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建设的调查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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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党的组织建设的调查报告
(中共南平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课题调研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建设,我们先后于去年纪念《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之际和今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分别就《条例》的贯彻情况和市直机关(不含垂直管理单位,下同)、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工委管理单位,下同)党的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
(一)市直机关单位党组织设置情况
2001年12月,市委结合市级党政机构改革,下发了《关于做好机构改革中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的通知》(南委[2001]11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市直机关党组织的设置作出调整。《通知》提出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的总的原则: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闽委办[1998]11号)、市委《实施意见》(南委发[1999]5号)规定的机关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设置,力求使机关党组织和机关党建工作系统、有序和有效。据此,市直部、委、办、局共设立党委19个、机关党委7个、党总支14个、党支部20个。
目前设置情况
2002年机构改革前设置情况
部门
党委
(19个)
市政府办、发改委、经贸委、卫生局、农业局、粮食局、民政局、林业局、财政局、交通局、建设局、公安局、广电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国资委、南平工业园区、驻榕办、交警支队
部门
党委 (10个)
市工业办、财委、卫生局、粮食局、民政局、交通委、建委、教育局、驻榕办、交警支队
机关
党委 (7个)
市委办、组织部,市人大机关、公安局、检察院、中级法院、国土资源局
机关
党委
(4个)
市财政局、公安局、中级法院、林业局
机关
党总支 (14个)
市委宣传部、老干部局,市政协机关、纪委(监察局)机关、人事局(编办)、总工会、司法局、文化局、环保局、科技局、外经贸局、审计局、体育局、规划局
机关
党总支 (14个)
市委办、政府办、发展计划委、人事编办、总工会、司法局、环保局、科委、检察院、农业局、广电局、劳动局、国土局、水电局
机关
党支部 (20个)
市委统战部、政法委、机关党工委、农办、台办、团市委、市妇联、科协、工商联、残联、侨联、计生委、外事侨务办、统计局、旅游局、民宗局、畜牧兽医水产局、档案局、地震局、闽北经济开发区
机关
党支部 (24个)
市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委监察机关、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局、统战部、政法委、党工委、农办、台办、市外经委、体委、团市委、妇联、科协、工商联、残联、计生委、规划局、审计局、统计局、旅游局、档案局
目前已设党委办事机构的单位(16个)
市委办、市发改委、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林业局、水利局、检察院、法院、交通局、农业局、粮食局、工业园区、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
目前未设党委办事机构的单位(9个)
市人大机关、市委组织部机关、市国土局机关党委,市政府办、公安局、广电局、国资委、交警支队、驻榕办党委
(二)市直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情况
市直事业单位设立党委6个、机关党委1个、党总支5个、党支部7个。
目前设置情况
2002年机构改革前设置情况
部门
党委
(6个)
供销社、公路局、第一医院、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闽北日报社、人民医院
部门
党委
(3个)
市供销社、公路局、第一医院
机关
党委
(1个)
市委党校
机关
党委
(1个)
市委党校
机关
党总支 (5个)
市农科所、南平工业技术学校、第二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广播电视台
机关
党总支
(5个)
闽北日报社、农科所、南平工业学校、第二医院、中医院
机关
党支部
(7个)
市城建监察支队、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闽北卫校、妇幼保健院、闽北高级技工学校、卫生监督所、库区移民开发区
机关
党支 部
(11个)
市城监支队、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电视台、广播电台、闽北卫校、南平第一技校、南平第二技校、妇幼保健院、防疫站、职业病防治院、皮肤病防治院
注:目前已设党委、机关党委的7个单位均未设立党委办事机构
市直32个机关、事业单位党委中,经市委编办审批设立党委、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的只有16个,尚有16个党委、机关党委迄今未设办事机构。
(三)市直机关部门(单位)党组设置情况
南委[2001]117号《通知》撤销了原政府办、计委、工业办、财委、农委、林委、建委、交通委、外经委、科委、人事局等11个党组。现在,尚有15个市直机关部门和单位设立党组。
现有党组设置( 15个)
2002年机构改革前党组设置(18个)
市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统计局、计生委、工商联、总工会、妇联、团市委、科协、
残联、侨联
市政府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计委、工业办、财委、农委、林委、建委、交通委、外经委、科委、人事局、司法局、总工会、妇联、科协
(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务干部配备情况
市委核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领导职数37名。目前,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备了15名专职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市直事业单位配备了6名专职党组织书记;尚有16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职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职数空缺。
已配专职党务领导的单位
(21个)
机关(15个):市政府办、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粮食局、国资委、水利局、教育局、审计局、工商联
事业(6个):市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区、农科所、广播电视台、闽北卫校、卫生监督所、第一医院
应配尚未配专职党务领导的单位(16个)
机关(5个):市发改委、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播电视局、公安局
