入来算,那样的话,他1000年的收入也买不起北京新街口一套房)

并且,清朝人买的,基本上还是连排别墅型,还没有公摊面积。

房子,可以说是现代人最最关心的话题,特别是近年来房价不断疯涨的形势,令所有人都疯狂起来。有半夜排队买房的,有甘愿赌上后半辈子幸福也要买大房的, 还有更多只能眼睁睁看着房价往上涨而买不起的……

我们不禁要问,是否只有现代人才会面对如此紧张的房产问题?如果生活在古代,我们还需 要为买房发愁吗?

从古到今,房子一直是个社会热点话题。

研究古代房地产多年的著名专栏作家李开周告诉记者,古代不仅有房奴,也有蜗居。

北宋初年有个大学士叫陶毂,他亲眼见过老百姓的住房是 多么紧张。“四邻局塞,半空架版,叠垛箱笼,分寝儿女。”就是说房子太小,就在房子天花板和地板的中间加一层,隔成小复式。卧室太小,放不下床,就把箱子 柜子什么的拼起来,让孩子们睡。这种一家三代挤一个小房子的居住生活,跟电视剧《蜗居》里出现的场景差不多。

宋朝江浙一带也出现过房奴,有个叫张仲文的宋朝人写了一本书,书名叫《白獭髓》,这本书里描写房奴生活:“妻孥皆衣蔽跣足……夜则赁被而居。”存款和借来的钱都砸到房子上了,只能节衣缩食还债,不但老婆孩子身上没一件好衣服,连被子都是租人家的。

清朝也有房奴。光绪年间,北京有人买不起房,就自己盖,盖也盖不 起,就借钱盖,然后慢慢还。有一首竹枝词唱道:“搭得天棚如许阔,不知债负几多钱?”

至于古代贷款买房的事情是到清代才出现的,清朝就 出现业主拿着产权证明去当铺办理抵押贷款,而真正意义上的住房按揭,是到民国时代才有。

古代公务员全都是无房户

说起中国古代的住房制度,最有趣的,当数官员的住房问题。

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一般朝廷官员根本不敢奢望有自己的房子。秦朝官员的 工资,实行“秩石制”,直接发粮食当工资。官员职位越大,也仅仅意味着,他能领到更多的粮食,并没有其他特权。从西晋开始,为优待官员,才正式按照官品占田。

然而,皇上给的地,和官员任职的地方常常不一致;而且按照唐朝末年之前的规矩,一旦官员退休,在职时的俸禄一律停发,这地也得还给 皇帝。

为了省却许多麻烦,更是为了办公的需要,许多官员就直接把家安在了条件相对优越的衙署里——或者叫机关宿舍更合适。异地做官,则 举家搬迁到新宿舍。如果不幸被淘汰出官场,那就想办法另谋生路或者回老家过日子。

唐末以后,退休的官员有幸能领到一半的俸禄,但退休后 的住房问题,政府还是不管。南宋还规定凡各级地方政府官员休官后,三年内不许在任职地居住,倘在当地有亲属,或置有财产,三年以后也不许居住,违反者处一年徒刑。

苏东坡一生买不起京城房

李开周说,古代的房价,也是有高有低。就说北宋,首都开封的房价不是普通人能承受得起的,连很多名人都是买不起房子的。比如苏东坡,他一生也没能在开封买到房子,只是在其他小地方买了几套。他儿子在开封结婚,没有新房,苏东坡很着急,最后还是借了一个朋友的房子,才算把喜事办了。

苏东坡的弟弟苏辙也是。苏辙参加工作几十年,到七十岁那年才买上房子,而且不是在首都开封买的,是在开封南边的一个城市许昌买的。在买房之前,苏辙写过一首诗,说“我生发半白,四海无尺椽”,又说“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意思是,我活了大半生,头发都花白了,还没弄上一套房子,搞得自己在儿子们面前抬不起头来,他们还老是抱怨我。于是他决心盖房,享受 一下老有所居之福,“平生未有三间屋,今岁初成百步廊”。不过心愿满足了,一生积蓄也耗尽了,于是又自责“我老不自量”,到了这把年纪还来做房奴。

白居易京城上班郊区买房

古代人买房子,也跟现在人一样,要考虑很多因素。

第一 也是看房价是否承受得起。不管是古代购房者,还是现代购房者,买房之前都会掂量一下楼盘的价格和自己的腰包。比如苏氏兄弟,一辈子也没在首都买房,而是到 其他相对便宜的地方买房。而唐代诗人白居易买房更有意思,跟现代都市打工族的买房经历很像。

