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征地制度导致社会不和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7:25:41
政府要增加财政收入,除征税外,征地也是主要手段之一。征地,甚至是许多地方政府财政的最大来源,是支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基石。
征地,是以剥夺“地主”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而获得巨大的收入;征税,和剪羊毛相似,既保留了“地主”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又可保证政府收入源源不断。
和谐社会嘛,征地取财不合时宜。所以,我主张政府最好不征地,可合理征税。
也许有人会问,不征地,公益用地从哪里来?
这不难。很多国家和地区是通过“农地依法‘农转非’减半制度”取得公益用地的。即政府通过对国土(特别是城市郊区的土地)依法进行规划,随着城市化的进展,有源源不断的农地会依法“农转非”而进入城市。在农地依法“农转非”进入城市的过程中,政府可依法无偿取得一半(也可以低于一半)的土地(城市建设用地),另一半“农转非”的土地(城市建设用地)由农民(原土地主)自主处置。
例如:根据北京城市发展规划,在2010年8月,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有100亩农业用地要依法 “农转非”了,政府无偿取得50亩用于公益事业,另外50亩由农民依据城市规划自主处置。朝阳区政府不花钱取得50%的城市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公益事业,不存在征地补偿的问题。在依法“农转非”的过程中,豆各庄农民集体失去100亩农地,获得50亩城市建设用地,发大财了!是发展工业,还是建房地产,还是建市场,由豆各庄农民集体依照超市规划自主决定。豆各庄农民集体也可以将这50亩地出售、也可出租、也可招商、也可决定暂时闲置,都是可以的。总之,这50亩地是豆各庄农民集体的,由他们依法自主处置,任何人不得侵犯。
也许有人还会问,不征地,政府收入会不会大幅减少?
我的研究是,政府收入不会减少,只会增加。政府无偿取得了50%的土地,其中的一半就足够公益事业用了,另外的一半可以“招、拍、挂”,收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招、拍、挂”收入,足够地方政府支付基础设施建设了。此外,政府还可以找拥有另外50%的城市建设用地的“地主”(豆各庄农民集体)征税。农地“农转非”后,价值倍增,政府可以按照土地增值的多少来征税,实行累进税率。例如:土地增值一倍,征税30%;土地增值2倍,增税50%;土地增值3倍,增税60%,总之,增值越多,税率越高。
豆各庄农民集体还可以选择土地闲置的,政府可征收土地闲置税,闲置时间越长,征收闲置税也越高。土地增值税收,绝大部分归全民共享,不然,粮食产区的政府和农民就不生产粮食了,国家就危险了。我计算过了,政府收入不仅没有减少,至少可以增加30%以上。减少的是腐败分子的灰色收入。
也许有人还会问,开发商的地从哪里来呀?
这个问题差水平了,开发商在市场上找豆各庄农民集体买呀,也可和豆各庄农民集体合作开发呀。总之,一句话,找市场!
现在的征地制度,弊端多多。不少地方存在强征暴敛、官商勾结、野蛮拆迁、暗箱操作、农民失地的情况,结果土地闲置,房价虚高……这样的征地方式往往导致社会不和谐。
不征地,合理税赋,好处多多。政府依法办事、阳光行政;公益事业不缺土地、政府税收也源源不断;土地有人保护、市场化配置;经济主体平等、公平竞争有序;避免失地农民、避免两极分化……这样的制度,和谐社会有望。
既然“征地制度”没有“依法农转非制度”好,征地没有征税好,为什么偏偏要征地呢?
我想,除了改革之处的制度设计存在漏洞之外,一些地方、部门和个人利用制度漏洞,从中获取地方、部门利益和个人私利,从而拒绝改革,也有莫大关系。这些更为强势的部门和个人就是靠征地呼风唤雨,富得流油。如果“征地制度”改成“依法农转非”了,征地改成征税了,一些明目张胆的强征暴敛和暗箱操作的巧取豪夺就难了。
征税虽然比征地好,“依法农转非”虽然比“强制征地”好,但我估计现在要改还是很困难的,毕竟这涉及重大的利益分配和调整,不是朝夕之间就可以理顺固有利益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