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可否先从单独整治“公款吃喝”开始如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5:38:08
反腐先从单独整治“公款吃喝”开始如何?
毛牧青/文

“公款吃喝”是个屡禁不止的老问题。
腐败行为包含许多种。“公款吃喝”就是目前中国最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腐败现象。
“公款”,顾名思义,乃公家的钱财是也。这种“公家钱财”除了社会生产积累外,大约就是纳税人上缴的银子。因为它是人民的血汗钱,只能“取于民用于民”用在国家建设和造福人民上,决不能以任何借口用于某些利益部门和个人恣意挥霍。任何人或集团假借“公”或“民”名义随意糟践它就是犯罪,就是对人民和纳税人的不公和抢夺。
在世界许多法治健全的国家里,“公款”的开支是透明的。任何执政组织或权力者私自动用“公款吃喝”吃喝,将会受到法律和舆论的制裁。轻则曝光或遭弹劾,重则下台或被治罪,丝毫没有含糊的余地。
据说我国每年“公款吃喝”开支达N千亿元。这种非法开支足以使一个中小国家的经济命脉崩溃。然而,在我国,以“公款吃喝”为一种权力或身份的象征,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全社会摊开,而且愈演愈烈,成为难以纠正的腐败痼疾。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来自各种全国至地方的各类会议和活动频繁,“公款接待”成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礼仪”手段。 各类名目繁多的“公款吃喝”活动也不断翻新花样:各级政府许多主要官员可以参加商业的、文化的、科技的等等宴会而显“日理万机”;跨地区跨行业等会议,参与者只要缴上一笔不菲“公款”,吃、喝、娱、游、礼五样俱全慷慨奉送;部门间在“协调”和“关系”幌子下相互攀比互相回敬吃花样菜喝名堂酒一掷千金;有的实权者利用“一支笔”权利随意拿“公款”为自己亲朋好友高消费“埋单”……这些恶劣风气直接影响整个社会风气。“公款吃喝”是眼下人民群众最为直观、最为感受和最为不满的普遍腐败现象。
现在,一个“公仆”一年内贪污受贿几万元事发可能遭到组织处分甚至法律制裁。但他一年内“公款吃喝”几万元就会没事,照样腆着流脂的大肚皮剔着牙惠在大庭广众面前继续唱着高调。其实非法的“公款吃喝”,就是一种典型的贪污行为,只不过其表现手法是把钱财“物化”归属个人的“洗钱”过程而已。所以说,非法的“公款吃喝”,就是巧取豪夺民众积累的血汗钱的海盗行为,就是榨取民脂民膏的“蚊子、蚂蝗和吸血鬼”。这种盘剥人民资产和公共资源的剥削行为,决不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执政者所为,只能是“毒蛇猛兽”的“血酬定律”强占。
如今,“公款吃喝”除了造就灯红酒绿风景和星级酒店林立的表象繁荣假象外,它的“公害力”远不止是挥霍国家财富和社会积累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极大地损害了党在人民心中的“代表”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同时也直接导致庸俗、市侩等不良社会风气飙形上升。因此,说“公款吃喝”是一种腐蚀社会的“公害”一点也不过份。对“公款吃喝”这种腐败现象必须纳入“反腐败”的一个重要切入点进行彻底整治才是。
这里随便说点“话外题”。“反腐败”始终是一种世界主流,因为腐败现象在任何一种阶级国家都存在。所以处于目的不同“反腐败”也是任何意识形态下、任何制度或政府所采取的必然行动,只是民主国家和专制国家解决的方式、力度乃至实际效果不同罢了。民主法治国家“反腐败”之所以成效显著,主要有一套民主透明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它的落脚点在文明、和谐和公平上,相对是比较彻底的;而专制人治国家“反腐败”由于体制等原因决定,其“反腐败”的目的是功利性即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为出发点的,结果必然是不彻底的。幼年饱受贪官剥削的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专横残暴,执政后颁布“凡贪污60两银子的贪官格杀勿论”的诏令,甚至把贪官处死后“剥皮实草”作成“皮囊”警示后任者;腐败昏庸的西太后,在摇摇欲坠的满清朝廷内,竟然也能比较公允地处理好“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错案,亲自处置了浙江一批贪官污吏。他们的“反腐败”可谓比较坚决,但因为专制体制和集团利益决定,这种“反腐败”举措绝对不可能持久和彻底,难怪朱元璋临死感慨贪官如韭,朝割夕长。
话又说回来。我们“反腐败”搞了近20年,决心力度不可谓不小,也揪出大大小小一批官员,可为什么仍旧还有相当多官员“前腐后继”呢?这里除了体制上的弊端和传统势力的顽固原因外,是不是在“反腐败”中忽视一些普遍的腐败温床的整治如对“公款吃喝”的整治呢?笔者认为:全面铺开的“反腐败”展开没有错。是不是我们缺乏从细微处着手的耐心呢?与其“大呼隆”式的电闪雷鸣张扬,倒不如先狠抓一亮个最直观的腐败现象,如从“腐败温床”——“公款吃喝”开刀。道理很简单:高喊十个笼统唬人的口号,对听腻歪看厌烦了的民众来说,远不如扎实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来得实在和服人!
反腐败是一个长期并艰巨的工作。笔者不是悲观主义者。但看到20年左右的“反腐败”运动(呵呵。不搞运动了,但我还得尊重事实,称它为“运动”)的实际效果,悲便从心底油然而生——“小小”的“公款吃喝”都挥之不去,何堪消除腐败?因此笔者建议,能否单独先从整治“公款吃喝”这个最现实,群众意见最大的“腐败”现实入手呢?
诚然,“公款吃喝”是我国独特的腐败现象的“微观”基础。“公款吃喝”已经深入上上下下许多“公仆”心目中“想当然”的潜规则。因此,整治“公款吃喝”看似“小儿科”的问题,并非比其他贪污受贿等“成人科”腐败那样容易撼动。能否根治“公款吃喝”这个腐败的“初级阶段”并收到显著成效,是检验执政者是否有坚定决心和强大权威的衡量标准,决不可儿戏!
当然,笔者这种建议并非放弃“反腐败”的整体进行。只是希望先抓民众最关注的“公款吃喝” 具体问题——呵呵,关键是上层先带个好头(外交性礼节性等例外——但也要公示)。只有这样才能服众,事情就好办多了,“上行”就会收到“下效”的局面。如此类推,再解决“公车消费”、“公费旅游”等具体问题。稳打稳扎,步步为营,向所有腐败的具体问题“宣战”。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一句话:“公款吃喝”不除,腐败猖獗依旧!
2006年9月14日中午