白居易28岁考中举人,29岁考中进 士,32岁参加工作,干的是“校书郎”,就是在中央办公厅负责校对红头文件的工作人员。级别呢,是正九品,相当于一个小县的县长,不过工资却不低,每月一 万六千钱。白居易在长安东郊常乐里租了四间茅屋,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远,又养了一匹马代步,此外还雇了两个保姆,这样每月的开销是七千五百钱,剩下八千五百 钱存起来。但是存了十年,他也没能在长安买下一套房子。

后来白居易觉得这样长期租房不是办法,就跑到陕西渭南县,也就是长安城的卫星城,买下一处宅子,平时住在单位,逢假期和休息日就回渭南的家。有点和现在的大都市白领差不多,在郊区买房不住,而在城里租房上班。

古代开发商囤地要挨板子

李开周说,现在房地产市场上所有的现象在古代也有,根据考古实物和历史文献证明,中国在西周时就出现了土地交易。中国的职业开发商直到民国才出现,因为古代政府一般不允许商人购置大量土地。

以唐朝为例。唐玄宗在位时,政府给老百姓划拨宅基地,划拨的宅基地大小取决于家庭等级和家庭人口。平民家庭买地,每三口人,最多只能买一亩宅基;如果是贱民家庭买地,每五口人,才能买一亩宅基。再有钱的商人也是贱民,贱民老板去买地,即使是上百口人的大家庭,最多也只能购买20亩地。而如果超标大量买地会怎么样呢?

唐朝法律规定:“诸占田过限者,一亩笞十。”意思是买地超过指标的,得挨板子,每超出一亩指标,挨10大板。

古代的拆迁怎么解决呢?后唐明宗时期,颁布了一道诏令,京城闲置的空地,让老百姓公开竞标购买,谁出的价格高就卖给谁,然后他就可以合法地盖房子了。

至于百姓已经盖好的“违建”,该拆还是该留,政府也给出了标准。“诸坊巷道两边,当须通得车牛,如有小街巷,亦须通得车马来往,此外并不得辄有侵占。”对于一些虽然合法,但按照新规定又算是占用了公共用地的民居,政府实行人性化的拆迁安置,“委河南府估价收买”。拿着卖房子的钱,市民可以另行购买土地和 房屋。

如此政策,政府虽然要为一部分人的拆迁安置掏钱,但是通过出让闲置土地,获得的收益远大于损失。而且,百姓原本不合法的违章建 筑,通过有效的行政手段,也就“合法”了。这种怀柔政策,不失为解决百姓住房问题的良策。

明朝政府

逼官给穷人盖房

为解决住 房问题,古代的各级政府部门也想出了不少法子。至于这些法子到底管不管用,那又另当别论。

朱元璋是第一个逼着官员在全国范围内给穷人盖 房的皇帝,也是唯一的一个。众所周知,朱元璋是农民皇帝,出身穷苦,他一当上皇帝,就把穷人的住房保障问 题提上了日程。

《明太祖实 录》记载:洪武七年农历八月,朱元璋给南京的官员下了一道圣旨,“京畿民庶之众,鳏寡孤独废疾无依者,多旧养济院,隘不足容,命于龙江择闲 旷之地构260间以处之。从之。”朱元璋让南京的官员在龙江找了一块闲置土地,盖了260间瓦房,供没有住房的南京人居住。

圣旨颁布后,南京的官员很快执行了。于是一个月后,朱元璋又给上海(当时叫华亭县)的官员下了一道圣旨,让他们对宋朝留下来的居养院进行翻修,修好后 让没有住房的上海人居住。上海的地方官也很快地执行了。

试点成功,朱元璋龙颜大悦,认为可以在全国复制“南京模式”了。在当年年底,他又给中央的官员下了一道旨意:“全国范围内,没饭吃的,国家给饭食;没衣服穿的,国家给衣服;没房子住的,国家给房子”。

理想毕竟是理想。明太祖之后,各大城市的房价还是扶摇直上,朱元璋“居者有其屋”的 梦想彻底破灭了。

古代官员退休后做“房奴”

古代官员授职有回避原则,就是不许在原籍或有家族产业的地方任职,所以当时的“公务员”如果经常在职的话,就得到处宦游,一方面少有时间精力在原籍营 建房产之类,另一方面无论到哪儿工作,总有条件优越的官邸供你和家属居住。可是一旦休官,马上就得搬出来让给继任者。而且往后定居何处还有限制,比如南宋规定,凡各级地方政府官员休官后,三年内不许在任职地居住,倘在当地有亲属,或置有财产,三年以后也不许居住,违反者处一年徒刑。所以若要盘点休官所带来的实际损失,迫在眉睫的就是再也不能继续居住设备齐全的官邸了。