事业(11个):市供销社、城建监察支队、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公路局、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闽北日报社、南平工业学校、闽北高级技工学校、疾病控制中心、第二医院、妇幼保健院
已配专职党办主任单位(9个)
市委办、市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水利局、检察院、法院
未配专职党办主任的单位
(23个)
市人大机关、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国资委、工业园区、农业局、交通局、粮食局、公安局、国土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广电局、交警支队、驻榕办、市委党校、闽北日报社、高速办、公路局、供销社、第一医院、人民医院
未配纪委书记的单位(6个)
市林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南平工业园区、供销社、闽北日报社
二、问题
(一)党组织设置不尽合理,隶属关系不顺
1、目前,市直14个部、委、办、局为党总支设置,这些单位管辖党员人数在60-93人不等。由于这些部门所属单位或人员较多,党总支的设置已不能适应进一步加强这些部门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2、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于2005年2月设立党委,隶属市交通局党委,而高速办党委班子至今尚未配备。宁武、松建、龙浦三个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织关系只得直接隶属交通局党委。由于高速办党委领导缺位,处于有名无实状态。
3、闽北产业集中区至今年底将有5家企业建成投产,目前,开发区只设立管委会党支部,其指导带动不够,更无法领导园区所属企业党组织。荣华山产业组团目前签约项目9个,已有4个项目在建。组团管委会现有工作人员20多名,其中党员13名,尚未成立党组织,党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4、2008年初,市商业(集团)公司与市物资(集团) 公司整合组建南平南商集团有限公司,由市国资委监管,并保留市商业(集团)公司、市物资(集团) 公司牌子,两企业主要负责处理遗留问题。目前,市商业(集团) 公司党委下属5个党支部、91名党员,市物资(集团) 公司党委下属4个党支部、53名党员;两个公司党委班子分别只剩一名成员,无法履行党委的职能。
5、16个无办事机构和办事机构领导职数的党委、机关党委,党务工作只能依托在相关科室,兼职党务工作者变换频繁,普遍存在临时思想。市国资委党委所辖党员1700多名,市公安局机关党委所辖党员370多名,编办审批的“三定方案”均未设党委办事机构。
(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党务干部配备不齐。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担负着本部门(单位)党的建设的重要职责,关系着该部门(单位)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成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16名专职党组织书记的空缺,使该部门(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制约。
2、党务干部活力不足。机关党务干部往往一干就是七、八年、十几年,队伍年龄偏大,学习培训、更新知识机会少。一些党务干部有的不安心工作,有的缺乏竞争意识,有的缺乏创新思维和能力,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党务干部交流不畅。党务干部交流渠道窄,在市直机关部门(单位)之间交流难度大,党组织书记交流任行政领导的少,一些党务干部在一个岗位上干到退休。党务干部较之行政业务干部得到提任的机会少,多数干部喜欢从事行政业务工作,机关单位一些领导和科长不愿从事党务工作。
(三)机关党组织职能不够落实
协助和监督是机关党组织的两大职能。而一些机关部门和单位没有按规定安排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参与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行政业务会议、长远工作规划、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等有关重要工作和问题研究,使机关党组织不能及时了解本部门和单位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并围绕中心工作协助行政领导完成业务工作任务。造成包括机关干部选任、管理、监督等工作难以深入,协助监督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四)机关党建经费不够落实
按照《条例》和市委要求,市直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应列入本单位行政经费预算。但多数市直部门和单位的党建经费没有列入行政经费预算,而是采取开展党的活动,先行政班子研究同意,后开展活动,再予报销的做法。由于行政经费紧缺,党的经费往往难以保证,党组织无法有计划做好活动安排,从而影响和制约了机关党组织党建活动的开展。
(五)责任体系不健全,党建责任制不够落实
一是部门党组的指导职责不够到位。部门党组指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是党章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但在实际工作中,部门党组书记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不落实。一些部门党组书记认为党组只负指导职责、不负领导责任,抓机关党建是份外的职责、是额外的任务,党建责任制中未明确部门党组书记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党组书记重视和支持机关党建工作容易落空。
二是市直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市委的相关会议、活动不够落实。机关党组织担负着领导市直部门(单位)党的工作的责任,市委的一些相关会议、活动未通知参加,不能适时了解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工作意图,机关党建工作难以更好地服务市委的中心工作。
三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目前机关党组织书记兼职的多,专职的少,兼职党组织书记在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时间、精力有限,“一岗双责”较难落实,从而造成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一些任务不能落实。
三、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市直机关一些单位党组书记和部分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对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支持不够,存在重行政工作、轻党建工作的思想,没有把机关党建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没有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部门(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党建责任意识不强,思想、工作、精力不够到位,缺乏应有的指导力度。一些单位领导对党建工作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党建工作只要走走形式即可,担心过分抓党建工作会影响业务工作的拓展,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割裂开来,一味抓业务发展,而忽视党建工作,党建工作有被边缘化的倾向。
