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八大罪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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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八位罪臣
在中国历史上,有八位权倾朝野的大臣,他们排斥异己,贪赃枉法甚至卖国求荣,可说是无恶不作,其行为被后世所唾弃,成为遗臭万年的罪臣。
第一位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庆夫。他挑拨离间,制造内乱,先后杀死了两个国君。成语“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就源于此。
第二位是秦朝的宦官赵高。他伪造遗诏,逼秦始皇的长子扶苏自尽,有自任丞相,把持朝政。
第三位是唐朝武则天时期的酷吏来俊臣。他因告密受宠,当时位高权重的高官后,营私枉法,大兴刑狱,被其灭族者不下千余家。
第四位是唐朝玄宗时期的权臣李林甫,人们称他是“口蜜腹剑”。在任19年间,李林甫干了许多坏事,周昂宇酿成了“安史之乱”。
第五位是南宋的秦桧。秦桧甘当内奸,在朝廷里结党专权,陷害抗金将领岳飞等人,并力主投降,成为一筹万年的罪人。
第六位是明朝大臣严嵩。他不仅操纵国事、杀害忠良,而且还贪赃枉法,他在任期间,侵吞了朝廷中60%的军饷。
第七位是明朝的宦官魏忠贤。由于他得到明熹宗的信任,被任命为司礼秉笔太监兼管当时的特务机构——东厂。魏忠贤利用职权结党营私,排斥异己,还自称“九千岁”,干尽了坏事。
第八位是清朝的和珅。和珅善于逢迎献媚,成为乾隆皇帝的宠臣,他利用手中的职权侵吞了大量国家财产。乾隆死后,嘉庆皇帝宣布他20条罪状,并责其自杀,同时还抄没了他的财产。据说,和珅的家产相当于国家10年的收入,因此民间有了“和珅跌倒,嘉庆吃饱”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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