古代“公务员”职业没有失业保障、没有连续工龄、也没有情义体恤,可以说是一个含金量较低的“瓷饭碗”。有人做过统计:西汉时丞相一职的平均任期才四年多,东汉时三公的平均任期不到两年半。朝廷要官尚且如此,以下的自然就更惨了,动不动就会打破饭碗。他们做官时尚且如此仓皇,退休后就显得更加凄凉了

唐代宪宗时,颜真卿的外孙韦丹在江西任观察使,常与隐居在庐山的高僧灵澈上人吟咏唱和。有一天,韦丹派人给灵澈送去一篇新赋的《思归》:“王事纷纷无暇日,浮生冉冉只如云。已为平子归休计,五老岩前必共君。”意即我已准备辞职,同你一起畅游在五老峰前。灵澈一笑:他怎舍得辞官?当下也写了一首诗请来人带回,诗云:“年老身闲无外事,麻衣草座亦容身。相逢尽道休官好,林下何曾见一人?”果然,韦丹这个官一直做到五十八岁卒于任上,始终没有写过辞职报告,而“相逢尽道休官好,林下何曾见一人”两句则成为传诵不辍的名言。宋代孝宗时,有个尚书郎鹿何,年方四十余就自请退休,回家后在堂上挂了一块匾,写“见一”两字,大家都知道这是“林下何曾见一人”而反用的意思。

从韦丹作秀到鹿何自夸,时隔约三百六七十年,其间以这样那样形式主动辞官的肯定不止鹿何“一人”,但是这两则轶事足可说明官场上自动抽身出局的历来少见。论其原因,有一条十分重要,那就是:古代“公务员”的许多特权和待遇都与“在职”密切关联,一旦“辞事”便“荣禄兼谢”。

无退休费、无工龄、无余荫:含金量较低的“瓷饭碗”

秦汉时代,凡任公职、吃财政者,通称为官,除了替朝廷出勤打工外,别无脱离职务的身份和权益。当时的讲法叫“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近似今人帮老板打工的意思。一旦因奔丧生病、任满更替、罢免辞官等各种缘故退休,老板和雇员的关系即告解除。大体而言,可用“三无”概括:

一曰无退休费,就是无论原先俸禄多少石的官吏,只要离开职位,除非皇帝特诏照顾之外,一律停发俸禄。汉朝俸禄本来就薄,俸额低或负担重的人积蓄不易,所以不少官吏一旦休官停俸,就要另觅生计。

比如从小“好经书,通《诗》《礼》”的宋均,从十五岁入仕,官至河内太守,其间两次休官,一次是在做辰阳县长时“以祖母丧去官”,一次是在任东海相时“坐法免官”,从离职到再仕期间,都是靠跑到颍川去做客座教授为学生讲学维持生计。

还有世代为郡吏的孟尝,在合浦太守任上因病辞职,因为没有收徒讲学的本事,只能下田耕作。有个在京师做尚书的同乡向皇帝推荐他重新做官食俸,皇帝不理会,于是孟尝做了大半辈子的自耕农。

二曰无工龄,就是除了曾任二千石以上高官者在休官以后重新出仕时,可授予“比六百石”职位以示优惠外,其他二千石以下的休官者,要想再当“公务员”,都得回到起跑线上,和普通老百姓一起竞争。总之,既没有可以保留的干部身份,也没有可以累计的连续工龄。

三曰无余荫,就是人走茶凉,在职时候的特权和影响一笔勾销。“飞将军”李广卸任云中太守后,隐居蓝田南山。某日,他带一个随从外出饮酒,返回时已是夜晚,被正在巡夜的霸陵县尉大声呵叱,道是违犯宵禁,要依法处罚。随从讨情说:“这是前任李将军呀。”县尉毫不通融,道:“就是现任将军也不许夜行,何况是前任将军!”结果“飞将军”被关进警署(亭),拘留一夜。又如,陈蕃卸任皇宫警备司令(光禄勋,位居九卿)后率宾客门生还乡,经过临颍巨陵,当地警长(巨陵亭长)要对他们作例行盘查。前任司令的随从大概一向狗仗人势神气惯了,动手打了警员(亭卒),结果这些人全遭拘押,饱尝皮肉之苦。巨陵警长还要收 审陈蕃,陈蕃抗议说:“我没有管教好手下人,因此受到牵连。但我是前任大臣,即使有罪要办,州郡尚且先要向朝廷请示,你怎么可以随意收审我呢?”双方相持了好几个时辰,恰好临颍县政府的警署巡视员(行亭掾)巡察到此,这才使陈蕃摆脱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