(二) 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带来的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社会矛盾和负面影响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干部的思想产生了冲击,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一些人变得更加现实、更重利益,不能处理好奉献与利益的关系,考虑党的事业少、考虑个人私利多,因而工作不安心、不愿意从事党务工作。
(三)没有建立党组织设置和党务干部配备的常态工作机制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职党组织书记的空缺,人数之多(空缺数占专职党组织书记总职数的50%)、时间之长(空缺时间许多长达两年以上),其原因在于没有建立有效的党务干部常态化配备的工作机制,不能随党组织的设置和党务干部的空缺,按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及时予以配备。
(四)工委履职不够到位
一是反映问题不够及时。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出现的问题与情况向市委汇报反映不够及时,使得一些问题不能及早解决。二是分类指导不够得力。在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没有根据机关、事业、企业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的党员群体,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和加强分类指导。三是经常性督促不够到位。不定期的对机关、事业、企业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解、调研、督促、检查以及发现、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还做得不够。四是没有建立科学的责任评价标准。对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党组织书记的政治业务素质、履行职责情况、勤政廉政、工作成效等内容没有建立科学的责任评价标准。
四、对策及建议
(一)科学合理设置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
1、健全市直党政机关党组织。市直机关除人民团体和省上要求设立部门党组的,凡符合设立党委条件或因工作需要的党政部门,建议设立部门党委或机关党委。
2、加强园区党组织建设。尽快组建市荣华山产业组团园区党组织,提升闽北产业集中区党组织构架,进一步扩大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覆盖面。建议市委非公企业工委办公室加强对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帮助组建党组织,培训党务干部,提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
3、尽快成立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由于高速办人员无法调配,党委有名无实。建议撤销市高速办党委,成立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建立健全各个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高速公路建设中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织不再隶属市交通局党委,统一隶属市高速公路公司党委。建议:市高速公路公司党委委员由市交通局党委有关委员、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织书记兼任,配一名专职纪委书记。
4、成立南平南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该公司已按公司法运作,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已配齐,公司有党员144名(市商业、物资集团公司党员),组建公司党组织的条件已具备。建议:撤销市商业(集团) 公司党委和市物资(集团) 公司党委,成立南平南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领导公司党的工作,其组织关系隶属市国资委党委。
5、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党委办事机构的设置。建议市委编制部门将16个无党委、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的部门、单位,其办事机构列入该部门、单位的内设机构。
(二)配齐配强党务干部
目前,专职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空缺的市直单位,许多都是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门,加强这些部门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非常重要;学校等一些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繁重,配齐配强这些单位党组织书记显得尤为重要。建议:市委选派政治素质高、年富力强、有工作能力、热爱党务工作的同志到这些单位任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进一步加强这些部门(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对32个党委、机关党委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配备,建议市委编办根据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数及直属单位人员数,配1-4名工作人员,在其部门(单位)行政人员编制中予以明确。
(三)明确市直部门党委、机关党委职能,以及机关专职党务干部的相关职权
撤销部门党组后,部门党委要强化保证监督职能,建议市委明确部门党委行使党组管理干部等工作职责,落实“党管干部”的原则,部门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干部的推荐、任免、奖惩、考核和监督等工作。机关党委要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机关专职党务干部是机关党组织中从事领导和管理活动的专职干部,是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者、组织者。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应列席部门(单位)的有关行政会议,参与部门(单位)的有关活动。部门(单位)行政干部的选任应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党务干部的培养和交流力度
要定期组织党务干部到相应层次的党校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促使他们不断增长做好机关党的工作的本领。
建议市委关心机关党务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有计划的在单位内部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岗位交流,在部门之间实行党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人员交流。为优秀党务干部的提拔和使用创造条件,激发党务干部的工作热情,增强党务干部的进取心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